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南地區氣溫宜人,陽光舒適,因地處高原地貌複雜,一年四季如春,逢雨季則喚生機,逢旱季則換新貌。可謂一步一景,遊者在此則春風得意,文人在此則吟詩賦畫,智者在此則領略天地。


    滇南城與天南城之間走路則五日行程,騎馬則兩日有餘,兩城之間有一條官道,自古以來便是將士戍邊所必經之路,此路不知送多少男兒上邊疆,亦不知迎回多少好漢返故裏,此道名喚――天滇路。


    此時正值傍晚,夕陽餘輝已經披灑在天滇古道兩邊的芳草之上,給淒淒芳草蒙上一層金黃。古道之上,風卷塵生,沙塵隨風走,風過則留塵,塵土不斷染上過往旅客的雙鞋,風走了,而塵則留了下來。


    隻見在這條黃昏古道上,還有在趕路的旅者,一身白色布衣隨風而動,頭戴白紗帷帽,於風塵當中隱約可見其臉。白衣男子還牽著一匹棕黃的老馬,馬背上馱著一個人,隻見這人身上蓋著一塊粗破布,麵部朝下看不清楚是何人。


    馬背所馱之人可能因為在馬背上受顛簸過久,慢慢睜開雙眼,他的眼睛有點不適應光線,他雙眼眯成一縫,看到四條馬腿。他再次閉上眼睛,像是在理清思路也像是在重振精神,這次睜眼往旁邊看了看,他看到一個人,視線有點模糊看得不太清楚。


    “水……水……我要喝水……”被馱在馬背上的人艱難地開口說道,此人頭發有些零亂,雙目無神,嘴唇幹紫,臉色稍白,現在能夠認出此人就是洛賓。


    “你醒了?你這也能活下來,真是命大。”白衣男子在馬背上的一個布包袋內取出一個竹筒式水壺,然後將洛賓從馬背上扶了下來,兩人一同坐在地上,白衣男子將水壺遞給洛賓。


    洛賓接過水壺後便大喝起來,幹涸的喉嚨得清水,清水入胃一絲我還活著的感覺湧上心頭,大口喝過水後,洛賓有種爽快感,這時他提出了第一個問題:“你是誰?”


    “你不記得我了,今日中午的時候我們還說過幾句話。”白衣男子回答道。


    “記得,但我們一開始便不認識。”洛賓的思路逐漸清晰起來。


    “我名喚李崇雲,崇拜的崇,雲叢的雲。誌在遊曆天下,四海為家,無拘無束,以雲為伴,崇雲之誌。”白衣男子說著年輕人高傲的話,但沒有年輕人高傲的語氣。


    “我叫洛賓,感謝你的救命之恩,我要回滇南,我要找我芳姨,她有危險。”洛賓先是苦笑一下,然後說道。


    “你真要回滇南?你不怕回去會被人切開熬湯。”李崇雲語氣平淡,像是理解了洛賓所作出的決定。


    “若是如此,我更要回去,我芳姨還在滇南,我殺了田中天,城主不會放過我,我不能害了我芳姨。”洛賓將竹筒水壺遞回給李崇雲並對其說道。


    “真男兒!”李崇雲對洛賓讚揚了一句後繼續說道:“話說,你真的殺了人?怎麽看都不像啊。”


    洛賓聽到李崇雲的話,內心裏湧出在書院碧池柳岸邊,因為看到田中天欲加害芫花,一時情急雙掌擊飛田中天七米遠。但洛賓從未想過,那雙掌一擊,田中天被自己斃命,回想起那時的情景以及擊飛田中天時的奇異感覺,洛賓突然生出一個念頭。


    “閉目靜心,凝神聚氣,寧靜致遠,氣沉丹田……”洛賓閉上雙眼,嘴唇輕動,書院鍾先生教給他的凝聚真氣渾天體的口決在心中默念,“百脈匯衝,真出太陽,氣聚太陰。”


    依照口決指使,洛賓在默念完口決後,攤開自己的右手,右手手腕還有一道鐵鏈的勒痕。但洛賓的目光並沒有在那道勒痕上,隻見右掌上懸浮著一顆直徑堪比拇指,綠油油發亮的真氣珠,在真氣珠的周圍還環帶著三道命理霧氣。由於洛賓成功突破一階等級,他的壽命也逆天式增長十年。


    “一階零品醫師,果然是醫師,難怪傷會好得這麽快。”李崇雲在旁邊說道。


    洛賓能成為醫師,自然很是高興,至於之前鍾先生所說他是無品之人一輩子無法進入乾坤八道的修煉,也如陰天轉晴,所有烏雲霧霾統統一掃而空。


    “竟然洛兄這麽豪氣,讓在下看真氣渾天體,本人不回禮也說不過去。”李崇雲改變了對洛賓的稱謂,其說完後也攤開自己右手,隻見其掌心之上慢慢湧現出青色的真氣,真氣如霧狀亦如塵狀,在不斷變幻的過程中,逐漸匯聚成兩顆一大一小的青色真氣珠。


