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放假後,小強幾乎整天泡在懶惰青年這裏,協助師傅預防著隨時可能會發生的人妖大戰,懶惰青年甚至說服了輝夜櫻,必要時充當救火隊員的角色。


    小強最怕的事情是什麽?


    當然是和輝夜櫻決鬥。


    害怕的原因很複雜,雖然小強自己將打贏一個女生勝之不武當成主要原因,但更多的,是害怕輸給輝夜櫻這個同齡女生——輸給一個女生,這會讓小強覺得很沒麵子。


    這種害怕甚至成了一種慣性,以至於懶惰青年讓他們進行合理範圍內的切磋時,小強的第一反應就是——


    “不要。”小強拒絕懶惰青年的要求。


    “好!”輝夜櫻欣然同意。


    “好什麽好?”小強氣急敗壞的瞪著輝夜櫻:“這麽過分的要求,你幹嘛答應的這麽爽快。”


    輝夜櫻默不作聲,將隨身佩帶的長刀鄭重的放在一旁,朝小強彎腰鞠了一躬,一臉嚴肅的說:“請多多指教。”


    看著幸災樂禍偷笑的懶惰青年,小強感覺自己就是那被趕上架的鴨子,再看看自己的對手,小強沒來由的就覺得膽怯,隻想對輝夜櫻說:


    “請手下留情。”


    當然,這句話最多隻是心裏想想而已,是不可能說出口的,如果真的說了,那還是男人嗎?


    比試之前就缺乏獲勝的信心,覺得輸了會丟臉,小強還沒開始,就已經先輸了一半。


    比試的結果可想而知,即便是赤手空拳,輝夜櫻依舊能夠輕鬆的擊敗小強,以大幅領先的點數獲勝,成績是三十四比一。輝夜櫻三十四次擊中小強,而小強擊中輝夜櫻的次數,隻有可憐的一次。


    獲勝者依舊是麵無表情,絲毫沒有為這樣的勝利欣喜;身為失敗者的小強,逃避著眾人的視線,恨不得找個地洞鑽下去,隻覺得沒臉見人。


    “好了,好了,不要躲了,沒什麽可慚愧的。”懶惰青年摟住小強的肩膀,安慰著自己的徒弟。


    “師傅!”小強感激的抬頭望著師傅,卻發現懶惰青年嘴角邊那幸災樂禍的微笑,問道:“師傅,你笑什麽?”


    “為師有笑嗎?肯定是你看錯了。”懶惰青年瞬間變得一本正經,臉上的笑容不翼而飛。


    輝夜櫻看著這對耍寶的師徒,嘴角邊露出一絲自己都沒覺察到的微笑。


    接下來的幾天,小強一直活在失敗的屈辱中,剛開始輸了他還很鬱悶,可後來小強發現自己即使是集中精神,全力以赴,還是輸的相當淒慘,這讓小強很不服氣:同樣是十六歲的年紀,憑什麽她比我厲害這麽多?


    小強在自己身上找不到答案,去求教懶惰青年,問:“師傅,為什麽我總是輸?”


    這一次,懶惰青年並沒有給出答案,摸摸自己徒弟的腦袋,安慰說:“輸啊輸的,也就習慣了。”


    實際上懶惰青年製定比試規則時,就沒想過自己的徒弟會贏。


    這種以點數取勝的攻擊方式,本身就對小強很不公平。和輝夜櫻相比,小強在速度上遠遠不及,在攻擊力上,也稍顯不如,唯一可值得稱道的,就是小強相當變態的防禦力。


    可在這種規則下,小強防禦力上的優勢,絲毫得不到發揮,擊中就算得分,至於擊中後會造成什麽樣的效果,則根本不在這種規則之內。而實際情況是,輝夜櫻數十拳對小強所造成的傷害,恐怕還不及小強對輝夜櫻一拳來的有效。


    可偏偏小強是那種腦子裏就一根筋的人,根本沒有想到要去置疑規則的公平與否,在這種比試進行到第二天,他全部心神所思所想的,就是如何才能打敗輝夜櫻一次。


    按照小強的性格,確定了目標,就要去實現它,所以他從開始時的不情不願,很快轉變成主動要求進行這種比試。在這一次次的比試中,小強依舊屢戰屢敗,可做為他的對手——輝夜櫻,卻很清晰的感覺到小強在每次新一輪中的進步。


    對此,懶惰青年的說法是:“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實際上,目標的力量才是無窮的,至少對小強而言,的確如此。


