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再遇冉羽熙


    究竟從何時開始,劉曦對我的情不再單純?即使我與他一同長大,都沒有察覺,真當是當局者迷。


    “太後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她比我發現地更早,她曾經警告過我,不能讓劉曦知道我是女兒家的身份。可是,他還是知道了。”我不禁感歎,隻怪自己當時隻顧尋找自己的幸福,忽略了皇後的深意。


    “天朝初定,劉曦根基未穩,朝中勢力也被分割,所以劉曦和寒玨必須兄弟同心,相互扶持。我的存在,是他們的阻礙,從大局考慮,太後便派人暗殺我。說不恨她是假的,再怎樣,也不用出殺招,太狠了。真是斬草除根呐……”


    “那你打算如何?”雪銘恢複了平靜,他的這份平靜恰恰預示著他動了殺念。


    我笑了笑:“找個機會回去嚇嚇這老太婆,告訴她我還活著,而且活得很好,她的兒子,我不稀罕。”


    “嗬,你還是這麽胡來。”雪銘刮了刮我的鼻子,“不過,機會來了。劉曦兩個月後大婚,女皇不日便會啟程,不如你與女皇同行?”


    “劉曦大婚!”沒想到雪銘居然給我帶來這麽一個驚人消息。是啊,兩個月後,劉曦就二十了,也該成婚了。


    “我這次來除了看你,就是把這個消息告訴你,相信天朝的請柬很快也會到鳩摩羅的手上。秋苒,你與劉曦從小一起長大,我認為……你心中若是真的放下,便應該去,也該去看看劉寒玨。”


    雪銘說罷平靜地注視我,是啊,劉曦大婚,於情於理,我都是應該去的。就像雪銘說的,若是真的放下,便應該去再次麵對他們。隻不過我會站在遠處,靜靜地看著這些與我一起長大的殿下們。


    “女皇出發前,我會派人來接你。與女皇同行,我會比較放心。”


    “和女皇一起啊……”我皺起了眉,與女皇一起,而且這麽突兀,有些變扭,“我和女皇不熟,你去不去天朝?”如果有雪銘同行,那還稍微自然。


    雪銘抿了抿唇:“因為女皇要去觀禮,所以我就要留在女兒國。”


    “啊~~那我還是跟著鳩摩羅吧。”至少我跟鳩摩羅熟,他去天朝,必然會帶上文修,說不定還會帶上一個王妃。


    雪銘點了點頭:“也好,跟著鳩摩羅也安全。不如你回來的時候,便跟女皇一起回來吧。”


    “這……倒是可以。”正好在天朝跟女皇培養培養感情。沒想到在傲鷹國的日子,越來越少了。而劉曦的大婚,也等於推遲了我和雪銘的婚事。


    傲鷹前往天朝,路程不短。當初我從天朝來到傲鷹,用了四個月。但是,當時行走大師和明心走的都是偏僻的小路,可以說是繞了一大圈,再加上帶著我這個殘疾,自然走不快。


    聽說如果走傳說中的那條通商古道,可以將時間縮短為一個半月。可惜,時間太久,沒有人再熟悉那條通商古道了。


    下午遇到文修時,我很尷尬,文修似乎也有一點,白白的臉有點紅,總是不敢將目光放在我的身上,更多的,是看著雪銘。而雪銘的神情一如往常地平靜,那份氣度,讓文修總是露出另一種欽佩的目光。


    因為雪銘對文修的發明很感興趣,所以一個下午,我們都在觀賞文修的發明。之間我想到了今天還沒去看過踏雪,就去了馬棚。


    沒想到文修的那匹叫小卡的馬跟文修一樣很害羞,竟是站在角落,遠遠地不敢靠近踏雪。踏雪倒是顯得大方平靜,隻要不跟夜刹在一起,她和任何一匹馬,都能和睦相處。


    踏雪似乎還很喜歡小卡,有時會主動走到他身邊,小卡就會低下頭,不敢看她,就像害羞時的文修。


    雪銘走的時候,我和文修一起相送,正好看見一匹快馬從遠處而來,風塵仆仆,穿的是天朝信使的模樣,雪銘看了一會,平靜地注視我,我釋然一笑,好朋友的婚禮,自然要去觀禮。他們就像我的孩子,我對他們始終都會有一分牽掛。


    走在喧鬧的夜市上,文修一直沒有說話,這很反常。兩邊的酒館裏都坐滿了人,蘇麗城可謂是真正的不夜之城。


    “雪銘他……是妹妹的情人?”他終於問出了這個憋在心裏已久的問題。我點點頭:“恩,而且是未婚夫。”


    “未,未婚夫……”他低下了頭,語氣顯得有些頹廢,“妹妹要嫁人了。”


    “是的。”


