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曠的環境下,感知場凸顯出極強的搜索能力,無論那些生物的偽裝多麽惟妙惟肖,都無法逃脫岑牧的感應,兩人走了大約五公裏,岑牧發現了一頭沙行蜥,也許這頭蜥蜴對於自己的偽裝能力過於自信,它察覺到人類的動靜後,隻是簡單將自己埋在沙下,一動不動。


    岑牧端起雷神,雙手沉靜穩定,一槍射出,千米之外,子彈鑽入沙麵,如小石投入鏡湖,激起一點漣漪,漣漪散開,無聲無息,隻是沙底下的蜥蜴已變成一隻死蜥。


    金收起槍跟上岑牧的步伐,疑惑道:“我們逮它做什麽?它沒皮毛,怎麽穿?”


    岑牧說道:“借用一下它的屍體。”


    金默默跟在身後,他還是有些不明白。


    岑牧將沙行蜥從沙裏拖了出來,這是一隻成年蜥蜴,體長接近1.7米,重達83公斤,背部鱗片的傷痕展示它過去的激烈經曆,這是一隻已經開始走下坡路的老蜥蜴,雖然力量和速度已比不上壯年時的狀態,但豐富的經驗讓它成為狡猾難對付的對手,遠比年輕的蜥蜴要難應付。


    岑牧拿出刑天,幾刀下去,將沙行蜥開膛剖肚,切得四分五裂,而後將它的內髒與屍塊四下丟棄,頓時,腥味四溢,令人作嘔。


    這下,金才明白岑牧的意圖。


    餌已下,接下來是釣魚時間,兩人分別找好地點,隱藏起來。


    莽原生物的嗅覺大多靈敏,這是它們賴以生存的技能之一,尋找獵物,規避危險,有時候比視覺還要好使。


    熾烈的陽光耀得人睜不開眼,黃色沙麵散發出金燦燦的光芒,正午時分,沙麵的溫度高達71度,燙得驚人,而岑牧還得將自己埋在沙礫地下,一動不動,忍受烈日和沙礫的雙重炙烤。


    熱量不由自主地從沙礫經由皮膚傳遞到岑牧體內,燥熱無比,人是恒溫動物,這些熱量如果不及時排出體內,會造成器官過熱,進而熱衰竭,休克,死亡,正常人排汗的方式已無法滿足當下的排熱需求,岑牧自己摸索出他的方式,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可以做到,就好像他的血液帶著一些自我意識,岑牧無暇追究這些能力的原因。


    當岑牧體內的熱量淤積過多,岑牧動了一個念頭,這些熱量被血液吸收,經由循環係統傳遞至舌底,岑牧呼出一股高溫濁氣,這股氣體溫度超過一百度,隻是一息吐納,熱量被散發殆盡,他的身體又恢複涼爽的狀態,半分鍾一次濁氣吐納,差不多可以維持體溫平衡,又不會因為流汗喪失過多水分。


    金沒有偽裝能力,無法收斂氣息,也不能將自己埋在沙底下,他隻能跑到1000米外隱蔽。


    兩人烈日下蹲守將近半個小時,終於,等來了第一批“客人”。


    這是一群黑白色雜毛鬣狗,不同於普通鬣狗,這些鬣狗普遍高過1.2米,體型龐大,焦黑狹長的獠牙掛著充滿惡臭的痰液,這群畜生聽覺十分靈敏,警惕性非常高,並且,智商不弱於七八歲的荒野兒童,有著嚴密的社群分工和階級等級,它們對於沙行蜥的死法感到非常不安,這種破壞力它們同樣無法抗拒,然而,它們又察覺不到危險來源,這讓狗群猶豫不定。


    狗群中,一隻長著蒼白色毛發的首領胸口起起伏伏,遒勁的肌肉在毛發襯托下,格外雄壯,它低低發出低沉嘶鳴,這嘶吼聲有些節奏感,並不重複,可能是狗群通用的語言。


    一隻瘦弱雜毛鬣狗被趕出狗群,這隻鬣狗夾著尾巴,幾聲悲鳴,一瘸一拐,走向沙行蜥的屍體,它不停試探著,走走停停,時不時退後幾步,最終在狗王不耐的嘶吼下,它挪到了沙行蜥屍體邊上,舔了幾口,發現沒有任何異常,便開始大塊朵頤。


    這隻鬣狗足足吃了一分鍾,沒有任何動靜,狗王感覺沒有問題,吼了一聲,這群鬣狗才爭先恐後地撲向沙行蜥,幾隻鬣狗因為分配問題,撕咬了起來,獠牙和爪子飛舞,場麵很是血腥。


    就在這時,遠處的金按捺不住攻擊欲,扣下扳機。


    砰!


