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裝行業多年,他深深知道千塵集團的強大。當年他親眼看著千塵從一個瀕臨破產的中型企業,一躍成為國外首席時尚雜誌beauty的大陸唯一指定供貨商,打了個漂亮的翻身仗。後麵更是高歌猛進,在幾年內一步步成長為國內最大的服裝集團,在世界服裝奢侈品市場都能數得上名頭。
現在,他們加起來總共才三個人的小小工作室說要打敗千塵。
若是別人說,吳清明恐怕立刻就會嘲笑他癡心妄想。
但說話的人是葉溫。
葉溫的才華他八年前就見識過了,八年的成長隻會讓她更優秀。
她有能力辦到。
吳清明深呼吸口氣,重重地吐了出來,一股消失多年的激情與鬥誌重新回來,看向溫秦城,認真的說道:“既然這樣,讓我們一起鬥倒千塵!”
溫秦城笑了。
當年她果然沒有看錯人。
“光有鬥誌還不行,我們得想想如何把我們的品牌打出去,讓公眾知道我們。還有,我們必須聯係一個穩定可靠的供貨商,現在的我們還沒有實力獨自生產服裝。”溫秦城用筆敲了敲桌麵,冷靜說道。
吳清明點點頭,說道:“供貨商那邊我可以想想辦法。我這些年合作的對象裏麵有一個是服裝廠,它們隻負責生產而不參與設計,而且質量有保證,信譽也很好。隻是收費一般較高,如果行的話我可以馬上聯係他。”
葉溫衝他點頭:“這個可以盡快聯係。至於品牌的打出,老吳,你知不知道每四年一次的艾倫時裝周。”
艾倫時裝周!
吳清明感覺他要被砸暈了!
他怎麽會不知道,那可是每名設計師夢寐以求的最高殿堂。他這輩子的夢想就是進艾倫時裝周,哪怕僅僅隻是當一個觀眾和那些時裝界的首席設計師見一麵也好。
“葉小姐,你的意思是,我們……”吳清明都找不到自己的聲音了,隻能憑本能回答。
溫秦城表情自然而平靜:“是的,我打算通過比賽贏得艾倫時裝的名額。”
吳清明看著溫秦城,突然什麽勸阻的話都說不出來了。
葉小姐既然說了這個選項,自然也知道這會有多難,可她還是選了這條路,說明她有信心。
讓他想想,印象中大陸能通過比賽拿到艾倫時裝周名額的,近一百年也隻有一個人,千塵集團董事長,林歆薇小姐。
“不過,”吳清明看了眼溫秦城,神色古怪,“或許,馬上就會有第二位了。”
溫秦城沒注意到吳清明的表情,自顧自地說道:“艾倫時裝周比賽在九月份開始,現在是六月。我們還有三個月的準備時間。老吳,這段時間,你把那個供貨商聯係一下,我們先準備好一批服裝,免得出現贏了比賽,品牌火了,卻沒有衣服賣的情況。”
吳清明被點名,回過神,應道:“行!”
溫秦城推給吳清明一張卡,笑著說道:“裏麵有五十萬,你先拿去作定金,等比賽結束後資金回籠再交全款。記得,要和人砍砍價,我全身上下可就這麽點錢了,你要是買貴了,我可付不起錢。”
吳清明也笑了,把卡揣進兜裏:“行!保證完成任務。”
“今天就這麽多吧。我要閉關準備比賽的設計了,有事的話就電話聯係。”溫秦城笑著和吳清明招手。
吳清明也和她招手。
看著她離去的背影,吳清明長長地吐了一口濁氣,他過了這麽多年,從來沒有一天像今天這樣目標明確,鬥誌昂揚。
那個女孩真的有一股能改變人的神奇力量。
八年前是,八年後也沒有變。
他很慶幸,八年時間的考驗,他守住了,守住了這個女孩的回歸!
*
溫秦城回家,開電腦,將以前的設計稿都拿出來瀏覽了一遍,不滿意地搖頭。這些或許能在市場上造成不小的反響,可打動不了艾倫時裝周的評委們。
她要的是一舉驚豔的效果。
上一次在艾倫時裝周上獲獎是因為安丞慶,初浴愛河的她靈感大發,為安丞慶量身定做了一係列男裝。陰差陽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投稿的她沒想到,這個係列恰好入了艾倫時裝周評委的眼。
說實話,她接到邀請函時也驚訝了許久。
她需要靈感。
長舒一口氣,她丟下鼠標,準備出門走走,換個心情。
天色已晚,暮色沉沉。
綠城小區的風景不錯,雖然不在市中心,但勝在安靜和祥和。小區旁邊就是一座小山,廣場中央的噴泉都是直接引山上的活泉水,環境十分雅致。
溫秦城走在路燈下,想著事情。
哐當——
她腳下一停,踢到了重物。她皺眉,低頭一看,不禁瞳孔微縮。
這是一把,槍!
真槍。
她管理千塵時,有段時間壓力太大,混過一段時間射擊圈,分得清真槍和假槍的區別。
她目光在這把黑黝黝的槍上停留片刻,決定她要它。
她武力值不夠,需要防身。
還要報仇!
溫秦城謹慎地用餘光掃視了周圍,並沒有其他人路過。她撿起槍,若無其事地裝進兜裏,好像剛剛隻是撿起掉落的錢包。
她繼續散步,腳步不急不緩。
走了幾步,發現前麵草坪上隱約有人。她走過去看,是個十三四歲的男孩,皮膚白皙幾近透明,仿若冬日凝霜的一抹初雪,纖長細密睫毛垂下淺淺掩住他絕色眉眼,鼻若懸膽、唇若朱丹,細看下這容顏竟比當紅女明星還要精致美豔三分。他身材纖弱,腰細如柳,仿佛一掐既斷。他頭部有傷,幹涸的殷紅鮮血在可見血管的蒼白皮膚上蜿蜒,宛若月圓之夜出現的吸血鬼,透著詭異而病態的驚豔。
溫秦城微微挑眉,她的眼睛告訴她,這人是個殺手,很危險。
她去日本出差時和那邊的公司代表去參觀神社時聽人說過一次。隱藏在暗處,靜默如空氣,冰冷如機器,狠辣,殘忍,一根筋。
這槍,是這個男孩的。
不過到了她的手上,也沒有還回去的道理。
到底拿人手短,看著男孩在地上毫無生息的虛弱模樣,她微微有些不落忍。
她也不會那麽同情心爆棚地將人給帶回去照顧,隻是在前麵的便利店給他買了些急救用的酒精,紗布,和幾個麵包,放在昏迷的男孩身邊。
然後,毫不留情地走了。
又在外麵毫無心理壓力地溜達了三個多小時,順便餓了吃了個晚飯,回來時已經接近十一點,天已經全黑了。
------題外話------
愛你們,二瀟今天看了好幾個大神的文,被虐哭了,寫的太好了
勾勾小指
求安慰~
算了,還是好好存稿寫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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