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這個城市剛進入九月,白天依然酷暑難耐,一入夜已經略有秋高氣爽的態勢。空氣微涼,淺淺地帶著白天焦躁的塵土味。
程家森穿著禮服緩緩地從老舊的居民樓裏走出來,岌岌的高跟鞋她並不是很適應,所以分外小心。今天她難得花了妝,盤起了長發,頗有淑女的樣子。
戎博維坐在車裏,轉頭看到雪白的身影。她一身斜肩的長款禮服,身材高挑,高貴優雅。盤起的發襯得小臉精致,白淨無瑕。她微微羞澀,嫋嫋婷婷地走向他。
他記起小時候姥爺逼他學唐詩宋詞。姥爺總說中國的根不能丟,所以每個周末,他在姥爺的書桌前,用洋腔洋調的中文,饒有模樣地誦讀詩詞。當時他並不能深解那些文縐縐的詩文,但現在他腦海裏卻想起一句:
輕盈照溪水,掩斂下瑤台。
原來寫的就是這個意思。
他走下車,為她開門。她輕輕地對他說了聲“謝謝”。
車裏沒有開冷氣,涼涼的風從半開的窗口吹進來,惹人一身清爽。電台放著音樂,喃喃唱著撩人心炫的情歌。
戎博維一聲不吭,專心開著車。程家森心裏不安,是不是自己打扮不夠得體,讓他生氣?
二
到了目的地,他也下車為她開了車門。今晚的他特別紳士,也似乎特別疏遠。
程家森跟著他進了酒會的露天會場,看到酒會的陣仗,嚇了一跳。這裏的會場極大,但是衣香鬢影,人來人往,並不顯得寬敞。周邊布置豪華,燈光璀璨。長桌上擺盤講究,餐點齊全。中間還有個大泳池,盤桓著一眾比基尼美女,引人注目。四周男士們觀賞著美女,舉杯喝酒,似乎都很享受。果真酒池肉林。
程家森覺得自己來錯了地方,第一次畏懼地想往後躲,不自覺地拉住了戎博維的衣角。
戎博維一怔,隨即拉起她的手放在他的臂彎裏,帶著她穿過美女如雲的會場,往遠離泳池的方向走去。
走到一處餐台旁,他說:“這裏比較安靜,你可以隨意吃點東西。”
她微微一笑,又說了“謝謝”。
戎博維不時看她心滿意足吃著東西,今晚的程家森尤其招人覬覦,一進門,他就發現好多雙眼睛在打量她,他有點後悔將她帶來。
程家森並沒有注意戎博維的擔憂,反而拿著餐盤滿臉欣喜地對他說:“這個真好吃,你應該嚐嚐。”
他又恢複鄙夷她的樣子。“一吃就露出本性。你應該嚐嚐那邊的鵝肝夾麵包,應該更好吃。”
她興奮地跑過去拿了一塊,咬進嘴裏,他沒有騙人,果真很好吃!
她一連拿了好幾塊,好心地給戎博維也捎上。轉身卻看到他望著入口處。她走過去問:“看到認識的人了嗎?”
他點點頭,說“我去和齊氏的崔經理打聲招呼,很快就回來,你不要亂跑,也不要喝酒。有什麽事打我電話。”
她乖順地點點頭,齊氏的崔經理,不就是她公司所屬“大齊”企業的總經理嗎?她不能耽誤他工作,所以即使不安,也願意一人麵對。
三
“你是bowie的朋友?”
程家森正喝著果汁吃著餐點,突然有個男人過來對她說話,她一緊張,立馬放下餐盤,端莊地站好。
“您是不是認錯人了?”她十分禮貌。
“沒錯,你是bowie的朋友。”他非常肯定。
bowie?難道是戎博維?
他繼續說:“你身上穿的這件禮服是我設計的,名字叫天使。那天bowie打電話問我要,沒想到是拿給你穿。”
原來他是戎博維口中提到的混時尚圈的朋友。她覺得不好意思,說:“對不起,我並不知道這些,所以穿了你的設計。”
他擺了擺手,說:“我要感謝他拿給你穿,我曾找了好幾個模特試穿,都沒有我要的感覺,她們雖然時尚,卻無法表達不識人間煙火的氣質。你有,而且是墜入凡間的天使,很美,非常適合你。”
程家森被人誇獎,不覺臉紅。“你的設計非常棒,我很榮幸能穿上你的衣服。”
他伸出手,說:“我是martin,很高興認識你。”
程家森也伸出手。“我叫程家森,我也很高興認識你。”
martin的穿著並不像周圍的男人一樣正式,衣服的細節透露特別的時尚元素,他的個子高大,天生衣架子身材,麵容親切,似乎是個很好相處的人。以前她看電視劇,總覺得時尚設計師都流裏流氣,看到他才覺得自己想法老舊。
“你是這個酒會的主辦人嗎?”她問。
“你怎麽知道?”他感到好奇。
“因為今天來參加酒會的人衣著光鮮前衛,像是個服裝發布會,所以我猜必定是一個有時尚眼光的人主辦的。”
“你是個聰明的女孩。bowie選的女伴果然與眾不同。對了,bowie呢?”
