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之主”四個美妙的紫紅色大字讓我兩眼放光。每次看到野外boss的時候,我總是會莫名地激動,搞不清楚自己是太愛紫紅色,還是太期待boss即將爆出來的裝備。我舔了舔嘴唇,心底湧出難以抑製的饑渴感。
血色地獄側過臉看了我一眼,問道:“你想怎麽處置它?抓起來當寶寶嗎?”
“嗬嗬……”我像看傻子般看著血色說道:“堂堂暴走時代的會長居然會說出這樣白癡的話來,難道你們公會沒有獵人嗎?抓隻鹿當寶寶和抓隻羊當寶寶有什麽區別?它們能有多少防禦和攻擊?”
血色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話有多麽外行,反而爭辯道:“這有什麽的?雄熊是有攻擊力的,你看到它強壯的鹿角沒有?我感覺那角肯定能夠把小嵐的下巴給戳穿。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話,那你就把小嵐放出來和‘草原之主’打一架,看看誰比較厲害。”
“你當是鬥寵物呢?”我滿臉地鄙夷:“你不知道寶寶被獵人收了之後攻防都會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嗎?我要是不幫小嵐射兩箭,肯定是打不過這隻雄鹿的。如果攻防不下降,那鬥角場誰都不可能是獸王獵人的對手。因為對手畢竟騰出精力來對付一隻野外boss。我可告訴你,我的小嵐可是稀罕的寶寶,不是一般獵人能夠抓到手的。”說到小嵐我有些驕傲地揚起了腦袋。
“好好,你是厲害的獵人廚師,你最牛。”血色地獄大概是不想和我爭辯了。“最牛的獵人,你現在準備怎麽對付這隻‘草原之主’?”
我理所當然地說道:“殺了嘍,還能怎麽辦?這貨不知道能夠掉出什麽好東西來。你還記得我殺掉‘桃色蜂王’的事情吧,那個時候藍色武器簡直就是至寶啊。這麽想來,本獵人的人品還是相當高的。”
“還行吧。如果你打這隻雄鹿能夠得到一件紫色武器,那才叫人品大暴發。”
“哼,打就打,到時候。你可別和我搶。還有你別動手,這麽一隻野外小boss,本獵人妥妥地快速搞定。”我撇撇嘴,放小嵐和死神小班去咬雄鹿,而自己則使用了自由射擊,在遠處悠閑地射擊。
打了那麽久的pvp後,我發現打野外怪是多麽舒適休閑的事情,不用太耗精力。簡簡單單地開弓射擊就可以了。自由射擊的攻還真不是普通地高。正常情況下,我要殺野外boss的話,是無法清楚看到它的血往下掉的。但有了自由射擊後,抽它的時候相當有成就感。
“一點兒難度都沒有。”我抿抿嘴,之前的那種興奮和激動消失地無影無蹤了。都怪這該死的pvp,居然把我打boss的快感都剝奪了。
我放出一箭,“草原之主”腿一軟就倒在了地上。我收起了白骨弓。掏出了剝皮小刀靠近了雄鹿。
血色的聲音在我身後響起,“你難道不先摸屍體,而是先要剝它的皮取食材嗎?”
“靠,忘了!”我這記性真是越發差了,這都要怪成天打pvp,打死對的時候不讓摸屍體,這讓我十分不開心。要是在擂台賽的時候可以摸屍體,那多麽愉快,可以隨便取紫色裝備,根本不需要用什麽榮譽換取。
我開了屍體。一個奇特的裝備浮在了雄鹿的身體之上發著暗紫色的光芒。這是一隻長得十分奇特的頭盔,頂部有著和鹿角一模一樣的角,好像就是直接把鹿角割下來,然後安在鋼盔上頭。我將它拿在手中,看了看,十分嫌棄地看了看,說道:“這玩意兒還是給你吧。我要是戴到腦袋上脖子肯定會被壓斷。”
血色地獄搖了搖手,說道:“這一看就是t裝。我可用不了,我穿的是布甲,而這個是板甲啊。”
“哦。”我居然被這個頭盔的外貌所迷惑了,看來我的修養太差。說不定是pvp惹得禍。讓我居然以貌取物。我仔細看了看它的屬性,它現這是個好物件就是長得醜了一些,“那我給小霸王吧,白骨套裝都是藍裝。這好歹也是個紫裝。我掏出了通信小木鳥兒,把頭盔放到它的包包裏頭,輸入了狂暴小霸王的id。小木鳥兒得令就立馬飛走了。
“草原之主”的屍體橫躺在我的麵前。那肥碩的身體比我得到之前的紫色頭盔要有吸引力得多。我拿起剝皮小刀,開始細細分解雄鹿的屍體。
血色百無聊賴地蹲到我的身邊,盯著我不停翻動的手,說道:“技術不錯嘛,和庖丁有得一拚嘛。”
“你認識庖丁啊?”
