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輕鬆點。


    我剛才隻是和你開了個玩笑,現在不是我的工作時間。


    而且想要找你麻煩,那得和市長打過招呼才行,不然你沒事,我卻會倒黴。”


    這位很年輕的女警察,名字叫做薇薇安-邦辰,家裏條件挺不錯,父親在做商貿運輸生意。


    因為從小就喜歡警察這個職業,所以長大後衣食無憂的薇薇安,自己也成了一名女警察,可是真正成為警察後,才發現這個職業並沒有自己想象中那麽美好。


    就例如她所說的最後那句話,既像在開玩笑,又像是在抱怨,即使知道很多富豪不幹淨,也沒辦法去調查他們。


    韓宣看出這位女警察情緒不太好,自我介紹問到她名字後,問道:“最近遇到什麽煩心事了麽?


    才三分鍾,你已經喝了兩杯威士忌。


    雖然你在這買酒我很高興,可你似乎是一個人來的,萬一喝醉了會很麻煩。”


    “沒錯,我確實遇到點小麻煩。”


    說了這句話後薇薇安繼續喝酒,韓宣以為她不想說,這是別人的隱私,沒有強求。


    不過才安靜十多秒,她又忍不住再次說道:“警察這個職業,對女性的歧視太嚴重了。


    不僅要麵對同事的騷擾,走在路上,連小混混也敢來騷擾我。


    今天有個家夥,居然在我麵前搶了別人的包,如果是一位男性警察在那,他根本不敢那樣做。”


    韓宣打量完薇薇安。


    長腿、細腰,長得也不錯,穿上警察製服後,不被人騷擾才奇怪。


    無論是美國,還是加拿大、英國等地,普遍都存在女性警察被同事騷擾的事件。


    除了換個職業,韓宣也沒什麽好的建議,問她說道:“那麽搶包的家夥,最後怎麽樣了?”


    “……逃了,我已經很賣力地在追,但他跑的就像是林福德。


    那位被搶劫的墨西哥女人,居然還責怪我,說我不配當個警察。”


    薇薇安臉上寫滿無奈。


    她所說的林福德,是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田徑一百米的金牌得主。


    韓宣挺無語。


    當著警察麵被搶劫,警察還沒抓到搶劫犯,仔細想想似乎可以理解那位墨西哥女人,為什麽會埋怨薇薇安......


    酒吧是單身男女最好的獵豔場,像薇薇安這樣一位漂亮女人單獨坐在那,身邊隻有個看起來年紀不大的男孩背影,不被人搭訕才奇怪。


    此刻,有位來到二樓找下手目標的帥氣男人,往薇薇安走來。


    即使他穿的衣服挺幹淨,好像跟個成功人士似的。


    可在韓宣眼中,他渾身上下都透出“窮人”這個詞。


    那人盯著薇薇安,而且燈光昏暗,並沒有認出韓宣。


    走到薇薇安身邊,背對著韓宣坐下,然後問她說道:“請問這裏有沒有人?


    如果不介意,我可以坐在這裏嗎?”


    人已經坐下了才問,一般人都不會再拒絕,薇薇安也是。


    她因為喝多了酒,臉色發紅,點點頭:“沒人,請隨意……”


    這男人的名字叫做喬納森,是位流浪漢。


    沒錯。


    真的是流浪漢。


    平時靠乞討為生,但喬納森生活卻非常豐富,比普通人還要豐富。


    他好吃懶做,因為家暴離婚後,被前妻給趕出家門,什麽東西都沒了,包括房子和車。


    由於付不起贍養費,信用卡也被法庭勒令強製凍結,於是從此過上了流浪漢的生活。


    別的流浪漢睡在街頭、屋簷下、收容站,而他靠著一張爹媽給的好臉蛋,白天在街頭乞討、偶爾偷點東西賣錢。


    晚上用那些錢找一家酒吧,點杯酒尋找獵豔目標,得手之後再找借口說忘記帶錢,讓女的幫忙開房間,或者直接去她們家裏。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啪啪啪,還免費找到了住的地方,雖然不是每天都會成功,但一周差不多可以成功四五次,也就是說隻有兩三天會流落街頭。


    今天他發了一筆小財,所以想要奢侈一次,這才來到了xxoo酒吧。


    喬納森今天準備找位有錢女人,她們身上比較香,還會住上檔次的好房間,或許還可以泡個熱水澡……


    這種做法很美國。


    和薇薇安聊得很開心,經常逗樂她,喬納森喝了幾杯以前根本喝不起的好酒後,炫耀般地拿出一個警徽,告訴薇薇安自己是位警察。


    薇薇安看看和自己那塊造型相同的警徽,等發現上麵的警員編碼後,整個表情都僵住了。


    伸手拿起桌子上的酒瓶,猛地砸在喬納森腦袋上,不顧他哀嚎痛呼,將喬納森按到在地,大喊了句:“警察!不許動!”


    突如其來的轉變,嚇到了韓宣。


    剛剛有塊玻璃碎屑,幾乎是擦著他的鼻尖飛過去,差點就毀容了。


    分散坐在旁邊的保鏢傑森他們,連忙趕來幫薇薇安,按住喬納森。


    薇薇安想要拿手銬,這時才記起自己沒有帶。


    保鏢桑切斯身上也有,幫忙拷好後問她:“發生什麽事情了,這家夥是誰,假警察?”


    先前桑切斯也看上了薇薇安,所以一直在留心這邊的動靜,聽到了他們兩人之間的對話。


    薇薇安剛剛喝了不少酒,站起來時候有點晃,表情五味陳雜,眼睛都已經變得發紅。


    看了看這位腦門被酒瓶劃破,鮮血直流的喬納森,說道:“不是。


    前天我們分局有位警察,在日落大道附近的一條巷子裏,被人給槍殺了。


    我和那位警察認識,事實上我剛實習時候,就是跟著他學習。


    這塊警徽是他的,編號904888,我不會認錯,這是嫌疑人。”


    在美國槍殺警察,最高可以被判處死刑,基本都是監禁三十年以上,還不得假釋。


    韓宣表情相當精彩,這家夥是有多蠢,才會把自己明目張膽送到警察碗裏?


    喬納森被那瓶半滿的酒給打蒙了,哀嚎半天這才大喊道:“你們到底是有什麽毛病!?


    我的天!我要去醫院!快幫我叫救護車!!”


    薇薇安對他可沒有一點同情,打個酒嗝,手扶著吧台站穩,開口說道:“你因為涉嫌謀殺警察,被捕了。


    你有權利.......”


    “等等?


    什麽!殺警察?


    不不不!那塊警徽是我撿到的!我想我們之間應該是有什麽誤會!”(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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