玘太璞後來臨終前沐浴更衣,來到明皇宮向皇帝朱元璋道別,剛好那天朱元璋有事外出,兩人沒碰著,玘太璞隻好對著皇帝的禦座叩首說道:“臣跟皇帝您有生緣而無死緣。”拜完了,他站起來,回去了。後來皇帝朱元璋聽人說起了事情的整個經過和玘太璞說過的話,他馬上斷定:“嗨,玘太璞已經死了。”於是趕緊派人到玘太璞的住處,發現那和尚果然死了。朱元璋就叫人前去祭祀玘太璞,而且動用了他從不輕易使用的驛路將和尚玘太璞送回了他的故鄉。


    盡管聽說這個故事的時候十分虔誠,但是朱標當初並不相信。覺得說的太神了,哪有這麽巧合的事情。這個故事不算,但有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老朱對佛教的迷戀似乎隨著年紀的老去而越來越重,也許正是他對因果報應的恐懼,也許是他到了晚年之際對自己一生濫殺的內心反思而引發的心靈彷徨,也許是他想彌補一生的缺憾。


    因為朱標知道,雖說朱元璋力主以儒治國,但實際上朱元璋是“雜家”,口頭唱的是儒家的曲子,手裏拿了法家的刑具,魂係在佛家因果報應的循環圈裏。沒有多少宗教觀念,隻是他畢竟投身過佛門,對其教義要熟悉多而已,朱元璋什麽都不相信,就相信自己而已。


    經過月餘的內廠多方調查與論證,由於那時洪武年間先帝對佛教青睞有加,而朱標也未曾注意過這些,佛道在洪武的最後那麽多年有了迅猛發展,它們廣占田地,不向朝廷繳納賦稅,這在無形之中加重了百姓的負擔。最為嚴重的是洪武晚年的江南地區,許多腴沃之地被僧院道觀所占有,個別寺院甚至田連阡陌,橫跨數十裏。


    不由有些慚愧。這幾年。注意力一直放在北方,竟然沒有注意到江南的魚米之鄉出現了這麽大的一個蛀蟲。佛教這東西,朱標認為,隻能做一個娛樂性的東西消遣,是絕對不能癡迷的。對於道衍的顧忌,他曾經下過類似限製佛教發展的旨意,不過那是在監國期間,出於朱元璋的意思,自己的旨意很快的被掩埋在老朱的威風中,現在看來是要管一管這些不事生產的神棍了。


    這是楊傑所派遣的鴻臚寺官員和日本使節的談判也即將結束,得到皇帝暗示。楊傑隻是讓鴻臚寺官員陪著祖珂和肥富等人瞎扯一通,以此來限製他們的活動範圍,以方便朱標調查,現在調查基本完畢。當然也不用再浪費時間了。


    皇帝下詔,鑒於日本國王足利義滿的誠意,朝廷基本同意日本提出的貿易請求,但是海上盜匪、倭寇盛行,為了不影響雙邊貿易,大家要互相清剿海匪,對於日本,大明曾經做過詳細調查,知道倭寇基本都是由日本九州大內氏所主導的,現在時局不穩,商議之條件暫時擱置,大明清剿海匪,而希望日本國王再表示誠意,徹底剿滅大內氏,為雙方貿易打下基礎為盼。[..tw超多好看小說]


    也就是告訴日本,你什麽時間把大內氏滅了,咱們貿易什麽時間開始,同時,又由錦衣衛指揮使齊泰單獨接見肥富,把日本大內氏襲擊大明水師所造成的傷亡以及證據複製了一份讓他帶回本土,表示了大明對於此事的憤怒,並隱約暗示,如果日本沒有能力,大明將糾集水師,親自報仇。


    沒有想到談了月餘是這個結果,肥富對於壞了日本貿易大事的大內氏竊罵不已,眼看著已經談攏的協議隻能放在那裏看著,心裏充滿遺憾,但是皇帝既然定性,他也沒有辦法。隻好回國之後,繼續鼓動足利義滿加大對大內氏的打擊,爭取和明朝的貿易能夠成功。