“認識啊。”
“吹牛皮,是你穿越了,還是他投胎轉世了?”
血色一本正經地說道:“我沒和你開玩笑,我的公會裏頭就有一個皰丁的,他也是個獵人,不過是個牛頭人獵人。他解剖屍體的能力絕對讚。”
“你不早說,叫人誤會。”我繼續切割著雄鹿的身體,此時隻剩後腿部分的肉了。
整一隻雄鹿在一分鍾之內被我弄得隻剩下骨頭,還有滿地的血。我站起來伸了伸懶腰,轉了轉身子。
這裏的地形凹凸不平,我無法看到前頭的情形,因為前方是高起的土丘。然而,當我轉身的時候,我看到身側有一群人正披星戴月趕路。當我能夠看清對方的時候,不由大罵起來。
“跑嗎?”我問身旁的人。
“你先走。我來擋住他們。”血色將我擋在身後。
“你不跑,我也不跑。有辱自尊,告訴你吧,我可是pvp的高手。”
血色瞥了我一眼,說道:“沒打幾天pvp,尾巴都翹到天上去了。再不走來不及了。”
我看血色這家夥是壓根兒沒有要跑的意思,也決定不跑了。他們是標準的副本隊伍,想要守我們下線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守我的屍體也並非不可能的事情。
冤家路窄,這話說得一點兒都沒錯,極炫兄弟會這幫貨真是到哪裏都能遇到。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是不是被詛咒了。
為首的是該隱,剩下的人有寒水勝雪、怪童鞋、天涯路和賽華佗。不用想都知道他們是去打紅堡的。該隱、寒水勝雪、怪童鞋我都認識,他們都是極炫的高層。我看著天涯路有些佩服他。因為當時他不過是被派來守我們屍體的小嘍囉而已,現在他居然已經混到了和會長一個組。
天涯路發現我在看他,對我露出了意味深長的笑容,我當時並不明白他這個笑的含義。
經過大概三秒鍾的沉默後,該隱開口說話了,“血色會長,我們還真是有緣啊,在這種地方都能夠碰見。”
“這是不是人為製造的緣份你比我清楚多了。”血色大概應該是在試探該隱是不是真的是無意路過這裏。我有些不太明白,這個地方並非通往紅堡的路。如果說他們是從東千大陸趕過來的話,他們應該是傳送到聯城,再坐翼龍到猛士城,然後再往西走。這個路徑才是最簡便的。他們如果不是衝著血色地獄來的,又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該隱並沒有正麵回答血色的話,“我要是想人為製造什麽,絕對不會隻帶這麽些個人來。按血色會長的能耐,我不帶上個十來號人根本不能耐你何。”
“閑話就不說了,是什麽風把該隱會長您,吹到這麽個偏僻的地方。紅堡好像在另一個方向。”
“嗬……”該隱幹笑一聲,“血色會長要美人不要江山,自然不知道我們來這裏的原因了。我們從npc那裏買到了消息,想要進入紅堡就必須到草原裏頭打到鑰匙才行。”
“哦?該隱會長還真是好心,居然把這麽重要的消息免費告訴我。”我靠血色地獄比較近,看到他的麵部表情有些僵硬,看來他的確不知道這個消息。同時,他也不能確定這個消息是不是真的。
該隱看了看血色身側的我,嘴角露出了不屑的笑意,說道:“血色會長,可不能太沉迷於女色對身體不好。到時候可別丟了公會,又丟了美人。聽說上次她不小心下線了。”
“該隱你別太過分!你要是再敢亂來,可別後悔。”血色地獄咬緊了閉,怒瞪著眼睛。
“嗬嗬嗬……”該隱又幹笑了起來:“血色會長可別這麽激動。你的小情人也算是聰明人,自己跑去打擂台了。”他又看向了我,“勇猛的角鬥士,你可得看好你的會長戀人,血色會長那麽風流倜儻,身後女人一大堆。你到了角鬥場裏頭,外麵的事情什麽都不知道。”
我正想大聲罵他一頓,但不知為何,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這是血色地獄和該隱之間的事情,或許我不應該摻和到裏頭。
“該隱你這麽大一個會長,居然嚼起舌根來了。在說操心別人的事情之前,你還是好好操心自己的事情吧。女鞋子會長好像又世界頻道裏頭罵你了。”血色無不嘲諷地說道。
該隱臉色變了數變,最後所有表情都化為了幹笑,“夜黑路濕,血色會長當心點,可別一摔不起。”
血色地獄側過臉看了我一眼,問道:“你想怎麽處置它?抓起來當寶寶嗎?”
