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代表的是一個的人的心性與品行,字就是一個人最真實的寫照。


    在這個世界上,字很重要。而在龍庭國,字,更是一個人能夠獲得多大地位的憑證之一。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文章很重要,文采很重要,但是對於皇家選拔人才來說,字,更加的重要!


    身居高位的人,才學可以不出眾,但是為人品行必須得過關,而字就是他們審判的第一關。


    邪寶兒看著手中的筆,臉色滿滿的沉靜了下來,雖然這是比試,但是對於自己的字,邪寶兒要求一向很高,在任何場合,她都絕對不會允許自己的字有任何的瑕疵,這點,可能也是邪寶兒唯一繼承的書邪這個被九邪詬病的書袋子的唯一一個缺點吧血衝仙穹。


    而邪寶兒寫的也隻有十個字: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寶兒,你就寫這麽倆字?”莫子軒皺著眉頭,他真心的對這些字啊畫啊什麽的沒興趣,自然也看不出這字的好壞來。在他看來,這比試嗎,自然是寫的越多越好了,多了才有勝算,量多壓死人嘛!


    “夠了,字這個東西不用寫太多。”文雅嘛,寫得多了那就會失了自己的格調。而且――


    邪寶兒斜睨了墨朗一眼,對付這麽一個小屁孩,寫多了那都是欺負人!


    “好字,真的是好字!”九公子中排名第五的於錦也是一位世家出來的公子,尤其是他們於家還是幾百年的清流世家,對於書法那可是要求甚高,不說別的,在於家就算是三等的小廝丫鬟,那都是識文斷字的。


    “我看著兩人寫的差不多呀。”莫子軒撓了撓頭,真心的沒看出這字什麽地方好來。是,是比他那狗爬般的字好看,周正一些,但是也僅止於此的吧。


    “差多了。”於錦鄙視的看了莫子軒這個不學無術的天魔宮少宮主一眼,真真就是一個江湖公子,對這些雅事是一點兒都不懂呀!


    墨朗寫了一首膾炙人口的大詩人王摩詰的《少年行》:


    新豐美酒鬥十千,鹹陽遊俠多少年。相逢意氣為君飲,係馬高樓垂柳邊。


    七絕二十八個字,自然也費不了多少時間。


    可是他一停筆就聽到了於錦的高談闊論,眉頭微微一皺:難不成自己的書法輸給了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子?這怎麽可能?


    “墨朗的字我就不說了,雖然最近一年有所精進,但是筆鋒依舊是少年心性。”於錦斟酌了一下,還是最後還是違心說了這麽一句話,墨朗的字就像是他的人一般,透著一股子的清高之氣,清高中還帶著幾分少年的衝動與幾分刻意的圓滑,字雖然好,但是畢竟是缺了時間的曆練,不能說差,但是絕對說不出好來。


    “行,那你說說寶兒的字,我真的沒覺得寶兒的字哪裏好?”莫子軒繼續撓頭,一臉憨厚的讓人忍不住扼腕,這小子的文學細胞真的是太讓人無語了,那麽好的條件卻還是這樣,唉,老天果然是不長眼的。


    “邪姑娘的字肯定是出自名家的教導。”於錦先是讚歎了一聲,這樣的字就算是於家的小輩也沒有幾個人寫得出來,估摸著也就是他的長輩才有這樣的水平。


    “你的廢話還真多。”墨朗臉色不怎麽好看,看著於錦的目光帶著絲絲的寒意。


    怕你啊!


    於錦一挑眉,別說是墨朗,就算是墨家他也絲毫不懼!他們家可是清流,墨家若是想動,也得看看他們是不是有那個膽子,看看皇帝是不是容得下他這麽做!


    “我不能說邪姑娘的字有多好,從字體上來看,她的字跟墨朗的字是不相伯仲的。”於錦清點了下頭,緩緩地說道。


    “那你還這麽說!”莫子軒直接翻了個白眼,別說他,就算是其他人都忍不住翻了個白眼:這小子該不會是因為邪寶兒年紀小就給出了這樣的結果吧?這可就有點兒太過分了,雖然他們看不慣墨朗,但是好歹也是這麽多年的交情了,自然也不能讓他被人欺了去。


    “邪姑娘的字比墨朗的字多了一點兒東西――”


    於錦微微一笑,眼神中卻帶著清亮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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