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後,總要不自覺地停下來,整理一下前段時間的得與失,得大於失證明這段時間沒有浪費,欣喜若狂的準備下一段旅途。


    失大於得則證明這段時間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時空倒轉重活一回。世上沒有後悔藥,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來。哪怕你比劉翔跑的還快。這是人生在世的一條普世法則。世上真的沒有例外嗎?在這個連牛頓定律都可推翻的時代,有一兩件超科學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雲燁剛吃了後悔藥,隻是藥效猛烈了一些,所以當他發現自己赤身裸體的站在荒野上,除了發呆,還是發呆。


    荒原很美,碧綠的草毯從腳下一直鋪到視野的盡頭,草叢間偶爾伸出的幾朵野花,更給這張草毯增添了幾分豔色。


    “撲棱棱”一隻野雞從草叢中竄起,驚得雲燁打了一個趔趄,這才從茫然中驚醒。


    眼睛恢複靈動,神誌也從懵懂中還複清醒。“這是哪?”雲燁問自己。


    十分鍾前,自己還背著背包在戈壁上搜尋那兩個失蹤的老外,現在卻光著身子,站在草原上。這已經超出他能理解的範圍,看看頭上炙熱的太陽,還是熟悉的樣子,


    雲燁確定自己還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樹,零散的槐樹,靜靜的夾雜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間,這讓他心緒大定。


    既然在西北,就沒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幾步路而已。雲燁估計自己遇到了傳說中的蟲洞,從紙的正麵走到反麵罷了,沒走出紙張範圍純屬走運。


    在這西北荒原上討生活已經十五年了,見過沙暴,遇到過泥石流,見識過流沙,碰到過狼群,被大螞蟻咬過。神經早已堅韌非常,現在遇到蟲洞,也就見怪不怪了。風吹過,遍體生寒。


    五月的西北還不到讓人光腚亂跑的溫度,他記得出來前,自己在第六個飲水點補水,見到水潭底有金光閃過,以為是天然金塊,伸手去撈,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這裏來的。


    怪不得貪婪是人身的原罪,雲燁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讓你貪,這下闖禍了吧。


    捂著重點部位四處尋找水潭,在繞到第四圈時,“嘩嘩”地流水聲終於傳進耳朵,大喜之下,三兩步蹦到水邊,隻見一股沁澈的溪流緩緩地在草叢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會,已到小溪源頭,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隨水波上下翻滾。


    雲燁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襪,甚至還有一隻平底鍋,那是雲燁用來煮方便麵的。擰幹衣服,攤開晾在旁邊的小樹上,雲燁長長舒了一口氣,終於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還給我,便再無所求。


    雲燁攤開雙手,看著這雙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這根本就不是一雙成人的手,他早就發現這個問題了,隻是極力不去想,反手抓過披散在肩上的頭發,用力扯了扯,生疼,這不是夢。轉頭看著水中那張熟悉的稚嫩麵孔,雲燁隱隱覺得事情沒有自己想的那麽簡單。


    生存是第一位的,曠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絕不能不穿鞋子,奔跑這一來自祖先的遺傳本能,雖然笨拙,卻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


    雲燁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個安全的宿營地,抱著最渺茫的希望,他強自忍著來自內心的恐懼,緊緊盯著泉水希望老天開眼,把背包還給自己。


    這是一片從沒有人到過處女地,洪荒的氣息籠罩著這片靜謐的土地,雲燁知道自己隻是一個機械技師,如果想在這裏活下來,就絕不能缺少裝備,隻有拿到裝備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讓這具十四五歲的身體活下來。


    雲燁甩了甩腳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濕漉漉的皮靴套在腳上說不出的難受,每走一步,都會發出:“撲哧,撲哧”的聲音,手上握著一根雞蛋粗的木棍,不時抽草叢兩下,給自己壯膽。


    滿天神佛似乎聽到他訴求,自出水口飄出一條綠色的帆布帶,雲燁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帶子,用力往外拉,隻聽嘩啦一聲響,半人高的背包從水中竄了出來,雲燁死死地抱住背包,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鏟,心頭大定。


    在小溪不遠處有一片紅砂岩,上麵寸草不不生,雲燁把場地轉移到上麵,小心地整出塊平地,紅砂岩被太陽烤得滾燙,他把濕衣服撲在石頭上,相信用不了一個小時,衣服就會被烤幹。


    帳篷支起來,四麵留出空隙,讓熱風帶走帳篷的濕氣。在檢查過全套裝備完好,雲燁長長舒了一口氣。


    對於定位儀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東西,越容易損壞,這是常識,指北針依然頑固的指向北方,哪怕裏麵灌滿了水,在地圖上用交線法確定位置後,他驚奇地發現,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沒發生任何改變。這怎麽可能?難道指北針壞了?


    在觀察過植物後,雲燁否定了指北針壞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強大的山寨手機沒任何信號,望著遠山的輪廓,除了長滿了樹,這不就是那荒涼的戈壁嗎?


    蟲洞沒有改變我的位置,卻改變了時間嗎?


