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聽到這句話,對麵的包拯身子一樣子筆直起來,衣袖不小心把碗筷撥落在地,發出乓一聲清脆的響聲。
“什……什麽……”包拯雙拳緊握,眼神中一下子就充滿了光彩,嘴巴大張著,下巴差點沒跟著碗筷掉下地了。
噠噠噠。
隨著匆忙的腳步,包拯的身影瞬間跑到我的麵前,不待我做出任何反應就一把抓起了我的衣領,衣領本身比較緊,又緊貼著脖子,這一下差點沒把我搞窒息了。
包拯大聲叫道:“你說什麽?再說一遍!”
我吃力地呼吸著,從牙縫裏擠出字來,“你把我脖子掐著我還怎麽說?”
包拯這才放了我下來,但是雙手立刻又轉移到了我的肩膀上,死死抓著,生怕我跑掉。“你說……你是方越?!”
我點點頭,“這麽多年過去了,沒想到你還記得我。”
包拯眼睛瞪得老大,繼續問道:“你方才叫我的名字……李哲?”
那最後兩個字像是口吃的人發不出的音節一樣,從包拯的喉嚨裏異常艱難地爬了出來,顯得極為的難聽幹澀。
看來……他應該是很久很久沒聽過別人叫他的真名了……
“哎呀呀,你們兩個方才還好好地,怎麽我去做個菜就成這樣了!”
這時候,包大娘應該是聽到了一些聲響,然後跑了出來。看著我們扭在一起,還以為是在打架,便趕忙衝了過來拉開了包拯的手。
“包黑炭!你在幹嘛呢!”
聽到包大娘這麽說,包拯這才緩過神來,方才死死抓住我肩膀的手終於鬆了下來。包大娘一臉愧疚的賠笑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這黑炭頭今天不知道是怎麽搞的,魂不守舍的樣子,見笑了,見笑了。”
我擺擺手,笑道:“包大娘誤會了。正所謂千裏有緣來相會,適才我跟包大哥聊天的時候便一直覺得包大哥有些麵善,仔細一問才曉得,原來我們是老相識了!”
我說話的時候衝包拯使了使眼色,所幸他還不傻,立刻接道:“沒錯,我剛才也覺得小方有點眼熟,後來才想起來,原來咱們是失散多年的……”
包大娘臉色煞白,急忙打斷道:“不,不可能,當年我和隔壁老王……”
包拯臉一黑,“娘,你想哪去了!我是說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小學同學!他爹就是當年在集市上殺豬的。”
包大娘聽了這句話,頓時鬆了一口氣,但是我見她臉上又有一些疑惑之色,隻聽包拯開口問我道:“小方啊,這麽多年過去了,你還好麽?”
“還……好吧。”
包拯歎了口氣,“真是可憐你了,你爹死得早,你娘又早就改嫁了,一個人生活應該著實不易啊……”
一口老血!
你爹才死得早呢!
我這次來這裏的目的是救你出去好不好!萬一惹急了我可就撒手不管了!
在心裏默默將李哲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之後,我漸漸平息了內心的憤怒,出於大局考慮,我隻能忍氣吞聲地跟著歎氣道:“多謝包大哥關心。”
這麽你一句我一句的接茬,包大娘總算是打消了疑心,又回到廚房陸陸續續將飯菜上齊了。
就著一盞油燈,我們總算開始了晚餐。
晚餐結束,明月高掛半空中,包大娘是開醫館的,因此家中有一個不算小的院子,平時用來擺放各種藥材,種植各類藥草之類。
打著老同窗相見要好好敘敘舊的名義,我跟包拯避開了包大娘,一同來到了院子裏,剛尋了個地方坐下,立馬就炸開了鍋。
“方越!你怎麽來了!”
我反問道:“我想問你這個問題呢,你是怎麽來的?”
方越沉思了好久,終於緩緩搖了搖腦袋,說道:“我也不知道,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當時記得我是從學校回家之後一時無聊就拿出碟片看,後來……好像是電視機裏出了一個漩渦……再然後……我就不知道了。”
“在我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成了包拯。當時我以為自己是在做夢,不過能夠成為自己偶像,還為此高興了好長時間……可是……”
他的眼神一下突然變得暗淡起來,我問道:“可是什麽?”