    “哈哈哈哈――在下是一階四品刺客,比洛兄你要高出四品。”李崇雲貌似有點得意,無意中拍了拍洛賓的後背。


    “……”洛賓沒有出聲,被李崇雲拍了下後背的傷,有一絲痛楚,但洛賓忍住,沒有發作出來。


    “我心急回滇南,告辭,感謝李兄的救命之恩。”洛賓歸心似箭,一心擔憂他芳姨的安危,突然開口向李崇雲請辭。


    “啊,嗯,你自己做的決定,我多說無益。不過你不用謝我,因為你此行回去必死無疑,就當我沒救過你這個人了。”李崇雲對洛賓說道,不過在李崇雲心裏並不覺得有救過洛賓,一切都隻是順手而已,對他這個刺客來說,應該用“順手牽羊之勞”來形容再恰當不過。


    洛賓學著成年男子的模樣,對洛賓行以拱手之禮,然後便轉身離開。洛賓身上帶傷,走路的步伐並不平穩,行一步,身一歪,腳一踏,傷一痛。


    “洛兄,這馬你就騎著去吧。”李崇雲把馬牽了過來,並將韁繩交到洛賓手裏。


    “真不好意思。”畢竟拿人家東西手短,洛賓也確實感到不好意思接過馬匹。


    “不必跟我客氣,我習慣以我雙腳行走天下。”其實這匹馬是李崇雲順手牽羊盜過來的,在一處牧馬人家的草地裏盜走此馬。


    “我不會騎馬,給我也沒用,我還是走回去吧。”洛賓也是自有苦衷,從小不學騎術,看到馬都不知如何爬上馬背。


    “隱蔽。”李崇雲表情突然變化,揮手一拍馬屁股,讓馬匹往前奔去,帶著洛賓進入路邊有半人高的芳草叢中躲藏起來。


    “李兄,到底發生什麽事?”洛賓強忍住後背的傷痛,向李崇雲問道。


    “怪我放鬆警惕太大意了,在天南城的方向,有一大幫人馬正在過來。”李崇雲回答道。


    “有人來而已,不需要躲起來吧。”洛賓感覺有點小題大作。


    “必須要這樣,天南城可不太平,根本不知來的是哪路人馬,何況我能從大地的振動中聽到不尋常之處。”李崇雲將一邊耳朵緊貼在大地上,像是在聆聽著什麽。


    “……”洛賓在心裏想著:有沒有這麽誇張。


    “注意!來了。”李崇雲扒開前麵芳草,從草間拔開一條縫,從這條縫中把視線探出。洛賓也跟隨著李崇雲的視線往外看,隻見前方一片荒涼草地,但草地之上蔓延著大片飛塵。


    出現了,在前方草叢之中,不斷鑽出一個又一個人影,越來越多。從他們的動作看出,他們非常慌張,像是在逃難,更像是在逃命。從他們花花綠綠的衣裳上能辨認出,他們是一大群普通的平民百姓,男女老少皆有,攜家帶少的,懷抱嬰孩的,慌亂爬行的……


    洛賓已經被眼前的一切所吸引住,他從未見過有這麽多人一起狂奔,像是在躲避著什麽,像是在逃避什麽什麽,就像是有什麽牛鬼蛇神正在後麵追趕著他們。


    接下來出現的一幕完全將洛賓震住了,的確出現了牛鬼蛇神。隻見在後麵出現了一群身披獸衣,渾身皮膚漆黑如墨,手持各種長形兵器,見人就殺。


    想必這一群皮膚漆黑如墨的人就是南蠻越軍,長得奇怪的人洛賓不是第一次見,但長得如此怪異,還當真是首次見到。這一群黑人,不僅殺人如麻,而且他們還帶領著一群猛獸。洛賓平生第一次見到的大象,四腿如柱踩地為坑,雙耳成扇麵相唬人,雙牙如劍無物敢擋,一鼻成號一嘯震天。


    跟隨南蠻黑人出現的不僅僅是有最為注目的大象,還有三角黑牛,每隻黑牛背中都騎著一個黑人,隻見他們在草叢不如橫衝直撞,三隻牛角望而生畏,被牛角頂中的人紛紛被拋上數米高空,這群三角黑牛數量十幾匹,殺起人來簡直凶猛異常,越殺越勇,就算是手無寸鐵之平民,亦不帶絲毫憐憫,現狀慘景恐怖無比。


    洛賓看得完全呆住,如此屠殺的場景生平首見,大象黑牛更是聞所未聞之物,讓洛賓見到都喊不出這群畜生叫什麽名字。就在洛賓感覺非常慘忍的時候,草叢當中還竄出一條黑蟒蛇,那條黑蟒蛇挺起蛇首的時候,都快比那大象還要高了,真懷疑那條黑蟒蛇能將那大象吞下。


    黑蟒蛇吐吞著舌信,它在尋找目標,從空氣中傳來的氣味中,它找到了目標,是右前方二百米遠的一個懷抱嬰孩的婦女,氣味告訴它,這是最好吃的。


    黑蟒蛇縮頭進草叢,蛇身將所有草壓低,由於蛇身過於巨大,這草叢上沒有草能夠蓋住蛇身,真不知道這蛇是從哪裏竄出。


    蛇身遊走如雷電,區區二百米距離瞬間便至,血盤巨口直接咬上婦人的腰身,大幅度左右搖晃幾下後,便將婦人吞下。那婦人懷中的嬰孩也被拋向高空,黑蟒蛇蛇首大開,身軀如弓向前一啄,那個嬰孩在未落地之時便落入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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