    一聲震耳欲聾的響聲,巨大的後座力施加在鋼質槍托上,重重撞在金稍嫌稚嫩的肩膀上,將他整個上半身往後推動幾分,烙下暈紅的印子。


    然而,金在瞄準鏡中看到,就在槍火迸發的瞬間,那頭蒼白狗王突然伏低身體,眨眼間,子彈從它頭頂飛過,將狗王身後的一隻五十多公斤的大狗擊飛數米,肚子被轟裂開,灑落滿地血肉碎塊。


    一息之後,又一聲槍響,這槍擊中噴跑的蒼白狗王,一槍爆頭。


    群狗失首,狗群失去指揮,炸了窩似的,四下逃竄。


    岑牧爬出沙坑,舉刀做個手勢,然後,驅動二階速度,衝入狗群,一刀斃殺一條狗,而跑得最快的幾條狗,沒能逃離金的槍殺……


    幾分鍾後,兩人擊斃了所有的鬣狗,十五隻鬣狗,收獲頗豐。


    鬣狗屬雜食生物,植物根莖、果實、小型蜥蜴、各類鳥蛋,甚至是落單的土狼都算它的食物,因此,它的血肉的質量比土狼還要好一些,兩人顧不上血腥味,一頓猛吸,直到吸飽為止,動物血液是他們目前唯一的水分來源,能喝多少喝多少。


    一通暢飲,岑牧隻覺得像是衝了一個冷水澡一般,清涼愜意。


    爽!


    他心裏又生出那種奇妙的感覺,難道是吸血吸上癮了?!這真是讓人不心安啊!岑牧將這感覺埋到心裏,等找到相對安全的環境,準備細細地咀嚼一番。


    岑牧挑了幾隻大狗,剖開腹部,將它們的膀胱切了下來,擠幹裏邊的尿液,顧不上這東西的腥臊味,將剩餘的血液分別灌進幾隻膀胱中,兩端係了起來,算是未來幾天的水分儲備。


    然後,兩人將鬣狗屍體收集到一起,開膛剖肚,將內髒全部丟棄,將肉塊連同骨頭切成等份大小,擱置了狗皮上曝曬,這將是他們兩人未來幾天的幹糧。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岑牧將所有的狗皮剝下來,曝曬在陽光底下,將其中一條狗皮切成條狀,作為繩索,將剩餘的狗皮作一番簡單的裁切,用繩索串聯起來,勉強做了兩件“特質皮衣”,這樣一來,總算不用**在沙漠中穿行。


    岑牧笑道:“金,那槍放空了,所以,這塊狗王皮不能給你,挑選戰利品,咱們要各憑本事。”


    良性競爭是趨利的,金需要這樣的比較。


    金頓時垂頭喪氣說:“好吧!我覺得那槍打得挺好,誰知道這狗王還有這種未卜先知的天賦,太靈敏了吧!”


    岑牧笑而不語,對於荒野生物的靈性,早已習慣。


    兩人將這塊地方幾乎變成了屠宰場,大量的血腥味吸引了不少禿鷲在頭頂盤旋,還有循味兒來的莽原狼群,他們兩人的食物已足夠,就沒對這些生物下手,並將內髒拋棄到一旁,隨它們爭搶。


    短時間,來了這麽多的大型動物,岑牧感覺莽原應該有大型水源的,否則,養活不了這麽多的哺乳動物,順著這個思路,恐怕發現人類定居點也不足為奇。


    縱觀整個地圖,岑牧發現不少疑點,莽原作為一個沙漠,夾在羅宋城和蟲群峽穀之間,這兩處地方都不缺水,羅宋城另一麵不遠處甚至臨海,是什麽造就了莽原這塊不毛之地呢?!它的存在似乎不符合地理氣候原理?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岑牧細細一想,發覺他們對於莽原的了解還遠遠不夠。進入莽原後,在他的能力輔助下,一路順風順水,順得有些顛覆他以往對於莽原的印象,尤其是在擊殺大量本土生物後,岑牧產生了一些輕視的情緒,感覺自己的能力在莽原會無往不利!


    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跟自己一貫的處事原則相悖,岑牧暗自警覺,趁著眼下暫時無憂的情景,他得盡快收集更多關於莽原的信息。


    岑牧打開流光,囑咐多多搜索莽原的信息,他開始研究莽原的地圖。


    在官方標準地圖上,莽原被勾勒成一塊東西長約630公裏,南北寬400公裏的沙漠,這是一塊放在舊時代都算龐大的區域,然而,就是這麽一塊區域在官方地圖上僅有一個標誌性的輪廓,連地形、地貌、植被分布情況都沒有,更別說野生生物領地標識,變異獸巢穴標識,等等。


    在網上搜索了半天,岑牧僅從極少數的論壇中,找到一些非官方的數據,那是一些資深驢友基於官方地圖和自身的冒險經曆繪製的加強版,該地圖上標識了一條彎彎曲曲的路,這條路直入莽原300多公裏,而後,嘎然而止,而這幅地圖還牽扯出十多年前的一樁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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