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的主人公霍爾頓是個中學生,出身於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


    他雖隻有16歲,但比常人高出一頭,整日穿著風雨衣,戴著鴨舌帽,遊遊蕩蕩,不願讀書。


    他對學校裏的一切——老師、同學、功課、球賽等等,全都膩煩透了,3次被學校開除。


    又一個學期結束了,他又因5門功課中4門不及格被校方開除。


    他絲毫不感到難受。


    在和同房間的同學打了一架後,他深夜離開學校,回到紐約城,但他不敢貿然回家。


    當天深夜住進了一家小旅館。


    他在旅館裏看到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有穿戴女裝的男人,有相互噴水、噴酒的男女,他們尋歡作樂,忸怩作態,使霍爾頓感到惡心和驚訝。


    他無聊之極,便去夜總會廝混了一陣。


    回旅館時,心裏仍覺得十分煩悶,糊裏糊塗答應電梯工毛裏斯,讓他叫來了一個妓女。


    妓女一到他又緊張害怕,最後按講定的價格給了五塊錢,把她打發走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霍爾頓上街遊蕩,遇見兩個修女,捐了10塊錢。


    後來他的女友薩麗去看了場戲,又去溜冰。


    看到薩麗那假情假義的樣子,霍爾頓很不痛快,兩人吵了一場,分了手。


    接著霍爾頓獨自去看了場電影,又到酒吧裏和一個老同學一起喝酒,喝得酩酊大醉。


    他走進廁所,把頭伸進盥洗盆裏用冷水浸了一陣,才清醒過來。


    可是走出酒吧後,被冷風一吹,他的頭發都結了冰。


    他想到自己也許會因此患肺炎死去,永遠見不著妹妹菲芯了,決定冒險回家和她訣別。


    霍爾頓偷偷回到家裏,幸好父母都出去玩了。


    他叫醒菲芯,向她訴說了自己的苦悶和理想。


    他對妹妹說,他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裏的守望者”:“有那麽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裏做遊戲。


    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


    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


    我的職務是在那兒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


    我得從什麽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


    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


    我隻想當個麥田裏的守望者。”


    後來父母回來了,霍爾頓嚇得躲進壁櫥。


    等父母去臥室,他急忙溜出家門,到一個他尊敬的老師家中借宿。


    可是睡到半夜,他發覺這個老師有可能是個同性戀者,於是隻好偷偷逃出來,到車站候車室過夜。


    霍爾頓不想再回家,也不想再念書了,決定去西部謀生,做一個又聾又啞的人,但他想在臨走前再見妹妹一麵,於是托人給她帶去一張便條,約她到博物館的藝術館門邊見麵。


    過了約定時間好一陣,菲芯終於來了,可是拖著一隻裝滿自己衣服的大箱子,她一定要跟哥哥一起去西部。


    最後,囚對妹妹勸說無效,霍爾頓隻好放棄西部之行,帶她去動物園和公園玩了一陣,然後一起回家。


    回家後不久,霍爾頓就生了一場大病。


    整部小說是以回憶的方式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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