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年的初七既是良辰吉日,忙裏忙外的不是方生,反而是孫元化和小郡主朱茉露,這倒不是方生不想幫忙,而是他在試著提了一點意見後就被孫元化指著鼻子臭罵了一頓‘愚昧不及’‘婚姻嫁娶乃是私密之事,豈可這般大張旗鼓’。


    朱茉露的身份自然不能拿出來說事,雖然濟州島偏居一方,又是懸於海外,魯王府即使再是大能,也很難把手夠到這麽遠的地方,可大明畢竟是一個龐然大物,魯王沒了辦法,說不定就會直接上報到朝廷那。


    當今的崇禎皇帝對宗室子弟向來不錯,從即位起就算是勒緊了褲腰帶也要將各地皇親貴戚的月例發下去,隻是到了後期大明連兵丁的餉銀都拿不出來,這才不得不消減了血緣關係已遠的宗室子弟的月例銀子來養兵。


    好在魯王、福王這些大的藩王自然不會缺了那麽點月例銀子,下麵的宗室都尉們則是位卑言輕,根本就說不上話,難聽的話語也就傳不到崇禎的耳中。


    可崇禎卻自認虧待了這些宗室叔叔們,隻要不是伸手要大筆錢財的,崇禎向來是有求必應,更別說找人了。


    濟州島即使懸居海外,卻還有個皮島總兵黃龍對此還算上心,若是崇禎皇帝一道聖旨下了,小郡主的身份瞞不瞞得住還真說不定。


    到時候魯王府一大幫人跑上門來要人也是無謂的麻煩,皇族權威不容侵犯,至少以後和大明打交道那是難得多了。


    所以方生還有這麽一層的顧慮,孫元化聽說後隻是哈哈大笑,對方生說道:“東主過濾了,魯王我是見過的,諸多藩王之中魯王最是愛好顏麵,女兒與人私奔之事豈會大張旗鼓的告訴他人,別說上報朝廷,怕是此時魯王府已是發喪多時。”


    雖說出的話不是喜慶的,可今日是良辰吉日,又是新人成婚之日,按理說總不該有幾分悲哀之意,可這話聽來卻是使得人無可奈何。


    方生眼見朱茉露在旁也是黯然神傷,哪會不明白這幾份道理,心裏頓時歎了口氣,這大明的藩王確實不是好當的,如今看來,這被‘圈養’著還在其次,光是名這一項,怕是魯王府丟的就不僅僅是個郡主了。


    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這皇家,指不定還有多少不能往外說的事!


    人說生在帝王家,如今看來卻也不過如此,看看堂堂一個郡主殿下,最後還不得不偷偷才能跑出封地,魯王府也隻敢發了喪了事,連個尋常百姓都比不上,至少尋常百姓交了城門稅可以進出自由。


    魯王府一家卻像是被家養的,連城門都出不了。


    既然是嫁娶,三書六禮自然是不能少了。


    聘書、禮書、迎親書都是要女方有長輩在才行,按著早先安排好的局麵,朱茉露改了姓氏隨著孫元化,偽為孫元化幼女,最後卻被朱茉露自己推翻掉,草草的改成了茉露,算做孫元化的義女。


    孫元化答應當朱茉露的義父本就是不得已而為之,當初方生的主意還讓他苦笑萬分,如今他倒是不得已答應了,偏偏有個人不答應了。


    朱茉露略帶歉意的道:“孫伯伯,我父王畢竟還在人世,小女子若是認了孫伯伯做父,將來見到老父時就不知該如何自處,不知認孫伯伯為義父可行?”


    “還是侄女考慮的周全。”孫元化心知這個壞人他是坐定了,可還是略微沉吟的點點頭,如此這般也好,至少將來見到魯王時有話可說。


    “那就麻煩父親大人了。”朱茉露微微一躬身,拘禮道,臉上滿是矜持的笑意,眼神卻是偷偷的望向了應付著眾人的方大哥,眉間忍不住泛起一絲漣漪。


    想來是春心動了。


    “好說,好說。”孫元化樂的嗬嗬大笑,撫著胡須一臉的誌得,心中想起的卻是早日抱個一二半孫的好,要說自己的麾下三子,竟然連個爭氣的都沒有,各自夫人的肚皮更是一點反應都欠奉。


    未經過方生的同意,這場早排上的戲便略微做了改動,原先的父親孫元化如今成了義父,好在這又不是什麽大戲,用不著排練。


    三書六禮自然是一個都不能缺,裏裏外外從崇禎六年末忙到了崇禎七年新年初七,這才真正的把新娘娶回了家。


    隻是這名字日後要改了,既然朱姓不方便,又容易想到朱姓皇族上去,改別的朱茉露又不同意,這最後隻能直接改稱了茉露,好在聽在耳中卻是個莫字,也不算稀奇,隻當了孫元化收了義女,大多數人未想太多。


    至於對這些事略知一二的,如張五郎等幾人也早早的被發了封口令,至少不要在短時間內透出風聲去。


    到了婚嫁當日,自然是按照朱子家禮,朱子既為朱熹,《家禮》本為朱熹所著,寫的都是些家俗禮節,書成於北宋,有明一代從洪武年間起就以朱子《家禮》為婚嫁迎娶的標本,雖然略顯繁雜,卻也是莊重端莊。


