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柔雖說心裏活泛了,但沒有立即付諸行動。人都是這樣,想歸想,要做起來也需要有個啟動時間。不過雲柔這次雖然第一個又想到了吳放歌,但馬上又放棄了這個想法,這個人他還是有些了解的,如果是以前他和何海豹有些友誼是因為何海珍的話,那麽現在兩人要好就是真的,正所謂朋友妻不可欺,吳放歌所作的選擇一定更傾向於選擇友誼,畢竟他已經結婚,愛情什麽的對於這樣的中年男人來說,不過是個隨風而逝的東西了,還有就是吳放歌這些年似乎真正的回歸了家庭,別的不說,盡管喀秋莎裏美女如雲,可他還是能把持的住,就算是以前的老朋友老相好,也能保持適當的距離和態度,親熱是親熱,中間的那條線卻是畫的分明,至少據她所知,這兩年沒發現他有什麽越軌的情況發生。
可她的心畢竟是活泛了,女人一但心活泛了,出事就隻是時間的問題了。
吳放歌為何海珍報了仇,雖說冒了巨大的風險,把自己的命和前途都壓上去了,可總算完成的圓滿,也放下了一件心事,如果不做這件事,恐怕終生都是個解不開的大疙瘩。不過用那麽殘忍的方法弄死了‘他’每每回想起還是覺得良心受到衝擊,每當這時他就會看兩段視頻,一段是何海珍出事前郵寄給他的旅遊照片和寫真,還有一段就是她遇害現場和屍檢時候的錄像,看完後,就覺得自己一點也沒有做錯了。
除此之外他身體完全恢複後,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又回到了正軌,一個月後於萍結婚,他還作為女方的單位的領導在婚禮上講了話,他原本口才就不錯,人又顯年輕,講起話來也不是常規的老生常談,掀起了第一個婚禮高超,連那婚禮司儀都開玩笑地說:“吳局長,要是領導都你這樣,我們可就得失業了。”
於萍也挺高興,就請人拉著他晚上去鬧房,開始吳放歌是不打算去的,可是後來實在耐不住,隻得去了。不過身為領導,年紀又大很多歲,自然不能像一般人似地那麽鬧,於是就對新郎官說:“嗨,讓你媳婦兒給我點跟煙。”
於是於萍就笑嘻嘻的過來,從煙盒裏拿出一根煙給塞進吳放歌嘴裏,吳放歌四平八穩地坐著,手插在兜兒裏,嘴裏叼著煙,於萍拿了火柴劃著了過來點,才放在煙下麵,他就斜嘴一吹,把火柴給吹滅了,眾人哄堂大笑,還有人哄新郎官“你那麽有錢,火柴都舍不得買好的啊。”
吳放歌原打算多戲弄於萍幾次,可是於萍今天穿的衣服領口地,吳放歌又是坐著的,於萍一彎腰點火,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白花花的山巒和溝壑,到使他的心沒由來的跳了一下,於是再也沒了戲弄的心情,所以,第二次點煙就點著了。這在別人看來也合情合理,領導嘛,要穩重,鬧房什麽的意思一下就行了。
不過那天搭著吳放歌的光,看到於萍胸前春光的人卻不止他一個,本來嘛,現在女孩子的衣服似乎是有意按著走光設計的。雖說吳放歌走的早,但是臨走前卻無意聽到有兩個小夥子在私語竊笑道:“於萍的奶奶還真大啊,平時都沒看出來。”
另個小夥子笑道:“那是你眼瞎了,一直都很大嘛。”
吳放歌仔細一看,那倆小夥子全是喀秋莎tv的,平時也基本不到局裏來的,能見到於萍的機會不多,看來是兩個很注意觀察生活的人啊,人才啊。於是他就給雲柔打了個電話:“記得喀秋莎的兩個員工某某和某某馬上要簽轉正合同了?”
