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已寥寥無幾了,前塵多少故事曾翻湧,都化作千風,隨風而逝。
曲城上元時節,萬家燈火繁花與共。
這一天,曲城街道上人流如潮,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年輕的公子,三五成群,共邀燈節。
曲城繁華,三分風流歸於眾家清貴,七分王氏獨當。
“我不要了。”
一位身著蘇金色長披風的豔麗少女怒氣衝衝的越過眾人,走入人群中,快步的消失在長街之上,其間跟隨的下人也趕緊追了上去。
餘下一半的人,將另一位淡黃色披風的小姑娘護在中間,那女孩子停了下來,並未跟著那些人一起追過去,而是彎下身子,伸手撿起地上的精巧燈籠。
溫軟清脆的聲音略帶著稚氣的問一邊的店家:“請問,還有比這盞燈更好看的麽?”
她的聲音不高,可是店中的人都吸引過來了,見著這女孩的容貌,又是一呆,不過十一二歲的模樣,明眸善睞,膚白貌美,還未長開便已經是世間絕色。
這一長大,不知要有多少公子王侯拜倒在石榴裙下。
“二小姐,還是走吧。”後麵跟進來的侍女名叫碧玉,語氣有些無奈,那女孩也沒有再多說什麽,點了點頭,提著那盞燈乖乖的跟著侍女離去。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長街的璀璨的燈火中,店中的人才緩過神來。
“不知是哪一家的小姐,生得這樣出眾。”
說這話的,便是從外地而來的生人了。
店家笑了笑道:“這是王氏二女,方才燈謎猜錯,懊惱而去的是長女王嬌娘,猜中燈謎的,是二女王仰韶。除此之外,曲城還有人家能養出這樣的小姐嗎?”
其實王嬌娘也沒有跑多遠,不過幾步遠的地方,便被一出演皮影戲的地方的吸引住了,站在原地不肯走,王仰韶也上前去,嬌娘被妹妹駁了麵子的氣已經消了,此時兩姐妹手拉手上了對麵的酒樓,坐下歇腳。
王仰韶不敢再讓姐姐看到那一盞燈,便早早的讓碧玉拿著燈在樓下等。
兩姐妹一邊喝著茶,一邊看樓下的風景。
不知隔了多久,也不知王嬌娘忽然看到了什麽,突然站起來,衝到樓下。
王仰韶驚得呆了很久,反應過來便立刻下樓。
“姐姐不見了,你們快去找。”
她年紀雖小,可是話卻說得很清晰,心中著急,可是處事卻泰然,接過碧玉手中的燈籠,提在手中,揮了揮手,道:“碧玉,你也隨他們一起去找。上元燈結,魚龍混雜,隻怕出什麽事。”
碧玉心裏是不想去了的,她怎麽敢把小姐一個人留在這裏。
“你莫怕,我就在樓上等你們,等你們回來。姐姐不見了,爹要擔心的。”
王仰韶點了點頭,轉身上樓,碧玉與酒樓的老板交代了幾句,這才趕忙加緊去尋找王嬌娘,也不知道,她是看到了什麽,失了魂一般衝出去,一眨眼就沒了人影。
此時,王仰韶便坐在樓上,抱著那盞猜燈贏來的燈籠靜靜等她們回來。
其實這種事,每年上元燈節都要出了一回,隻是今年,王嬌娘鬧了兩次。
不知不覺,等到酒樓要打烊了,人還是沒有回來。
王仰韶起身,謝過老板的挽留,看著自己的馬車就停在酒樓的下麵,便下樓走到馬車一邊,不著眼的地方繼續等待。
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姐姐雖然性子差了一些,但是平時還是對她很好的,一母同胞的,總是要親上許多,家中姨娘生的姐妹,雖然也是姐妹,雖然她性子平實,可是也是喜歡不起來的。
不像姐姐,姐姐再不好,也是親姐姐。
她在馬車中坐了一會,眼見著街上的人已經越來越少了,可還是不見府中的人來找她,她將車窗打開一個小小的角,看了幾眼,咬了咬牙,在馬車裏找來火石將燈籠點亮,下了馬車。
這裏其實離王府的後門很近,沿著長街走不過百米,走過一座雙拋橋,便是王府的後門了。
上元燈節已經到了尾聲,人群散去之後,燈火的味道被夜風吹散,天上的星河羅布,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少年,玉笛飛聲。
