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神地宮第二層的怪物要比第一層的密集,麵積更大,結構更複雜。如果不是我經常看地圖,確定方向,我們得像走迷宮一樣緩慢前行,雖然現在也好不到哪裏去。


    來這裏的目的不是賽跑,而是得到更多的經驗,看地圖是因為不想重複之前走過的路,因為那裏的狗頭人還沒有刷新。


    經驗條緩慢上漲著,疲憊度和饑餓度要比它上漲地快多了。從遇到法師“悠然”開始算起,這已經是第三次坐下來休息了。


    也不知是怎麽了,大家說話漸漸少了,每次坐下來休息,就僅僅是吃喝。就連向來話癆的花盜賊都和嗓子長瘡了樣,不肯開口說話。


    篝火周圍的氣氛很是沉寂。或許我不應該讓大家練得那麽辛苦,或許應該回到主城,或者到野外找找npc,接點任務做做,那樣會更悠閑快樂。可是,如果野外遇到極炫的人怎麽辦?現在我們的等級,還不足以保護自己。極炫公會裏頭,25級左右的成員簡直像垃圾那麽多。我這麽讓大家a怪,是為了大家好,我這樣想著,原本動搖的心又堅定起來。


    “阿明。”好美美突然出聲,把我嚇了一跳。我轉頭看她。她沒有看我,而是盯著篝火,繼續說道:“你為什麽沒有接受法師‘悠然’的加入,我感覺她似乎並不太希望留在極炫。”


    “我也能看得出來。隻是,她是極炫的人,我不得不對她有所防範。”我的聲音有些猶豫:“不過,萬一她是怎麽辦?她會掌握我們所有的動向,如果加了好友,那麽她就可以鎖定我們的位置。如果她把這些訊息透露給極炫,我們還不被他們守屍。”


    小滿滿表示讚同我的想法:“我覺得阿明說得沒錯。她為什麽不想在極炫,極炫那麽龐大,隻聽過欺負其他公會以及一些散人的,還沒聽說過處決自己公會的人的。我們沒辦法冒險。”


    狂暴小霸王持有反對意見:“要是這樣我們就不要發展公會了,難道以後就都我們五個人打嗎?這是行不通的。30級的副本需要十人,我們要是不發展,十個人都湊不滿,難道要求暴徒組織和我們一起嗎?”


    我想了想,說道:“既然大家意見不同,那麽投票吧。同意發展的舉手。”


    好美美和小霸王立刻舉起手。而花盜賊看看好美美,這次居然沒有像以前那樣跟隨好美美,而是默不作聲。


    “那麽不同意發展的請舉手。”


    花盜賊和小滿滿顯然不同意。


    現在這樣的狀況下,也就是說我必須要作出決定,或是招收新成員,或者就我們這麽幾個人。很明顯,我當然希望公會能夠壯大起來,大家能夠相互依靠,隻是我希望公會能夠健康發展,然而不發展又怎麽會知道怎麽樣發展才是健康發展。我作出了比較保守的決定。“在30級前,我們就這樣保持著。到了30級之後我們再發展。在東千大陸會有其他種族的玩家。他們應該不太可能和極炫有瓜葛,所以我想30級之後,在東千找新會員,大家有意見嗎?”


    眾人不語。


    我就當他們就同意了。注意得差不多之後,我們繼續打怪,我們整整在裏麵耗了兩天兩夜才升到27級。刷怪刷到我想吐,估計大家都和我一樣有這種想法,但是大家都沒說什麽,忍耐著這種枯燥乏味的升級方式。


    到了27級,我們的一些裝備有一些都有些紅了,若不是這裏掉出來的武器又撐了一段時間,在一天前就得回城修裝備。


    看著大家的狀態,如果再這樣沒日沒夜地打下去,我估計他們會瘋掉。所以我提議大家回去修裝備,然後到旅館好好睡一覺再過來繼續。


    沒有人反對,也沒有人叫好。因為大家都倦了,不是身體上的疲倦,而是精神上的。連續五六十個小時幹同樣的事情,沒瘋都已經很不錯了。


    大家都使用了傳送石回去。沒幾秒鍾的功夫,我就從犬神地宮到了精靈主城皇星落。


    我先去修了裝備,然後賣了垃圾,買了必需品,就回到旅館裏頭睡大覺去了。


    我做了一個夢,準確的說,那不是夢,而是被我埋藏,並且故意遺忘的過去。


    那是個漂亮的傍晚,橙色的晚霞悠閑地浮在半隻太陽的旁邊,像是它的袈裟。春天的風有些寒,我打了個寒戰,渾身的毛孔都束了起來,但我並不很冷。


    高速公路上擠滿了廢棄的車輛,我在去年的秋天,從哪裏搞來了一些穿的,還有厚厚的棉被。我可以在山裏找吃的,找喝的,但不代表我會彈棉花織布做衣服。


    我裹了裹身上肮髒的尼子大衣。不過我嫌下擺太長礙事,所以把它剪短了。這是件男式的大衣,肩膀很寬,原本的袖子很寬,經過我的改造,袖子太長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我低眼看尼大衣的袖子,狗啃的都比這個好看。看著有些滑稽,我就笑了。


