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神奇的一周 二


    胖子這話,讓胖子捉到了一些什麽,但是,感覺什麽都沒有捉到,瞪大了眼睛,拉扯著瓊斯球衣的衣角,“剛才我說了什麽?”


    被胖子這莫名其妙的一句,瓊斯也是摸不著頭腦,你說過什麽你不清楚,但看著胖子這認真的模樣,瓊斯也不敢說什麽,隻是將胖子剛才的話陳述了一遍。


    胖子也是被點醒了,是啊!我怎麽沒有想到呢?


    我怎麽就沒有想到呢?


    還有什麽方法比這個更為讓人在短時間之內認識呢?


    這次隻怕不打籃球的人都該認識自己了吧。


    想到這裏,胖子眼睛之中也是閃現出亮光,之前,疑惑也是一掃而光。


    知道自己該怎麽做了之後,胖子也是直接離開,就連招呼也沒和瓊斯打。


    “真沒禮貌。”看著遠走的胖子,瓊斯小聲嘀咕道,但是,他也很好奇胖子到底想到了什麽,他這到底是要去幹麽呢?這麽著急,這個可不像他啊。


    而胖子到底在幹麽呢?


    回去之後,胖子立馬拿出草稿本,不停地在草稿本上寫著一些什麽,好像是文章一類的東西,可是又不像,如果是文章不會這麽短,而且,還極為押韻,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這不是文章,算是詞。


    準確來說,是歌詞。


    是的。


    是歌詞。


    是後世,被人傳唱了無數次的歌刀郎《披著羊皮的狼》


    ——我小心翼翼的接近


    怕你在夢中驚醒


    我隻是想輕輕的吻吻你


    你別擔心


    我知道想要和你在一起並不容易


    我們來自不同的天和地


    你總是感覺和我一起是漫無邊際陰冷的恐懼


    我真的好愛你


    我願意改變自己


    我願意為你流浪在戈壁


    隻求你不要拒絕


    不要離別


    不要給我風雪


    我真的好愛你


    我願意改變自己


    我願意為你背負一身羊皮


    隻求你讓我靠近


    讓我愛你相偎相依


    我確定我就是那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而你是我的獵物是我嘴裏的羔羊


    我拋卻同伴獨自流浪


    就是不願別人把你分享


    ……


    歌詞很長,但是,對於這首歌,胖子卻是倒背如流,很快地將它給寫完了,並且,小聲地哼了起來。


    這個歌,節奏和旋律,胖子極為熟悉。他想不熟悉都難。


    在後世,天天聽,ktv每次必點,除了這個以外。這首歌剛火起來的時候,那可是跟現在的神曲一樣,紅遍全國,大街小巷播放的幾乎都是這首歌,他想不會。想不熟都很難。


    這也是他最為拿手的歌曲。


    胖子選擇這首歌,除了喜歡刀郎之外,還有極為重要的一點,他知道這首歌可以紅。


    這首歌雖然沒啥內涵,但胖子不需要內涵,他要的是名氣,而不是無病呻~吟,他知道藝術,他這種俗人他是玩不起了,但是。依靠盜竊來炒作一下還是可以。


    試想一下,一個籃球運動員還是一個當紅歌手,或者說,這個當紅歌手還是一個職業籃球運動員。


    歌手可以打籃球。


    會打籃球的還是歌手。


    這人氣可是成倍疊加。


    這種事情,很美好。


    自然是。


    可是,這有誰可以做到,可以完成呢?


    人的精力畢竟是極為地有限,想要在一個行業做出成就,沒時間積累,這定然不行。


    所以。很多人都懂這個,但是,因為現實緣故,很多人不得不放棄。


    其他人有這個負擔。可胖子沒有。


    籃球他自信可以打好,有係統輔助。


    而音樂。


    嘿嘿。


    雖然沒半點音樂細胞,但是,因為自己是穿越人士的緣故,後世神曲多的是,隻要胖子想要抄襲。隨隨便便,輕而易舉,可以抄襲一大堆,而且,還沒人知道他被抄襲了。


    哈哈,想到這裏,胖子心裏美的。


    做夢都笑了。


    不過,在笑之餘,胖子還是有些擔心,人家刀郎是可以紅,換到自己來是否也可以呢?


    雖說,自己唱歌,嗓子也自認為不差,可是,這畢竟是搞藝術,自己可以玩轉麽?


