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晚上我睡得相當疲倦,感覺自己的四肢像灌了鉛似的異常沉重。我一直處於睡眠狀態,直到被傳送到角鬥場的蜂窩裏頭。冰冷堅硬的地麵,將我從睡夢之中拉扯起來。我看了看周圍,若無其事地起了起來。我心想應該也有別的角鬥士和我一樣在夢裏就被強行傳送過來了吧。
我在角鬥場的第三層蜂窩之中。因為我把血色地獄給刪除了,所以不知道他現在在哪個位置。我想他應該還在昨天的那個蜂窩邊上等我吧。果然我走到第三層蜂窩邊上的時候,就看到了血色地獄。他和之前一樣坐在六邊形的蜂窩邊上,將兩條腿露在外麵,眼睛盯著正中央的擂台。
我從表麵的大階梯慢慢走向血色地獄,看著他的背影,說不出地落寞。他一直和他的暴走時代的兄弟們在一起,現在卻成天要和我在一起。這對他來說應該是挺殘忍的吧。我竟然希望他能夠離開這裏,和夥伴們一起。
“血色,”我站在他的背後,這樣就不用看到他的臉了,就可以說一些看著他的臉無法說出來的話:“你走吧,回你的公會去。我並沒有別的什麽意思。我隻是不想把你束縛在這裏,我希望你能夠開心。”
我看到血色的身子微微顫抖了一下。他似乎並不願意背對著我說道,轉過身子,一把將我拽過去,按到地上坐下。他深情地看著我說道:“泉泉,我和你在一起很開心,也沒有感覺沒意思。你要明白和你在一起,我很開心。”
“可是,你每天就這麽坐在這裏,能開心嗎?要我一直坐在這裏,我也不會開心的。我知道你還對露台的事情感到內疚,我已經放開了。如果你真的還愛著雨枝。我想你就不會來找我了。”
“泉泉,感情並沒有那麽簡單。”
“感情怎麽複雜了,不就是你喜歡我,我喜歡你那麽簡單嗎?”
“你還喜歡著我?”血色聽我這麽說欣喜不已,他伸出鹹豬手抱住了我。
我一把推開了他,說道:“誰說我喜歡你了。我隻是不那麽討厭你而已。僅此而已。”
血色摸了摸我的腦袋。說道:“泉泉,你放去打擂台吧。我會一直在這裏等你的。不要瞎想,我不會感覺到無聊的。”
“騙子。”我斜眼死死地瞅著他。
血色被我盯著有些不太舒服,說道:“好吧,是有那麽一點點。”
“哈!”我有點兒生氣地說道:“看吧,就是無聊了。”
“那是因為一直在等你,如果不用等你,那麽我就不會感到那麽無聊了。如果你不用去打擂台,一直呆在你身邊,我就不會感到無聊了。”
我鼓了鼓嘴巴。沒想到血色地獄居然會說那麽肉麻的話。我隻能轉移話題道:“有人挑戰我了,我馬上要上擂台了。”
“去吧。”血色臉上盡是熟悉的溫柔。
看著他,我砰然心動,這貨就是個妖孽。因為他一直呆在我的身邊,我很快就把露台的事情放下了一些。我不想那麽地痛苦,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感情方麵,我相當地自卑,總感覺他應該不會那麽地喜歡我,因為我身上似乎沒有什麽特質,讓他迷戀我。我一遍一遍地問自己,我有什麽好的,他為什麽非要呆在我的身邊。
之前。我也問過他,他喜歡我什麽,但是他的回答總是不能夠讓我踏實。我是不是該自信一些。我瞥了他一眼,這個男人英俊、風趣、強壯、有著極強的領導能力。如果不是他的嘴有時候有些賤,是堪稱男神的存在,可這樣的人為什麽非要纏著我呢。
靠,我把自己的目光收了起來,自我催眠般暗自說道,這貨有什麽好的,不就是五官精致一點,腦子好使一點嗎,我腦子比他好上百倍咧。我幹咳了一聲說道:“走了!”