“嗬嗬……”我像看傻子般看著血色說道:“堂堂暴走時代的會長居然會說出這樣白癡的話來,難道你們公會沒有獵人嗎?抓隻鹿當寶寶和抓隻羊當寶寶有什麽區別?它們能有多少防禦和攻擊?”
血色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話有多麽外行,反而爭辯道:“這有什麽的?雄熊是有攻擊力的,你看到它強壯的鹿角沒有?我感覺那角肯定能夠把小嵐的下巴給戳穿。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話,那你就把小嵐放出來和‘草原之主’打一架,看看誰比較厲害。”
“你當是鬥寵物呢?”我滿臉地鄙夷:“你不知道寶寶被獵人收了之後攻防都會有一定比例的下降嗎?我要是不幫小嵐射兩箭,肯定是打不過這隻雄鹿的。如果攻防不下降,那鬥角場誰都不可能是獸王獵人的對手。因為對手畢竟騰出精力來對付一隻野外boss。我可告訴你,我的小嵐可是稀罕的寶寶,不是一般獵人能夠抓到手的。”說到小嵐我有些驕傲地揚起了腦袋。
“好好,你是厲害的獵人廚師,你最牛。”血色地獄大概是不想和我爭辯了。“最牛的獵人,你現在準備怎麽對付這隻‘草原之主’?”
我理所當然地說道:“殺了嘍,還能怎麽辦?這貨不知道能夠掉出什麽好東西來。你還記得我殺掉‘桃色蜂王’的事情吧,那個時候藍色武器簡直就是至寶啊。這麽想來,本獵人的人品還是相當高的。”
“還行吧。如果你打這隻雄鹿能夠得到一件紫色武器,那才叫人品大暴發。”
“哼,打就打,到時候。你可別和我搶。還有你別動手,這麽一隻野外小boss,本獵人妥妥地快速搞定。”我撇撇嘴,放小嵐和死神小班去咬雄鹿,而自己則使用了自由射擊,在遠處悠閑地射擊。
打了那麽久的pvp後,我發現打野外怪是多麽舒適休閑的事情,不用太耗精力。簡簡單單地開弓射擊就可以了。自由射擊的攻還真不是普通地高。正常情況下,我要殺野外boss的話,是無法清楚看到它的血往下掉的。但有了自由射擊後,抽它的時候相當有成就感。
“一點兒難度都沒有。”我抿抿嘴,之前的那種興奮和激動消失地無影無蹤了。都怪這該死的pvp,居然把我打boss的快感都剝奪了。
我放出一箭,“草原之主”腿一軟就倒在了地上。我收起了白骨弓。掏出了剝皮小刀靠近了雄鹿。
血色的聲音在我身後響起,“你難道不先摸屍體,而是先要剝它的皮取食材嗎?”
“靠,忘了!”我這記性真是越發差了,這都要怪成天打pvp,打死對的時候不讓摸屍體,這讓我十分不開心。要是在擂台賽的時候可以摸屍體,那多麽愉快,可以隨便取紫色裝備,根本不需要用什麽榮譽換取。
我開了屍體。一個奇特的裝備浮在了雄鹿的身體之上發著暗紫色的光芒。這是一隻長得十分奇特的頭盔,頂部有著和鹿角一模一樣的角,好像就是直接把鹿角割下來,然後安在鋼盔上頭。我將它拿在手中,看了看,十分嫌棄地看了看,說道:“這玩意兒還是給你吧。我要是戴到腦袋上脖子肯定會被壓斷。”
血色地獄搖了搖手,說道:“這一看就是t裝。我可用不了,我穿的是布甲,而這個是板甲啊。”
“哦。”我居然被這個頭盔的外貌所迷惑了,看來我的修養太差。說不定是pvp惹得禍。讓我居然以貌取物。我仔細看了看它的屬性,它現這是個好物件就是長得醜了一些,“那我給小霸王吧,白骨套裝都是藍裝。這好歹也是個紫裝。我掏出了通信小木鳥兒,把頭盔放到它的包包裏頭,輸入了狂暴小霸王的id。小木鳥兒得令就立馬飛走了。
“草原之主”的屍體橫躺在我的麵前。那肥碩的身體比我得到之前的紫色頭盔要有吸引力得多。我拿起剝皮小刀,開始細細分解雄鹿的屍體。
血色百無聊賴地蹲到我的身邊,盯著我不停翻動的手,說道:“技術不錯嘛,和庖丁有得一拚嘛。”
“你認識庖丁啊?”
