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帝酒吧內,吳風與劉義整整待了一個小時。


    在這一個小時中,兩人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著。期間劉義邊喝著酒,邊拿眼瞟著在一旁忙來忙去的小奇,而那個小奇則從沒往這裏看一眼。


    看著劉義那失望的表情,吳風打趣道:“來時不是說有美女經常看你喝酒嘛,怎麽沒發現啊。”


    劉義厚著臉皮道:“那不是因為你在旁邊嘛,她們都不好意思看我了。”


    吳風聽的有些好笑,這劉義不但追女孩子執著,而且臉皮夠厚,明明是喜歡看著美女喝酒,偏偏反著說,這份執著加上這麽厚的臉皮,若說某天真能追到小奇,還真是不無可能。這讓他想起了龍傑,同樣的執著,同樣的臉皮厚,估計薛小美與姚芊芊遲早也會被他降服。


    想到這裏,吳風起身道:“好了,時間差不多了,走吧。”


    劉義聽話的站了起來,正要離開,鳳姐不知從哪過來道:“怎麽,要走嘛?”


    劉義道:“時間不早了,我們也該回去了,改天再來光臨。”


    鳳姐嬌笑道:“那好,姐姐就不送了,改天一定要記得再來捧場。”


    出了酒吧後,被風一吹,吳風頭有些暈。一口氣幹了一杯酒,剛才還沒什麽,現在卻有些醉意了,不知那到底是什麽酒,後勁這麽足。


    暗暗將氣在體內運起,隨著氣的循環,吳風能夠清楚的感覺到體內的酒精被壓製的透過肌膚滲出體外,頓時,一股濃香的酒味兒彌漫在吳風的周圍。而隨著這股酒精的滲出,吳風也感覺到頭腦清醒起來。這讓吳風有些感慨,氣還真是好東西,好處多多,不知以後還能挖掘出什麽用處。


    半路上,吳風與劉義就分開了,劉義直接回了小店,吳風回了家。到了家,父母正坐在大廳等他,看見吳風回來,老爸生氣的道:“怎麽現在才回來,出去也不說一聲,害的我跟你媽白擔心,晚飯都沒吃。”


    吳風有些歉意,光顧著跟劉義去酒吧,結果忘了跟家裏打招呼。於是將跟劉義喝酒的事說了出來。


    老爸一聽,氣消了些道:“以後再出去記得跟我們說一聲。”


    吳風點了點頭,母親忽然道:“明天給你買一個手機吧,到時候有什麽事直接打電話不就行了。”


    老爸一聽,拍了拍腦門叫道:“對啊,我怎麽沒想到呢。”


    吳風也心中一亮,記得來時看見人們手裏都抱著個手機,當時就想回去也買一個,隻是這些天一直忙著店裏的生意,把這茬給忘了。現在想想,是該有一部手機了。


    老爸忽然對吳風說道:“你還記得你清叔嘛?”


    吳風稍微一思考就記了起來,清叔本名馬良清,是吳風的媒人,當初就是他牽線讓他認識了現在的妻子王霞。一聽父親提起清叔,吳風心中一動,趕緊問道:“是不是有阿霞母女的消息了?”


    老爸搖了搖頭道:“現在還不知道,隻是有這種可能。他跟阿霞的父親是把兄弟,也許他知道他們的下落。”


    “那他現在在哪?”


    “阿霞她們失蹤之後,我曾找過他,隻可惜他家早在一年前,就搬走了,後來也沒能打聽到他的下落,直到今天,我的一個老鄉在平津市的一個鋼鐵廠打完工回來過年,說在那鋼鐵廠見過他,他應該在那裏工作。隻是不知他知不知道阿霞她們的下落。”


    “平津市?鋼鐵廠?”吳風若有所思。


    “我明天就去找他問一下。”吳風道。


    誰知老爸卻搖了搖頭:“現在還不行,現在他們的廠子已經放假,就算是要問也要等著他明年開春回去上班之後再問啊。”


    吳風冷靜了下來,父親說的有道理,急也不在一時,再說了,馬良清也不一定知道阿霞他們的下落。隻能到過完年之後再去問清楚了,如果還沒有結果,那隻好把南方翻一個遍了,總之,無論如何,一定要將她們找回來。吳風暗下決心。


    第二天,吳風就讓劉義陪著買了個手機,好奇的把玩著這四四方方的小玩意,在劉義的指導一會兒的工夫就熟知了他的功能,當然,隻是最基本的接打電話的功能,不過對於手機他卻並不重視,本來就朋友就少,這一次一連失蹤了三年多,那些從小學到高中的同學就更沒聯係了,以後手機隻能跟父母聯係了。


    在離過年還有三天的時候,父親也給劉義放了假,反正快過年了,店裏生意也少了,隻靠吳風一人也就差不多了。父母這些天也沒閑著,為應付過年,買了不少的年貨。母親更是為吳風買了一整套的新衣服,雖然對於這些衣服,吳風並不需要,但卻是母親的心意,吳風怎忍心拒絕。


    到了大年三十那天,全家人圍在一起吃著熱騰騰的餃子,讓吳風覺得恍如隔世。記得跟師傅在一起的日子裏,過年跟平常一樣,稀飯饅頭加鹹菜,吃完之後繼續練氣,一點年味都沒有。不過那樣的日子過的卻很充實,甚至吳風有些懷念和師傅在一起的日子了。不知道師傅現在在哪裏,有沒有人陪著師傅過年呢。


    接下來的幾天裏,吳風開始跟著父親走親訪友,第一站就是自己的親叔叔家。叔叔吳蒙家在離b市不遠的一個小縣城裏,家中開了一家服裝店,也算是小康生活了。對於這個叔叔,吳風心裏很感激,因為在自己離家的幾年裏,叔叔也幫了父親不少的忙。


    到了家裏之後叔叔嬸嬸很熱情的款待了他們。叔叔有個女兒,叫吳菲菲,今年已經十七歲了,出落的十分水靈。吳風記得走的時候她還是個十三歲的小姑娘,一別不見,現在出落成大姑娘了。


    從吳風一進門,吳菲菲就這個堂哥充滿著好奇,記得小時候剛剛懂事時,媽媽就經常帶著她去堂哥家玩,記憶裏的堂哥微胖,皮膚也黑,戴著一副厚厚的玻璃眼鏡,與眼前之人比,無論是形象還是氣質都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要不是相貌與印象中相識,吳菲菲幾乎認為這是一個冒牌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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