    景泰三年歲末,朱標不顧群臣的反對,下詔規定:天下寺院道觀,每僧道一人各存田五畝,免其租稅,以供香火費,餘田入官,均給平民,並且嚴令全國臣民,禁止私自剃度為僧尼,限製佛道勢力的發展。


    趕走了日本使節,又處理了關於限製僧侶發展的事情之後,國內的事情就可以暫時的平穩一段,而此時的朱標卻將目光轉向自己已經寬鬆了很久的吏治上來。關於吏治的事情,卻是龐煌首先倡導出來的。


    經過老朱的嚴苛壓抑,在經過朱標登基近四年來的刻意放鬆,朝中的官員們已經到了一個爆發的臨界點,而龐煌從日本使節那麽容易的行賄中就可以看出,大臣們的思想已經完全被景泰天下的文治陶醉。


    京師裏麵的官員如此,那地方上的吏治更不要說,在當今大明雖然有了似似而非的《大明周報》,自己也算是掌握住了朝廷的口舌,但是畢竟比不上另一個時空中那種信息爆炸的時代,皇權的威懾在龐煌看來,隻是限於百姓的盲目崇拜和官員的升遷上麵,真正能夠深入百姓心裏的,恐怕還不如地方官的一紙通告。“縣官不如現管”這句話,在這時的大明得到充分的體現。


    雖然沒有明旨,但是內廠還是源源不斷的提供出關於官吏貪贓枉法的情報,看來,隨著各地“皮場廟”的冷清,官員們的腦筋開始熱絡,那顆不安分的心也開始劇烈的跳動起來。


    通過這些情報,龐煌知道,要是不想重蹈朱元璋那時的殺戮,就必須提前行動,把隱患盡量的壓製在最低限度,這不由使他想起朱元璋臨終那幾天對他說的話來:“朕以猛治國,意在長治久安,穩固朱家萬世基業。可是那班功臣宿將恃功居傲,心懷叵測,威懾朝廷。朕如此費心駕馭尚且百弊叢生,子孫稍有等閑,又焉能控馭他們?朕自然要效法漢高祖,清除隱患。那貪官汙吏,更是可惡可恨,殘害百姓,危害國家,不以重刑,何以鎮之?朕受天命以來。官衣籲食,未曾逞懈,法令嚴明,事必躬親。(..tw)就這樣。奸佞貪官竟然朝殺暮犯,令朕憂慮深心。憤恨已極,又如何叫朕清心寡欲呢?”


    這是龐煌勸慰老朱寬心時,老朱說的話,而比老朱多了幾百年曆史知識的龐煌。更是知道關於貪官的難以懲治,無論是朱元璋的嗜殺,還是另一個時空中的高薪養廉,都杜絕不了蛀蟲的滋生。所以龐煌也沒有奢望能夠讓貪官汙吏在自己手中斷絕,不過,有一點他是非常想做到的。


    無論是下一步開海禁,還是發展工商。或者是大力倡導科學,那都是油水比較足的差事,作為皇帝的他,可不想讓自己的改革變成滋生蛀蟲的溫床。至少在他準備改革之初。不想看到類似的情況發生。他不想看到經濟還沒有發展上去,卻讓官員們學會了更多的貪贓方法,有了更多的枉法名目。


    對於這個問題,龐煌也曾經考慮過關於在另一個時空存在過的高薪養廉,因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大明的官員薪水俸祿低的可憐,官員們不貪汙一點,連養家糊口也沒有辦法達成。


    但是龐煌在仔細翻閱朱元璋在洪武二十五年八月頒布的《醒貪簡要錄》,裏麵詳細地計算官員所得的俸米如果折合成稻穀是多少、按照平均畝產折算需要多少畝地、農民耕種這些地需要花費多少勞力等等。


