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帥,您是說以後咱們就要住在駱駝背上了?”


    “沒錯,可能味道大了點,但是沒辦法,咱們的城池要在戈壁上來回奔走,咱們隻好住在駱駝背上,駝城不可能哪裏都能去,隻要咱們的騎兵在駝城三百裏之內的區域內作戰,就不必要攜帶大量的物資,隻需要攜帶一兩天的幹糧和水就足夠了。


    背靠大城,騎兵就能心無旁騖的作戰,隻要距離不再是我們的致命傷,嘿嘿,老子帶著你們就是閻羅殿也敢去闖闖。”


    聽了雲燁的講解,不但雲燁在奸笑,他身邊的軍士們也一起奸笑了起來,事實就是這樣,唐人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的戰力,尤其是隴右和關內道的這些殺才們,傻子都知道自己背城作戰會占到多大的便宜,哪怕不小心被敵人圍困了,自己靠不到城池邊上,這個時候最讓人興奮地事情發生了,自家的城池靠過來了……


    給士兵們講解完了駝城和識字的必要性,雲燁就返回了帥帳,範弘一和田元義還在等著自己,駝城的建設絕對不是一朝一夕能建成的,不說別的,光是一個轉向的問題,就足夠讓人頭疼的了 ,更不要說西域的西域的地形複雜,大城所到之處需要平坦的土地,不能別的駱駝走路,走在大坑之處的駱駝掉坑裏,這樣 算怎麽回事啊。


    所以挽具非常的重要,道路也非常的重要,隻要這座大城能夠左右橫移兩千裏,雲燁就認為自己的大軍就有足夠的能力鎖死這片區域,在情報的配合下,當西域胡人衝過來的時候就會發現在自己的前進道路上多了一座城池虎視眈眈的等著他們。


    這是設想中的最美狀況,現實那裏有這麽完美。駝城隻能在戰鬥中檢驗他是否有用,是否能達到戰爭的需要,現在雲燁能想到的就是駝城可以最大限度的減輕士兵的奔波之苦。


    但願書院的研究能給自己帶來福音,雲燁幾乎想要雙手合十祈求老天再給自己一點麵子。


    折籮曼山依然白雪皚皚,在太陽的照射下反射著耀眼的白光,雲燁現在對白光已經見怪不怪了。無舌已經能輕易地把白光弄出來,然後再收起來,老家夥就像是得到了一枚手電,正在興奮地擺弄開關,一會關上一會熄滅像個傻子一樣。


    雲燁認為這東西說不定有輻射,他對一切能自己發光的石頭都抱著懷疑的態度,隔著厚厚的牆看到無舌愉快的沐浴在白光裏宛如神仙,就囑咐懷孕的那日暮,不許靠近無舌十丈以內。他不希望那日暮將來生出來一個把內褲外穿的傻小子。


    那日暮現在對自己的肚皮不是一般的看重,夫君的話從來都沒錯,如果說那個白光會傷害那日暮自己,她說不定會抑製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現在聽說這東西有可能會傷到肚子裏的孩子,那日暮立刻就從善如流,離無舌遠遠地。弄得無舌在吃飯的時候還問雲燁,為何入冬以後就沒有再見到那日暮。


    無舌沒有掉頭發的症狀。皮膚也沒有潰爛,雲燁給他把脈之後發現老家夥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有力地脈搏跳動讓雲燁非常的嫉妒。


    他自稱在照耀了神光之後睡眠好了,精神旺了,一拳都能打死一頭牛了,總之用自己的切身體驗告訴雲燁。白光是好東西,希望雲燁沒事也多照照。


    上輩子什麽光沒照過?能看清楚骨頭架子的那種光都照了好幾回,大夫都不情願多照的玩意,指望雲燁去多接受一點輻射,那是在做夢。


    “怎麽就對身體又害了?老夫已經照了一個冬天出岔子了嗎?你看看。精神多健旺,感覺自己的一些暗疾都在不藥而愈,這是神光啊,可遇而不可求,隔壁的袁守城整天想著爬到天池去找神仙,卻不知神仙就在隔壁,小子,這就是機緣啊,有緣的人踢塊石頭都能找到黃金,沒機緣的人就算是踏破鐵鞋也找不到門路,怎麽就不知道珍惜機緣呢。“無舌有些生氣,撂下茶杯就開始說教。


    ”這機緣是您的,您喜歡多照就多照些,反正都九十歲的人了,幹什麽都可以隨心所欲,律法裏都是這麽講的,小子今年還不到三十,想要多活幾年,我的機緣多,絆一跤都能撿到牛頭金,以後說不定能和神仙一桌子吃飯,您要是不小心照白光,照成了神仙,和我當神仙有什麽區別,隻要是咱家人成仙,誰成都沒關係,我樂見其成。“