雲柔說:“是啊,上周給你備份的文件。”
吳放歌說:“那好,先壓一下。”
於是這兩個家夥的轉正就無故被推遲了,有傳說他們犯了嚴重的錯誤,可到底是什麽錯誤,他們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吳放歌自己不久之後就把這件事忘了,這可能也是官僚當久了之後的後遺症吧。還好雲柔一直記得這事,那倆小夥子做事也算勤懇,所以又找了個時候把這件事跟他說了,吳放歌一拍腦門兒笑道:“瞧我,居然活的小肚雞腸起來了。”於是馬上就叫雲柔把這件事辦了,時間還是從原來的時間算起,工資也補發了。可至於他說的‘小肚雞腸’是怎麽回事,雲柔也沒弄明白,不過最近她對年輕英俊的小男孩格外的友好,就特地跟那倆傻小子說:“以後做事小心點,弄了領導不高興你們一輩子也起不來。”
那倆傻小子雖然覺得莫名其妙,但還是對雲柔千恩萬謝了很久。
雲柔雖說是主管整個農場的老總,卻也時不時的定期對屬下來個抽查,特別是酒店,畢竟這裏是整個農場的窗口,經常要接待些達官顯貴,素質必須過硬。一天她又突然到客房部抽查,卻在住宿登記上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於是就問:“這人住進來多久了?”
當班的說:“十幾天了,整天不出門,飯都叫送,送飯的人也看不見人,老躲在衛生間裏,跟個逃犯一樣。”
雲柔嚴肅地說:“不準這樣說客人!”然後又緩和了一下語氣說:“下頓飯我親自送,記得提醒我。”
她說到做到,果然到了點兒時,親自推了餐車去了那個客人的房間,敲門道:“客房送餐。”
裏麵回答:“開門後等一下再進來。”說著就聽到門鎖哢噠一聲,然後就是匆匆的腳步聲逃遠了。
雲柔笑了一下,推開了門,推著餐車走了進去,反手又把門鎖了,隻見房裏果然空無一人,床鋪散亂著,窗簾也拉的嚴嚴實實,衛生間的門關著,都過磨砂的玻璃牆,看到隱約有個窈窕的身影躲在裏麵。就伸手敲了敲玻璃罵道:“妮子,你給我滾出來!”
明顯地看見那影子一哆嗦,然後慢悠悠的打開了門,低著頭走了出來。
兩年多未見,妮子變了不少,臉比以前圓了,頭發也燙了,雖說還是很漂亮,但以前的那股清純勁兒已經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略帶俗氣的風韻,換句話說:這種氣質的美女其實是哪裏都有的,而兩年前的妮子才是極品。
“發財了啊,四百多一晚的酒店一住就是十幾天?!”雲柔挖苦著,拖過椅子翹著二郎腿坐了。
妮子忍了一會兒,忽然抽抽嗒嗒的哭了起來,最後雙手蒙了臉,背靠著牆壁往下滑,最後終於坐到了地上。
雲柔沒管她,任由她哭了半個多小時,等她發泄的差不多了,才說:“去洗個臉,回來再說。”
妮子聽話地去洗了臉,漱口,又回到房間,規規矩矩地坐在床沿上。雲柔問:“回來有什麽打算?”
妮子偷看了她一眼,又低下頭說:“沒事,我就是回來看看你們,看你們還好不?”
雲柔冷笑:“都這個時候了還死要麵子。你若是衣錦還鄉,怎麽可能來這裏?當初你可是背棄了我們的,當年放歌還準備等你回來就把喀秋莎慢慢的全交給你做,以後說不定還能接我的班呐,想想我都嫉妒,哼!”