    方生當初的驚駭之言既是想按著現代婚禮的進行方式,從簡而已,他也不崇拜基督,所以連聖父聖子聖靈都免了,打個啵就好,隻是聽在孫元化耳中卻是不客氣的挨了一頓罵,朱茉露更是羞紅到了耳根,這個方大哥!隻差直接說了進洞房了,連親密之事都能直接拿出來說,豈不是羞澀人也。


    既然朱茉露反對,最後自然得按照孫元化排的步驟來,繁瑣是夠繁瑣了,方生不禁抱怨古代娶個正妻都是件苦命活,可這娶妻卻不是說累就能不娶的,至少有人給他安排妥當,少不得辛苦一遭後進了洞房,那可就苦盡甘來了。


    紅燭之下是個蒙著蓋頭的美jiao娘,高高的鳳冠撐得三四許高傲,嬌小的身軀卻是瑟瑟發抖,看的方生有幾分好笑,娶了新娘入了洞房,這新娘卻在發抖?究竟是個什麽事來著,莫不是王老虎搶親不成?哈哈。


    方生為自己的想法徒添的幾分好笑,隻是這般良辰美景,方生卻忍不住想起那些前世看到的洞房趣事,這看著看著,竟然心中有了幾分躁動,立時伸出手去,就想掀開來紅蓋頭來。


    可方生的手卻撲了個空,他微微有些一怔,隻聽到一個悅耳的聲音輕聲又滿是嬌羞的道:“夫……夫君,我們還沒未合巹。”


    “對啊。”方生抽回手輕拍後腦勺,恍然大悟,合巹一詞既是,巹是飄之意,把一個匏瓜剖成兩個瓢,新郎新娘各拿一個,用以飲酒,就叫合巹。


    合巹自然就是交杯酒的意思,合巹這一詞本是周禮,如今傳承下來後從宋開始就以‘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飲訖,擲盞並花冠子幹床下,盞一仰一合,穀雲大吉,則眾喜賀,然後掩帳訖。’


    既是喝完酒才可以行房的意思,雖然文字優雅,卻也依舊是那麽個意思,但交杯酒卻也是不得不喝。


    可這次是方生卻是想起舊日看過的一個場麵,大約是記憶裏那些打開了紅頭巾,新娘卻是並非是所娶之人的笑話。


    此時想想,除了那些許好笑外,倒還有三分的心酸,這你嫁我娶,雖然天理倫常,本該如此,可這最可憐的莫過於嫁人的女子了,可不是人人都能上錯花轎嫁對郎的,交杯酒一喝,女子若是再也逃不過,隻等乖乖的當上一輩子的賢妻良母,若是有所逾越,怕是男子情重還好,可若是薄幸之人,一紙休書最對不起的莫過於已為人妻的女子。


    方生取過酒杯,環過那個微微有些顫抖的女子的臂膀,將合歡酒伸進了紅色的頭巾裏,輕微碰到的女兒家的肌膚,方生的手感覺到的卻是那女子微微的顫抖,甚至連那臉龐都羞紅透了,紅到了脖頸,不停的往下散布,怕是要紅到那繡花鞋底了。


    方生想起繡花鞋,忍不住去看了一眼,卻是一雙天足,但也並不顯得太大,而是顯得盈盈一握,嬌小而靈巧般。


    此時的茉露卻已經軟下了身子,幾乎有小半個貼在了方生的身上,頭上雖然還是鳳冠和頭巾,餘光也能看得到方生的大半舉動,眼看他望向自己的纖足就再沒反應,茉露頓時心亂如麻,莫不是夫君不喜歡她的天足不成?


    這雙天足也算來之不易,從北宋開始女子裹腳之風便開始盛行,到了南宋更是達到了變態的頂端,大明趕走了蒙古人後,自然是更要事事恢複漢家禮儀,這裹腳之法也被大肆推行,揚州瘦馬就是從此而來。


    隻是朱茉露身為郡主,又是當今魯王最疼愛的一個郡主,平日嬌慣的很,當初朱茉露吃疼不肯裹也依舊被逼著裹腳,最後還是魯王妃看不下去,一哭二鬧這才使得魯王府的郡主保住了這雙天足。


    方生感覺懷中的朱茉露身體微微一僵硬,哪能猜不到她想哪去了,隻得寬慰的笑了笑,道:“茉露不要亂想,夫君最不喜歡的莫過於裹腳,夫君隻是歡喜我家的茉露未曾裹過腳而已罷了。”


    “來,喝了這杯合歡酒。”方生不再許朱茉露亂想的機會,朱茉露也就放下幾許忐忑不安的心來,輕輕的抿著方大哥!哦,不!是夫君手中的酒杯,抿了幾口算是盡了。


    小腳方生自然是不喜歡的,他又不是什麽封建殘餘,心裏也是再正常不過的男人,在古人看來可人的小腳那可不是現代人的嗜好,那些四個腳趾頭黏在腳背的所謂小腳在方生看來奇醜無比,別說漂亮,恐怕連讓他方生方某人看一眼的勇氣都欠奉。


    因為實在太醜了!


    酒畢,便是掀開紅巾,拿下鳳冠。


    所謂鳳冠大多是指彩冠,一般也隻有皇家嫁娶方才允許用鳳釵為冠,茉露是魯王府的郡主,自然有資格用上鳳釵,頭上的彩冠自然也就是鳳冠了,隻是色彩斑斕的有幾許的晃眼。


    “夫……夫君,還請幫奴家拿下鳳冠。”茉露低著頭輕聲地羞道,耳朵上的嫣紅一顫一顫,隨著嬌小的身子骨抖動了幾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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