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德斯的一個電話,讓帕金瓦整個晚上都沒睡好覺,俱樂部和經紀人就是田地,這句話一點兒都不誇張,即使是門德斯那聽上去溫文爾雅的語調,傳達帕金瓦耳朵裏的時候,也變成了撒旦的魔音。
如果可以的話,帕金瓦真的很想把佛羅倫薩的每一名球員都裝到瓶子裏,永遠都不讓那些貪婪的吸血鬼接觸到,可是這根本不可能。
就像一支球隊需要有幾個關係親近的經紀人一樣,現在的足球明星也離不開經紀人,尤其是在1995年底“博斯曼法案”生效之後,他們身價倍增,有更多的發言權與俱樂部討價還價。
由於他們接受的文化教育很少,對經濟、合同法等知之甚少,因此需要經紀人幫他們開發自身最大價值,經紀人主要是應這種需要而產生的。
其實俱樂部和主教練雖然討厭經紀人,但也需要他們,英格蘭老教練雷德科納普就稱經紀人為“必需的罪惡”。
他說:“他們現在已經是足球轉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比如,如果我直接給另外一個俱樂部的教練打電話,說想出售一個球員,那這個球員的價格肯定會下降,而如果我找個經紀人放風出去,說我有個球員想轉會,但我們又不想放他,那他就能賣出我們期望的價格來。”
比如英格蘭足總1995年才準許俱樂部在球員轉會中使用經紀人,但俱樂部陽奉陰違,早在此前就暗渡陳倉,私下與經紀人接觸。
比如1993年,阿斯頓維拉被查出在引進博斯尼奇時雇傭了經紀人,結果被足總罰款兩萬英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阿斯頓維拉的主席埃利斯當時在足總監管經紀人相關業務的財務委員會任職。事發之後,老頭兒不好意思地說:“我隻是輕微觸犯了規定。”
很多經紀人的慣用手法就是無事生非、哄抬“物價”,他們總要慫恿自己手中的球員鬧轉會,這樣就可發揮他們的作用,不論球員轉會是否成功,經紀人都會出麵和俱樂部談判,這樣就可收取傭金。
就拿之前和佛羅倫薩比賽時犯了?犯了一個超級白癡錯誤,被歐足聯禁賽六個月的法國球員阿內爾卡舉例,1999年他效力阿森納隊時,雖然和俱樂部簽署了四年的合同,但他哥哥也是他的經紀人克勞德卻希望節外生枝賺錢。
於是他就對外聲稱皇家馬德裏看中了阿內爾卡,後者也希望為皇馬效力。當時阿內爾卡狀態正佳,是世界足壇炙手可熱的球員。
皇馬聞風而動,馬上向阿森納提出購買阿內爾卡,這時“槍手”就隻好放“身在曹營心在漢”的阿內爾卡去西班牙了,轉會費為2350萬英鎊,其中至少100萬鎊落入了克勞德的腰包。
從事足球經紀人這個行業,除了一些必備的經濟法律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包括大批球員和教練的關係網。
比如英國一家名叫proactive的經紀人上市公司神通廣大,竟然把索內斯、基岡、羅布森等著名教練拉攏成他們的股東。
有人質疑公司利用這種“裙帶關係”謀利,他們卻對外解釋說:“裙帶關係不是犯罪,雖然有潛在的利益衝突,但我們在操作過程中會盡量避免。”
雷德科納普、曼聯主教練弗格森、阿森納副主席戴恩、博爾頓主教練阿拉迪斯等人都有兒子做足球經紀生意。這些經紀人“近水樓台先得月”,憑借父親在足球圈內的影響,做起生意來就左右逢源、得心應手。
而其他那些先天不足的經紀人要想打通關係,則需要想些辦法。比如,一位俄羅斯經紀人為了收買曼聯主教練弗格森,送給他一個裝著四萬英鎊的大信封。後者回家打開信封以後才發現裏麵裝滿了鈔票,他立即把它交給了俱樂部,封存在俱樂部保險櫃內,等那個經紀人來俱樂部時就把這筆錢退給了他。
但並非每個主教練都像弗格森這樣潔身自好,像格拉漢姆上世紀90年代初執教阿森納隊時,曾兩次接受瑞典經紀人豪格的賄賂,從對方那裏引進了兩名“水貨”球員。
一名丹麥記者一直懷疑豪格安排球員轉會過程中手腳不太幹淨,他仔細核對了轉會球員相關俱樂部的賬務,發現了漏洞,於是順藤摸瓜揭發了格拉漢姆受賄的醜聞。東窗事發之後,格拉漢姆不但將贓款另加利息上繳俱樂部,被罰款五萬英鎊,還被阿森納解雇。