包拯頓了一頓,緩緩開口道:“可是這個夢好像很長……長到我都不記得第一次來這裏時候是什麽模樣了……我發現自己似乎並不是做夢,我繼承了包拯的身體,同時還有他一部分記憶,在這個時代,在這個廬州城……我整整生活了十年!這絕對不是夢,這是真的!”
我點點頭,心想若是這種事情出現在自己身上的話,第一感覺也應該是以為自己是在做夢吧,離開了熟悉的現實世界,離開了父母、親人、朋友,然後突然降臨在了一片未知的土地上,那種感覺一定很難受。
“我當時感覺爽極了!”
卻不料包拯下一句話就打我臉了。
“…………”
包拯抬起頭,目光炙熱,“方越你知不知道我在前世的時候,腦子又笨,有沒有什麽朋友,看電視的時候總是想如果我能成為電視劇裏那個人多好,若是我真的成為包拯有多好!”
“頭上一片青天,心中一個信念,不是年少無知,隻是不懼挑戰……”
也許是我不經意的開口一問真的撥動了他的心弦,包拯說著說著,竟不自已地唱起歌來,我聽著這歌旋律有些熟悉,仔細一想卻是那部電視劇的主題曲。
我靠,看來這家夥真是入了魔啊!
看到他這樣,我隻好再給他潑一盆冷水。
“是麽?不過我看你現在這模樣,似乎過得也不咋地啊。”
包拯歌聲一滯,原本炙熱的眼神一下子又暗了下來,低著頭沉默不語。
我心中一喜,看來我猜測的沒錯,雖然他是得償所願,穿越到了這裏成為了少年時期的包拯,不過畢竟現實不是小說,他也不能跟其他穿越小說的主角一樣在異世界呼風喚雨。雖說在這裏呆了十年,恐怕境遇也不好,這麽一來……那倒是容易了許多。
如果他跟我三叔一樣,在異世界混得風生水起,隻手遮天,那想要將他勸回去恐怕是比登天還難了。
心念一想,我便開口道:“李哲,夢總有醒的時候,你在這邊呆了這麽多年,應該回去了。”
“什……什麽……”包拯雙拳緊握,眼神中一下子就充滿了光彩,嘴巴大張著,下巴差點沒跟著碗筷掉下地了。
噠噠噠。
隨著匆忙的腳步,包拯的身影瞬間跑到我的麵前,不待我做出任何反應就一把抓起了我的衣領,衣領本身比較緊,又緊貼著脖子,這一下差點沒把我搞窒息了。
包拯大聲叫道:“你說什麽?再說一遍!”
我吃力地呼吸著,從牙縫裏擠出字來,“你把我脖子掐著我還怎麽說?”
包拯這才放了我下來,但是雙手立刻又轉移到了我的肩膀上,死死抓著,生怕我跑掉。“你說……你是方越?!”
我點點頭,“這麽多年過去了,沒想到你還記得我。”
包拯眼睛瞪得老大,繼續問道:“你方才叫我的名字……李哲?”
那最後兩個字像是口吃的人發不出的音節一樣,從包拯的喉嚨裏異常艱難地爬了出來,顯得極為的難聽幹澀。
看來……他應該是很久很久沒聽過別人叫他的真名了……
“哎呀呀,你們兩個方才還好好地,怎麽我去做個菜就成這樣了!”
這時候,包大娘應該是聽到了一些聲響,然後跑了出來。看著我們扭在一起,還以為是在打架,便趕忙衝了過來拉開了包拯的手。
“包黑炭!你在幹嘛呢!”
聽到包大娘這麽說,包拯這才緩過神來,方才死死抓住我肩膀的手終於鬆了下來。包大娘一臉愧疚的賠笑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這黑炭頭今天不知道是怎麽搞的,魂不守舍的樣子,見笑了,見笑了。”
我擺擺手,笑道:“包大娘誤會了。正所謂千裏有緣來相會,適才我跟包大哥聊天的時候便一直覺得包大哥有些麵善,仔細一問才曉得,原來我們是老相識了!”