    記載正一品官員俸祿是每月支米八十七石,一年一千零四十四石。折算成稻穀,需要兩千六百二十石。要生產這麽多的稻穀,需要用田八百多畝。勞作的人力,按一個人種田十五畝計算,需要五十七個人耕種。收割之後,農夫挑一擔稻禾隻能出四鬥稻穀,所以需要六千五百五十挑。如果從田裏把稻禾挑到打穀場是一裏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裏路,來回就是兩裏,這樣算下來為了挑擔就得走一萬三千一百裏。


    因此,正一品官員俸祿每月八十七石米,看起來似乎不多,但為了這份俸祿老百姓卻不知要花費多少勞力和辛苦。光是挑擔就是一個萬裏長征的路程,你能說這不辛苦?“如此筋骨勞苦,方得許多糧米”,在書中朱元璋反問:“你們這些當官的拿著朝廷的優厚俸祿還不滿足,不肯為老百姓造福,一味貪汙腐敗,破壞朝廷法度,那麽到時候被殺頭抄家,還能怨別人嗎?”


    當然,這在龐煌眼裏,隻能算是朱元璋的唯心之論,拿百姓的辛苦,來對比官員的不勞而獲,雖然朱元璋曾經語重心長的對大臣說:“四民之中,士最為貴,農最為勞。士之最貴者何?讀聖賢之書,明聖賢之道,出為君用,坐享天祿。農之最勞者何?當春之時,雞鳴而起,驅牛秉耒而耕;及苗既種,又須耘耨,炎天赤日,形體憔悴;及至秋成,輸官之外,所餘能幾?一或水旱蟲蝗,則舉家皇皇無所望矣。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艱,至有剝刻而虐害之,無仁心甚矣。”


    又拿坐各衙門吏員和“披堅執銳,臥雪眠霜,不勝勞苦”而每月隻有一石米工資的士兵,以及沒有時間耕種自己的土地,“如此艱難,猶且趨事赴功,不敢有違”的驛站人戶做對比,指出“各衙門吏員止是書寫,夏坐涼房,冬居暖室,比當軍、當站的十分安閑”,如此“心尚不足,仍複貪贓壞法,百般害民”,朱元璋覺得他實在不了解這些享用朝廷俸祿的官吏們還有沒有一點體恤百姓的良心。


    從表麵上看,朱元璋隻是論及辛苦問題,好像光說農民艱難,沒有說這些俸祿夠不夠養家,開始龐煌看的時候,也是主觀臆斷的認為如此,但是隨著內廠調查現在大明的生活標準,龐煌才慢慢的體會到,大明的俸祿其實並不低。


    認為官員“若將所得俸祿養家,盡自有餘”。以七品縣令的俸祿而言,是七石半大米,一個成人的月需米量不過三鬥,七石半大米是二十五個人的口糧,你說它低了,那麽要多少才算高呢?


    七石半大米,折合另一個時空的錢幣為一千八百四十元左右,想對於一個建國初期的大明,給於官員的俸祿不算低了,後來由於大明寶鈔控製的比較嚴格,所以在這個俸祿的基礎上,朝廷發放俸祿一般遵照七成米、三成鈔的比例發放。但也不至於說是底薪了。


    想想自己當初大學畢業,在企業打工,實習期間每個月不過千餘元的工資,相比之下。好像一方父母官還不如他一個打工仔。但是要想想兩個時空的購買能力,根本沒有可比性。大明建國初期,無論是銅錢、銀子,還是經過自己整頓後穩定的寶鈔,購買力是十分強勁的。


    更何況每個官員背後還有田產、祖產和部分生意往來。也可以補貼生活,那麽為什麽那麽多官員還要抱怨俸祿太低,還要去貪汙呢?


