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解相思味,誰盼良人歸,誰捧胭脂淚,誰描柳月眉,誰將曲中情怨,誰思紅袖輪回,誰一腔相思錯付,都是斷腸人。再美不過往昔,再痛不過追憶。


    故事是在是有一些老套,體弱多病的貴族少爺不堪忍受家族的禁錮,離家出走,然後路途中病發,被年輕的牧羊姑娘所救,然後一見鍾情。


    “你不知道,那時候他暈倒在路邊,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因為貪玩而睡著了的孩子。”於氏輕輕地笑了笑,整個人都沉迷到了回憶之中,臉上再無一點點的畏懼之色,而是充滿了幸福的。


    陽光斜斜的的照耀在於氏的身上,顯得整個人都閃閃發光的,美麗的不得了“那時候我就本來是不想管他的,你想啊,一個衣著光鮮,臉色白皙,甚至還佩戴著玉佩,折扇,香囊.....這些奢侈玩意兒的公子,怎麽會淪落到這樣的地方呢?若是我救了他,必定會引來麻煩的。”


    “可是你還是救了他,不是嗎?”朝鳳看著於氏,輕輕地笑笑。


    於氏輕輕地點點頭,表情有一些無奈“色令智昏,若是他長的稍微不濟一些,或許我就會頭也不回的走開吧。”


    說著,於氏輕輕地笑了笑,就像在笑話自己的糊塗一般“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候來了許多的人。這可和遊園會不同,來的那些人都是整裝待發的,他們身上都穿著金光閃閃的盔甲,看起來漂亮極了,也嚴肅極了。我第一次見到這麽多人,我真的,他們都是來尋他的。”


    還記得。那時的自己害怕極了,幾乎連站都站不住。可是即使是這樣,自己還是說謊了。於氏看看遠方的天空,那時候的天可真藍啊,藍的就像是透明的,可比今天這樣的天要好看許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自己總是記得那公子的眉頭在聽見尋人的聲音時,緊緊地皺起來了,似乎是特別痛苦的樣子。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當時什麽也沒有多想。隻是希望他可以高興一點。畢竟這麽好看的人,自己可是第一次見到呢。


    看著於氏臉上的笑,朝鳳似也能感受到於氏當時的感覺。很緊張。很害怕,卻居然還有那麽一絲的竊喜。為什麽我會遇見他?為什麽我不能遇見他?還好是我遇見了他,還好讓我遇見了他。


    朝鳳看著於氏,也跟著輕輕地笑了笑,問道“後來呢?後來你把他帶回家了嗎?”


    “嗬嗬。怎麽可能?我哪裏有這個膽子?”出乎意料的,於氏輕輕地搖了搖頭“那時候,我還時候一個沒有嫁人的姑娘,連和男人說話都會被人笑話的。我的臉龐又薄,哪裏敢把他帶回去啊?我就先把他安頓到,半山腰的那棟避雨的老屋裏了。”


    想到少年醒來的第一句話。於氏就忍不住想笑。那時,自己剛剛安頓好這個少年,正從家裏偷了些幹糧。想要分給他。沒想到自己到的時候,他已經醒過來了。


    恍惚間,於氏似乎又看見一個華衣少年,不顧形象的坐在地上,手裏還拽著一支烤好了的羊腿。吃的滿臉的油花。白費了一副文質彬彬好皮相。還記得那少年一看見自己,就像看見了救星。揮舞著羊腿大喊“喂,那邊的姑娘,你來幫我烤肉,我請你吃。”


    後來自己才知道,那隻被吃掉的可憐羊,居然是自己家的。鄉下生活不容易,要買一隻羊,可能要用到一年的積蓄。現在,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羊,居然就這樣被吃掉了!自己簡直就要氣瘋了。


    記得那是自己很生氣,不停的鬧著,要少年把羊賠給自己“你賠,你賠我的羊。”


    “你的羊?你要怎麽證明聽是你的?有本事你就叫它一聲,看它會不會答應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隻要你的羊活在這土地上,它就和我夏洛克家有關係,再說了,我吃掉它可是它的榮幸。”少年把手裏的骨頭一丟,指了指地上的肉“喏,這個就是你的羊,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丟在這裏。”


    自己生活的地方,雖然不是什麽大地方,可是好歹也算是民風淳樸,什麽時候遇見過這麽強詞奪理的家夥。自己當時氣極了,連身子都不住的顫抖著,當真是恨不得把這個家夥扒皮吃肉了。


    可是他呢?自己越氣,他反而笑的越燦爛,甚至後來都丟下手裏的羊腿,專心致誌的看自己發火的樣子。自己雖然是女孩,可是在家裏也是比較受寵的,什麽時候受過這樣的氣?


