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話呢?你知道李尋現在的下落麽?”


    警官不耐煩的催促了一聲。


    張玨耷拉著眼睛說:“這個問題,我暫時不知道,但是我也很想知道。”


    警官眉頭一挑,心中暗罵這家夥腦子很蠢啊,這不是主動往套裏鑽嘛。


    “你為什麽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和你分贓不均,或者是……”


    問了一連串的問題,張玨一一搖頭否決:


    “不,我是想找他,但也不一定非要找到啊。”


    “為什麽?”


    “你們發布的通緝令不是說,如果市民發現了他的線索,即刻打電話舉報,一經查實,即刻獎勵十萬元線索費嘛?為了這白撿的十萬元,我也想知道啊。誰不想知道啊。”


    “……”


    場中沉默了片刻,黑暗中忽然大發雷霆:


    “張玨,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最好老實點,玩我們,害的可是你自己。”


    張玨茫然道:“我怎麽玩你們了?警官,你這帽子扣的可大啊。我張玨從來是個奉公守法的好市民,從小是家裏長輩的驕傲,門門功課都要考滿分,大人從小就誇我是個老實本分的孩子。我怎麽玩你們了?現在是法治社會,說話可是要講真憑實據的。電話給我,我要給我律師打電話。”


    桌子後的一眾警察氣的牙齒緊咬,臉色鐵青,可卻拿他無可奈何。


    第無數次問道:“你之前在什麽地方工作?”


    “我沒工作啊,一直都是無業遊民。”


    “經過調查,你的這張身份證,是兩年前才注冊入戶的。單獨戶口,隻有你一個人,你沒有家人麽?”


    “沒有!”


    “那麽。好。你今年二十五歲,為什麽是兩年前才辦的身份證?我們再往前查,為什麽你的身份曆史一片空白?交代你的真實身份。這張身份證信息,分明是假的。你以前是黑戶。或者說,你根本就是為了掩人耳目,用了假身份證。”


    “喂,說話可要講證據啊,什麽假身份證?你去給我辦一個能入公安戶籍係統的假證試試?這是正兒八經江北公安局,市局戶籍室給頒發的。”


    “你要反抗到底是麽?”


    張玨實在沒了心情和他們繼續對話,已經一天一夜沒喝水、沒吃飯、沒睡覺了,精疲力竭。


    陷入這麽個黑鍋漩渦。身體疲憊,心裏也鬱悶,你怎麽說,怎麽解釋他們都沒人信。一口咬定你去凶殺現場,就是另有目的的。


    張玨確實另有目的,可那不是還沒來得及實施,被害人就已經被害了嘛。


    “請將電話給我,我需要給我的律師打個電話。如果你們不放心,可以采取監聽、定位的手段。”


    再這樣拖下去張玨也熬不住了,他隻能打電話給張盼錫求救了。現在他說啥都沒人信。必須得有位高權重的人來給自己證明身份,還要有江北的證人來證明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可是,這些警察根本另有所圖。根本就不給張玨打電話的機會,說了:我們證據確鑿,不需要你再找什麽證據證明自己。


    這像誰說理兒去?他們想幹個啥,張玨心知肚明。


    警官第無數次拒絕道:“你現在屬於被監控,無權撥打手機。知道什麽是監控麽?監視,控製!”


    張玨歎口氣:“好吧,那麻煩給我一瓶礦泉水。”


    “抱歉,我們不提供水。如果你想喝,可以把問題交代清楚。你也見諒一下我們的工作。我們才能體諒你的難處啊,對不對?雙方合作。一起抓住真正的凶手,你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張玨眼神裏終於閃過了怒火。他被抓了一天一夜,心中一直都是鬱悶,是那種早起一開門就能踩到屎的運氣背時的鬱悶,生氣都生不起來。但現在徹底怒了。


    帶著手銬,身子往起來挺了挺,兩眼虛眯,試圖穿過那耀眼的探照燈,直接看見黑暗中的那些臉:


    “你叫什麽名字?你的警號是多少?”


    說剛才那番話的警察當即心裏一緊,有點害怕張玨這個眼神,沒說話。


    他不說話,但是別人說。四五個警察頓時暴怒,喝道:


    “想幹什麽?”


    “你是不是想威脅國家機關警務人員?”


    “為什麽要打聽我們的警號?說,你是不是準備事後報複?”


    “……”


    張玨嗬嗬一笑,往後一靠,幽幽說道:“我總得知道詢問我的警官是誰吧?這是你們口中‘嫌疑人’也必須有的權利。我不是罪犯,我有我的政治權利,我有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所有權利。”


    眾位警察當場麻爪了,心頭暗道這個年輕人根本就不好對付啊,他說的話你根本就沒法反駁,也不敢反駁。這裏有審訊監控,誰敢亂說一句,以後他翻了盤誰就要倒黴。就算他沒翻盤,被公訴人告上法庭,他也有權在法官麵前說他曾經在審訊室如何如何,一調錄像,頓時就是個兩敗俱傷。


    張玨帶著手銬的兩隻手抬起來,指著那一片黑暗,淡淡的道:


    “剛才那位警號不詳的警官原話是:如果你想喝水,可以把問題交代清楚。你也見諒一下我們的工作,我們才能體諒你的難處。以我之需來要挾,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裏稱之為——誘供,逼供。如果我想告你,我甚至可以告你綁架。”


    “你不要血口噴人!”


    剛才說話的那警官大驚失色,怒聲喝道,因為太激動,聲音都變得尖銳了起來。


    張玨冷笑一聲:“血口噴人?你就是綁架,牆角那閃著紅燈的監控器拍的一清二楚。”


    “我綁架你什麽了?”


    “你綁架了我喝水的權利!”


    張玨冷哼一聲,又道:“作為公務人員,你知法犯法。轉頭看看這審訊室牆壁上掛的是啥?是警務人員的遵守條例,禁止誘供、逼供,拘留不能超過四十八小時就寫在那裏。你竟然視而不見,這不是你不知道,這是你懶得去做到,是無視公安部下達的條例。在法律上,你這就叫做知法犯法,徇私舞弊,蔑視共和國法律法規,侵犯‘嫌疑人’人權,罪加一等。”


    “……”


    眾警員啞口無言,他們覺得張玨說的好有道理,竟然無法反駁。(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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