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2年夏秋的北方大旱災凸顯了澳大利亞西部的重要性。


    特別的棉田的大豐收,讓無數有心人眼紅。


    先前,賈老狗牽頭成立的大宋錢行由於是政府擔保,其存取條件,信貸條件與流求錢行相差不多,所以取得了相當的利潤。


    但是,同時成立的大宋皇家錢行則略顯遜色-------盡管大宋經濟體量巨大,但是似乎容納不下三家大錢行,競爭有些激烈了,再加上其它大大小小的民間錢行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搶走了許多生意。


    臨安城裏的商業街上,如同八道河城裏的一樣,錢行真的多過米鋪了。


    賈老狗為大宋皇家錢行的事情有些著急------原因很簡單,動用大宋國庫的錢鈔時,他總受對手的掣肘,要是動用皇家內庫,以皇家的名義來辦,那就簡單多了。


    謝太皇太後對他實在是信任有加,十次總能聽個八九次。


    所以大宋皇家錢行的事情也就是他的事情,反而對大宋錢行,他並不太上心------反對派盯的太緊呢。


    賈老狗和他的幕僚們探討了一下,辦法也提出了幾個。


    一是想辦法趕走流求錢行,用大宋皇家錢行替而代之。


    二是把貸款經營的指標壓給地方實力官員,並以此作為考核政績的內容之一。


    三是對大宋皇家錢行進行整改。


    他的幕僚之首廖瑩中說:


    “我近日正在研究流求經濟之理,發現他們所用的手段皆是吸食我大宋血汗之法,等成書時再請平章斧正------現今,他們已經建立了什麽大商國,不能再以化外之民待之,我以為,完全可以取消他們在大宋經營錢行的權力,收繳他們的店鋪!”


    賈老狗聽了臉上有些掛不住了,這個廖瑩中啊,原本迷戀古書,現在又對經濟之理大感興趣------但是你不能隻看其一不看其二啊。


    趕走流求錢行很容易,但是這裏麵牽扯的問題太多了。


    大的方麵有國家層麵,韃靼強盜那麵遠沒有完全安定;小的方麵還有諸多的民生問題------私人方麵,在座的人中,除了你之外,剩下的大概都與流求島有一些關係。


    賈氏家族一家便在流求島購買了二十多萬畝水田!


    賈老狗絕對信任廖瑩中------但是,他卻隻是一個認死理的人。


    果然,其他的幕僚斷然反對第一條,理由七七八八,但是都有道理。


    廖瑩中倒是不生氣,他拿出流求鋼筆來,把別人的理由刷刷記在了小本子上,看來,他確實是一個做學問的人。


    第三條辦法賈老狗直接否定了,那錢行裏有許多皇親外戚,整改什麽?動哪一個不得罪人??


    兩派鬥爭的關鍵之時,拉人還拉不過來呢。


    隻剩下第二條了。


    廖瑩中歎息道:“那豈不是走了王安石好心辦壞事的老路?”


    賈老狗也歎息了,誰說不是呢-------兩種方法太類似了------


    大宋宋神宗趙頊時代,民間高利貸非常猖獗,以致造成許多下等戶農夫破產。


    王安石實施“青苗法”原本是為了實現國家與農民互惠互利。


    該法規定,如有需要,農民可在每年夏秋兩收前,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穀,以補助耕作,收獲了再附帶一部分利息償還官府,一來使資金周轉困難的農戶免受高利貸剝削,二來不致影響了農業生產,三來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來增加財政收入。


    對於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開始很有信心,因為早在他任鄞縣父母官時就試行過這一法律,效果很好。


    後來陝西轉運使李參以及京東轉運使王廣淵不謀而合,先後在自己的轄區開展過“試點”,都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為了慎重起見,在正式實施這項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東、淮南三路再進行試點,待取得經驗後,才正式推向全國------而且,在頒行之前,他還特別加上了“禁抑配”這一條款,即禁止強行攤派貸款。


    但就是這樣一部法律,在全國各地實施時卻出現了截然相反的情況:


    有的地方嚴格按照朝廷的規定辦事,執行得好,百姓得到實惠,對此法就非常擁護,老百姓就歡天喜地地歌頌朝廷。


    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卻出現了嚴重的偏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這些地方官不按規定辦事,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想方設法多放貸款,多收利息,不惜層層下達指標,強行攤派貸款,特別是將貸款強行攤派給不需要貸款但有償還能力的富戶,而不願貸給真正需要的貧農,由此引起了富戶與貧農的共同反對。


    百姓對新法自然也就怨聲載道。


    比如說,規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員們卻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


    如在陝西,農民向官府借陳米一石,到還的時候是新的好小麥一石八鬥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


    有的記載甚至說實際利率有達到原先設定的3至5倍的。


    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罷了,農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


    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還“抑配”,也就是強行攤派,分任務,下指標,逼迫百姓借錢。


    為了保證青苗錢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規定“五戶以上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錢,大家互相擔保。


    而到了執行過程中,竟變成了官府強令富戶為各等級貧戶提供擔保,並向各等級民戶攤派青苗錢。


    收錢時若貧戶無力償還就向富戶索取,將貸款的風險轉嫁給富戶!


    賈老狗就擔心呢,如果他采用第二種方法,會不會也發生這樣的事情呢?!


    一個幕僚提議道,納入政績一事可以不必公開提出,大可暗中提示一下,讓各地方官意會即可------


    賈老狗當時就搖頭拒絕了,這可絕不是好辦法!


    從政之道,貴在光明正大,事無不可對人言,豈能蠅營狗苟-------


    又一個幕僚突然問道:“大宋宋神宗趙頊時代的民間質庫、押庫遠沒有現在的大小錢行多,那現在為何沒有過幾起發生高利貸傷人之事?


    我聽聞流求島上的錢行更多,甚至有跑到澳洲去經營的,但為何也未聽過有高利貸傷民的?”


    這個提問有些偏題了,但是仍然引起了眾人的思索-------特別是廖瑩中,他咬著鋼筆,皺著眉頭深思了。


    ps:d感謝書友polo的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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