    自己吵又吵不過他,打嘛,看他那病怏怏的樣子,要是打出一個好歹來,自己豈不是白救他了?就這樣,打也不是,不打呢,自己心裏的氣又難平複。當真是可恨的緊。自己一急,當場就哭了出來。


    見自己哭了,那少年終於有了一點點的反應。他收起臉上的笑容,坐到自己身邊,小心翼翼的看著自己“你怎麽這麽不經逗?這麽容易就哭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把我的玉佩給你,你在去買一隻新的羊,好不好?”


    “不好,愛洛隻有一個,你賠我的愛洛。”那時的自己很執拗,也很固執,甚至想都不想,看都不看,就把那玉佩扔了回去。


    “愛洛?是這隻羊的名字嗎?你居然還給羊取名字?”少年愣了愣,然後似想笑,卻又在看見自己的淚水後,努力把臉上的笑容憋了回去“咳咳,我的意思是說愛洛這個名字很好聽,你也很可愛。”


    嗡的一聲,自己的腦海中就像是飛進了幾萬隻蜜蜂,混亂的,幾乎難以思考。他......他剛剛說自己可愛?於氏覺得自己臉整個燒了起來,甚至是比生病,發高燒時,還要炙熱。


    “我叫藹然.夏洛克。那你呢?”少年看著自己輕輕地問道,笑容燦若夏花。


    “我.....我是老牧羊人的女兒。”當時自己看他看的暈暈乎乎的,哪裏還知道他在說些什麽啊。甚至連自己該要回答什麽都不知道。


    果然,聽見自己的話,藹然笑了很久“我是問你叫什麽名字,不是問你是誰的女兒。”


    朝鳳皺皺眉,輕輕地笑笑“他可真是無禮,難道不知道女兒家的閨名是不可以亂問的嗎?那你是怎麽告訴他的呢?”


    “名字嗎?那是很少有人叫我的名字呢。就和現在的於氏一樣,我聽到最多的,就是各種各樣的外號,老牧羊人的女兒,牧羊女,窮丫頭。甚至就連自己都快要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來了”於氏輕輕地搖了搖頭,似有一些無奈“好在他看出了我的尷尬,也沒有再追問下去,而是轉而和我聊了其他的東西。”


    藹然的聲音很好聽,雖他說的很多事情。自己完全不能理解,甚至連聽都聽不懂,可是自己還是願意聽他說話。不知道怎麽了,在藹然的麵前,時間總是過的特別的快,不過是一眨眼的功夫,天色就暗下來了。可是奇怪的是,明明在外麵坐了這麽久,說了這麽多,自己居然一點都不覺得累。


    “他的身體很不好,雖然他一直說自己沒事,可是我卻能輕易就看穿他笑臉背後的疲倦。”於氏輕輕地搖了搖頭“可即使是這樣,他和我在一起的時候,卻總是搶著幹活。他是個少爺,哪裏是幹這個的呢?做起事來,笨手笨腳的,有時候甚至都不如我。”


    雖然嘴裏說著埋怨的話,可是於氏臉上的笑容卻是燦爛的無比的,幾乎不用多猜測,你就就能想到當初的情景。


    “後來呢?後來怎麽樣了?”也許是於氏臉上的笑容太美了,又也許是這樣的天氣真的很適合聽故事。罕見的,朝鳳的心裏居然生出了一抹期待,期待聽到故事後來的發展。


    “然後?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啊。”於氏輕輕地笑了笑,似有一些無奈的搖搖頭“富家公子八抬大轎迎娶農家女的事情,雖然很美好,可是隻會發生在故事裏。在說了,若是我真的與他在一起了,又哪裏來的昭媛?”


    說著,於氏頓了頓,隔了好一會才重新開口。隻是這一次,她的臉上再沒有了剛剛那一種滿的都快要溢出來的幸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很深沉的東西。


    “藹然的家人找到了他,並把他帶回了夏洛克家族。臨走前,藹然給我這支簪子,他說這是賠我羊的。當時我也沒有多想,就收下了。後來聽說他回去不久,身體狀況就突然變差了,沒過幾日,他就走了,永永遠遠的走了。”


    於氏說這話的時候,身子輕輕地抖了抖,就像是不堪回憶一般“再後來,我就嫁給現在的丈夫。我也才第一次知道了,夏洛克的家族到底有多麽的強大,也才知道了我們的差距到底有多大。這簪子雖然看起來不怎麽樣,可是畢竟是他給我的,所以,我便一直留下了。”


    於氏的話,雖聽起來合情合理,可是朝鳳卻還是覺得有幾個地方不對。看來這個故事要自己想象的要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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