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裏。
杜森林正對著電腦發呆。
“森林,下班後咱們逛街去吧。”劉芳芳過來趴在她背後悄悄說到。
“想買什麽?”杜森林也悄聲說到,沒有回頭。
“看看唄,遇到什麽合適的就買什麽。”劉芳芳附在她耳朵邊“既定方針是買鞋,我的那些鞋都落伍了,去挑選雙時尚的鞋穿穿。”
“還遇到什麽買什麽,你以為你富豪啊。”杜森林笑說道“不好意思,我不去。你還是找其他人或者是自己瀟灑去吧。”
“森林,我今天還就真的去瀟灑一回,就遇到什麽買什麽了。大不了破產唄,誰怕誰啊。”劉芳芳揚了揚頭說到“走吧,你去給我做個見證,也順便了解一下女鞋市場的流行前線和女鞋未來發展的趨勢。”
“聽你這話,好像是你要進軍女鞋市場似的,芳芳,對不起,我今天就不陪你去了,因為我不需要買鞋,也沒有那麽多錢到流行前線去遊蕩。”杜森林把當前的電腦頁麵給關掉了,回過頭來拍了一下她的臉,胖嘟嘟滑溜溜的感覺。
其實,杜森林也想去買雙鞋的,她的鞋本來就不多,昨晚弄壞的那雙是最好而且穿著也最合腳舒適的一雙高跟鞋,想起來那雙鞋還真是點心疼。現在的鞋也不便宜,要買雙好點的,自己這個月還債就有困難了,所以就隻好放棄買鞋的這個想法了。
“森林,我發現你是越來越懶了,經常是逛個街都不願意去。”劉芳芳站起來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嗨,什麽懶不懶的,有事沒事逛什麽街啊,上街就得花錢。”杜森林悠悠吐出一口氣說到“要是幹逛不花錢有什麽意思嘛,像搞市場調查似的。”
“嗨,森林,我覺得你現在也是比以前小氣多了。說說,不舍得花錢,攢錢幹什麽?買嫁妝啊。”劉芳芳笑了起來,其他兩個同事也都笑了。
“森林,別傻了,自己攢什麽錢啊?先給婆家要彩禮,見麵禮就行,多要點,到時候不就有買嫁妝的錢了嘛。”一年齡稍大點的女同事金姐笑說道“我這可是金玉良言,本人就是這麽做的。”
“金姐說的太好了,不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你就是有嫁妝也送不出去啊特種兵在都市最新章節。”劉芳芳感慨著“所以呢,要先逛街打扮自己然後再打算嫁妝的事,森林,還是去逛街看鞋去吧。”
“杜森林,請問誰是杜森林啊?”正在這時一小夥子在辦公室門口問到。
“我,我是。”杜森林趕緊站起來,這人自己不認識,不知道有什麽事情找自己“找我有什麽事情啊?”
“哦,我是快遞公司的,有你的快遞,請簽收。”
“我的快遞?什麽東西啊?”杜森林嘀咕著向快遞員走過去。
“簽在這裏。”
“好的,謝謝了。”杜森林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什麽呀,我看看。”劉芳芳從快遞員手中把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搶了過來。
“哇,是‘粉紅一足’啊。”劉芳芳一聲驚呼。
“什麽‘粉紅一足’啊?”杜森林收起簽字筆過來看自己收到的快遞到底是什麽。
“杜森林,難怪你不想去逛街看鞋了,原來你已經買了這麽高檔這麽漂亮的鞋了。你也太不實在了,買了這麽好的鞋也不給姐妹說一聲。”劉芳芳對著那雙鞋羨慕地左看右看。
‘“粉紅一足’?”杜森林也知道這個品牌,這是個女鞋中的世界品牌,但是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要買一雙這個牌子的鞋穿的,她不買很差的鞋,但是也不會買這麽高檔的,不要說自己沒有那麽多錢,就是有也不會花這種冤枉錢的,自己一個普通人,不至於穿的這麽耀眼。
“啊,‘粉紅一足’,我也看看。”金姐也過來看鞋“吆,真好看唉,不愧是世界名牌,森林,你可真舍得花錢,買這麽好的鞋,芳芳剛剛還瞎說你不舍得花錢。我和我老公在專賣店也看過這個顏色的,我也挺喜歡的,但是沒舍得買。”
“哎,森林,你買鞋怎麽當時自己沒有拿回來還讓快遞公司給送過來呢?”劉芳芳精靈古怪總愛八卦“哦,我明白了,是哪個多金的帥哥送給你的吧,你可真是好福氣呀。”
