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沒想過,會這樣死去。也從沒想過,會這樣複生。


    這是個神奇的世界,這裏沒有真正的死亡,甚至連真正的危險都不存在。這讓我這個在叢林裏生活了三年的人,感到無比的舒適和愉悅。


    通過實踐,以及我對於大災難之前的網絡遊戲的認識,我意識到我並非在現實之中,而是在網遊中。而我選擇了最適合我的角色,一個精靈獵人。


    說起大災難,那還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三年前,我還在讀大學,離家十萬八千裏。而偏偏在我和家人分離的時候,大災難開始了。


    大災難並不是全球變暖,或者是第三次世界大戰,而是喪屍降臨。一些宗教者說,這是上帝降下的災難,意在於清洗罪孽深重的人們。


    但事實上,喪屍尾隨而來的時候,不管你是好人,還是壞人,都會一命嗚呼,然後變成怪物重新回到這個世界,讓更多人變成喪屍。


    我之所以能夠在大災難來臨的時候活下來,因為那時我到了山裏麵,與野獸為伍。我不知道讓人類變成喪屍的是什麽病毒,但是我知道這種病毒不會感染動物。


    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大災難在一年前已經結束了,我白白在山裏邊兒多呆了一年。人類找到了可靠的疫苗。但那個時候,全球人口已經從八十億,減少至二十億。


    從數字上看,似乎並沒有那麽嚴重,但是如果說一家四口,隻有一個人可以活下來,那麽這樣的結果是多麽地可怕。


    我猜測這款仿真遊戲,就是為了治愈大災難之後,人們那顆嚴重受創的心靈。


    我站在墓地前,看著長著一對白色翅膀的複活女神。她低垂著眼眉,我有點兒搞不清楚,她的表情到底是輕蔑,是鄙視,是悲憫,還是嘲弄。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的樣子很美,有點像斷臂的維納斯。


    這是我在遊戲中第一次死亡,也就是所謂的一血吧。我死得很搞笑,很莫名其妙。廢物精靈村的村長讓我去捕殺兩隻兔子,我卻踩到了其他獵人放下的獸夾,然後失血過多,死了。


    我轉過頭,不再看美麗的複活女神,因為在複活女神處複活,我會虛弱二十分鍾,在這二十分鍾裏,我什麽都幹不了,任何屬性都減半,就連奔跑的速度都減半。


    所以我選擇了跑屍。


    兩分鍾之後,我找到了我的屍體,看著躺在地上那可憐兮兮的屍體,以及這灰色的背景,仿佛我得了黑白色盲這樣極富戲劇性的疾病。


    看著自己的屍體是一件十分奇特的經曆,我在想自己會以多少種方式在這遊戲中死去。對於靈魂狀態我有些膩煩了,我朝著空氣虛點了一下“確定複活”的字樣。


    隻聽“噔”一聲,非常雄壯的配樂,我的世界明亮了起來,也變得多姿多彩了起來。我抬頭一瞥,就看見一綠毛小子在那裏放陷阱,我上去就說道:“小子,在這裏放什麽陷阱,你知不知會死人的!”


    綠毛小子輕蔑一笑,瞅了瞅我身後的墳頭,說道:“殺的就是你這種傻子。”


    “我去,你信不信我弄死你!”我舉起手裏的破木頭,就想往這小子身上砸。可誰知道,我怎麽砸也砸不下去,那木頭棍子懸浮在半空中,就像他身上有一層防護罩。


    綠毛小子看著我,臉上的輕蔑更盛了:“你還是省省吧,菜鳥。你不知道新手村不能pk嗎?就你這身破爛還想和我動手。你還是去先修煉一百年吧。”


    我看了看他胸口,上麵浮著幾個綠色的字,指著他的鼻子,狠狠地說道:“血色地獄是吧,你給我等著,等我修煉一百年,弄死你!”


    綠毛小子的臉上似乎永遠都掛著輕蔑,聽到我這麽說的時候,似乎更得意了。他蹲下去繼續擺弄他的獸夾,說道:“明泉,一個女的,起這種不男不女的名字。不過,放心我也記得你,你是第一個被我的獸夾夾死的二貨,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的,隨時恭候你的大駕。”


    “哼!”我一個優雅的轉身,居然忘記了這裏遍地都是陷阱。然後,我又死了。


    ……


    在我無數次死亡的經曆中,這兩次死亡是我覺得最恥辱的,縱使之後在萬人鬥角場裏輸掉比賽都沒有那麽恥辱。


    我痛恨這個血色地獄,同為精靈獵人,他不施以援手就算了,居然還百般戲弄於我。我決定努力升級修煉滅了這個可惡的家夥。他才九級,我應該能很快就追上的。


    在此表明一下,我現在才二級。


    為了我偉大而又崇高的理想,我避開了血色地獄所設下的陷阱,用我這可憐的木棍弄死了兩隻兔子。我抓著兔耳朵,將戰利品交給了村長。


    精靈村長並不是個什麽和藹可親的老頭兒,他是刻薄的老混蛋。村長接過兩隻兔子,說道:“像你這種吊車尾,連兔子都不會挑,看這兔子都瘦得皮包骨了,剝了皮都不知道該吃點兒什麽。”


