為了讓大家能夠理解文中的一些事件,特意在此處備注一下。


    猛火油以前看小說,都喜歡提到猛火油,但據本人所知,在漢代,火油基本上沒有用到戰場上的,於是查找了一下文獻。


    最早發現石油的記錄源於《易經》:“澤中有火”,“上火下澤”。澤,指湖泊池沼。“澤中有火”,是石油蒸氣在湖泊池沼水麵上起火現象的描述。此書在西周時(公元前十一世紀至公元前771年)已編成,距今三千多年。


    最早認識性能和記載石油產地的古籍,是一千九百年以前東漢文學家、曆史學家班固(公元32-92年)所著的《漢書?地理誌》。書中寫道:“高奴縣有洧水可燃”。高奴縣指現在的陝西延安一帶,洧水是延河的一條支流。這裏明確記載了石油的產地,並說明石油是水一般的液體,可以燃燒。


    最早采集和利用石油的記載,是南朝(公元420-589年)範曄所著的《後漢書?郡國誌》。此書在延壽縣(指當時的酒泉郡延壽縣,即今甘肅省玉門一帶)下載有:“縣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燃之極明,不可食。縣人謂之石漆”。“石漆”,當時即指石油。晉代(公元265-420年)張華所著的《博物誌》和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所著的《水經往》也有類似的記載。《博物誌》一書既提到了甘肅玉門一帶有“石漆”,又指出這種石漆可以作為潤滑油“膏車”(潤滑車軸)。這些記載表明,我國古代人民不僅對石油的性狀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而且開始進行采集和利用了。


    我國古代人民,除了把石油用於機械潤滑外,還用於照明和燃料。唐朝(公元618一907年)段成武所著的《酉陽雜俎》一書,稱石油為“石脂水”:“高奴縣石脂水,水膩,浮上如漆,采以膏車及燃燈極明。”可見,當時我國已應用石油作為照明燈油了。隨著生產實踐的發展,我國古代人民對石油的認識逐步加深,對石油的利用日益廣泛。到了宋代,石油能被加工成固態製成品-石燭,且石燭點燃時間較長,一支石燭可頂蠟燭三支。宋朝著名的愛國詩人陸遊(公元1125-1209年)在《老學庵筆記》中,就有用“石燭”照明的記敘。


    石油還是我國古代最早使用的藥物之一。明朝李時珍(1522-1596年)的《本草綱目》曾經記載,石油可以“主治小兒驚風,可與他藥混合作丸散,塗瘡癬蟲癩,治鐵箭人肉”。


    早在一千四百年以前,我國古代人民就已看到石油在軍事方麵的重要性,並開始把石油用於戰爭。《元和郡縣誌》中有這樣一段史實:唐朝年間(公元578年),突厥統治者派兵包圍攻打甘肅酒泉,當地軍民把“火油”點燃,燒毀敵人的攻城工具,打退了敵人,保衛了酒泉城。石油用於戰爭,大大改變了戰爭進程。因此,到了五代(公元907~960年),石油在軍事上的應用漸廣。後梁(公元919年)時,就有把“火油”裝在鐵罐裏,發射出去燒毀敵船的戰例。我國古代許多文獻,如北宋曾公亮的《武經總要》,對如何以石油為原料製成頗具威力的進攻武器――“猛火油”,有相當具體的記載。北宋神宗年間,還在京城汴梁(今河南開封)設立了軍器監,掌管軍事裝備的製造,其中包括專門加工“猛火油”的工場。據康譽之所著的《昨夢錄》記載,北宋時期,西北邊域“皆掘地做大池,縱橫丈餘,以蓄猛火油”,用來防禦外族統治者的侵擾。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大成帝國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天嬌之愛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天嬌之愛並收藏大成帝國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