妮子又開始哭,這次雲柔可沒那麽多耐心了,直接說:“這裏既歡迎你又不歡迎你。兩條路,一條馬上退房搬回員工宿舍去住,我不管放歌是否原諒你,你都得從底層給我從頭幹起;另一條也是立刻退房走人,你這種客人我們可不想接待。”說完等了一會兒見妮子還不動彈,就說:“我可沒時間給你在這兒耗,自己打主意,反正最多到明天下午兩點之後,我就不想在這房間再看見你了。你好自為之吧”說完站起來,對著化妝鏡理了一下額頭的頭發,轉身出去了。
妮子覺得渾身都軟了,又滑坐在了地上。
妮子走了兩年多,好日子隻過了三個月。那個富家子果然還有些男子氣概:說留你在身邊三個月就是三個月,多一天少一天都不會。他說到了,也做到了。妮子把自己的魅力估算的太高,總以為自己能成為人家的真命天女,可惜,即便是她,也隻不過是人家群芳譜裏的一朵。妮子不甘心,又糾纏了人家兩個月,唯一的成就就是很恥辱地多得了一筆遣散費。不過她不寂寞,失戀、單身,又有一大筆錢,她的身邊不乏損友俊男,今天攛道她去某地高檔場所消費,說是那兒有錢的少爺多,明天又讓她去看某個要轉讓很掙錢的店子。不到兩年,店子開了兩三個,有錢的少爺也認識不少,可她的手頭卻越來越緊了,最後生意做不成了,淪落到重新回酒店打工――反正這個是老本行,而身邊的朋友也越來越少,最後隻剩下個所謂的男朋友。這個男朋友倒也不是一無所長,會雙打――**和打拳,當然了對象全是妮子。直到半個月前在一頓雙打過後,妮子再也承受不住,穿著拖鞋睡褲就從家裏跑了出來,好在她還留了一手,不然就得去收容救助了。
當年和吳放歌分手的時候,吳放歌還送了她一句話:無論到了什麽情況下,都要有兩千塊的儲備金。妮子雖說當時貼心要離開吳放歌,但他的話還是聽進去了,每次倒黴的時候就會存兩千塊在一個賬戶裏,雖然有時候也挪用一些,但很快會補回去,這次淨身出戶從家裏逃出來,去把自己的賬戶一查,居然還有一萬多,立刻都取了,先給自己買了衣服,然後直奔機場,逃回了金烏。
可是回到了金烏又該做什麽呢?家是不敢回去的,雖說這些年家裏全是靠了她才逐漸擺脫了貧困,自己一直以這個家的救世主自居,難道現在就這麽落魄的回去嗎?思來想去還是覺得去找吳放歌和雲柔幫忙靠點譜,可是又覺得實在無顏相見,於是就在喀秋莎住下,一住十幾天,正當快要山窮水盡的時候,雲柔發現了她。n!~!
可她的心畢竟是活泛了,女人一但心活泛了,出事就隻是時間的問題了。
吳放歌為何海珍報了仇,雖說冒了巨大的風險,把自己的命和前途都壓上去了,可總算完成的圓滿,也放下了一件心事,如果不做這件事,恐怕終生都是個解不開的大疙瘩。不過用那麽殘忍的方法弄死了‘他’每每回想起還是覺得良心受到衝擊,每當這時他就會看兩段視頻,一段是何海珍出事前郵寄給他的旅遊照片和寫真,還有一段就是她遇害現場和屍檢時候的錄像,看完後,就覺得自己一點也沒有做錯了。
除此之外他身體完全恢複後,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又回到了正軌,一個月後於萍結婚,他還作為女方的單位的領導在婚禮上講了話,他原本口才就不錯,人又顯年輕,講起話來也不是常規的老生常談,掀起了第一個婚禮高超,連那婚禮司儀都開玩笑地說:“吳局長,要是領導都你這樣,我們可就得失業了。”
