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這家夥是誰啊?”
林逸望著台上那個捧著玫瑰花的男人,心中很是不爽,不僅是他,相信全場的男性朋友此時都很不高興,這家夥竟然敢這麽明目張膽地泡他們心目中的女神,還有沒有王法了?這不是蹂躪廣大屌絲們脆弱的小心靈嗎?
一陣羨慕嫉妒恨的情緒瞬間彌漫全場。
於夢琦揉了揉腦袋兩邊的太陽穴,一陣頭疼道:“這家夥是煙海市市長的獨生公子譚小俊,追求詩蔓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詩蔓也已經拒絕過他很多次了,可沒想到他還是這麽鍥而不舍,竟然還在詩蔓的演唱會來表白,現在這樣一鬧,那些八卦記者又有得寫了。”
“市長公子?”林逸更加不爽,很不服氣地憤憤道,“市長公子又怎麽了?市長公子就能隨便在別人的演唱會上表白了?”
於夢琦也隻能攤了攤手,無奈地笑道:“這次詩蔓在煙海市的演唱會,譚小俊也確實幫了不少忙,演唱會的讚助商也基本上都是他拉來的,所以他在詩蔓演唱會的最後策劃這麽一場表白也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否則普通人又怎麽能夠操控演唱會的舞台控製和燈光、音響係統?”
“可是沈詩蔓的身體不能再這麽耗下去了,否則非暈倒在台上不可!”林逸翻了翻白眼,很不爽地說道。
於夢琦這才想起這個嚴重的問題,隻能再次用企求的目光望向林逸說道:“林逸醫生,你可一定要幫幫詩蔓啊,整場演唱會都已經圓滿結束了,別到了這個時候還出岔子,那可就太冤枉了啊!”
“誰讓那個不懂事的市長公子非要在這個時候表白的,難不成把他趕下去?”林逸不鹹不淡地挖苦了一句,然後望著於夢琦說道,“你放心吧,我會時刻注意沈詩蔓的身體狀況的,如果她實在是撐不下去了,我會在她暈倒前衝上台去再給她紮一針,至少能再把她的體能延續半個小時!”
“萬事拜托了!”於夢琦死死地捏著林逸的肩膀,剛剛才平複下去的小心髒再次懸了起來。
……
“詩蔓,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的,答應我好不好?”市長公子譚小俊滿臉渴求地望著沈詩蔓,再次柔聲詢問道。
“譚小俊,你先站起來好不好,這麽多人看著呢,我們有事情去後台再說行不行?”沈詩蔓彎身去扶單膝跪在地上的譚小俊,並在其耳邊小聲地說道,她現在隻想快點走下舞台,因為她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體能即將消耗殆盡,現在這樣的情況已經讓她夠難堪了,如果待會兒再暈倒在台上,那可怎麽辦啊?
“我不起來,如果你不答應我,我就不起來!”譚小俊絲毫沒有領會到沈詩蔓心中的顧忌,很倔強地說道,“我就是想當著你萬千歌迷的麵,向你表達我的心意,給你一個承諾,也讓他們給我做個見證,要是我以後對你不好的話,就讓他們一人一口唾沫淹死我!”
沈詩蔓這時候真的想一口唾沫把這家夥給淹死,可她是公眾人物,不能隨便吐口水,更不能把口水直接吐在人臉上,而且還得顧及譚小俊的身份,所以她隻能壓著心中的不耐煩和怒氣,微笑著想要把譚小俊從地上扶起來,可她剛剛一使勁兒,就覺得雙腿發軟,渾身無力,一股強烈的虛脫感使得她頭腦一陣眩暈,往後蹭退了兩步才算勉強穩住了身形。
“不好,她要暈倒了!”林逸趕緊從座位上抽身而起,迅速向舞台上奔去。
在奔向舞台的過程中,林逸已經抽出了隨身攜帶的銀針,疾步奔上舞台之後,趕緊扶住了沈詩蔓,手中的銀針便已經極其隱蔽地紮入了沈詩蔓的身體,整個針灸的過程沒有任何人察覺,就連沈詩蔓自己都隻覺得背部一癢,剛才那股虛脫感便迅速消散,身體總算是恢複了一點兒力氣。
林逸剛才情急之下隻顧著奔上舞台救場了,可是他完全沒有想到救場之後怎麽辦,如果就這樣不聲不響地撤退下去,那在別人看來,他就是衝上來摟了沈詩蔓一下,然後又很猥瑣地跑了,這不是耍流氓嗎?下去之後非得被沈詩蔓的歌迷給揍得半身不遂不可,於是他就那樣傻愣愣地站在舞台上,跟個傻逼差不多。
“哥們兒,你是幹嘛的啊?”單膝跪在地上的譚小俊迷惑地望著林逸,眼神之中充滿了敵意……老子表個白容易嘛我,你跑上來瞎攪合是幾個意思?