王仰韶一路緩緩而來,唇間帶笑,踏上雙拋橋。
在長夜的寂靜伴著玉笛聲中,河畔的富人家點燃了一簇煙火,絢爛璀璨的顏色在漆黑的夜空中綻放,王仰韶微微仰頭,自覺那一夜極美。
夜寒露初起,她隱約聽到身後有腳步聲,心中一喜,以為是他們尋王嬌娘回來了。
正要迎上去,卻又想到,那腳步聲隻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步子遲疑了,還未反身就跑。
那人持著一盞燈,從露華正濃處漫步而來。
王仰韶看得呆住了,家中每日都要貴客上門,不凡當世的名流才子,可是這個人。
她所有的教養,所有的氣質,所有的思維都凝滯住了,看著他,說不出一句話來。
“在下清山景行止。”
王仰韶一怔,好像這才找回了自己的舌頭,連忙笑道:“小女王仰韶。”
那一年,他和她手提一盞燈,在雙拋橋上定下了一生。
雙拋橋上,上元燈節。
次日,便有人登門上王家求親。
曲城王氏的女兒,自古都是比公主郡主都還要嬌貴的,不嫁入帝王家,非當世的大家不嫁。王老爺聽說有人來求親,直接是推拒了,“嬌娘不過十四,不急。”
待聽到管家說是清山景先生之後,便顧不得清貴之家的高傲,直接出門去迎。
王老爺在見到景行止之後,滿意的不住點頭,直接拋去繁文縟節道:“嬌娘雖隻有十四歲,但是???”
景行止笑得很清,眉眼裏都是喜色,他搖了搖頭,王老爺不解其意。
“在下求娶之人,乃是王家二女,王仰韶。”
“仰韶不過十三。”
“我等她。”
――
那日之後,王家二小姐的婚事便極快的定下了,曲城人都知道,是在雙拋橋上定的情,且不說王家女子膽大不拘禮節,隻說那娶親人直接越過豔若桃李的王大小姐,而心悅淡然出塵的二小姐那也是一樁奇事。
自然,依著長幼順序,先出嫁的還是王嬌娘,據說夫君是她自己選的,當日在街上,她從樓下奔出去,便是看到一個極俊美的男子。
那男子在一年後,王嬌娘十五之年,前來迎娶,王老爺雖然不甚滿意,卻也隨她而去。
之後,王仰韶再見姐姐,便是在自己出嫁之後歸寧那一日。
她與景行止成婚的時候,姐姐在為姐夫新喪,便沒有來,這一次歸寧,是姐姐從夫家搬了出來,王老爺準備再重新為她選一個夫君。
南國女子膽大,且又不拘禮法,改嫁之事,已經習以為常了,和離者也不再少數。
王仰韶提著裙擺,身姿輕盈,笑如春風而來,原本正在堂中與王老爺激烈爭辯著什麽的王嬌娘忽然住了口,她轉身,便見著王仰韶春風滿眼,發髻精致,華美的衣裳,珍貴的釵環襯得曾經與她相比黯然失色的容貌熠熠生輝,她皺起了眉頭,十分不滿自己的一身白衣素發。
“女兒與夫君一同拜見父親。”
“阿杏,這就是妹夫?”王嬌娘約麽聽說過景行止的事,隻是對要嫁去山中不感興趣,但是又惱他越過自己娶了妹妹,因此看向景行止的眼神,很是挑剔,然而,再挑剔的目光,都為之融化了。
“阿杏,你的小名叫做阿杏?”
王嬌娘聽得心間一酸,截過王仰韶要回答的話,直接道:“是啊,我妹妹的小名你都不知道嗎?”
那人卻沒有惱意,似乎注意力並不在王嬌娘身上,而是極溫柔的看著王仰韶,道:“我更喜歡阿杏這個名字,杏字可通幸。”
王仰韶聞言,也是微微一笑,細細說道,“夫君喜歡就好,我起初覺得小名太過俗白,所以沒有告訴夫君。”
景行止牽起她的手,雙手握在一起,道:“縱使俗白,也是我所愛。”
那之後,他們回到曲城的家中,便在院子裏種了一棵杏樹,夫妻情深,相愛若此,總算是全了景行止許多年來的夙願了。
新婚之時,他掀起她的紅蓋頭,與她對飲杯中酒,便與她說:“我當年說過等你,你讓我走,你在這裏,我哪也不去。”
王仰韶將頭放在他的胸口,嬌聲問道:“你若那時走了,我便再不嫁人了,我去廟裏做姑子,等著下一世嫁給你。”
景行止握住她的手,放在唇邊,輕輕一吻,道:“不等下一世,我們這一世好好在一起。”
“那你下一世就不要我了?”