“芳芳,你瞎說什麽呀。”其實,杜森林心裏也正在想,自己沒有定過這鞋的,是誰送給自己的呢?哼,還真是舍得。
杜森林迅速地在腦子裏過濾著誰有可能送這鞋,鄧超華?他平時對自己是有點想法的,但是他不可能送這麽高檔的鞋給自己的,這個牌子的鞋是很貴的,而且,要是他送的,他怎麽會一聲不響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那麽淡定呢。王小皓?更不可能了,他都跟那個富家千金徐雅走了,怎麽會再送禮物給自己呢?那還會是誰呢?有可能是弄錯了吧,那就誰來找還給誰好了。
鄧超華也默默地看著杜森林,看樣子,這鞋肯定是別人送給杜森林的,可這送鞋的人是誰呢?能送鞋給她,這說明兩人的關係不錯啊。而且,這人極有可能還是一男人。也沒有聽到她和哪個男人的關係很好啊,莫非,杜森林他有男朋友了?這樣想著,鄧超華的心裏很是糾結。
“杜森林,穿上新鞋試試,讓我們看看穿上‘粉紅一足’的腳是什麽樣子的,看看你還會不會走路。”劉芳芳調侃道,口氣了已經帶有了酸酸的味道了,心想,怎麽沒有人送自己一雙‘粉紅一足’呢,這也太浪漫了。
“哎,高主管來了。”杜森林靈機一動,悄聲說到,大家這才各就各位安靜下來。她心裏很納悶,不知道這雙高檔鞋是哪裏來的,所以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
**************
今天是星期二,杜森林不去打工做兼職,但是下班後,她也沒有直接回家,而是拿著那雙‘粉紅一足’去了專賣店。她想,買這個牌子的鞋的人肯定不會是很多,到那裏去問一問,老板應該是還會記得買這雙鞋的顧客吧。
杜森林正對著電腦發呆。
“森林,下班後咱們逛街去吧。”劉芳芳過來趴在她背後悄悄說到。
“想買什麽?”杜森林也悄聲說到,沒有回頭。
“看看唄,遇到什麽合適的就買什麽。”劉芳芳附在她耳朵邊“既定方針是買鞋,我的那些鞋都落伍了,去挑選雙時尚的鞋穿穿。”
“還遇到什麽買什麽,你以為你富豪啊。”杜森林笑說道“不好意思,我不去。你還是找其他人或者是自己瀟灑去吧。”
“森林,我今天還就真的去瀟灑一回,就遇到什麽買什麽了。大不了破產唄,誰怕誰啊。”劉芳芳揚了揚頭說到“走吧,你去給我做個見證,也順便了解一下女鞋市場的流行前線和女鞋未來發展的趨勢。”
“聽你這話,好像是你要進軍女鞋市場似的,芳芳,對不起,我今天就不陪你去了,因為我不需要買鞋,也沒有那麽多錢到流行前線去遊蕩。”杜森林把當前的電腦頁麵給關掉了,回過頭來拍了一下她的臉,胖嘟嘟滑溜溜的感覺。
其實,杜森林也想去買雙鞋的,她的鞋本來就不多,昨晚弄壞的那雙是最好而且穿著也最合腳舒適的一雙高跟鞋,想起來那雙鞋還真是點心疼。現在的鞋也不便宜,要買雙好點的,自己這個月還債就有困難了,所以就隻好放棄買鞋的這個想法了。
“森林,我發現你是越來越懶了,經常是逛個街都不願意去。”劉芳芳站起來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嗨,什麽懶不懶的,有事沒事逛什麽街啊,上街就得花錢。”杜森林悠悠吐出一口氣說到“要是幹逛不花錢有什麽意思嘛,像搞市場調查似的。”
“嗨,森林,我覺得你現在也是比以前小氣多了。說說,不舍得花錢,攢錢幹什麽?買嫁妝啊。”劉芳芳笑了起來,其他兩個同事也都笑了。
“森林,別傻了,自己攢什麽錢啊?先給婆家要彩禮,見麵禮就行,多要點,到時候不就有買嫁妝的錢了嘛。”一年齡稍大點的女同事金姐笑說道“我這可是金玉良言,本人就是這麽做的。”
“金姐說的太好了,不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你就是有嫁妝也送不出去啊特種兵在都市最新章節。”劉芳芳感慨著“所以呢,要先逛街打扮自己然後再打算嫁妝的事,森林,還是去逛街看鞋去吧。”
“杜森林,請問誰是杜森林啊?”正在這時一小夥子在辦公室門口問到。
“我,我是。”杜森林趕緊站起來,這人自己不認識,不知道有什麽事情找自己“找我有什麽事情啊?”
