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李澄的消息
酒樓裏的商人與食客們,也隻是想聽個故事、尋個樂子,還沒真把閑漢的當真,真要是不,也就罷了,還詐起酒來了。眾人立即開始懷疑這個閑漢的人品及故事的可信度……
不過李嚴經過分析,倒是信了這閑漢的話幾分。
如果不是大哥有什麽變故,怎麽突然江州郡軍馬盤查關口增兵如些之多,而且如此之嚴。
這可是一個打聽消息的好機會,他怎麽能夠放過,現在就當是一個想聽故事的行腳商人,就算打聽些什麽也不會有人懷疑的。
李嚴向二招了招手道:“給他來一壺酒,酒錢算我的。”
閑漢馬上臉上露出一絲討好的笑容,向李嚴拱一拱手,道了一聲謝後看了李嚴一眼,又道:“這位客官恐怕才剛到江州吧。”
李嚴沒想到這閑漢能看出他是剛到的江州,不解的問道:“哦,兄台是怎麽看出在下剛進江州的。”
“嗬嗬,這還用,您那臉大胡子還完好無損呢。我勸客官在離開江州之前,還是把胡須給剃了吧,以免招惹麻煩。”閑漢道。
李嚴這才明白閑漢的話是什麽意思,拱了拱手道了聲謝之後,便不再話。
直等著二端上酒壺之後,閑漢才很享受的抿了一口酒接著道:“其實那李司馬本初根本就沒有離開江州郡,而且尋了一個地方隱藏了下來,估計他想等到風聲不緊的時候再離開江州,那樣應該會安全一些。後來李司馬也是真是這樣做了。”
“他換了民夫的衣服,背著包裹,準備混在路人中離開。還真讓他混出了兩道屯田司的關卡。要那些屯田司的兵馬,也真是廢物,嗬嗬,這可是我那個在郡兵馬司的校尉大舅哥的。”
“結果在接近慶州的西北關卡,那裏當時有五百兵馬司的軍馬盤查,結果李司馬被兵馬司中的一個都頭發現了,這個都頭曾經跟隨過李司馬,李司馬怎麽也沒料到發現他並第一個向他動手的人,會是自己曾經的下屬。結果……”
“結果怎麽了?”眾人好奇的問,李嚴的心更是拎了起來。
“結果,那都頭剛喊出話來,就被李司馬一刀給殺了。據,那都頭被李司馬一把奪過他的腰刀,一刀劈的他頭顱飛出半丈高,血如噴泉一樣。這一下李司馬可撞了馬蜂窩。這裏可是有五百軍馬的,其中弩兵一個都,可是一百具軍弩啊。李司馬不愧是五級武者,在江州郡兵馬司中武技等級也算能排進前三十名,而且他那家傳的半月刀法可是以狠準快著稱的,是專門用來戰場殺人用的,可不是那些花架子武技。”
“李司馬大戰五百郡兵馬司軍馬,連殺三十餘人步軍,讓兵馬司關卡的步軍一度出現恐慌,他甚至殺了這一關卡的都指揮大人,已經搶奪了都指揮的戰馬。”
“可惜,出江州郡的路已經被兵馬司的軍馬堵實了,道路兩側的山勢不適奔馬,必盡李司馬不是武技顛峰的強者,他也不敢輕易單刀匹馬的闖數百人的關卡,他知道這兵馬司軍馬的深淺,可不是那些紀律鬆散的屯田司軍馬,他打散了包圍他的幾十人後,立即引馬往著來時的路逃走。”
“結果還是晚了一步,他退出數十步外的時候,那一個都的弩兵還是反應過來了,弩箭如雨般澆下,李司馬雙手難敵眾人,又因為裝扮成民夫,沒有鎧甲護身,身上連中四箭,不過他卻躲避了要害位置。”