“他去和崔經理打聲招呼。”
martin一臉無奈。“他果然還是這麽專注於工作,我原本隻想邀他來放鬆一下,和美女打打交道,沒想到他時時不忘他的事業。”
她尷尬一笑,原來戎博維堅持帶她來,是為了擋掉朋友好意推薦的美女。
martin喝了一口手上拿著的香檳,說:“我和戎博維是發小,一起在美國長大。小時候玩在一起,感情特別好,我們倆是典型的人憎狗嫌的調皮蛋。他姥爺曾是革命年代的司令官,所以對他特別嚴格,給他製定了詳細的成長計劃。可是他總是人前一套背後一套,搞得家裏烏煙瘴氣。ben沒少跟在他屁股後麵收拾。”
他突然停了下來,又說:“後來他就變了,變得事事聽從家人,學什麽都很快。念最好的大學,取得最好的學位,還一步一步地創造自己的事業,他姥爺現在要是還活著,一定很開心。”
程家森心裏有疑問,卻不方便過問戎博維地家事,隻能說:“戎博維是一個讓人捉摸不透的人。”
martin對她興趣大增,問:“你和戎博維認識多久了?”
她想了想,還是決定不算兩年前的時間,隻說:“大概兩個月。”
“看起來他對你很好。”
程家森微微蹙眉,她隻不過是來被他利用來當擋箭牌的。
martin仰頭喝下杯中的剩酒,意味深長看著她說:“程家森,千萬不要把感情寄托在bowie身上。”
她駭然怔住,他這話是什麽意思。
“martin,你怎麽在這裏?”戎博維一派輕鬆,冷酷地走到他們麵前。
這個城市剛進入九月,白天依然酷暑難耐,一入夜已經略有秋高氣爽的態勢。空氣微涼,淺淺地帶著白天焦躁的塵土味。
程家森穿著禮服緩緩地從老舊的居民樓裏走出來,岌岌的高跟鞋她並不是很適應,所以分外小心。今天她難得花了妝,盤起了長發,頗有淑女的樣子。
戎博維坐在車裏,轉頭看到雪白的身影。她一身斜肩的長款禮服,身材高挑,高貴優雅。盤起的發襯得小臉精致,白淨無瑕。她微微羞澀,嫋嫋婷婷地走向他。
他記起小時候姥爺逼他學唐詩宋詞。姥爺總說中國的根不能丟,所以每個周末,他在姥爺的書桌前,用洋腔洋調的中文,饒有模樣地誦讀詩詞。當時他並不能深解那些文縐縐的詩文,但現在他腦海裏卻想起一句:
輕盈照溪水,掩斂下瑤台。
原來寫的就是這個意思。
他走下車,為她開門。她輕輕地對他說了聲“謝謝”。
車裏沒有開冷氣,涼涼的風從半開的窗口吹進來,惹人一身清爽。電台放著音樂,喃喃唱著撩人心炫的情歌。
戎博維一聲不吭,專心開著車。程家森心裏不安,是不是自己打扮不夠得體,讓他生氣?
二
到了目的地,他也下車為她開了車門。今晚的他特別紳士,也似乎特別疏遠。
程家森跟著他進了酒會的露天會場,看到酒會的陣仗,嚇了一跳。這裏的會場極大,但是衣香鬢影,人來人往,並不顯得寬敞。周邊布置豪華,燈光璀璨。長桌上擺盤講究,餐點齊全。中間還有個大泳池,盤桓著一眾比基尼美女,引人注目。四周男士們觀賞著美女,舉杯喝酒,似乎都很享受。果真酒池肉林。
程家森覺得自己來錯了地方,第一次畏懼地想往後躲,不自覺地拉住了戎博維的衣角。
戎博維一怔,隨即拉起她的手放在他的臂彎裏,帶著她穿過美女如雲的會場,往遠離泳池的方向走去。
走到一處餐台旁,他說:“這裏比較安靜,你可以隨意吃點東西。”
她微微一笑,又說了“謝謝”。
戎博維不時看她心滿意足吃著東西,今晚的程家森尤其招人覬覦,一進門,他就發現好多雙眼睛在打量她,他有點後悔將她帶來。
程家森並沒有注意戎博維的擔憂,反而拿著餐盤滿臉欣喜地對他說:“這個真好吃,你應該嚐嚐。”
他又恢複鄙夷她的樣子。“一吃就露出本性。你應該嚐嚐那邊的鵝肝夾麵包,應該更好吃。”
她興奮地跑過去拿了一塊,咬進嘴裏,他沒有騙人,果真很好吃!