    對此,胖子也不是很清楚。


    不過,前世經驗在,胖子還是有點底。


    他對於這首紅極一時的神曲《披著羊皮的狼》還是有些自信。


    還有一點,胖子清楚地知道現在國內最紅,最為牛逼的當屬刀郎。


    刀郎可以被胖子記住,主要是因為今年的刀郎真的是太火了。


    他也是今年才冒出來,一冒出來,便從一個名不經傳的新人瞬間大紅大紫,成為舉國上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新生代歌手。


    這麽說,大家或許不清楚,但是,從刀郎個人所取得成績來看,這便可以瞧出刀郎紅的程度。


    名不經傳的刀郎,第一張個人專輯《2002年的那一場雪》銷量高達270萬張,這個數字相當於9個狀態最好的劉歡或者劉德華巔峰時期的他們,單碟唱片總銷量不過區區30萬張。


    而《2002年的那一場雪》上市15天後,僅新疆地區的銷量就超出了這個數字,剛剛在香港發行時,甫一出手就曾奪得了香港地區當月的唱片銷量冠軍。


    即便是後來如日中天的銷量冠軍周傑倫的唱片銷量都沒有超過100萬張。


    雖說,這個和互聯網發展有著必然關係,然而,這差距差距,還是很能夠說明問題。


    2004年11月,當刀郎的第二張專輯《喀什噶爾胡楊》還在後期製作時,訂單已經像雪片一般飛來,僅中國內地已超過了500萬張,而這個訂單數並不包括港澳台地區和海外其他銷售目的地。


    除了這個原因之外,胖子之所以選擇這首《披著羊皮的狼》而不是其他一些經典歌曲。還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這首歌的市場定位。


    不單單是這首歌曲而已,刀郎幾乎所有歌曲定位都極為明確。


    他定位的是國內二三線城市,可以說是開闊了一個更為廣泛,更新的市場。這也成為了更本地化的藝人和音樂也成為不少唱片公司新的音樂製作方向。


    他們製作的是一種“出租車司機都在聽”、“開垃圾車的司機都在聽”、“公共廁所都在播放”而不是隻可以在演唱會上可以演唱的音樂。


    從這點上來說,他們方向極為符合胖子現在炒作需求,讓更多人認識他。


    很多人或許會唾棄胖子這種隻投機取巧,走商業化的路子,然而。胖子卻不在意。


    在後世,很多人拍出了很多爛片,而他們非要說是觀眾不懂,不懂什麽藝術。


    胖子極為排斥這種看法,什麽叫觀眾不懂,你懂,你最懂,明知道自己爛,還為自己爛找借口,最為討厭這種人了。


    還有一點則是誰說商業片就不可以充斥著藝術的呢?星爺的電影。徐崢電影等等都是如此。


    除此之外,胖子選擇《披著羊皮的狼》還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原因。


    這些歌主題大意極為明確,人人都可以聽的懂,朗朗上口,幾乎是沒費任何力氣都可以理解,而且節奏感也極強。他的歌曲也是大眾階層所喜聞樂見,代表他們的血肉筋脈,而這正是與近年來洋化歌曲和精英歌曲最大的不同。


    而胖子所知,刀郎的成名,也沒需要大眾媒體的宣傳、炒作。沒有歌友會的捧場,也沒有流行樂排行榜的推波助瀾,甚至不需要在媒體上露麵。


    這一些正是胖子所想要的。


    身為職業球員的他,沒時間這是一點。而盡可能地控製成本也是其中極為重要的一點。


    知道自己抄襲刀郎這首歌可以成名,然而,胖子卻是在細節上不敢有任何怠慢,他也學習刀郎那獨特的聲線,模仿他的音樂風格之中所具備的陽剛、粗狂、質樸,看胖子這架勢。他是想讓自己變成第二個刀郎。


    成為第二個刀郎,對於,專門搞音樂的人來說,這很不可取,這非常要不得,然而,對於胖子來說,並沒有這個負擔,畢竟,他真正地職業是打籃球,成為第二個刀郎,也沒有什麽不好。


    還有誰說胖子,就一定是第二個刀郎了。


    你怎麽知道胖子經過一定時間的發展,無法找到自己的路子呢?