“兵馬司一百騎軍衝了上來,想要圍殺李司馬,還好李司馬搶的那匹戰馬沒有傷,李司馬騎在馬上,奪了一柄長槍,他馬上功夫也是了得,這百人的騎軍愣是被他挑了二十餘人,讓他給逃了。”
“這就逃了?”有一個商人問道,好像很是意猶未盡的樣子。
“還沒完呢,李司馬奪路而逃,逃回的方向可正是江州郡城的方向,他有傷在身,路上又遇到了先前時候路過的兩道關卡,不過這兩道關卡都隻有一個都的屯田司步軍。李司馬騎著戰馬,挑起長槍,一路橫衝直撞,長槍連挑,兩道屯田司那些步軍關卡,設置的拒馬讓李司馬一槍挑飛起來,砸死好幾個屯田兵,他們根本不能阻擋。”
“最後怎麽了?”有人問道。
閑漢又滿飲了一盞酒後道:“最後?最後追擊李司馬的兵馬司騎軍追上來的時候,李司馬早就走了。屯田司的軍馬死傷倒不嚴重,也隻三四十個人,而且受傷的大多是後背受傷,哈哈,一個人膽鬼。恐怕見李司馬騎在馬上殺神一般的模樣,已經嚇的兩腿發軟了吧。”
“最後呢?”又有人打破沙鍋問到底。
“哪有還什麽最後,李司馬不是逃了嗎。也不知道逃到哪裏躲藏起來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離開江州郡,所以江州郡現在才會對離境盤查的那樣嚴。”
“據,兩日前又有聖旨下來了,好像是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格殺通緝告示上的兩個人。就算是活捉了,也要立即斬殺,不能留下一隱患。還真是奇了,這樣的事要不是大舅哥了,我還真的不信,官軍抓人哪有捉到活的還立即殺死的,抓到活的請賞也要多些。”
李嚴聽到這裏的時候,隻感覺到後背發涼,已經淌滿了冷汗。他心裏盤算著,這閑漢所的也算能講通,如果真如他所的那樣,大哥有傷在身,真的很危險,要怎樣才能幫助大哥?
這時一個商人站起來罵了一句:“這災星怎麽就不讓兵馬司給殺掉,害得我們都不好趕路了。”
那人話剛完,便感覺到了整個大廳裏湧起了一股冷氣,讓人不禁打了一個寒戰。李嚴聽到這人的話,怒火中燒,不受意念控製的從靈海之中湧出一股靈力。這股靈力中充滿了暴戾之氣,雖然這股暴戾之氣很微弱,而且李嚴已經及時的壓抑了心中的怒火。但僅僅這一丁兒的暴戾之氣,也讓身為普通人的食客與商人們感覺到了一陣冷意。如果是一高級的武者在此,肯定會發現這裏有“殺氣”。
受那股無形的殺氣所影響,商人、食客們紛紛匆匆離開了酒樓,酒樓中突然安靜了下來,隻有二與店掌櫃的不好離開,躲在一邊看著依然在偶爾自斟自欽。
“高人?”二聲的問掌櫃。
“不知道,別亂話,心伺侯好了,要酒要菜盡管上。”掌櫃的低聲道,他話的時候有些哆嗦,雙腿有些不聽使喚的向後麵去了。
李嚴沒管那些離開的食客,隻覺得酒樓裏清靜了也是好事。他一個要悶悶的想著大哥的事。他明白自己與大哥的處境,現在想到找到大哥是不可能的了,這江州郡他可是人生地不熟,那還有什麽辦法就算找不到大哥,也能夠幫到大哥呢?