英格蘭足總隨後對下屬其他主教練和經紀人等進行了耗時三年的大麵積調查,於1997年公布了一份報告,稱足總1995年禁止俱樂部與經紀人接觸的規定沒發揮任何作用,幾乎所有俱樂部都私下在黑市內偷偷和經紀人接觸,並且還通過做假賬的手法支付經紀人傭金。
當時俱樂部內有很多措辭模糊的發票,比如一些上麵注明資金用途為“市場推銷費”、“谘詢費”等,多數都是為付經紀人傭金而製造的假發票。
但那次調查卻沒揪出其他“格拉漢姆”來,於是足總得出一個結論:隻有格拉漢姆接受過經紀人的賄賂,其他主教練都是幹淨的。
很多人都懷疑足總的這個調查結果,有人甚至稱整個足總還不如一個丹麥記者。
時任足總首席執行官的凱利日前承認他們那次調查是失敗的。他說,他在足總工作時發現經紀人是個暴利行業,這些行跡神秘的家夥好像自己開著印鈔廠。
他認為:“經紀人是足球最大的膿瘡、最可怕的毒瘤。”
足球交易涉及天文數字的金錢,但其內部操作結構卻像個家庭作坊,針紮不進,水潑不進,且圈內人多數都是既得利益者,不肯站出來提供證據,所以即使某一個國家的足協進行調查,到頭來也隻能是虎頭蛇尾、無疾而終。
由此可見,經紀人在足球世界裏的影響力,俱樂部和主教練雖然非常討厭這些蛀蟲,但是有的時候卻又不得不和他們合作,這種相互依附,相互憎惡的關係,也算是足球世界裏的一大奇觀了。
門德斯想要表達的意思非常明顯,他的球員對現在的待遇不滿意了,要麽離開,要麽漲薪水,就這麽兩條路,可是這兩條路帕金瓦都不想選擇。
之前,帕金瓦也曾和德拉瓦來討論過給迪甘漲薪的事情,如果是上個賽季,德拉瓦來肯定不介意打開腰包,滿足迪甘的要求。
但是現在卻很難,德拉瓦來不得不考慮一旦給迪甘漲薪之後,帶來的連鎖反應。
球隊這個賽季戰績非常出色,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佛羅倫薩極有可能會成為意大利足球曆史上第一個囊括三冠王的球隊。
伴隨著成績提高,帶來的肯定是球員的身價上漲,身價上漲這原本是個好消息,但問題是身價高了,就要有與之匹配的薪水。
上個賽季結束之後,球隊已經修改了一次合同,這個賽季肯定又要有新的一輪漲薪風潮,德拉瓦來不是個吝嗇的人,但是龐大的經濟支出,他也必須好好斟酌一下了。
但是現在,門德斯的一個電話,將這層窗戶紙捅破了,球隊一下子變得被動起來,放任迪甘離開肯定不行,誰都知道迪甘是佛羅倫薩的核心,一旦迪甘離開,剛剛建立的佛羅倫薩王朝很有可能會立刻分崩離析,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情形。
那麽該給迪甘多少錢呢?
一千萬!
或許上個賽季給迪甘這份合同的話,他會欣然接受,但是現在不行了,之前皇家馬德裏給卡卡開出了1800萬歐元的天價年薪,比卡卡更加優秀的迪甘難道還能比這個少了嗎?
一夜無眠,轉天帕金瓦就把這個皮球踢給了德拉瓦來,畢竟掏腰包的是德拉瓦來。
德拉瓦來猶豫了半晌之後,道:“答應他吧!隻要不是太過分的話,就答應他!”
最終還是對足球的熱情,讓德拉瓦來做出了選擇,他不想讓迪甘離開,他希望佛羅倫薩王朝能夠更加長久的延續下去。
不單單是迪甘,球隊裏的其他球員,德拉瓦來也會盡皆所能將他們全都留下,金錢的支持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德拉瓦來也不是像莫拉蒂那樣白白的付出,如果這個賽季球隊真的能拿下雙冠王的話,在帶來榮譽的同時,也會帶來大量的獎金,同時其他的讚助也會水漲船高,隻要能夠運作的好,說不定球隊還能有所盈餘。
帕金瓦雖然對德拉瓦來的決定有所不滿,他並不願意無休止的滿足球員的貪念,但是老板發話了,他也隻能照辦,這就是打工仔的命運,他可以有意見,但是隻能服從。
組織了一下措辭,帕金瓦撥通了門德斯的電話號碼:“你好!吸血鬼先生,我們現在可以談談迪甘的新合同了!”