“認識啊。”
“吹牛皮,是你穿越了,還是他投胎轉世了?”
血色一本正經地說道:“我沒和你開玩笑,我的公會裏頭就有一個皰丁的,他也是個獵人,不過是個牛頭人獵人。他解剖屍體的能力絕對讚。”
“你不早說,叫人誤會。”我繼續切割著雄鹿的身體,此時隻剩後腿部分的肉了。
整一隻雄鹿在一分鍾之內被我弄得隻剩下骨頭,還有滿地的血。我站起來伸了伸懶腰,轉了轉身子。
這裏的地形凹凸不平,我無法看到前頭的情形,因為前方是高起的土丘。然而,當我轉身的時候,我看到身側有一群人正披星戴月趕路。當我能夠看清對方的時候,不由大罵起來。
“跑嗎?”我問身旁的人。
“你先走。我來擋住他們。”血色將我擋在身後。
“你不跑,我也不跑。有辱自尊,告訴你吧,我可是pvp的高手。”
血色瞥了我一眼,說道:“沒打幾天pvp,尾巴都翹到天上去了。再不走來不及了。”
我看血色這家夥是壓根兒沒有要跑的意思,也決定不跑了。他們是標準的副本隊伍,想要守我們下線是百分百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要守我的屍體也並非不可能的事情。
冤家路窄,這話說得一點兒都沒錯,極炫兄弟會這幫貨真是到哪裏都能遇到。我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是不是被詛咒了。
為首的是該隱,剩下的人有寒水勝雪、怪童鞋、天涯路和賽華佗。不用想都知道他們是去打紅堡的。該隱、寒水勝雪、怪童鞋我都認識,他們都是極炫的高層。我看著天涯路有些佩服他。因為當時他不過是被派來守我們屍體的小嘍囉而已,現在他居然已經混到了和會長一個組。
天涯路發現我在看他,對我露出了意味深長的笑容,我當時並不明白他這個笑的含義。
經過大概三秒鍾的沉默後,該隱開口說話了,“血色會長,我們還真是有緣啊,在這種地方都能夠碰見。”
“這是不是人為製造的緣份你比我清楚多了。”血色大概應該是在試探該隱是不是真的是無意路過這裏。我有些不太明白,這個地方並非通往紅堡的路。如果說他們是從東千大陸趕過來的話,他們應該是傳送到聯城,再坐翼龍到猛士城,然後再往西走。這個路徑才是最簡便的。他們如果不是衝著血色地獄來的,又為什麽會出現在這裏。
該隱並沒有正麵回答血色的話,“我要是想人為製造什麽,絕對不會隻帶這麽些個人來。按血色會長的能耐,我不帶上個十來號人根本不能耐你何。”
“閑話就不說了,是什麽風把該隱會長您,吹到這麽個偏僻的地方。紅堡好像在另一個方向。”
“嗬……”該隱幹笑一聲,“血色會長要美人不要江山,自然不知道我們來這裏的原因了。我們從npc那裏買到了消息,想要進入紅堡就必須到草原裏頭打到鑰匙才行。”
“哦?該隱會長還真是好心,居然把這麽重要的消息免費告訴我。”我靠血色地獄比較近,看到他的麵部表情有些僵硬,看來他的確不知道這個消息。同時,他也不能確定這個消息是不是真的。
該隱看了看血色身側的我,嘴角露出了不屑的笑意,說道:“血色會長,可不能太沉迷於女色對身體不好。到時候可別丟了公會,又丟了美人。聽說上次她不小心下線了。”
“該隱你別太過分!你要是再敢亂來,可別後悔。”血色地獄咬緊了閉,怒瞪著眼睛。
“嗬嗬嗬……”該隱又幹笑了起來:“血色會長可別這麽激動。你的小情人也算是聰明人,自己跑去打擂台了。”他又看向了我,“勇猛的角鬥士,你可得看好你的會長戀人,血色會長那麽風流倜儻,身後女人一大堆。你到了角鬥場裏頭,外麵的事情什麽都不知道。”
我正想大聲罵他一頓,但不知為何,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這是血色地獄和該隱之間的事情,或許我不應該摻和到裏頭。
“該隱你這麽大一個會長,居然嚼起舌根來了。在說操心別人的事情之前,你還是好好操心自己的事情吧。女鞋子會長好像又世界頻道裏頭罵你了。”血色無不嘲諷地說道。
該隱臉色變了數變,最後所有表情都化為了幹笑,“夜黑路濕,血色會長當心點,可別一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