我被傳送到了熟悉的擂台之中,對方是1115號,我是1112號。我們之間的名次差得並不多,但是他一身藍裝,可想而知他肯定是想要賺到紫裝的榮譽,所以掉到這個位置。我之前觀察蜂窩裏頭的人,一身綠裝一般都在千名外,藍裝能夠排到一千到八百。有紫裝的才能夠排到八百以上。我就想了,如果我等會兒拿到一件紫裝,我的極限名次會在哪裏。
昨天,我一身副本裝備,努力地往上爬,爬到1093號就已經是極限了,再怎麽上去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後來,我因為有些疲倦就故意輸掉了比賽。一場又一場地輸,輸回去了之後,我才慢慢地打回去。再賺個六七十點榮譽我就能夠得到第一件紫色裝備了。
我眼前的選手也是一身藍裝。在昨天那麽多場的比賽中,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耐心非常地重要,對方在幾分鍾的戰鬥之中,不可能不出現失誤的。一旦對方出現了失誤我的機會就來了。
這個1115號是一個紅頭發的人類,他的職業是黑暗巫師。黑暗巫師的特別是,即能夠給自己加血,攻擊力也很高,唯一的缺點就是技能冷卻的時間比較長。他不打著你還好,一打到肯定就要掉不少血。如果弄不好被他法杖上的黑霧纏住就慘了,那血就像被人喝掉了似的不斷往下掉。
我昨天能夠賺到那麽多榮譽,是因為我使用了許多的血瓶。這種時候,我不能夠再矜持了,花盜賊是個強有力的血瓶供應商。我決定今天晚上給他在蘑菇街上弄一些月見草之類可以練血瓶的材料來。反正我現有的就是錢。
在和這個暗巫打鬥的時候,我居然走神了,我想著今天晚上到蘑菇街擺著小攤,然後賣一些火鍋,賺一些金幣。到時候攢到十萬金開個飯店,那個時候生意定然紅紅火火。
想到此處,我就得意了起來,居然下錯了指令。在暗巫處於狂暴狀態的時候讓死神小跟班衝鋒他。這導致小跟班的血瘋狂往下掉,最後他就這樣死掉了。
暗巫是遠程職業,為了彌補遠程職業的缺陷,他必定會有一些近戰的技能來彌補。他剛剛的狂暴狀態就是反彈近戰傷害百分之兩百,非常恐怖,對方的攻擊力越高,死得就越快。小跟班就這麽死在了自己強有力的攻擊之下。
該死的,我暗罵一聲,安定胡思亂想的腦子,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暗巫身上的藍裝使得他變得很堅硬,很耐打,而我現在失去了死神小跟班,又不敢讓小嵐隨便衝鋒,等會兒要是把小嵐也弄死了,那麽我定然是回天乏術了。
身為一個獸王獵人,我應該很珍惜自己的寶寶,它可以受傷,但是它不能夠死掉。我和這個暗巫打了很久,這貨的回血能力,太討厭了,簡直要讓我失去耐心了。遇到奶的時候,我想真自殺。遇到能加能打的暗巫的時候,我真感覺生不如死。眼看著要把他的血弄光了,他一個技能恢複了一半的血。真是氣得我牙癢癢。
暗巫真是個討厭的職業,如果我和血色地獄打的話,我想我會死得很快。在40級的時候,每個職業的技能都很多,想要靈活運用這些技能,腦子必須非常清晰,不能夠犯任何低級錯誤,更不能夠遺忘某個技能。
新世界之中每個技能都是經過非常嚴密的計算的,如果遺忘了一個技能,那就慘了,死得會相當快。我想每個人的pk技術差那麽多,那都是因為對自己的技能熟悉度不夠。當然還有一個特點,在打近戰的時候,如果你夠靈活,避開對方的武器,就能夠miss掉對方的技能。這是我昨天得出來的經驗,所以現在我和戰士和基督t打的時候基本不會輸,因為我是靈活機敏的獵人。
暗巫剛剛加了自己一口血,此時他的血量是50%多一些,而我已經到了20%,簡直可以說是苟延殘喘。
靠,我大罵一聲,豁出去了。遠程的天敵是近戰,那麽我就化身為一個近戰獵人。我一把抽出背手的一口單刀,照著暗巫那紮眼的紅腦袋砍了過去。