李嚴陷入了苦思,直到傍晚時分,李嚴已經在那裏坐了近兩個時辰,仍然沒有離開,不過他已經想到一個方法,就算不能找到大哥,但也許能夠幫助大哥逃離江州郡地界。
李嚴有自信他的武技已經超過了大哥,而且自己沒有受傷,體力也因為紫晶戒指中那些不知名的紫色濃霧而變的更加充沛,哪怕消耗之後也能夠快速的補充。最重要的是,他還有一個殺手鐧,這些天裏他已經充分的對這個殺手鐧有了了解……
李嚴離開酒樓前,也沒有呼喊二結賬,二也不知道躲在那個犄角旮旯裏,隻是隨手在桌上留了一枚銀幣。便大搖大擺的離開了,離開之後迎著夕陽,向著西城門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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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郡城西四十餘裏的泊林縣,一個靠近泊林湖畔的村莊,有一片麵積極大的淺灘,淺灘中長滿了足兩人高的蘆葦。
在這蘆葦淺灘裏,生活著許許多多野鴨,這裏有著各種各樣的魚蝦,為野鴨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環境和食物。
淺灘中某處地勢稍高的地方,有一匹棗紅色的馬將蘆葦壓倒了一大片,那匹馬早已經不再動彈了,倒在了這塊沙地上。
馬的大腿肉已經被割下,留下血淋淋的馬屍。血腥的馬屍被成千上萬隻蒼蠅包圍著,亂哄哄的一團,一股惡臭味迎風半裏都可以嗅到。
這裏已經深入了蘆葦淺灘的腹地了,人跡罕至,正常情況下就連村莊的漁民也不會來這裏。偶爾隻有捕獵野鴨的人會來到這裏,不過這裏按照常理是不可能出現一匹死馬的,而且死馬身上的鞍佩齊全,都是軍製的,一看便是軍中的戰馬。
在這戰馬死屍向北約兩裏的一塊沙地上,一片的蘆葦被人用利器砍倒了,平鋪在地上,墊的厚厚的形成一處可以供人休息的地方。那蘆葦墊上此時正躺著一個身上多處纏了布條的男人,那布條上滿是浸出的血跡。隨手可觸摸到的地上插著一隻軍用馬槍,馬槍的邊上放著一把沒有刀鞘的軍用馬刀。
男人的身上穿著的是民夫們常穿的深灰色短打,是簡潔方便幹活的那種窄袖短衫。他滿臉的大胡子,頭發已經是亂蓬蓬的,臉色蒼白,幾乎沒有一絲血色,雙眼中充滿了血絲。
他的嘴角還殘留著血漬,他的手中正捧著半隻野鴨,如果仔細一看,便會發現這半隻野鴨其實隻是簡單的粗暴的拔了毛,然後便被生生的啃咬。那男子的嘴角還殘留著野鴨身上的絨毛。
酒樓裏的商人與食客們,也隻是想聽個故事、尋個樂子,還沒真把閑漢的當真,真要是不,也就罷了,還詐起酒來了。眾人立即開始懷疑這個閑漢的人品及故事的可信度……
不過李嚴經過分析,倒是信了這閑漢的話幾分。
如果不是大哥有什麽變故,怎麽突然江州郡軍馬盤查關口增兵如些之多,而且如此之嚴。
這可是一個打聽消息的好機會,他怎麽能夠放過,現在就當是一個想聽故事的行腳商人,就算打聽些什麽也不會有人懷疑的。
李嚴向二招了招手道:“給他來一壺酒,酒錢算我的。”
閑漢馬上臉上露出一絲討好的笑容,向李嚴拱一拱手,道了一聲謝後看了李嚴一眼,又道:“這位客官恐怕才剛到江州吧。”
李嚴沒想到這閑漢能看出他是剛到的江州,不解的問道:“哦,兄台是怎麽看出在下剛進江州的。”
“嗬嗬,這還用,您那臉大胡子還完好無損呢。我勸客官在離開江州之前,還是把胡須給剃了吧,以免招惹麻煩。”閑漢道。
李嚴這才明白閑漢的話是什麽意思,拱了拱手道了聲謝之後,便不再話。