沈詩蔓自然知道林逸突然跑上來是來救她的,如果不是林逸的話,她現在恐怕已經暈倒在舞台上了,可是她實在是不知道如何向譚小俊和歌迷觀眾解釋林逸突然跑上來的原因,她現在都隻能傻愣愣地站著,哪兒還有辦法幫林逸脫身呢?
於是,林逸和沈詩蔓就那樣站著,譚小俊就那樣跪著,整個氣氛既尷尬又詭異,弄得現場的歌迷觀眾都完全看不明白了。
“演唱會不是已經結束了嗎,他們這是什麽意思?”
“剛才不是在表白嗎,後來跑上去的那小子又是幹嘛的,搶婚呐,還沒到時候吧?”
“這倆是情敵吧,肯定是在爭當沈詩蔓的男朋友!”
“……”
觀眾席中議論紛紛,各抒己見,看那架勢,恨不得林逸和譚小俊馬上在舞台上打一架似的,他們肯定在下麵喊加油,而演唱會上的媒體記者趕忙拍照攝影,這可是個大新聞啊,有眼尖的記者早就認出了那個捧著玫瑰花表白的男人就是煙海市的市長公子譚小俊,而後來衝上去的那個男人便是前段時間風靡一時的中醫小王子林逸,兩個男人都不是省油的燈,到底誰最後才能俘獲沈詩蔓的芳心,抱得美人歸呢?
觀眾席中討論得熱鬧,舞台上的三人卻是尷尬無語,於夢琦更是頭都大了,她多麽想衝上舞台去解釋,可實在不知道從何入手,到時候四個人都像傻逼一樣站在舞台上,那才可笑呢。
林逸尷尬地笑著,手足無措間突然靈光一閃有了主意,隻見他從沈詩蔓手中拿過麥克風,傻笑著說道:diesand鄉親們,我是中醫小王子林逸,這位手捧玫瑰花跪著表白的先生是咱們煙海市的市長公子,我們都是詩蔓這場演唱會請來的助陣嘉賓,剛才我們三個表演的情景劇大家喜歡嗎……不用驚喜,性感女神沈詩蔓的演唱會就是這麽驚喜不斷的,一定給你好看!”
說完之後,林逸撇開麥克風,將單膝跪在地上的譚小俊一把拉了起來,將其一把抱住,貼在耳邊小聲說道:“譚少爺,如果你不想讓沈詩蔓下不來台的話,就好好配合我們,否則你這一輩子都追不到她,信不信由你!”
“我信我信,我要怎麽配合你們?”譚小俊被林逸成功威脅,生怕沈詩蔓從此以後再也不理他了。
“待會兒看我的眼神行事!”林逸警示性地拍了拍譚小俊的肩膀,然後學著電視上演唱會嘉賓的樣子,向沈詩蔓敞開雙臂道,“詩蔓,你最性感!”
沈詩蔓微微一怔,頓時心領神會,沒想到林逸這小子竟然用這種方法把尷尬的場麵給避了過去,於是她很配合的,真的就像是歡迎自己演唱會嘉賓一樣,熱情地和林逸來了個擁抱:“歡迎你……我們的中醫小王子!”
做戲做全套,譚小俊也因此獲得了一個沈詩蔓熱情的擁抱。
基本的歡迎之後,沈詩蔓拿過麥克風,順著林逸的話說道:“由衷感謝譚小俊先生和林逸先生能夠來我的演唱會給我捧場助陣,額……剛才我們三個表演的情景劇有些失敗,博君一笑即可,現在讓我們再用一首歌給這場演唱會畫上圓滿的句號!”