暗巫嚇了一跳,怎麽也沒想到我會用瞬移的技能衝到他的麵前去,拿把刀去砍他。他側過腦袋躲開了我的攻擊。我想如果他被我砍中的話,那就是致命一擊,至少能夠掉到15%的血。
“下次,你可沒那麽幸運了。”我繼續拿刀砍他。
“你瘋啦!”暗巫大叫起來撒腿就跑。
如果有人在看我的比賽的話,就會看到一個獵人拿著一把大砍刀,在巫暗的後麵追著。兩個人就像賽跑一樣,我追他跑。當拉開那麽一點距離的時候,他就會對我施法。可是他一施法,我就會追上他,砍得他頭破血流嗷嗷大叫。
到最後,暗巫就這樣活生生的被我給砍死了。這應該是我打擂台賽以來,最血腥的一次比賽了。他倒在了血泊之中,那雙眼睛還充滿了難以置信的詫異,仿佛難以相信自己就這麽輸掉了比賽。
我在角鬥場的第三層蜂窩之中。因為我把血色地獄給刪除了,所以不知道他現在在哪個位置。我想他應該還在昨天的那個蜂窩邊上等我吧。果然我走到第三層蜂窩邊上的時候,就看到了血色地獄。他和之前一樣坐在六邊形的蜂窩邊上,將兩條腿露在外麵,眼睛盯著正中央的擂台。
我從表麵的大階梯慢慢走向血色地獄,看著他的背影,說不出地落寞。他一直和他的暴走時代的兄弟們在一起,現在卻成天要和我在一起。這對他來說應該是挺殘忍的吧。我竟然希望他能夠離開這裏,和夥伴們一起。
“血色,”我站在他的背後,這樣就不用看到他的臉了,就可以說一些看著他的臉無法說出來的話:“你走吧,回你的公會去。我並沒有別的什麽意思。我隻是不想把你束縛在這裏,我希望你能夠開心。”
我看到血色的身子微微顫抖了一下。他似乎並不願意背對著我說道,轉過身子,一把將我拽過去,按到地上坐下。他深情地看著我說道:“泉泉,我和你在一起很開心,也沒有感覺沒意思。你要明白和你在一起,我很開心。”
“可是,你每天就這麽坐在這裏,能開心嗎?要我一直坐在這裏,我也不會開心的。我知道你還對露台的事情感到內疚,我已經放開了。如果你真的還愛著雨枝。我想你就不會來找我了。”
“泉泉,感情並沒有那麽簡單。”
“感情怎麽複雜了,不就是你喜歡我,我喜歡你那麽簡單嗎?”
“你還喜歡著我?”血色聽我這麽說欣喜不已,他伸出鹹豬手抱住了我。
我一把推開了他,說道:“誰說我喜歡你了。我隻是不那麽討厭你而已。僅此而已。”
血色摸了摸我的腦袋。說道:“泉泉,你放去打擂台吧。我會一直在這裏等你的。不要瞎想,我不會感覺到無聊的。”
“騙子。”我斜眼死死地瞅著他。
血色被我盯著有些不太舒服,說道:“好吧,是有那麽一點點。”
“哈!”我有點兒生氣地說道:“看吧,就是無聊了。”
“那是因為一直在等你,如果不用等你,那麽我就不會感到那麽無聊了。如果你不用去打擂台,一直呆在你身邊,我就不會感到無聊了。”
我鼓了鼓嘴巴。沒想到血色地獄居然會說那麽肉麻的話。我隻能轉移話題道:“有人挑戰我了,我馬上要上擂台了。”
“去吧。”血色臉上盡是熟悉的溫柔。
看著他,我砰然心動,這貨就是個妖孽。因為他一直呆在我的身邊,我很快就把露台的事情放下了一些。我不想那麽地痛苦,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感情方麵,我相當地自卑,總感覺他應該不會那麽地喜歡我,因為我身上似乎沒有什麽特質,讓他迷戀我。我一遍一遍地問自己,我有什麽好的,他為什麽非要呆在我的身邊。
之前。我也問過他,他喜歡我什麽,但是他的回答總是不能夠讓我踏實。我是不是該自信一些。我瞥了他一眼,這個男人英俊、風趣、強壯、有著極強的領導能力。如果不是他的嘴有時候有些賤,是堪稱男神的存在,可這樣的人為什麽非要纏著我呢。
靠,我把自己的目光收了起來,自我催眠般暗自說道,這貨有什麽好的,不就是五官精致一點,腦子好使一點嗎,我腦子比他好上百倍咧。我幹咳了一聲說道:“走了!”