直等著二端上酒壺之後,閑漢才很享受的抿了一口酒接著道:“其實那李司馬本初根本就沒有離開江州郡,而且尋了一個地方隱藏了下來,估計他想等到風聲不緊的時候再離開江州,那樣應該會安全一些。後來李司馬也是真是這樣做了。”
“他換了民夫的衣服,背著包裹,準備混在路人中離開。還真讓他混出了兩道屯田司的關卡。要那些屯田司的兵馬,也真是廢物,嗬嗬,這可是我那個在郡兵馬司的校尉大舅哥的。”
“結果在接近慶州的西北關卡,那裏當時有五百兵馬司的軍馬盤查,結果李司馬被兵馬司中的一個都頭發現了,這個都頭曾經跟隨過李司馬,李司馬怎麽也沒料到發現他並第一個向他動手的人,會是自己曾經的下屬。結果……”
“結果怎麽了?”眾人好奇的問,李嚴的心更是拎了起來。
“結果,那都頭剛喊出話來,就被李司馬一刀給殺了。據,那都頭被李司馬一把奪過他的腰刀,一刀劈的他頭顱飛出半丈高,血如噴泉一樣。這一下李司馬可撞了馬蜂窩。這裏可是有五百軍馬的,其中弩兵一個都,可是一百具軍弩啊。李司馬不愧是五級武者,在江州郡兵馬司中武技等級也算能排進前三十名,而且他那家傳的半月刀法可是以狠準快著稱的,是專門用來戰場殺人用的,可不是那些花架子武技。”
“李司馬大戰五百郡兵馬司軍馬,連殺三十餘人步軍,讓兵馬司關卡的步軍一度出現恐慌,他甚至殺了這一關卡的都指揮大人,已經搶奪了都指揮的戰馬。”
“可惜,出江州郡的路已經被兵馬司的軍馬堵實了,道路兩側的山勢不適奔馬,必盡李司馬不是武技顛峰的強者,他也不敢輕易單刀匹馬的闖數百人的關卡,他知道這兵馬司軍馬的深淺,可不是那些紀律鬆散的屯田司軍馬,他打散了包圍他的幾十人後,立即引馬往著來時的路逃走。”
“結果還是晚了一步,他退出數十步外的時候,那一個都的弩兵還是反應過來了,弩箭如雨般澆下,李司馬雙手難敵眾人,又因為裝扮成民夫,沒有鎧甲護身,身上連中四箭,不過他卻躲避了要害位置。”
“兵馬司一百騎軍衝了上來,想要圍殺李司馬,還好李司馬搶的那匹戰馬沒有傷,李司馬騎在馬上,奪了一柄長槍,他馬上功夫也是了得,這百人的騎軍愣是被他挑了二十餘人,讓他給逃了。”
“這就逃了?”有一個商人問道,好像很是意猶未盡的樣子。
“還沒完呢,李司馬奪路而逃,逃回的方向可正是江州郡城的方向,他有傷在身,路上又遇到了先前時候路過的兩道關卡,不過這兩道關卡都隻有一個都的屯田司步軍。李司馬騎著戰馬,挑起長槍,一路橫衝直撞,長槍連挑,兩道屯田司那些步軍關卡,設置的拒馬讓李司馬一槍挑飛起來,砸死好幾個屯田兵,他們根本不能阻擋。”
“最後怎麽了?”有人問道。
閑漢又滿飲了一盞酒後道:“最後?最後追擊李司馬的兵馬司騎軍追上來的時候,李司馬早就走了。屯田司的軍馬死傷倒不嚴重,也隻三四十個人,而且受傷的大多是後背受傷,哈哈,一個人膽鬼。恐怕見李司馬騎在馬上殺神一般的模樣,已經嚇的兩腿發軟了吧。”
“最後呢?”又有人打破沙鍋問到底。
“哪有還什麽最後,李司馬不是逃了嗎。也不知道逃到哪裏躲藏起來了,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離開江州郡,所以江州郡現在才會對離境盤查的那樣嚴。”
“據,兩日前又有聖旨下來了,好像是不惜一切代價,也要格殺通緝告示上的兩個人。就算是活捉了,也要立即斬殺,不能留下一隱患。還真是奇了,這樣的事要不是大舅哥了,我還真的不信,官軍抓人哪有捉到活的還立即殺死的,抓到活的請賞也要多些。”
李嚴聽到這裏的時候,隻感覺到後背發涼,已經淌滿了冷汗。他心裏盤算著,這閑漢所的也算能講通,如果真如他所的那樣,大哥有傷在身,真的很危險,要怎樣才能幫助大哥?