“要。”怎會不要,怎麽舍得不要?
王仰韶勾起唇,支起身子,在景行止唇上一吻。
婚後,他本欲帶她回清山定居,可是將一切都打點好了,臨上馬車的時候,看見離家不舍,眼中流淚的妻子,他又反悔了。
他看著她,對她說:“自你嫁給我之日起,我便立誓此生不讓你流一滴眼淚,阿杏,我們不走了,隻要你我在一起,那裏都可以是我們的家。”
其實,是該走的,若是那時走了,不過拘一把清淚而已。不走,又再一次重蹈那許多世的覆轍。
留下來沒過多久,王仰韶就有孕了。
景行止的醫術在許多世中早已經達到了當世第一的境界,可是這一次,仍舊像個毛頭小子一般,摸不到頭腦,幾番權衡之下,便收拾東西,和王仰韶搬去了王家。
他的這番行為,並非是多此一舉,王嬌娘和王仰韶的母親,王家的大夫人,就是死於難產,先前生產的時候就諸多不順,連生了兩個女兒,偏偏又很想要兒子,最終便在產房中撒手人寰。
景行止剛剛為她診出喜脈的時候,就立誓道,此世隻要這一個孩子,不論男女都不再生了。
王仰韶被唬了一跳,雖有疑惑,但是想到自己的母親,也就應了。
熟知,這個孩子也沒有能保住。
來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那一日,景行止剛摘了新鮮的杏子,準備拿去給孕中的妻子解饞,誰知半路上遇到了王嬌娘,說來也奇怪,原本夫君剛死就鬧著要再嫁的王嬌娘在家中已經帶了兩年了,卻遲遲不再提要嫁人的事。
他捧著杏子在懷,與她寒暄了幾句,突然聽到咚的一聲,隨後便是碧玉的哭喊。
他是有一手好醫術,可是卻也隻能眼睜睜的看著血汩汩的流了一地,妻子抬頭望著他的眼神,說不出的淒慘。
似乎是自那以後,妻子便不同以往了。
總是說,對不住他,對不住孩子。
他想了許久,才知道症結的所在。
原來那日王嬌娘是故意來攔他的,她與妻子說,與其另嫁他人,不知底細,不如效仿娥皇女英,姐妹共嫁一夫。妻子與他情濃自然不肯,嬌娘卻騙她自她有孕之後,她與妹夫早就暗生情愫。
她那日便是帶著疑問來院中尋一個真相的,她其實在見到夫君的那一刻,就相信他的。
相信有如何呢?
孩子終究是沒有了,也許一開始,王嬌娘要除去的,就是那個孩子。
不管景行止如何解釋如何安慰,她總是難以釋懷,她那麽想為他生個孩子,卻又因為一句簡簡單單的挑撥,就失去了那個孩子。
她自覺擔不起夫君厚重綿長的愛意,終於在婚後的第五年去了曲城外的一件廟中剃度了。
景行止求不得,勸不回,心灰意冷的回了清山。
他曾想過他們這一世的結局會是怎樣的,可是開頭這樣的好,他便總是帶著一絲幻想,覺得能一輩子都這樣好下去,白發蒼蒼,兒孫繞膝,他覺得隻要有這一世,那麽剩下的兩世,還要不要,都沒那麽重要了。
他求的實在微薄,不過隻是一段相守到老,一段兩心相悅罷了。
過了兩年,他重病在床,派人傳了一封又一封的書信,妻子終於肯回來了。
她是黃昏才匆匆趕來的,提燈入院,依稀還是那年在雙拋橋上的模樣。
可是再以後,他無論病得多重,無論再寫多少封信,她也沒有回來過。
他躺在病床上,望著窗外的杏樹,曾經亭亭如蓋今卻垂垂欲死。
神色抽離間,似乎又回到了那一年,雙拋橋,誰家少年,玉笛飛聲,他和她手持一盞燈,定下了終身。
------題外話------
四千字,碼得我又想哭了
曲城上元時節,萬家燈火繁花與共。
這一天,曲城街道上人流如潮,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年輕的公子,三五成群,共邀燈節。
曲城繁華,三分風流歸於眾家清貴,七分王氏獨當。
“我不要了。”
一位身著蘇金色長披風的豔麗少女怒氣衝衝的越過眾人,走入人群中,快步的消失在長街之上,其間跟隨的下人也趕緊追了上去。
餘下一半的人,將另一位淡黃色披風的小姑娘護在中間,那女孩子停了下來,並未跟著那些人一起追過去,而是彎下身子,伸手撿起地上的精巧燈籠。
溫軟清脆的聲音略帶著稚氣的問一邊的店家:“請問,還有比這盞燈更好看的麽?”