    世界每天都在變化,有著這個世界上所有人所沒有的經驗值,天知道胖子會在這條路上到底可以走多遠呢?


    胖子這行為有些跟風的嫌疑,但是,這有什麽要緊呢?


    管他跟風不跟風,可以提升名氣才是王道。


    準備好歌詞,準備好曲子之後,他也是找到了專門錄音棚。


    這個極為專業,比起國內,很多都要專門,以胖子今時今日地位,想要找家錄音棚,隻是一句話的時候,這個他經紀人也是給他辦的妥妥的。


    然而,湯姆還是不知道胖子要自己找一家錄音棚,到底想要幹什麽?


    可是他也沒問。


    湯姆有一點是做的很好,那就是從來不問胖子的私事,胖子說他才聽,胖子說什麽,他就照著做。


    但這一點有個前提條件,則是他不會讓胖子做危害自己籃球職業生涯的事情。


    這為了胖子也為了他自己,要知道湯姆,可是將自己今生無法完成的夢想轉嫁到了胖子身上,胖子就是他的夢想。


    等到胖子自己要進去錄歌的時候,湯姆才知道,胖子這是打算玩音樂。


    胖子打算全麵發展,湯姆這是沒什麽意見,可是,胖子請假來搞,缺席了今天步行者早上集訓,這讓湯姆不高興了。


    他不希望胖子玩物喪誌,發展個人興趣這個是很重要,但是,在湯姆看來,這是在不耽誤自己職業生涯的提前之下,胖子現在事業剛起步,他現在應該擔心的是如何地去搞好籃球這一份事業,而不是搞七搞八。


    所以,在胖子歌曲錄製完了之後,他也是痛斥胖子,對胖子說了一大通,這其中有很多不是很好聽的話,不過,有一個重點,則是湯姆希望胖子不要玩物喪誌。


    要換做是其他人,胖子這麽做,作為經紀人自然是迎合,而不是陳述利弊。


    作為經紀人自然是要討好自己手下的球員,而不是將其給惹惱,湯姆這話對他本人可以說沒太大好處,嚴重些還可能會因為這一番話,而導致球員和自己鬧翻。


    湯姆定非傻~子,自然知道利弊,可是他還這麽做了。


    可見,湯姆這是真心為了胖子好。


    胖子自然也知道湯姆用意,但是,他還繼續鼓搗他這玩意,湯姆不僅沒把他勸住,相反,湯姆還被他給勸住了。


    胖子描繪的前景,是很美好,什麽一年收益多少,他也可以得到多少多少利潤。


    湯姆聽著也有些心動了。


    作為一個以往隻能夠吃漢堡過生活,隨時,麵臨著破產可能的打工仔來說,胖子所說,這是很大的誘~惑,說他不心動那絕對是假事,湯姆都有些暈了。


    胖子也以為說服了湯姆。


    然而,湯姆最後還是醒了,他明確地告訴胖子說,“打好籃球,你在搞七搞八。”


    湯姆是真心為胖子好。


    這點胖子清楚,在現在這聯盟還有一個如此為自己考慮的人,這個真不容易。


    他也知道很多聯盟一些經紀人的齷蹉事情,所以,對於這個經紀人胖子也是極為珍惜。


    一個成功的人,在自己身邊一定不可以缺少的是一個敢於說諍言的人。


    胖子清楚地知道這點。


    但是,音樂他還是要搞,可是他又無法明著跟湯姆說,自己有係統定然不會耽誤籃球上的事情。


    這可怎麽辦呢?


    沒辦法,胖子亮出殺招,打賭。


    他跟湯姆打賭說,“湯姆,想要我不發唱片可以。隻要認識到我沒音樂天賦,我即刻放棄。”


    “那你現在還不放棄麽?”


    湯姆這話很傷。


    胖子額頭上黑線直冒,有這樣子諷刺人的麽?


    最終,湯姆還是知道這話太狠了,後麵還補充說,“要怎麽樣子你才放棄?”


    “很簡單,如果我第一張專輯我沒買到100萬張的話,我就放棄。”


    胖子很認真地說道。


    “這可是你說,你可不容許反悔。”湯姆很認真地道。


    聞言,湯姆也鬆了一口氣,心想:他隻是一時興起而已呢?害的自己還擔心籃球界的‘加強版鯊魚’不務正業了呢?


    (繼續各種求。給點動力蛤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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