這時一個商人站起來罵了一句:“這災星怎麽就不讓兵馬司給殺掉,害得我們都不好趕路了。”
那人話剛完,便感覺到了整個大廳裏湧起了一股冷氣,讓人不禁打了一個寒戰。李嚴聽到這人的話,怒火中燒,不受意念控製的從靈海之中湧出一股靈力。這股靈力中充滿了暴戾之氣,雖然這股暴戾之氣很微弱,而且李嚴已經及時的壓抑了心中的怒火。但僅僅這一丁兒的暴戾之氣,也讓身為普通人的食客與商人們感覺到了一陣冷意。如果是一高級的武者在此,肯定會發現這裏有“殺氣”。
受那股無形的殺氣所影響,商人、食客們紛紛匆匆離開了酒樓,酒樓中突然安靜了下來,隻有二與店掌櫃的不好離開,躲在一邊看著依然在偶爾自斟自欽。
“高人?”二聲的問掌櫃。
“不知道,別亂話,心伺侯好了,要酒要菜盡管上。”掌櫃的低聲道,他話的時候有些哆嗦,雙腿有些不聽使喚的向後麵去了。
李嚴沒管那些離開的食客,隻覺得酒樓裏清靜了也是好事。他一個要悶悶的想著大哥的事。他明白自己與大哥的處境,現在想到找到大哥是不可能的了,這江州郡他可是人生地不熟,那還有什麽辦法就算找不到大哥,也能夠幫到大哥呢?
李嚴陷入了苦思,直到傍晚時分,李嚴已經在那裏坐了近兩個時辰,仍然沒有離開,不過他已經想到一個方法,就算不能找到大哥,但也許能夠幫助大哥逃離江州郡地界。
李嚴有自信他的武技已經超過了大哥,而且自己沒有受傷,體力也因為紫晶戒指中那些不知名的紫色濃霧而變的更加充沛,哪怕消耗之後也能夠快速的補充。最重要的是,他還有一個殺手鐧,這些天裏他已經充分的對這個殺手鐧有了了解……
李嚴離開酒樓前,也沒有呼喊二結賬,二也不知道躲在那個犄角旮旯裏,隻是隨手在桌上留了一枚銀幣。便大搖大擺的離開了,離開之後迎著夕陽,向著西城門的方向走去。
**************************
江州郡城西四十餘裏的泊林縣,一個靠近泊林湖畔的村莊,有一片麵積極大的淺灘,淺灘中長滿了足兩人高的蘆葦。
在這蘆葦淺灘裏,生活著許許多多野鴨,這裏有著各種各樣的魚蝦,為野鴨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環境和食物。
淺灘中某處地勢稍高的地方,有一匹棗紅色的馬將蘆葦壓倒了一大片,那匹馬早已經不再動彈了,倒在了這塊沙地上。
馬的大腿肉已經被割下,留下血淋淋的馬屍。血腥的馬屍被成千上萬隻蒼蠅包圍著,亂哄哄的一團,一股惡臭味迎風半裏都可以嗅到。
這裏已經深入了蘆葦淺灘的腹地了,人跡罕至,正常情況下就連村莊的漁民也不會來這裏。偶爾隻有捕獵野鴨的人會來到這裏,不過這裏按照常理是不可能出現一匹死馬的,而且死馬身上的鞍佩齊全,都是軍製的,一看便是軍中的戰馬。
在這戰馬死屍向北約兩裏的一塊沙地上,一片的蘆葦被人用利器砍倒了,平鋪在地上,墊的厚厚的形成一處可以供人休息的地方。那蘆葦墊上此時正躺著一個身上多處纏了布條的男人,那布條上滿是浸出的血跡。隨手可觸摸到的地上插著一隻軍用馬槍,馬槍的邊上放著一把沒有刀鞘的軍用馬刀。
男人的身上穿著的是民夫們常穿的深灰色短打,是簡潔方便幹活的那種窄袖短衫。他滿臉的大胡子,頭發已經是亂蓬蓬的,臉色蒼白,幾乎沒有一絲血色,雙眼中充滿了血絲。
他的嘴角還殘留著血漬,他的手中正捧著半隻野鴨,如果仔細一看,便會發現這半隻野鴨其實隻是簡單的粗暴的拔了毛,然後便被生生的啃咬。那男子的嘴角還殘留著野鴨身上的絨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