如果可以的話,帕金瓦真的很想把佛羅倫薩的每一名球員都裝到瓶子裏,永遠都不讓那些貪婪的吸血鬼接觸到,可是這根本不可能。
就像一支球隊需要有幾個關係親近的經紀人一樣,現在的足球明星也離不開經紀人,尤其是在1995年底“博斯曼法案”生效之後,他們身價倍增,有更多的發言權與俱樂部討價還價。
由於他們接受的文化教育很少,對經濟、合同法等知之甚少,因此需要經紀人幫他們開發自身最大價值,經紀人主要是應這種需要而產生的。
其實俱樂部和主教練雖然討厭經紀人,但也需要他們,英格蘭老教練雷德科納普就稱經紀人為“必需的罪惡”。
他說:“他們現在已經是足球轉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比如,如果我直接給另外一個俱樂部的教練打電話,說想出售一個球員,那這個球員的價格肯定會下降,而如果我找個經紀人放風出去,說我有個球員想轉會,但我們又不想放他,那他就能賣出我們期望的價格來。”
比如英格蘭足總1995年才準許俱樂部在球員轉會中使用經紀人,但俱樂部陽奉陰違,早在此前就暗渡陳倉,私下與經紀人接觸。
比如1993年,阿斯頓維拉被查出在引進博斯尼奇時雇傭了經紀人,結果被足總罰款兩萬英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阿斯頓維拉的主席埃利斯當時在足總監管經紀人相關業務的財務委員會任職。事發之後,老頭兒不好意思地說:“我隻是輕微觸犯了規定。”
很多經紀人的慣用手法就是無事生非、哄抬“物價”,他們總要慫恿自己手中的球員鬧轉會,這樣就可發揮他們的作用,不論球員轉會是否成功,經紀人都會出麵和俱樂部談判,這樣就可收取傭金。
就拿之前和佛羅倫薩比賽時犯了?犯了一個超級白癡錯誤,被歐足聯禁賽六個月的法國球員阿內爾卡舉例,1999年他效力阿森納隊時,雖然和俱樂部簽署了四年的合同,但他哥哥也是他的經紀人克勞德卻希望節外生枝賺錢。
於是他就對外聲稱皇家馬德裏看中了阿內爾卡,後者也希望為皇馬效力。當時阿內爾卡狀態正佳,是世界足壇炙手可熱的球員。
皇馬聞風而動,馬上向阿森納提出購買阿內爾卡,這時“槍手”就隻好放“身在曹營心在漢”的阿內爾卡去西班牙了,轉會費為2350萬英鎊,其中至少100萬鎊落入了克勞德的腰包。
從事足球經紀人這個行業,除了一些必備的經濟法律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包括大批球員和教練的關係網。
比如英國一家名叫proactive的經紀人上市公司神通廣大,竟然把索內斯、基岡、羅布森等著名教練拉攏成他們的股東。
有人質疑公司利用這種“裙帶關係”謀利,他們卻對外解釋說:“裙帶關係不是犯罪,雖然有潛在的利益衝突,但我們在操作過程中會盡量避免。”
雷德科納普、曼聯主教練弗格森、阿森納副主席戴恩、博爾頓主教練阿拉迪斯等人都有兒子做足球經紀生意。這些經紀人“近水樓台先得月”,憑借父親在足球圈內的影響,做起生意來就左右逢源、得心應手。
而其他那些先天不足的經紀人要想打通關係,則需要想些辦法。比如,一位俄羅斯經紀人為了收買曼聯主教練弗格森,送給他一個裝著四萬英鎊的大信封。後者回家打開信封以後才發現裏麵裝滿了鈔票,他立即把它交給了俱樂部,封存在俱樂部保險櫃內,等那個經紀人來俱樂部時就把這筆錢退給了他。
但並非每個主教練都像弗格森這樣潔身自好,像格拉漢姆上世紀90年代初執教阿森納隊時,曾兩次接受瑞典經紀人豪格的賄賂,從對方那裏引進了兩名“水貨”球員。
一名丹麥記者一直懷疑豪格安排球員轉會過程中手腳不太幹淨,他仔細核對了轉會球員相關俱樂部的賬務,發現了漏洞,於是順藤摸瓜揭發了格拉漢姆受賄的醜聞。東窗事發之後,格拉漢姆不但將贓款另加利息上繳俱樂部,被罰款五萬英鎊,還被阿森納解雇。