我被傳送到了熟悉的擂台之中,對方是1115號,我是1112號。我們之間的名次差得並不多,但是他一身藍裝,可想而知他肯定是想要賺到紫裝的榮譽,所以掉到這個位置。我之前觀察蜂窩裏頭的人,一身綠裝一般都在千名外,藍裝能夠排到一千到八百。有紫裝的才能夠排到八百以上。我就想了,如果我等會兒拿到一件紫裝,我的極限名次會在哪裏。
昨天,我一身副本裝備,努力地往上爬,爬到1093號就已經是極限了,再怎麽上去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後來,我因為有些疲倦就故意輸掉了比賽。一場又一場地輸,輸回去了之後,我才慢慢地打回去。再賺個六七十點榮譽我就能夠得到第一件紫色裝備了。
我眼前的選手也是一身藍裝。在昨天那麽多場的比賽中,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耐心非常地重要,對方在幾分鍾的戰鬥之中,不可能不出現失誤的。一旦對方出現了失誤我的機會就來了。
這個1115號是一個紅頭發的人類,他的職業是黑暗巫師。黑暗巫師的特別是,即能夠給自己加血,攻擊力也很高,唯一的缺點就是技能冷卻的時間比較長。他不打著你還好,一打到肯定就要掉不少血。如果弄不好被他法杖上的黑霧纏住就慘了,那血就像被人喝掉了似的不斷往下掉。
我昨天能夠賺到那麽多榮譽,是因為我使用了許多的血瓶。這種時候,我不能夠再矜持了,花盜賊是個強有力的血瓶供應商。我決定今天晚上給他在蘑菇街上弄一些月見草之類可以練血瓶的材料來。反正我現有的就是錢。
在和這個暗巫打鬥的時候,我居然走神了,我想著今天晚上到蘑菇街擺著小攤,然後賣一些火鍋,賺一些金幣。到時候攢到十萬金開個飯店,那個時候生意定然紅紅火火。
想到此處,我就得意了起來,居然下錯了指令。在暗巫處於狂暴狀態的時候讓死神小跟班衝鋒他。這導致小跟班的血瘋狂往下掉,最後他就這樣死掉了。
暗巫是遠程職業,為了彌補遠程職業的缺陷,他必定會有一些近戰的技能來彌補。他剛剛的狂暴狀態就是反彈近戰傷害百分之兩百,非常恐怖,對方的攻擊力越高,死得就越快。小跟班就這麽死在了自己強有力的攻擊之下。
該死的,我暗罵一聲,安定胡思亂想的腦子,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暗巫身上的藍裝使得他變得很堅硬,很耐打,而我現在失去了死神小跟班,又不敢讓小嵐隨便衝鋒,等會兒要是把小嵐也弄死了,那麽我定然是回天乏術了。
身為一個獸王獵人,我應該很珍惜自己的寶寶,它可以受傷,但是它不能夠死掉。我和這個暗巫打了很久,這貨的回血能力,太討厭了,簡直要讓我失去耐心了。遇到奶的時候,我想真自殺。遇到能加能打的暗巫的時候,我真感覺生不如死。眼看著要把他的血弄光了,他一個技能恢複了一半的血。真是氣得我牙癢癢。
暗巫真是個討厭的職業,如果我和血色地獄打的話,我想我會死得很快。在40級的時候,每個職業的技能都很多,想要靈活運用這些技能,腦子必須非常清晰,不能夠犯任何低級錯誤,更不能夠遺忘某個技能。
新世界之中每個技能都是經過非常嚴密的計算的,如果遺忘了一個技能,那就慘了,死得會相當快。我想每個人的pk技術差那麽多,那都是因為對自己的技能熟悉度不夠。當然還有一個特點,在打近戰的時候,如果你夠靈活,避開對方的武器,就能夠miss掉對方的技能。這是我昨天得出來的經驗,所以現在我和戰士和基督t打的時候基本不會輸,因為我是靈活機敏的獵人。
暗巫剛剛加了自己一口血,此時他的血量是50%多一些,而我已經到了20%,簡直可以說是苟延殘喘。
靠,我大罵一聲,豁出去了。遠程的天敵是近戰,那麽我就化身為一個近戰獵人。我一把抽出背手的一口單刀,照著暗巫那紮眼的紅腦袋砍了過去。
暗巫嚇了一跳,怎麽也沒想到我會用瞬移的技能衝到他的麵前去,拿把刀去砍他。他側過腦袋躲開了我的攻擊。我想如果他被我砍中的話,那就是致命一擊,至少能夠掉到15%的血。
“下次,你可沒那麽幸運了。”我繼續拿刀砍他。
“你瘋啦!”暗巫大叫起來撒腿就跑。
如果有人在看我的比賽的話,就會看到一個獵人拿著一把大砍刀,在巫暗的後麵追著。兩個人就像賽跑一樣,我追他跑。當拉開那麽一點距離的時候,他就會對我施法。可是他一施法,我就會追上他,砍得他頭破血流嗷嗷大叫。
到最後,暗巫就這樣活生生的被我給砍死了。這應該是我打擂台賽以來,最血腥的一次比賽了。他倒在了血泊之中,那雙眼睛還充滿了難以置信的詫異,仿佛難以相信自己就這麽輸掉了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