於萍也挺高興,就請人拉著他晚上去鬧房,開始吳放歌是不打算去的,可是後來實在耐不住,隻得去了。不過身為領導,年紀又大很多歲,自然不能像一般人似地那麽鬧,於是就對新郎官說:“嗨,讓你媳婦兒給我點跟煙。”
於是於萍就笑嘻嘻的過來,從煙盒裏拿出一根煙給塞進吳放歌嘴裏,吳放歌四平八穩地坐著,手插在兜兒裏,嘴裏叼著煙,於萍拿了火柴劃著了過來點,才放在煙下麵,他就斜嘴一吹,把火柴給吹滅了,眾人哄堂大笑,還有人哄新郎官“你那麽有錢,火柴都舍不得買好的啊。”
吳放歌原打算多戲弄於萍幾次,可是於萍今天穿的衣服領口地,吳放歌又是坐著的,於萍一彎腰點火,胸前露出了一大片白花花的山巒和溝壑,到使他的心沒由來的跳了一下,於是再也沒了戲弄的心情,所以,第二次點煙就點著了。這在別人看來也合情合理,領導嘛,要穩重,鬧房什麽的意思一下就行了。
不過那天搭著吳放歌的光,看到於萍胸前春光的人卻不止他一個,本來嘛,現在女孩子的衣服似乎是有意按著走光設計的。雖說吳放歌走的早,但是臨走前卻無意聽到有兩個小夥子在私語竊笑道:“於萍的奶奶還真大啊,平時都沒看出來。”
另個小夥子笑道:“那是你眼瞎了,一直都很大嘛。”
吳放歌仔細一看,那倆小夥子全是喀秋莎tv的,平時也基本不到局裏來的,能見到於萍的機會不多,看來是兩個很注意觀察生活的人啊,人才啊。於是他就給雲柔打了個電話:“記得喀秋莎的兩個員工某某和某某馬上要簽轉正合同了?”
雲柔說:“是啊,上周給你備份的文件。”
吳放歌說:“那好,先壓一下。”
於是這兩個家夥的轉正就無故被推遲了,有傳說他們犯了嚴重的錯誤,可到底是什麽錯誤,他們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不過吳放歌自己不久之後就把這件事忘了,這可能也是官僚當久了之後的後遺症吧。還好雲柔一直記得這事,那倆小夥子做事也算勤懇,所以又找了個時候把這件事跟他說了,吳放歌一拍腦門兒笑道:“瞧我,居然活的小肚雞腸起來了。”於是馬上就叫雲柔把這件事辦了,時間還是從原來的時間算起,工資也補發了。可至於他說的‘小肚雞腸’是怎麽回事,雲柔也沒弄明白,不過最近她對年輕英俊的小男孩格外的友好,就特地跟那倆傻小子說:“以後做事小心點,弄了領導不高興你們一輩子也起不來。”
那倆傻小子雖然覺得莫名其妙,但還是對雲柔千恩萬謝了很久。
雲柔雖說是主管整個農場的老總,卻也時不時的定期對屬下來個抽查,特別是酒店,畢竟這裏是整個農場的窗口,經常要接待些達官顯貴,素質必須過硬。一天她又突然到客房部抽查,卻在住宿登記上發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於是就問:“這人住進來多久了?”
當班的說:“十幾天了,整天不出門,飯都叫送,送飯的人也看不見人,老躲在衛生間裏,跟個逃犯一樣。”
雲柔嚴肅地說:“不準這樣說客人!”然後又緩和了一下語氣說:“下頓飯我親自送,記得提醒我。”
她說到做到,果然到了點兒時,親自推了餐車去了那個客人的房間,敲門道:“客房送餐。”
裏麵回答:“開門後等一下再進來。”說著就聽到門鎖哢噠一聲,然後就是匆匆的腳步聲逃遠了。
雲柔笑了一下,推開了門,推著餐車走了進去,反手又把門鎖了,隻見房裏果然空無一人,床鋪散亂著,窗簾也拉的嚴嚴實實,衛生間的門關著,都過磨砂的玻璃牆,看到隱約有個窈窕的身影躲在裏麵。就伸手敲了敲玻璃罵道:“妮子,你給我滾出來!”