“哦,我是快遞公司的,有你的快遞,請簽收。”
“我的快遞?什麽東西啊?”杜森林嘀咕著向快遞員走過去。
“簽在這裏。”
“好的,謝謝了。”杜森林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什麽呀,我看看。”劉芳芳從快遞員手中把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搶了過來。
“哇,是‘粉紅一足’啊。”劉芳芳一聲驚呼。
“什麽‘粉紅一足’啊?”杜森林收起簽字筆過來看自己收到的快遞到底是什麽。
“杜森林,難怪你不想去逛街看鞋了,原來你已經買了這麽高檔這麽漂亮的鞋了。你也太不實在了,買了這麽好的鞋也不給姐妹說一聲。”劉芳芳對著那雙鞋羨慕地左看右看。
‘“粉紅一足’?”杜森林也知道這個品牌,這是個女鞋中的世界品牌,但是她從來沒有想過自己要買一雙這個牌子的鞋穿的,她不買很差的鞋,但是也不會買這麽高檔的,不要說自己沒有那麽多錢,就是有也不會花這種冤枉錢的,自己一個普通人,不至於穿的這麽耀眼。
“啊,‘粉紅一足’,我也看看。”金姐也過來看鞋“吆,真好看唉,不愧是世界名牌,森林,你可真舍得花錢,買這麽好的鞋,芳芳剛剛還瞎說你不舍得花錢。我和我老公在專賣店也看過這個顏色的,我也挺喜歡的,但是沒舍得買。”
“哎,森林,你買鞋怎麽當時自己沒有拿回來還讓快遞公司給送過來呢?”劉芳芳精靈古怪總愛八卦“哦,我明白了,是哪個多金的帥哥送給你的吧,你可真是好福氣呀。”
“芳芳,你瞎說什麽呀。”其實,杜森林心裏也正在想,自己沒有定過這鞋的,是誰送給自己的呢?哼,還真是舍得。
杜森林迅速地在腦子裏過濾著誰有可能送這鞋,鄧超華?他平時對自己是有點想法的,但是他不可能送這麽高檔的鞋給自己的,這個牌子的鞋是很貴的,而且,要是他送的,他怎麽會一聲不響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那麽淡定呢。王小皓?更不可能了,他都跟那個富家千金徐雅走了,怎麽會再送禮物給自己呢?那還會是誰呢?有可能是弄錯了吧,那就誰來找還給誰好了。
鄧超華也默默地看著杜森林,看樣子,這鞋肯定是別人送給杜森林的,可這送鞋的人是誰呢?能送鞋給她,這說明兩人的關係不錯啊。而且,這人極有可能還是一男人。也沒有聽到她和哪個男人的關係很好啊,莫非,杜森林他有男朋友了?這樣想著,鄧超華的心裏很是糾結。
“杜森林,穿上新鞋試試,讓我們看看穿上‘粉紅一足’的腳是什麽樣子的,看看你還會不會走路。”劉芳芳調侃道,口氣了已經帶有了酸酸的味道了,心想,怎麽沒有人送自己一雙‘粉紅一足’呢,這也太浪漫了。
“哎,高主管來了。”杜森林靈機一動,悄聲說到,大家這才各就各位安靜下來。她心裏很納悶,不知道這雙高檔鞋是哪裏來的,所以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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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二,杜森林不去打工做兼職,但是下班後,她也沒有直接回家,而是拿著那雙‘粉紅一足’去了專賣店。她想,買這個牌子的鞋的人肯定不會是很多,到那裏去問一問,老板應該是還會記得買這雙鞋的顧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