她的聲音不高,可是店中的人都吸引過來了,見著這女孩的容貌,又是一呆,不過十一二歲的模樣,明眸善睞,膚白貌美,還未長開便已經是世間絕色。
這一長大,不知要有多少公子王侯拜倒在石榴裙下。
“二小姐,還是走吧。”後麵跟進來的侍女名叫碧玉,語氣有些無奈,那女孩也沒有再多說什麽,點了點頭,提著那盞燈乖乖的跟著侍女離去。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長街的璀璨的燈火中,店中的人才緩過神來。
“不知是哪一家的小姐,生得這樣出眾。”
說這話的,便是從外地而來的生人了。
店家笑了笑道:“這是王氏二女,方才燈謎猜錯,懊惱而去的是長女王嬌娘,猜中燈謎的,是二女王仰韶。除此之外,曲城還有人家能養出這樣的小姐嗎?”
其實王嬌娘也沒有跑多遠,不過幾步遠的地方,便被一出演皮影戲的地方的吸引住了,站在原地不肯走,王仰韶也上前去,嬌娘被妹妹駁了麵子的氣已經消了,此時兩姐妹手拉手上了對麵的酒樓,坐下歇腳。
王仰韶不敢再讓姐姐看到那一盞燈,便早早的讓碧玉拿著燈在樓下等。
兩姐妹一邊喝著茶,一邊看樓下的風景。
不知隔了多久,也不知王嬌娘忽然看到了什麽,突然站起來,衝到樓下。
王仰韶驚得呆了很久,反應過來便立刻下樓。
“姐姐不見了,你們快去找。”
她年紀雖小,可是話卻說得很清晰,心中著急,可是處事卻泰然,接過碧玉手中的燈籠,提在手中,揮了揮手,道:“碧玉,你也隨他們一起去找。上元燈結,魚龍混雜,隻怕出什麽事。”
碧玉心裏是不想去了的,她怎麽敢把小姐一個人留在這裏。
“你莫怕,我就在樓上等你們,等你們回來。姐姐不見了,爹要擔心的。”
王仰韶點了點頭,轉身上樓,碧玉與酒樓的老板交代了幾句,這才趕忙加緊去尋找王嬌娘,也不知道,她是看到了什麽,失了魂一般衝出去,一眨眼就沒了人影。
此時,王仰韶便坐在樓上,抱著那盞猜燈贏來的燈籠靜靜等她們回來。
其實這種事,每年上元燈節都要出了一回,隻是今年,王嬌娘鬧了兩次。
不知不覺,等到酒樓要打烊了,人還是沒有回來。
王仰韶起身,謝過老板的挽留,看著自己的馬車就停在酒樓的下麵,便下樓走到馬車一邊,不著眼的地方繼續等待。
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姐姐雖然性子差了一些,但是平時還是對她很好的,一母同胞的,總是要親上許多,家中姨娘生的姐妹,雖然也是姐妹,雖然她性子平實,可是也是喜歡不起來的。
不像姐姐,姐姐再不好,也是親姐姐。
她在馬車中坐了一會,眼見著街上的人已經越來越少了,可還是不見府中的人來找她,她將車窗打開一個小小的角,看了幾眼,咬了咬牙,在馬車裏找來火石將燈籠點亮,下了馬車。
這裏其實離王府的後門很近,沿著長街走不過百米,走過一座雙拋橋,便是王府的後門了。
上元燈節已經到了尾聲,人群散去之後,燈火的味道被夜風吹散,天上的星河羅布,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少年,玉笛飛聲。
王仰韶一路緩緩而來,唇間帶笑,踏上雙拋橋。
在長夜的寂靜伴著玉笛聲中,河畔的富人家點燃了一簇煙火,絢爛璀璨的顏色在漆黑的夜空中綻放,王仰韶微微仰頭,自覺那一夜極美。
夜寒露初起,她隱約聽到身後有腳步聲,心中一喜,以為是他們尋王嬌娘回來了。