    無舌見雲燁還是不在乎,有點意興闌珊,懶洋洋的說:”劉方老兒如今不在西域,否則他會和老夫一樣的愉快,和老友沐浴神光,在神光裏喝茶下棋,那才是人世間的極樂,可惜了。“


    ”不可惜 ,劉老不知為什麽忽然起了遊興,帶著咱家的商隊跑去了怛羅斯,我也是才知道的消息,估計他從怛羅斯回來就會到北庭來,到時候你們就能在一起喝茶聊天照神光了。“


    雲燁不緊不慢的把劉方去了怛羅斯的消息告訴了無舌,老家夥立刻就開心了起來,一口喝幹茶根,背著手去看袁守城的笑話,他現在每天就剩下照神光和看袁守城死人臉這麽點樂子了。


    範弘一最開心的就是大帥說火油囤積夠了,事實上是沒有鐵皮桶子了,他立刻就放開了對那些胡人和商販的限製,允許他們用最大的能力生產火油,那些商人為了賺錢命都不要了,硬是在山口踩出一條通道出來,大冬天的讓駝隊馬隊依然可以來往於天山南北。


    高昌盛產棉花,但是沒人收,漫山遍野的棉花白花花的鋪在地裏,田元義驅趕著百姓在雪地裏摘棉花,這些懶蟲,秋天的時候不知道動彈,好好地棉花就要爛在地裏,不知道棉花在大唐什麽價格麽?


    他不在乎能賣多少錢,他隻在乎棉花,聽大帥說棉花也是駝城必備的軍事物資,他從不去懷疑大帥的話,作為大帥的幕僚,隻要好好的去執行命令就好。


    從樓蘭回來的校尉說了,自己的家小已經隨著大軍的輜重隊回了玉門關,這讓他放心不少,能隨著大軍回去,一定比跟著商隊回去安全得多,隻要進了關,不需要人護送她們母子也能自己走到長安,蘇大將軍的軍隊已經把隴右河西這兩個地方掃蕩了三遍,聽說那裏現在幹淨的可以當炕睡。


    從懷裏掏出小銀壺喝了一口烈酒,抽著臉長長的哈了一口氣,奶奶的,現在才是人過的日子,田元義自言自語了一句,就躺在收上來棉花堆裏,仰麵朝天的看著天上的藍天白雲,覺得全身三萬八千個毛孔都透著暖意。


    ”花兒為什麽這樣紅,為什麽這樣紅,紅的好像那燃燒的火焰,紅的就像燃燒的火,它象征著純潔的友誼和愛情……“


    那日暮穿著紗裙,戴著麵紗,唱著這首動聽的歌謠,讓圍著火堆飲酒的軍士們如癡如醉,隻有在這片藍色的蒼穹下,百靈一樣那日暮才會複活。


    給軍漢們唱歌,如果被辛月知道會活活的打死她,雲燁卻很喜歡那日暮表現出往日的氣概,他認為草原上的女子就該是這個樣子,情濃的時候像火,堅韌的時候像老牛皮。


    這首歌是雲燁教給那日暮的,很快就在天山腳下傳揚開來,以至於田元義躺在棉花堆上都能聽到這首纏綿婉轉的歌。


    要是沒有戰火該多好啊,田元義癡癡地想,他的半輩子都撂在天山腳下了,這裏山高水美瓜果香甜,牛羊遍地,算得上是人間的福地,如果能在這裏終老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以前的時候睡覺都需要藏把刀子,從來都不敢鬆懈,現在妻兒走了以後,田元義就徹底的放鬆了下來,自己也是一個學富五車的人,對這裏的治理也算得上勤勉,他甚至還有更多的想法想要實現,給我十年,我還你一個 人間福地。


    騎兵從來都是一隊隊的在這裏奔跑,如果是單人匹馬,說不定很快就會失蹤,田元義對這樣的狀態煩透了,那些人不知道怎麽想的,你殺死了一個騎兵,然後就會有大軍把村子圍起來,最後把村子裏的牛羊都斬首才會罷休,何苦來哉?幹事情之前就不想想麽?


    田地裏的那些摘棉花的胡人舉著木叉就圍了上來,他們想幹什麽?自己身邊還有五十個士兵呢,還都是老兵,聽說是從玄甲軍出來的,這幾百號人不夠他們殺的。


    這些人都是大帥的親衛,別看一個頭發胡子都花白了,呃,這些人不會以為看著他們的是老兵就想把自己這群人幹掉,然後再回家,等到大軍來了之後再說自己什麽都不知道?


    這些人的心思是怎麽長得?難道大將軍會有閑心聽你們辯解?軍司馬會去一個個的分辨良民和暴民?那是軍隊,不是衙門捕快,他們總是先殺人然後才寫呈具的,或者殺了人之後什麽都不寫。(未完待續。。)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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