    我對於這老小子,也沒什麽好感,隻是攤開手,說道:“你要的任務物品我已經拿到了,之前許諾我的一個銅幣,還有一個六格包包拿來。”


    “哼,要不是係統設定,我才不給你呢。”村長心不甘情不願地掏出包包和銅幣,遞給我,然後說道:“你可以滾了,去找村子裏獵人老金,他會給你一些像樣的武器。你去好好學學怎麽打獵,怎麽選……”


    我沒再理他,留給他一個瀟灑的背影,往村裏邊走去,找到了腦袋上浮著獵人老金字樣的中年人。


    我非常有禮節地走到他的麵前,說道:“你好,老金,村長讓我……”


    “年輕人,你不必多說了,也不必說什麽虛假的客套話。我知道你此行的目的,你不就是想得到我偉大的狩獵技藝,以及那些沒用的菜鳥裝備吧?”


    “是的。”我絲毫沒有掩飾,對這老金的厭惡,以及不耐煩的情緒。看來這遊戲就沒什麽正經的npc,玩家也好不到哪裏去。我此時此刻想到了那個叫血色地獄的混蛋。我憤怒的火焰,以及那好勝心立馬狂漲了起來。


    老金從背包裏掏出一把弓,還有一袋子箭,說道:“像你這種菜鳥,還不會使用冥想術,需要箭。等你到我這樣的等級,根本不需要箭,用意念就可以射出威力無比強大的箭!”


    這家夥羅裏羅嗦地講了那麽多,你到是講要我幹什麽。但這話我沒說出口,我可不想再拿一把破木棒殺怪。我伸手抓住弓箭,但怎麽也拉不動,我從老金的臉上看到了得意和傲慢。“怎麽拿不了?你耍我嗎?”


    老金眼中閃過赤裸裸的鄙視:“村長難道沒有教過你禮儀嗎?你不知道從別人那裏拿好處的時候,需要用兩隻手接嗎?”


    我真想把腰間的木棒掏出來,狠狠地朝這家夥的腦袋上來一記。為了這把趁手的武器,我生生忍住了怒火,萬分屈辱地伸出左手,捧過這把弓。


    老金這才滿意地點點頭:“傲慢的小丫頭,你記住這是我給你上的第一堂課,那就是恭敬。好吧,現在我交給你一個偉大的任務,在村西有一種叫血葫蘆的植物,你去給我弄十棵來,但是那裏有腐爛的地精魂魄守衛,你需要殺死它,才能夠摘取血葫蘆。”


    “有什麽好處嗎?”我非常赤裸裸地問道。


    老金皺眉非常不滿地說道:“現在的年輕人,開口閉口就是好處,真是不淳樸。等你回來,給你五個銅幣,還有一件麻衣。”


    “我現在穿的就是麻衣。”


    “你的麻衣是白色的,我給你的是綠色的,可以加一點的敏捷。”


    “好咧,走起!”


    接到任務之後,我打開地圖,終於搞清楚了東南西北。這該死的網遊,做任務居然不給導航,還要自己找路。


    我天生是個路癡,當年大災難來臨的時候,所有公共交通都崩潰了。而我特別想回家,心想,就算死,也要和家人死在一起。所以,我決定徒步回家。然後,我迷路了,地圖也看不懂,所以就在山裏住下了。


    在山裏的時候,我為了生存,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搞個什麽陷阱之類的,還自己製作了弓和箭,從此過上了獵人兼野人的生活。


    我抓緊了手中的弓,感覺非常好,非常有安全感。在這個陌生的虛擬世界中,隻有手中的這把弓有熟悉的感覺。


    村西看起來很破敗,籬笆外和籬笆內簡直是兩種情景,一邊是文明社會,一邊是蠻荒社會。我這麽形容並不是為了表明菜鳥精靈村有多麽文明,隻是為了說明村子外麵的慘象。


    此處,連條小路都沒有,長滿了亂七八糟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我每一腳踩下去都非常小心,生怕那該死的血色地獄在這裏也放陷阱,跑屍真挺讓人煩躁的。


    往西走了大約也就一百米左右,我就看到了血葫蘆。這東西還真是好認,就是普通的葫蘆上抹了一層紅色而已。我四處張望了一下,壓根沒看到什麽腐爛的地精魂魄。


    不過,很快我就知道自己多慮了,當我摘下一隻血葫蘆的時候,一隻大概到我膝蓋處的土黃色半透明地精出現在了我的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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