正要迎上去,卻又想到,那腳步聲隻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步子遲疑了,還未反身就跑。
那人持著一盞燈,從露華正濃處漫步而來。
王仰韶看得呆住了,家中每日都要貴客上門,不凡當世的名流才子,可是這個人。
她所有的教養,所有的氣質,所有的思維都凝滯住了,看著他,說不出一句話來。
“在下清山景行止。”
王仰韶一怔,好像這才找回了自己的舌頭,連忙笑道:“小女王仰韶。”
那一年,他和她手提一盞燈,在雙拋橋上定下了一生。
雙拋橋上,上元燈節。
次日,便有人登門上王家求親。
曲城王氏的女兒,自古都是比公主郡主都還要嬌貴的,不嫁入帝王家,非當世的大家不嫁。王老爺聽說有人來求親,直接是推拒了,“嬌娘不過十四,不急。”
待聽到管家說是清山景先生之後,便顧不得清貴之家的高傲,直接出門去迎。
王老爺在見到景行止之後,滿意的不住點頭,直接拋去繁文縟節道:“嬌娘雖隻有十四歲,但是???”
景行止笑得很清,眉眼裏都是喜色,他搖了搖頭,王老爺不解其意。
“在下求娶之人,乃是王家二女,王仰韶。”
“仰韶不過十三。”
“我等她。”
――
那日之後,王家二小姐的婚事便極快的定下了,曲城人都知道,是在雙拋橋上定的情,且不說王家女子膽大不拘禮節,隻說那娶親人直接越過豔若桃李的王大小姐,而心悅淡然出塵的二小姐那也是一樁奇事。
自然,依著長幼順序,先出嫁的還是王嬌娘,據說夫君是她自己選的,當日在街上,她從樓下奔出去,便是看到一個極俊美的男子。
那男子在一年後,王嬌娘十五之年,前來迎娶,王老爺雖然不甚滿意,卻也隨她而去。
之後,王仰韶再見姐姐,便是在自己出嫁之後歸寧那一日。
她與景行止成婚的時候,姐姐在為姐夫新喪,便沒有來,這一次歸寧,是姐姐從夫家搬了出來,王老爺準備再重新為她選一個夫君。
南國女子膽大,且又不拘禮法,改嫁之事,已經習以為常了,和離者也不再少數。
王仰韶提著裙擺,身姿輕盈,笑如春風而來,原本正在堂中與王老爺激烈爭辯著什麽的王嬌娘忽然住了口,她轉身,便見著王仰韶春風滿眼,發髻精致,華美的衣裳,珍貴的釵環襯得曾經與她相比黯然失色的容貌熠熠生輝,她皺起了眉頭,十分不滿自己的一身白衣素發。
“女兒與夫君一同拜見父親。”
“阿杏,這就是妹夫?”王嬌娘約麽聽說過景行止的事,隻是對要嫁去山中不感興趣,但是又惱他越過自己娶了妹妹,因此看向景行止的眼神,很是挑剔,然而,再挑剔的目光,都為之融化了。
“阿杏,你的小名叫做阿杏?”
王嬌娘聽得心間一酸,截過王仰韶要回答的話,直接道:“是啊,我妹妹的小名你都不知道嗎?”
那人卻沒有惱意,似乎注意力並不在王嬌娘身上,而是極溫柔的看著王仰韶,道:“我更喜歡阿杏這個名字,杏字可通幸。”
王仰韶聞言,也是微微一笑,細細說道,“夫君喜歡就好,我起初覺得小名太過俗白,所以沒有告訴夫君。”
景行止牽起她的手,雙手握在一起,道:“縱使俗白,也是我所愛。”
那之後,他們回到曲城的家中,便在院子裏種了一棵杏樹,夫妻情深,相愛若此,總算是全了景行止許多年來的夙願了。
新婚之時,他掀起她的紅蓋頭,與她對飲杯中酒,便與她說:“我當年說過等你,你讓我走,你在這裏,我哪也不去。”
王仰韶將頭放在他的胸口,嬌聲問道:“你若那時走了,我便再不嫁人了,我去廟裏做姑子,等著下一世嫁給你。”
景行止握住她的手,放在唇邊,輕輕一吻,道:“不等下一世,我們這一世好好在一起。”
“那你下一世就不要我了?”