    “那是雪銘到傲鷹,還是妹妹去女兒國?”他側過臉注視我,認真的神情似乎這個問題對他來說,有很大的意義。


    我隻有抱歉地看著他:“文修,對不起,傲鷹的飲食,我真的不習慣。所以我會去女兒國。”見他眸子裏帶過一絲哀傷,我立刻說道:“但文修依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大哥,你可以來女兒國看我,我也會常來傲鷹看你的。隻要鳩摩羅不跟女兒國打仗就行。”


    我這句話說完,文修便笑了。今天的他,似乎比往日都要成熟一分,或許因為我這個妹妹即將嫁人,他的心境,也便隨之發生了變化。


    “昂――昂――”兩聲分外嘹亮的驢叫引起了我和文修的注意,很少有驢子能叫那麽響。我們朝那驢子看去,它拴在玫瑰酒館的門口,全身銀灰,毛發柔順而鮮亮。最為有趣的是,他的雙眼周圍有一圈白毛,而且成半月型。這是笑眼,也就是讓人感覺,他總是對著你笑。


    “昂――昂――”他又叫了,原來是兩位曼妙的女郎走過他的麵前,他笑眼半彎,朝他們嚎叫,小小的眼睛眯起,竟是透出了一分騷媚。


    漂亮的女人因為他的獨特而覺得有趣,紛紛上前撫摸他,他就趁機在她們富有彈性的胸口蹭啊蹭,如同撒嬌。逗得那些女人都咯咯大笑,直說這驢子有趣。


    “妹妹,你看那驢子,看見美女就叫。”文修也覺得好玩,他對任何新奇的現象和事物都感興趣。


    就在這時,從玫瑰酒館裏懶洋洋地晃出了一個人,他高挑地身形裹在具有傲鷹國特色的白色鬥篷之中,隻露出一張笑臉和他唇角的一根煙杆。


    在那一刻,我怔住了身體,真的……是他:冉羽熙!


    他的笑容一如從前地媚,隻是那雙眼睛似是多了些東西,變得更加真實,如同,他的軀體內,終於有了一個靈魂。


    遠遠看去,盡管他似乎沒有任何改變,但是給人的感覺,卻與當初不同了。這種感覺很微妙,難以解釋,就像是,他活了。盡管他的臉上有著未剔除幹淨的胡渣,帶著長途旅行者的疲憊,但是,他有了生氣,是真正的生氣。


    “**,你又在勾引這裏美麗可愛的姑娘了?”他懶懶地斜靠在玫瑰酒館的門口,叼著煙杆取笑他的毛驢。


    那毛驢也是極通人性,仰起脖子,發出一聲長嘯:“昂――~~~~~~~”那叫聲最後竟還拐了彎,就像是女人撒嬌:恩~~~~


    立時,圍著毛驢的女人們都大笑起來。冉羽熙便笑道:“可愛的姑娘們,你們越是開心,我這好色的驢子就越來勁。”


    “哈哈哈,真有趣。”


    “哎,看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姑娘們開始對驢子的主人:冉羽熙產生了興趣。冉羽熙笑著點點頭,行了一個傲鷹國的禮節:“不知我是否有幸能請眾位美麗的姑娘進去喝一杯呢?”


    傲鷹國的女人本就性格開放,見冉羽熙邀請,當即開心地攜手進入玫瑰酒館。冉羽熙起身笑看自己的毛驢,沒想到那頭毛驢竟然有些生氣,好似冉羽熙搶了他的風頭,他吃醋。


    “別不開心,過會就叫人給你送酒來。”冉羽熙用煙杆敲了敲毛驢的頭,立刻,那毛驢又美美地笑了起來。


    “真有趣。”文修在冉羽熙返還酒館時,發出一聲感歎,拉起我的手,“妹妹,我們也去玫瑰酒館會會那個人如何?”


    看著文修激動的神情,顯然他已經對冉羽熙產生了興趣,我笑了笑,佯裝疲憊地垂了垂肩:“我現在隻想回去洗個澡,你去吧。有好玩的事回來告訴我。”


    “恩,好!”文修就這麽撲入了玫瑰酒館。如果他知道他感興趣的這個男人,其實做的是人肉勾當,不知道他會如何?嗬,說不定文修還是照樣會撲過去,隻要賣的不是他。


    在雪銘離開後,我就開始整理手上的工作,然後開始進入慢慢地掃尾。讓我奇怪的是,文修第二天沒來叫我吃早飯。起先以為他可能因為我有了男人,而有了改變。可是當我去他房間的時候,卻空無一人。


    回頭問老白,老白也說沒看見他。難道昨晚一夜未歸?冉羽熙雖然是做人肉買賣,但相信以他的眼光,還看不上文修。而且,他隻身在外,也不可能造次。難道,真的是文修跟他搭上了,兩人聊了一個晚上?


    哎,文修啊文修,你真是不知道自己在跟怎樣的人打交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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