歌迷觀眾還算給麵子,再次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可沈詩蔓說完開場白就傻了,作為演唱會的嘉賓自然是要獻唱的,可她不知道林逸和譚小俊究竟會唱什麽歌啊,而且她也一時想不起來究竟有什麽歌曲是適合三個人一起演唱的,隻能向足智多謀的林逸投去了詢問的目光。
“額……”林逸也為之一愣,他平時並不怎麽喜歡聽歌唱歌,會唱的也就那麽幾首老歌,這個選歌就很有難度了,既要三個人都會唱,而且還適合三個人一起唱,思忖半晌,林逸的腦海中突然閃過劉天王的偉岸身影,頓時有了主意。
“下麵我們給大家帶來一首劉德華的《笨小孩》,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林逸說完,得意地看了沈詩蔓和譚小俊一眼,覺得自己這首歌選得再合適不過了,劉德華的《笨小孩》家喻戶曉,傳唱廣泛,應該都會唱,而且原唱也是三個人唱的……簡直就是為他們量身定做啊!
“笨小孩?”
沈詩蔓與譚小俊對視一望,心中實在是無力吐槽,但林逸已經向歌迷觀眾報幕了,他們就算覺得不合適也隻能硬著頭皮唱了,於夢琦也在台下伺機而動,趕緊叫人往舞台上又送了兩支話筒,樂隊也迅速反應了過來,一陣熟悉得爛掉的旋律中,林逸、沈詩蔓和譚小俊三人極其不契合的聲音響起……
哦~寧靜的小村外有一個笨小孩
出生在陸零年代
十來歲到城市不怕那太陽曬
努力在柒零年代
林逸望著台上那個捧著玫瑰花的男人,心中很是不爽,不僅是他,相信全場的男性朋友此時都很不高興,這家夥竟然敢這麽明目張膽地泡他們心目中的女神,還有沒有王法了?這不是蹂躪廣大屌絲們脆弱的小心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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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夢琦揉了揉腦袋兩邊的太陽穴,一陣頭疼道:“這家夥是煙海市市長的獨生公子譚小俊,追求詩蔓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詩蔓也已經拒絕過他很多次了,可沒想到他還是這麽鍥而不舍,竟然還在詩蔓的演唱會來表白,現在這樣一鬧,那些八卦記者又有得寫了。”
“市長公子?”林逸更加不爽,很不服氣地憤憤道,“市長公子又怎麽了?市長公子就能隨便在別人的演唱會上表白了?”
於夢琦也隻能攤了攤手,無奈地笑道:“這次詩蔓在煙海市的演唱會,譚小俊也確實幫了不少忙,演唱會的讚助商也基本上都是他拉來的,所以他在詩蔓演唱會的最後策劃這麽一場表白也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否則普通人又怎麽能夠操控演唱會的舞台控製和燈光、音響係統?”
“可是沈詩蔓的身體不能再這麽耗下去了,否則非暈倒在台上不可!”林逸翻了翻白眼,很不爽地說道。
於夢琦這才想起這個嚴重的問題,隻能再次用企求的目光望向林逸說道:“林逸醫生,你可一定要幫幫詩蔓啊,整場演唱會都已經圓滿結束了,別到了這個時候還出岔子,那可就太冤枉了啊!”
“誰讓那個不懂事的市長公子非要在這個時候表白的,難不成把他趕下去?”林逸不鹹不淡地挖苦了一句,然後望著於夢琦說道,“你放心吧,我會時刻注意沈詩蔓的身體狀況的,如果她實在是撐不下去了,我會在她暈倒前衝上台去再給她紮一針,至少能再把她的體能延續半個小時!”
“萬事拜托了!”於夢琦死死地捏著林逸的肩膀,剛剛才平複下去的小心髒再次懸了起來。
……
“詩蔓,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的,答應我好不好?”市長公子譚小俊滿臉渴求地望著沈詩蔓,再次柔聲詢問道。
“譚小俊,你先站起來好不好,這麽多人看著呢,我們有事情去後台再說行不行?”沈詩蔓彎身去扶單膝跪在地上的譚小俊,並在其耳邊小聲地說道,她現在隻想快點走下舞台,因為她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體能即將消耗殆盡,現在這樣的情況已經讓她夠難堪了,如果待會兒再暈倒在台上,那可怎麽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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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詩蔓這時候真的想一口唾沫把這家夥給淹死,可她是公眾人物,不能隨便吐口水,更不能把口水直接吐在人臉上,而且還得顧及譚小俊的身份,所以她隻能壓著心中的不耐煩和怒氣,微笑著想要把譚小俊從地上扶起來,可她剛剛一使勁兒,就覺得雙腿發軟,渾身無力,一股強烈的虛脫感使得她頭腦一陣眩暈,往後蹭退了兩步才算勉強穩住了身形。
“不好,她要暈倒了!”林逸趕緊從座位上抽身而起,迅速向舞台上奔去。
在奔向舞台的過程中,林逸已經抽出了隨身攜帶的銀針,疾步奔上舞台之後,趕緊扶住了沈詩蔓,手中的銀針便已經極其隱蔽地紮入了沈詩蔓的身體,整個針灸的過程沒有任何人察覺,就連沈詩蔓自己都隻覺得背部一癢,剛才那股虛脫感便迅速消散,身體總算是恢複了一點兒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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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詩蔓自然知道林逸突然跑上來是來救她的,如果不是林逸的話,她現在恐怕已經暈倒在舞台上了,可是她實在是不知道如何向譚小俊和歌迷觀眾解釋林逸突然跑上來的原因,她現在都隻能傻愣愣地站著,哪兒還有辦法幫林逸脫身呢?