“要。”怎會不要,怎麽舍得不要?
王仰韶勾起唇,支起身子,在景行止唇上一吻。
婚後,他本欲帶她回清山定居,可是將一切都打點好了,臨上馬車的時候,看見離家不舍,眼中流淚的妻子,他又反悔了。
他看著她,對她說:“自你嫁給我之日起,我便立誓此生不讓你流一滴眼淚,阿杏,我們不走了,隻要你我在一起,那裏都可以是我們的家。”
其實,是該走的,若是那時走了,不過拘一把清淚而已。不走,又再一次重蹈那許多世的覆轍。
留下來沒過多久,王仰韶就有孕了。
景行止的醫術在許多世中早已經達到了當世第一的境界,可是這一次,仍舊像個毛頭小子一般,摸不到頭腦,幾番權衡之下,便收拾東西,和王仰韶搬去了王家。
他的這番行為,並非是多此一舉,王嬌娘和王仰韶的母親,王家的大夫人,就是死於難產,先前生產的時候就諸多不順,連生了兩個女兒,偏偏又很想要兒子,最終便在產房中撒手人寰。
景行止剛剛為她診出喜脈的時候,就立誓道,此世隻要這一個孩子,不論男女都不再生了。
王仰韶被唬了一跳,雖有疑惑,但是想到自己的母親,也就應了。
熟知,這個孩子也沒有能保住。
來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那一日,景行止剛摘了新鮮的杏子,準備拿去給孕中的妻子解饞,誰知半路上遇到了王嬌娘,說來也奇怪,原本夫君剛死就鬧著要再嫁的王嬌娘在家中已經帶了兩年了,卻遲遲不再提要嫁人的事。
他捧著杏子在懷,與她寒暄了幾句,突然聽到咚的一聲,隨後便是碧玉的哭喊。
他是有一手好醫術,可是卻也隻能眼睜睜的看著血汩汩的流了一地,妻子抬頭望著他的眼神,說不出的淒慘。
似乎是自那以後,妻子便不同以往了。
總是說,對不住他,對不住孩子。
他想了許久,才知道症結的所在。
原來那日王嬌娘是故意來攔他的,她與妻子說,與其另嫁他人,不知底細,不如效仿娥皇女英,姐妹共嫁一夫。妻子與他情濃自然不肯,嬌娘卻騙她自她有孕之後,她與妹夫早就暗生情愫。
她那日便是帶著疑問來院中尋一個真相的,她其實在見到夫君的那一刻,就相信他的。
相信有如何呢?
孩子終究是沒有了,也許一開始,王嬌娘要除去的,就是那個孩子。
不管景行止如何解釋如何安慰,她總是難以釋懷,她那麽想為他生個孩子,卻又因為一句簡簡單單的挑撥,就失去了那個孩子。
她自覺擔不起夫君厚重綿長的愛意,終於在婚後的第五年去了曲城外的一件廟中剃度了。
景行止求不得,勸不回,心灰意冷的回了清山。
他曾想過他們這一世的結局會是怎樣的,可是開頭這樣的好,他便總是帶著一絲幻想,覺得能一輩子都這樣好下去,白發蒼蒼,兒孫繞膝,他覺得隻要有這一世,那麽剩下的兩世,還要不要,都沒那麽重要了。
他求的實在微薄,不過隻是一段相守到老,一段兩心相悅罷了。
過了兩年,他重病在床,派人傳了一封又一封的書信,妻子終於肯回來了。
她是黃昏才匆匆趕來的,提燈入院,依稀還是那年在雙拋橋上的模樣。
可是再以後,他無論病得多重,無論再寫多少封信,她也沒有回來過。
他躺在病床上,望著窗外的杏樹,曾經亭亭如蓋今卻垂垂欲死。
神色抽離間,似乎又回到了那一年,雙拋橋,誰家少年,玉笛飛聲,他和她手持一盞燈,定下了終身。
------題外話------
四千字,碼得我又想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