英格蘭足總隨後對下屬其他主教練和經紀人等進行了耗時三年的大麵積調查,於1997年公布了一份報告,稱足總1995年禁止俱樂部與經紀人接觸的規定沒發揮任何作用,幾乎所有俱樂部都私下在黑市內偷偷和經紀人接觸,並且還通過做假賬的手法支付經紀人傭金。
當時俱樂部內有很多措辭模糊的發票,比如一些上麵注明資金用途為“市場推銷費”、“谘詢費”等,多數都是為付經紀人傭金而製造的假發票。
但那次調查卻沒揪出其他“格拉漢姆”來,於是足總得出一個結論:隻有格拉漢姆接受過經紀人的賄賂,其他主教練都是幹淨的。
很多人都懷疑足總的這個調查結果,有人甚至稱整個足總還不如一個丹麥記者。
時任足總首席執行官的凱利日前承認他們那次調查是失敗的。他說,他在足總工作時發現經紀人是個暴利行業,這些行跡神秘的家夥好像自己開著印鈔廠。
他認為:“經紀人是足球最大的膿瘡、最可怕的毒瘤。”
足球交易涉及天文數字的金錢,但其內部操作結構卻像個家庭作坊,針紮不進,水潑不進,且圈內人多數都是既得利益者,不肯站出來提供證據,所以即使某一個國家的足協進行調查,到頭來也隻能是虎頭蛇尾、無疾而終。
由此可見,經紀人在足球世界裏的影響力,俱樂部和主教練雖然非常討厭這些蛀蟲,但是有的時候卻又不得不和他們合作,這種相互依附,相互憎惡的關係,也算是足球世界裏的一大奇觀了。
門德斯想要表達的意思非常明顯,他的球員對現在的待遇不滿意了,要麽離開,要麽漲薪水,就這麽兩條路,可是這兩條路帕金瓦都不想選擇。
之前,帕金瓦也曾和德拉瓦來討論過給迪甘漲薪的事情,如果是上個賽季,德拉瓦來肯定不介意打開腰包,滿足迪甘的要求。
但是現在卻很難,德拉瓦來不得不考慮一旦給迪甘漲薪之後,帶來的連鎖反應。
球隊這個賽季戰績非常出色,如果一切順利的話,佛羅倫薩極有可能會成為意大利足球曆史上第一個囊括三冠王的球隊。
伴隨著成績提高,帶來的肯定是球員的身價上漲,身價上漲這原本是個好消息,但問題是身價高了,就要有與之匹配的薪水。
上個賽季結束之後,球隊已經修改了一次合同,這個賽季肯定又要有新的一輪漲薪風潮,德拉瓦來不是個吝嗇的人,但是龐大的經濟支出,他也必須好好斟酌一下了。
但是現在,門德斯的一個電話,將這層窗戶紙捅破了,球隊一下子變得被動起來,放任迪甘離開肯定不行,誰都知道迪甘是佛羅倫薩的核心,一旦迪甘離開,剛剛建立的佛羅倫薩王朝很有可能會立刻分崩離析,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情形。
那麽該給迪甘多少錢呢?
一千萬!
或許上個賽季給迪甘這份合同的話,他會欣然接受,但是現在不行了,之前皇家馬德裏給卡卡開出了1800萬歐元的天價年薪,比卡卡更加優秀的迪甘難道還能比這個少了嗎?
一夜無眠,轉天帕金瓦就把這個皮球踢給了德拉瓦來,畢竟掏腰包的是德拉瓦來。
德拉瓦來猶豫了半晌之後,道:“答應他吧!隻要不是太過分的話,就答應他!”
最終還是對足球的熱情,讓德拉瓦來做出了選擇,他不想讓迪甘離開,他希望佛羅倫薩王朝能夠更加長久的延續下去。
不單單是迪甘,球隊裏的其他球員,德拉瓦來也會盡皆所能將他們全都留下,金錢的支持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德拉瓦來也不是像莫拉蒂那樣白白的付出,如果這個賽季球隊真的能拿下雙冠王的話,在帶來榮譽的同時,也會帶來大量的獎金,同時其他的讚助也會水漲船高,隻要能夠運作的好,說不定球隊還能有所盈餘。
帕金瓦雖然對德拉瓦來的決定有所不滿,他並不願意無休止的滿足球員的貪念,但是老板發話了,他也隻能照辦,這就是打工仔的命運,他可以有意見,但是隻能服從。
組織了一下措辭,帕金瓦撥通了門德斯的電話號碼:“你好!吸血鬼先生,我們現在可以談談迪甘的新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