我說話的時候衝包拯使了使眼色,所幸他還不傻,立刻接道:“沒錯,我剛才也覺得小方有點眼熟,後來才想起來,原來咱們是失散多年的……”
包大娘臉色煞白,急忙打斷道:“不,不可能,當年我和隔壁老王……”
包拯臉一黑,“娘,你想哪去了!我是說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小學同學!他爹就是當年在集市上殺豬的。”
包大娘聽了這句話,頓時鬆了一口氣,但是我見她臉上又有一些疑惑之色,隻聽包拯開口問我道:“小方啊,這麽多年過去了,你還好麽?”
“還……好吧。”
包拯歎了口氣,“真是可憐你了,你爹死得早,你娘又早就改嫁了,一個人生活應該著實不易啊……”
一口老血!
你爹才死得早呢!
我這次來這裏的目的是救你出去好不好!萬一惹急了我可就撒手不管了!
在心裏默默將李哲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之後,我漸漸平息了內心的憤怒,出於大局考慮,我隻能忍氣吞聲地跟著歎氣道:“多謝包大哥關心。”
這麽你一句我一句的接茬,包大娘總算是打消了疑心,又回到廚房陸陸續續將飯菜上齊了。
就著一盞油燈,我們總算開始了晚餐。
晚餐結束,明月高掛半空中,包大娘是開醫館的,因此家中有一個不算小的院子,平時用來擺放各種藥材,種植各類藥草之類。
打著老同窗相見要好好敘敘舊的名義,我跟包拯避開了包大娘,一同來到了院子裏,剛尋了個地方坐下,立馬就炸開了鍋。
“方越!你怎麽來了!”
我反問道:“我想問你這個問題呢,你是怎麽來的?”
方越沉思了好久,終於緩緩搖了搖腦袋,說道:“我也不知道,那是十年前的事情了。我當時記得我是從學校回家之後一時無聊就拿出碟片看,後來……好像是電視機裏出了一個漩渦……再然後……我就不知道了。”
“在我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成了包拯。當時我以為自己是在做夢,不過能夠成為自己偶像,還為此高興了好長時間……可是……”
他的眼神一下突然變得暗淡起來,我問道:“可是什麽?”
包拯頓了一頓,緩緩開口道:“可是這個夢好像很長……長到我都不記得第一次來這裏時候是什麽模樣了……我發現自己似乎並不是做夢,我繼承了包拯的身體,同時還有他一部分記憶,在這個時代,在這個廬州城……我整整生活了十年!這絕對不是夢,這是真的!”
我點點頭,心想若是這種事情出現在自己身上的話,第一感覺也應該是以為自己是在做夢吧,離開了熟悉的現實世界,離開了父母、親人、朋友,然後突然降臨在了一片未知的土地上,那種感覺一定很難受。
“我當時感覺爽極了!”
卻不料包拯下一句話就打我臉了。
“…………”
包拯抬起頭,目光炙熱,“方越你知不知道我在前世的時候,腦子又笨,有沒有什麽朋友,看電視的時候總是想如果我能成為電視劇裏那個人多好,若是我真的成為包拯有多好!”
“頭上一片青天,心中一個信念,不是年少無知,隻是不懼挑戰……”
也許是我不經意的開口一問真的撥動了他的心弦,包拯說著說著,竟不自已地唱起歌來,我聽著這歌旋律有些熟悉,仔細一想卻是那部電視劇的主題曲。
我靠,看來這家夥真是入了魔啊!
看到他這樣,我隻好再給他潑一盆冷水。
“是麽?不過我看你現在這模樣,似乎過得也不咋地啊。”
包拯歌聲一滯,原本炙熱的眼神一下子又暗了下來,低著頭沉默不語。
我心中一喜,看來我猜測的沒錯,雖然他是得償所願,穿越到了這裏成為了少年時期的包拯,不過畢竟現實不是小說,他也不能跟其他穿越小說的主角一樣在異世界呼風喚雨。雖說在這裏呆了十年,恐怕境遇也不好,這麽一來……那倒是容易了許多。
如果他跟我三叔一樣,在異世界混得風生水起,隻手遮天,那想要將他勸回去恐怕是比登天還難了。
心念一想,我便開口道:“李哲,夢總有醒的時候,你在這邊呆了這麽多年,應該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