明顯地看見那影子一哆嗦,然後慢悠悠的打開了門,低著頭走了出來。
兩年多未見,妮子變了不少,臉比以前圓了,頭發也燙了,雖說還是很漂亮,但以前的那股清純勁兒已經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略帶俗氣的風韻,換句話說:這種氣質的美女其實是哪裏都有的,而兩年前的妮子才是極品。
“發財了啊,四百多一晚的酒店一住就是十幾天?!”雲柔挖苦著,拖過椅子翹著二郎腿坐了。
妮子忍了一會兒,忽然抽抽嗒嗒的哭了起來,最後雙手蒙了臉,背靠著牆壁往下滑,最後終於坐到了地上。
雲柔沒管她,任由她哭了半個多小時,等她發泄的差不多了,才說:“去洗個臉,回來再說。”
妮子聽話地去洗了臉,漱口,又回到房間,規規矩矩地坐在床沿上。雲柔問:“回來有什麽打算?”
妮子偷看了她一眼,又低下頭說:“沒事,我就是回來看看你們,看你們還好不?”
雲柔冷笑:“都這個時候了還死要麵子。你若是衣錦還鄉,怎麽可能來這裏?當初你可是背棄了我們的,當年放歌還準備等你回來就把喀秋莎慢慢的全交給你做,以後說不定還能接我的班呐,想想我都嫉妒,哼!”
妮子又開始哭,這次雲柔可沒那麽多耐心了,直接說:“這裏既歡迎你又不歡迎你。兩條路,一條馬上退房搬回員工宿舍去住,我不管放歌是否原諒你,你都得從底層給我從頭幹起;另一條也是立刻退房走人,你這種客人我們可不想接待。”說完等了一會兒見妮子還不動彈,就說:“我可沒時間給你在這兒耗,自己打主意,反正最多到明天下午兩點之後,我就不想在這房間再看見你了。你好自為之吧”說完站起來,對著化妝鏡理了一下額頭的頭發,轉身出去了。
妮子覺得渾身都軟了,又滑坐在了地上。
妮子走了兩年多,好日子隻過了三個月。那個富家子果然還有些男子氣概:說留你在身邊三個月就是三個月,多一天少一天都不會。他說到了,也做到了。妮子把自己的魅力估算的太高,總以為自己能成為人家的真命天女,可惜,即便是她,也隻不過是人家群芳譜裏的一朵。妮子不甘心,又糾纏了人家兩個月,唯一的成就就是很恥辱地多得了一筆遣散費。不過她不寂寞,失戀、單身,又有一大筆錢,她的身邊不乏損友俊男,今天攛道她去某地高檔場所消費,說是那兒有錢的少爺多,明天又讓她去看某個要轉讓很掙錢的店子。不到兩年,店子開了兩三個,有錢的少爺也認識不少,可她的手頭卻越來越緊了,最後生意做不成了,淪落到重新回酒店打工――反正這個是老本行,而身邊的朋友也越來越少,最後隻剩下個所謂的男朋友。這個男朋友倒也不是一無所長,會雙打――**和打拳,當然了對象全是妮子。直到半個月前在一頓雙打過後,妮子再也承受不住,穿著拖鞋睡褲就從家裏跑了出來,好在她還留了一手,不然就得去收容救助了。
當年和吳放歌分手的時候,吳放歌還送了她一句話:無論到了什麽情況下,都要有兩千塊的儲備金。妮子雖說當時貼心要離開吳放歌,但他的話還是聽進去了,每次倒黴的時候就會存兩千塊在一個賬戶裏,雖然有時候也挪用一些,但很快會補回去,這次淨身出戶從家裏逃出來,去把自己的賬戶一查,居然還有一萬多,立刻都取了,先給自己買了衣服,然後直奔機場,逃回了金烏。
可是回到了金烏又該做什麽呢?家是不敢回去的,雖說這些年家裏全是靠了她才逐漸擺脫了貧困,自己一直以這個家的救世主自居,難道現在就這麽落魄的回去嗎?思來想去還是覺得去找吳放歌和雲柔幫忙靠點譜,可是又覺得實在無顏相見,於是就在喀秋莎住下,一住十幾天,正當快要山窮水盡的時候,雲柔發現了她。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