    照這樣比下去,大概比個三五年,小強差不多就可以擊敗輝夜櫻了。當然,前提是輝夜櫻足夠好耐心陪小強這樣一直比試,且輝夜櫻在這三五年裏毫無進步的情況下。


    可惜,天不從人願,起碼他沒有遵從小強的願望,因為人為的因素,小強希望可以一直持續下去的比試,被迫中斷了。


    就在小強和輝夜櫻打的熱火朝天之際,懶惰青年在天文望遠鏡裏目睹了幾群妖怪正分別進入了各大醫院,就在懶惰青年覺得事有蹊蹺時,天文望遠鏡明明白白的顯示出其中一幫妖怪正在襲擊醫院的血庫,搶奪血庫裏的血漿。


    小強和輝夜櫻的比試就這樣意外中止了,懶惰青年的第一目標是省立醫院的血庫,值班的工作人員和保安已經被這幫妖怪殺害了,血庫裏,是一隻離修成人形隻差一步的地狼,它基本已經具備了人類的特征,隻有麵部太過突出的顎骨和尖銳的牙齒,依舊是地狼原型。


    這隻擁有敏銳嗅覺的地狼,幾乎就在懶惰青年三人出現在血庫門口的一瞬間,就發現了這三人的存在。


    看著倒在血泊中的值班醫生,小強憤怒的衝了進去,可惜,小強這次的對手——地狼,幾乎是站在妖怪生物鏈頂端的強者。交手隻一個回合,小強就被這隻地狼抓住了脖子,重重的砸到血庫裏的血庫冰箱上,小強有金剛身的保護,沒有受傷,承受了這一砸的血庫冰箱,深深凹陷了下去,顯示出地狼這一砸的恐怖力量。


    就在地狼準備趁熱打鐵,拿下眼前的對手時,輝夜櫻擋在小強身前,用長刀架住了地狼的一抓。


    地狼的爪子和輝夜櫻的長刀碰到一起,輝夜櫻揮刀順勢向地狼胳膊上滑了過去,刀鋒與胳膊的摩擦,發出令人牙齒發酸的聲響。


    順著地狼胳膊滑過去的一刀,刺中了地狼的腋窩。


    無論多麽堅實的身體,總有相對脆弱的部位,而擊敗對手,當然就得從這些弱點下手,輝夜櫻對此堅信不疑。


    可輝夜櫻卻忘了,麵對遠比自己強大的對手,對手那原本應該是弱點的部位,自己是否真的能利用到這個弱點,對敵人造成有效傷害呢?


    答案揭曉——地狼順勢用胳膊夾住了輝夜櫻的長刀,輝夜櫻抽刀不及,又被地狼的手捏住了刀鋒。另一隻手閃電般的朝輝夜櫻的胳膊抓去。


    深知對手恐怖的力量,如果胳膊被對手抓牢,後果可想而知,無奈之下,輝夜櫻隻得棄刀。


    這一係列攻防轉換,在瞬間之內完成,就在輝夜櫻棄刀的一霎那,小強從地上跳了起來,一個漂亮的回旋踢,擊中地狼的腰部。地狼甚至連動都沒動一下,小強卻被反震的力量,彈的踉踉蹌蹌的退了好幾步。


    門外的懶惰青年,正在檢查著倒在血泊中的值班人員屍體,死者胳膊肘關節處以下的部分沒有了,那是被地狼的巨力硬生生的扯斷的;屍體麵部的下顎骨也不見了,原本應該是下顎的部位,露出猩紅色的血肉,斜斜的插入一隻連著小臂的手。


    地狼將死者的小臂拗斷了,順著原本口腔的位置,**死者的喉嚨裏。


    這樣的死狀,即使在懶惰青年看來,也覺得慘不忍睹。


    懶惰青年很明白,妖怪是不會在乎普通人類性命的,即使他們修煉的目標之一,就是修成人形。在實力至上主義的妖族裏,對待弱者,強者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利,這樣的情況,放在普通人類身上,當然也同樣成立,對強大的妖怪而言,這些普通人類,更是弱者中的弱者。


    站在妖怪的立場上,因為彼此敵對的關係,殺死人類沒有什麽不應該,懶惰青年甚至可以理解這樣的想法。可是不為任何需要,就殘忍虐殺人類的妖怪,這讓懶惰青年感到憤怒。


    仿佛是能感應到懶惰青年的怒氣,輝夜櫻盯著地狼,抽出了海天夜叉戟,說:


    “先生,這裏交給我吧。”