    剛剛我吃了一隻半熟的鬆鼠和一隻爛掉的橘子當晚餐。剝鬆鼠皮和掏內髒我早就輕車熟路了,它血淋淋的鬆鼠皮在大概十米之處的樹上掛著。血腥味很容易引來喪屍,除非我瘋了才會把我睡覺的地方沾血。


    太陽幾乎全下去了,但是天上的雲還是橙紅的。我覺得如果仙女穿上晚霞做成的舞衣,在天上跳舞,會不會特別好看。我想象著那個場景又笑了。不過,我的笑容被沒有維持下去,而是像冰霜一樣凝固了。


    “啊!救命!救命!”


    那是個女人的叫聲。她被喪屍追了嗎?我立刻拿上長矛和半米長的砍刀過去了。


    我猜測應該她是遇到了落單的喪屍,不然喪屍應該不會給她叫救命的機會。如果是喪屍群,那麽我肯定直接跑,然後暗暗祈禱神寬恕我見死不救的罪孽。


    夜幕悄悄地降臨了,山林裏樹木很密集,擋住了最後的橙光,很暗,看不太清了。我隱約看到一個戰立著的男人的身影,還有一個在地上爬的女人。我能夠確定地上那個是女人,因為她驚恐地大叫著。


    我繞到了後麵,舉起長矛戳進了那個男人的脖子,然後用砍刀削了他的腦袋。我初步估計這一係列動作不超過兩秒鍾。


    女人,不對,應該說是女孩,她最多不超過16歲。她驚恐地看著我,好像我才是喪屍,恐懼塞滿了她的喉嚨。


    等到刀上的血流到我手上時,我才明白為什麽她會用這種眼神看我。因為血是熱的。我殺的不是喪屍,而是一個人,一個活生生的人。


    女孩手腳並用往後退去,生怕我像殺了這個男人一樣殺了她。


    我大概是在林子裏太久,也太久沒有遇到過正真的人類,居然有心情開玩笑。我蹲了下去,將沾滿血的砍刀,在她麵前晃了晃,然後舔了舔嘴唇,說道:“我最喜歡吃小姑娘的肉了。”


    “啊!”女孩尖叫了起來,爬起來就跑。


    “喂喂!你別跑啊!我不是喪屍!”接下來我用了好長時間才讓她安定下來,才讓她相信我不是吃人的怪物。“你怎麽會一個人在這裏,看你的樣子,實在不像可以一個人生活的。”


    “我,我……”女孩結結巴巴地說不出話來。


    “你叫什麽?”我問道。


    “古優,優秀的優,同學都叫我小優。”古優看著我的眼神依舊很害怕。


    “好吧,小優,告訴我你的家人,或者你的團隊在哪裏?我送你回去。”


    “你剛剛殺了人。”


    “我知道,不過,我是誤殺,我以為他是喪屍。我還真不信現在有警察來抓我。從喪屍來臨的時候,所有警察都成為了它們的一員。”


    “你難道不覺得難受嗎?”


    “他想強奸你吧。”我看向她自己被撕爛的褲子,和露出半個還沒怎麽長大的ru房。


    她用手扯了扯破碎的衣服和褲子,然後掉了掉頭,臉上依舊是恐懼。


    “他把你玩膩了之後,就會殺了你。這種惡心的男人死有餘辜,神會原諒我的。”我將刀和長矛放在溪水裏洗幹淨,血腥會引來喪屍。


    “你信上帝?”


    “不,我信神。神不一定是上帝。可以是如來,可以是玉皇大帝。神隻是個概念。說了你也不明白。告訴我你的團隊在哪裏?我送你回去。我好像已經第二遍問你這個問題了,我不想問第三遍。”


    “他們在高速邊上,但是具體在哪裏我不知道。應該離這裏不會太遠。”


    “剛剛那個人是你隊伍中的嗎?”


    “不是的。我們隊伍停下來休息,我想上廁所,平時媽媽都會陪著我。但是,我看媽媽很累,就沒讓她陪我。就在我小便的時候,他把我綁走了。說是要把我獻給他的首領。我靴子裏藏著刀趁他不注意,把繩子割斷想跑,然後你就殺了他。”


    “你應該感謝我。”我看著她,假裝殺人什麽的無所謂,我真的不是有意殺他的。那個家夥的屍體還趴在那裏,還好我沒有看到他的眼睛,不然我會做噩夢的。


    “嗯,謝謝。”


    “我給你拿件完整的衣服。”我左手握矛,右手拿刀,站了起來,說道:“明天天亮我再送你回去。”晚上的聲音更容易刺激喪屍,所以我必須保持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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