她一連拿了好幾塊,好心地給戎博維也捎上。轉身卻看到他望著入口處。她走過去問:“看到認識的人了嗎?”
他點點頭,說“我去和齊氏的崔經理打聲招呼,很快就回來,你不要亂跑,也不要喝酒。有什麽事打我電話。”
她乖順地點點頭,齊氏的崔經理,不就是她公司所屬“大齊”企業的總經理嗎?她不能耽誤他工作,所以即使不安,也願意一人麵對。
三
“你是bowie的朋友?”
程家森正喝著果汁吃著餐點,突然有個男人過來對她說話,她一緊張,立馬放下餐盤,端莊地站好。
“您是不是認錯人了?”她十分禮貌。
“沒錯,你是bowie的朋友。”他非常肯定。
bowie?難道是戎博維?
他繼續說:“你身上穿的這件禮服是我設計的,名字叫天使。那天bowie打電話問我要,沒想到是拿給你穿。”
原來他是戎博維口中提到的混時尚圈的朋友。她覺得不好意思,說:“對不起,我並不知道這些,所以穿了你的設計。”
他擺了擺手,說:“我要感謝他拿給你穿,我曾找了好幾個模特試穿,都沒有我要的感覺,她們雖然時尚,卻無法表達不識人間煙火的氣質。你有,而且是墜入凡間的天使,很美,非常適合你。”
程家森被人誇獎,不覺臉紅。“你的設計非常棒,我很榮幸能穿上你的衣服。”
他伸出手,說:“我是martin,很高興認識你。”
程家森也伸出手。“我叫程家森,我也很高興認識你。”
martin的穿著並不像周圍的男人一樣正式,衣服的細節透露特別的時尚元素,他的個子高大,天生衣架子身材,麵容親切,似乎是個很好相處的人。以前她看電視劇,總覺得時尚設計師都流裏流氣,看到他才覺得自己想法老舊。
“你是這個酒會的主辦人嗎?”她問。
“你怎麽知道?”他感到好奇。
“因為今天來參加酒會的人衣著光鮮前衛,像是個服裝發布會,所以我猜必定是一個有時尚眼光的人主辦的。”
“你是個聰明的女孩。bowie選的女伴果然與眾不同。對了,bowie呢?”
“他去和崔經理打聲招呼。”
martin一臉無奈。“他果然還是這麽專注於工作,我原本隻想邀他來放鬆一下,和美女打打交道,沒想到他時時不忘他的事業。”
她尷尬一笑,原來戎博維堅持帶她來,是為了擋掉朋友好意推薦的美女。
martin喝了一口手上拿著的香檳,說:“我和戎博維是發小,一起在美國長大。小時候玩在一起,感情特別好,我們倆是典型的人憎狗嫌的調皮蛋。他姥爺曾是革命年代的司令官,所以對他特別嚴格,給他製定了詳細的成長計劃。可是他總是人前一套背後一套,搞得家裏烏煙瘴氣。ben沒少跟在他屁股後麵收拾。”
他突然停了下來,又說:“後來他就變了,變得事事聽從家人,學什麽都很快。念最好的大學,取得最好的學位,還一步一步地創造自己的事業,他姥爺現在要是還活著,一定很開心。”
程家森心裏有疑問,卻不方便過問戎博維地家事,隻能說:“戎博維是一個讓人捉摸不透的人。”
martin對她興趣大增,問:“你和戎博維認識多久了?”
她想了想,還是決定不算兩年前的時間,隻說:“大概兩個月。”
“看起來他對你很好。”
程家森微微蹙眉,她隻不過是來被他利用來當擋箭牌的。
martin仰頭喝下杯中的剩酒,意味深長看著她說:“程家森,千萬不要把感情寄托在bowie身上。”
她駭然怔住,他這話是什麽意思。
“martin,你怎麽在這裏?”戎博維一派輕鬆,冷酷地走到他們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