於是,林逸和沈詩蔓就那樣站著,譚小俊就那樣跪著,整個氣氛既尷尬又詭異,弄得現場的歌迷觀眾都完全看不明白了。
“演唱會不是已經結束了嗎,他們這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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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倆是情敵吧,肯定是在爭當沈詩蔓的男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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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尷尬地笑著,手足無措間突然靈光一閃有了主意,隻見他從沈詩蔓手中拿過麥克風,傻笑著說道:diesand鄉親們,我是中醫小王子林逸,這位手捧玫瑰花跪著表白的先生是咱們煙海市的市長公子,我們都是詩蔓這場演唱會請來的助陣嘉賓,剛才我們三個表演的情景劇大家喜歡嗎……不用驚喜,性感女神沈詩蔓的演唱會就是這麽驚喜不斷的,一定給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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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會兒看我的眼神行事!”林逸警示性地拍了拍譚小俊的肩膀,然後學著電視上演唱會嘉賓的樣子,向沈詩蔓敞開雙臂道,“詩蔓,你最性感!”
沈詩蔓微微一怔,頓時心領神會,沒想到林逸這小子竟然用這種方法把尷尬的場麵給避了過去,於是她很配合的,真的就像是歡迎自己演唱會嘉賓一樣,熱情地和林逸來了個擁抱:“歡迎你……我們的中醫小王子!”
做戲做全套,譚小俊也因此獲得了一個沈詩蔓熱情的擁抱。
基本的歡迎之後,沈詩蔓拿過麥克風,順著林逸的話說道:“由衷感謝譚小俊先生和林逸先生能夠來我的演唱會給我捧場助陣,額……剛才我們三個表演的情景劇有些失敗,博君一笑即可,現在讓我們再用一首歌給這場演唱會畫上圓滿的句號!”
歌迷觀眾還算給麵子,再次爆發出了雷鳴般的掌聲,可沈詩蔓說完開場白就傻了,作為演唱會的嘉賓自然是要獻唱的,可她不知道林逸和譚小俊究竟會唱什麽歌啊,而且她也一時想不起來究竟有什麽歌曲是適合三個人一起演唱的,隻能向足智多謀的林逸投去了詢問的目光。
“額……”林逸也為之一愣,他平時並不怎麽喜歡聽歌唱歌,會唱的也就那麽幾首老歌,這個選歌就很有難度了,既要三個人都會唱,而且還適合三個人一起唱,思忖半晌,林逸的腦海中突然閃過劉天王的偉岸身影,頓時有了主意。
“下麵我們給大家帶來一首劉德華的《笨小孩》,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林逸說完,得意地看了沈詩蔓和譚小俊一眼,覺得自己這首歌選得再合適不過了,劉德華的《笨小孩》家喻戶曉,傳唱廣泛,應該都會唱,而且原唱也是三個人唱的……簡直就是為他們量身定做啊!
“笨小孩?”
沈詩蔓與譚小俊對視一望,心中實在是無力吐槽,但林逸已經向歌迷觀眾報幕了,他們就算覺得不合適也隻能硬著頭皮唱了,於夢琦也在台下伺機而動,趕緊叫人往舞台上又送了兩支話筒,樂隊也迅速反應了過來,一陣熟悉得爛掉的旋律中,林逸、沈詩蔓和譚小俊三人極其不契合的聲音響起……
哦~寧靜的小村外有一個笨小孩
出生在陸零年代
十來歲到城市不怕那太陽曬
努力在柒零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