    為了這個問題,龐煌暗自揣測了很久,也問過諸如楊傑、方孝孺和傅雍等個層次官員同樣的問題,提及高薪養廉,方孝孺是十分讚同的。但是對於這個問題,兩眼也是充滿著疑惑,還是楊傑一語中的,參雜著龐煌的思想。可以總結出:


    官員們家庭人口眾多,家庭人口不但包括妻子兒女,而且還要包括奴仆雜役,三妻四妾和丫鬟隨從等等,就拿原先說過,為國捐軀的武定侯郭英,官方允許其養奴仆二百人,但是被禦史參奏的確實蓄奴六百餘人,這樣以來,這麽多人口,要靠多少糧食去養,光是穿衣一途,恐怕就耗費不少。


    由此,方孝孺翻閱古籍,得出一個悲劇的結論,前宋是官員待遇最好的朝代,那麽官員的俸祿夠花了嗎?


    在古籍中發現,比如王安石說靠自己的俸祿為生的有數十人;蘇軾在被貶官的路上,攜家挈口,跟隨左右的還有二十餘人。其他有名的文人,比如楊億說有三十餘人依賴自己生活,石介說有五十多人,張耒、陸遊則說過靠自己的俸祿生活的有十餘人。因此,大略估計一下,宋代官員的家庭平均是三十人光景。


    結論是這樣的:“能夠全賴俸給生活的官吏,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純靠俸給生活的官吏是不可能有的。”這就是說,如果按照官員的俸祿要養三十人計算,在俸祿較高的前宋官員,依舊是不夠養家糊口的,這是一個讓人沮喪的結論。它似乎證明,官員貪汙是必然的,無論工資多少都是沒用的,哪怕是調整到像前宋那樣給國家財政造成很大負擔的標準,仍然不能使官員養活他們的家人。


    龐煌在這裏陷入了困境。這就是說俸祿不僅要養活官員本人,還要代他們養活家口。如果官員的家庭像老百姓那樣平均每戶隻有五口人,那麽事情還好辦。問題是,官員們要娶一大堆妻妾,生一大堆子女,有一大堆為之服務的奴仆,還要過上舒適甚至奢靡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多少工資才夠他們用?


    因此,認為哪朝哪代工資低而導致貪汙的議論是可以商榷的。因為工資高低固然對官員生活有點影響,但在官員的家口、生活水平沒有辦法約束的情況下,工資永遠都是不夠的。如果工資不夠就能成為“當貪官的理由”,那麽這個理由永遠存在。


    按照老朱的邏輯,他已經按超過老百姓家庭一家五口人的生活標準向縣令支付俸祿,但是一個縣令家庭,但是縣令的直係親屬加上雇工、奴仆和幫傭等人,一般來說都超過五十人。也就是說他實際需要養活的是五十個人。以五個人生活的工資應付五十個人的生活,這意味著什麽呢?這意味著,他實際的收入必須達到法定收入的十倍才行。


    如果以縣令做為官場的平均標準,那就可以得出一個推論:整個官場的收入必須是法定薪酬總額的十倍,才能讓官員家庭過上基本的生活。由這一點就可以知道,官員追求法定福利之外的收入的動力有多大,要想讓官員不貪又有多困難。


    當然,這裏不保羅有些人家境特別好,或者家庭結構特別簡單,生活又極其簡樸,那麽他可以不貪,這種情況雖然存在,但不是主流。


    龐煌由此陷入了沉思,高薪養廉,到底多高才算是高呢?這條路明顯的有些走不通,隨著你俸祿的提高,官員們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奴仆、妻妾的人數也在增加,那是一個永遠也填不滿的窟窿。


    更何況,自己剛剛想展開手腳發展商業、工業,需要很大的資金投入,縱然是朱元璋給自己留了一個不錯的底子,也擋不住給這些官員加薪啊。


    而且,隨著自己會逐漸減輕各地稅賦,雖然田地增產可以抵消一部分差異,但是隨著朝廷發展重心的改變,農業漸漸會被暫時擺在一個次要點的位置上,那時,官員們的該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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