    雲燁把頭埋在雙膝間,頭大如鬥,心亂如麻。“穿越”這個詞他一直以為是小說家創造出來的詞,現在硬生生地發生在自己身上。


    雲燁一直以為,自己是一個戀家的人,母親,老婆,兒子構成自己心頭最堅固的堡壘。如果隻是距離的麻煩,他不認為是麻煩,哪怕在火星上,他也會綁架小綠人讓他們送自己回家。現在不是距離,而是茫茫的一千餘年。


    西北,不,準確地說隴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後的事,氣候的急劇變化,人口的急劇膨脹,造成了生態的大災難。作為隴中人,雲燁比別人更清楚這滿眼的綠色代表著什麽。


    “現在是唐?還是漢?甚至是秦?千萬不要是南北朝,我隻是一個小人物,擔不起太大的責任。”


    雲燁語無倫次地喃喃自語。


    空氣是純淨的,景色是美麗的,就連身邊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雲燁身邊的陰影裏安慰他。


    嘩嘩的溪水帶走了殷紅的血漬,雲燁兩眼放光地看著肥碩的兔子,肚子早餓了。


    雲燁大口嚼著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時從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燒,太陽已經落山,漫天的紅霞壓在山巔,大大小小的歸鳥投向遠處的森林。


    雲燁不禁悲從心來,抱著半隻烤兔嚎啕大哭。無邊的寒氣把雲燁從睡夢中喚醒。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個喧囂的世界,妻子的溫柔,兒子的叛逆,母親的嘮叨又一次重現在他麵前。他抹一把臉,趕走最後一絲留戀。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隻有活著,才能談及其他。今天,就要徹底,徹底的麵對新的生活。篝火再次點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熱,就著燒開的水,慢條斯理地一口口吃完。


    食物是珍貴的,在允幹骨頭上最後一絲油氣後,雲燁的意誌也堅定下來,他不可能一直像個野人獨自生活在這片荒野上。


    人是社會動物,有各種感情需要。獨自一人生活,隻會向返祖現象發展,語言功能會退化,大腦功能會退化,而四肢卻會得到強化。雲燁不想在荒原上當野人。


    路,在哪?魯迅說過,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雲燁是第一個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隻能自己開路。走了不到一裏路,雲燁就氣喘籲籲,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體力,更何況還要背三十幾斤的裝備。


    不管了,雲燁決定沿著小溪走,他畢竟要匯合到黃河裏去的。冰涼的溪水讓雙腳幾乎失去知覺,頭上的太陽又考的頭皮發燙,小溪邊的茅草長得又綠又長,劃過臉頰像一把把小刀,不一會就劃得臉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紅印。


    忽冷忽熱,傷寒就是這麽得的。雲燁見前麵有一塊巨大的沙地,足足有兩畝,趕盡快走幾步,剛踏上紅沙地,一團黑影猛地撲來過來,心膽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揮鏟向黑影砍去,隻聽“咩”的一聲慘叫,一隻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裏,濺起的溪水打濕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裏拚命掙紮著要站起來,大概腿被一鏟打折了,剛翻起來,又摔倒在水裏。看它痛苦的樣子,雲燁隻好又舉起鋼鏟.......


    早晨吃的那條兔腿早已消化殆盡,肚子又咕咕叫起來。半大小子吃窮老子,雲燁又回到這令人尷尬的年齡。


    他唏噓半天,拿出那把英吉沙小刀開始解刨那隻可憐的羊。羊的內髒隻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內髒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當初,雲燁的廚藝,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飛猛進。飽餐了一頓烤羊肉後,辣子的餘味還在口中蕩漾。剩餘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細細的熏過,誰能想到西北常見的綠毛草是熏羊肉的絕佳材料呢。


    雲燁再一次為自己強大的公關能力感到自豪,想當初第一次品嚐維族老漢的烤羊肉,他差點把舌頭吞下去。


    一套英吉沙組刀,再加白幹一周的活,才從老漢口中套出秘方,重中之重就是這遍地都是的茅草,為此,老漢差點和他翻臉。雖然說用來熏肉有點掉價,但這初夏的天氣不如次處理,幾個小時就能把全世界的蒼蠅招來。


    衷心感謝過哪隻羊後,穿上曬幹的衣服雲燁再次踏上尋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腳下轉了個彎向東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河流大抵如此,這條小溪也不例外。雲燁隨這條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樹越來越少,草越來越稀,


    地圖上的城市不見蹤影。


    放眼望去,整個盆地不見絲毫人煙,碧綠的草鋪滿大地,草叢間偶爾有一隻小鳥“嗖”地一聲直竄天空,大群的野馬在草毯上飛奔,嬉戲。揚起的鬃毛被陽光照成千萬條金絲銀線,黃羊在草叢間低頭吃草,一會會兒又伸脖遠眺。就連野雞也不加掩飾地低空撲閃兩下翅膀,而後又在草叢間飛奔起來。風吹來青草的清香。


    空氣中帶來各種各樣的生命氣息,大自然是如此美麗。


    雲燁徹底崩潰了,這是什麽破景致,我的水泥森林呢?我的汽車轟鳴聲呢?我工廠排出的酸氣呢?我那林立的重工業煙囪呢?我那充滿時代氣息而又被人唾罵不已的市委大樓呢?我最最珍愛的漫天飛舞的塑料袋到底去哪啦?那些我憎惡的人群呢?那些讓我崩潰的城市喧囂呢?那些腐爛發臭而又堆積如山的城市垃圾呢?


    我的親人們,你們到底在哪?


    別留下我一個人!


    雲燁仰麵躺在鬆軟的草地上,眼淚像開閘的洪水肆意流淌。


    隻是一夢間,滄海變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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