    輝夜櫻言下之意,是讓懶惰青年帶小強去其它地方,因為遭受妖怪襲擊的,並不隻是省立醫院。


    “救人已經來不及了,先抓住這個再說。”懶惰青年走進血庫裏,聲音低沉平靜,卻蘊藏著憤怒。


    抓我?地狼不知道眼前的人類青年哪來的這麽大自信:既然你喜歡口出狂言,讓你先死好了。


    地狼改變了進攻的目標,用長刀架住了輝夜櫻的夜叉戟,左爪朝懶惰青年抓了過來。


    沒有躲避,懶惰青年任由地狼扼住了自己的咽喉,接著,抬手,握住地狼的手腕,輕輕一擰……


    地狼感覺一股無可抗拒的巨力朝自己湧來,扼住對方咽喉的胳膊,不由自主的就鬆開了。


    這是怎麽回事?身為頂級妖怪的我,難道不是這個普通人類的對手嗎?地狼眼睜睜的看著眼前的人類拗住自己的胳膊,而自己,甚至連反抗都無能為力。


    不經過他人的同意,懶惰青年很少會去窺探他人的大腦,僅有的幾次,也都是在當事人危急的情況下。


    不過,這次例外。


    “抱歉,我想看看你的記憶。”懶惰青年無視地狼驚駭的表情,一隻手按在了這隻妖怪的額頭上。


    地狼感覺自己的腦子裏空蕩蕩的,好像被人抽空了一樣,卻仍能感覺到自己大腦裏的秘密,靈魂深處的一切隱秘,正在被審視著,這種感覺,就好象原本深埋在地下土壤的樹根,突然被挖掘出來,暴露在陽光下。


    懶惰青年尋覓著地狼記憶裏,關於進入人類城市的原因和目的,和這次突然襲擊醫院血庫,搶奪血漿的秘密。


    地狼搶奪血漿的這段記憶裏,幾乎從頭到尾隻有兩個人物出現,一個是叫幻泉的妖怪,一個就是地狼自己。懶惰青年代入地狼的記憶中,讀取著其中的片斷:


    “我們需要幹淨的血液。”幻泉用手比劃了一下多寡,說:“大量的,人類血液。”


    “需要殺多少人?”我問道。


    幻泉誇張的揮揮手,表情很驚訝,他越來越像人類了,這讓我嫉妒。他告訴我說:“為什麽要殺人?很多人類的血液並不幹淨,充斥著各類的疾病和汙垢。我們不能保證殺的每個人都擁有幹淨的血液,所以,殺人收集血液太麻煩了。”


    “那我們要怎麽做?”碰到這種需要動腦的問題,我總是習慣性的詢問他的意見,雖然我每次問完後,都會後悔為什麽要去問。


    “去醫院,人類的醫院裏,有幹淨的血液,他們為了預防突發事件,事先保存了大量的血漿,這些血漿很幹淨,我們要做的,就是把這些血漿搶過來。”幻泉的眼睛閃閃發光,顯得很興奮。


    “這些血液,真的可以使妖夜複蘇嗎?”我總是不太相信幻泉的推斷,雖然他以前的推斷,都一一實現了。幻泉認為人類的血液可以刺激到沉睡中的妖夜,讓她提前醒過來,變成第二個月亮。


    ……


    距離妖夜上次蘇醒,已經兩千六百二十一年了。


    妖夜:妖精之母,每兩千七百年蘇醒一次,化身為月,整整一天一夜,這一天裏,她可以遮蔽太陽的光線,讓整個大地隻看到月亮的存在。這一天裏,在她的光線籠罩之下的所有的妖怪,都受到她的庇護,不死不滅。


    懶惰青年讀取地狼的記憶,讀到這裏,停了下來,地狼的記憶裏,並沒有說明複活妖夜的原因,地狼也同樣想不通幻泉為什麽要複活妖夜。


    懶惰青年停止搜尋地狼的記憶,開始思索:即使受到妖夜的庇護,擁有一天一夜的無敵,究竟有多大的用處。


    殺光人類,重新占領世界?隻怕人類排隊讓妖精來殺,殺滿二十四小時,這些妖怪連人類的零頭都殺不完。


    過了二十四小時,妖怪們的無敵狀態解除,人類的那些機槍大炮什麽的,可不是吃素的,即使機槍大炮對付不了所有的妖怪,不是還有核武器嗎?某些必要的時候,不排除人類動用核武器的可能。人類對自身都曾使用過這種毀滅型武器,何況是對這些非人種族的入侵者。


    懶惰青年想到上述的可能性,就覺得頭皮發麻,一座城市的建立需要無數人,花上幾十甚至上百年時間,但是要摧毀它,隻要一枚足夠*當量的核彈,就可以讓整座城市變成一片廢墟,並且今後數十年內,寸草不生。


    當然,這些都隻是最壞的那種結果。懶惰青年也不排除其它可能性,比如這位幻泉複活妖夜之後,帶領一幫無敵妖怪們跳二十四個小時的恰恰舞,然後排著整齊的隊伍,手拉手,唱著歌,離開這座城市,回到他們老家。


    至於妖怪們為什麽要來到這座城市,懶惰青年也總算是弄清楚了原因,因為身為妖精之母的妖夜,就長眠在懶惰青年腳下的城市裏。懶惰青年忍不住搔搔頭皮,心想:這位阿姨,你還真會挑地方睡覺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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