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開,娘娘腔,我們別和他玩,我們走!”
一個虎頭虎腦的小男孩兒,從他的手中野蠻地奪下了皮球,用力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將他推倒在地,轉身招呼著身後五六個一般大的孩子跑回了公園。
鄭淩義獨自坐在一顆枝繁葉茂的大香樟樹下,看著不遠處班裏的男生汗流浹背的在學校的操場上踢足球,腦中又浮現起了小時候的一幅畫麵,那時,他也曾是一個人見人愛的漂亮男孩兒,可現在,所有人都不願意和他說話,把他當成怪物,看到了就遠遠地躲開,連班裏的老師都刻意地回避他。
在過去的十七年裏,冷漠,嘲諷,鄙夷始終伴隨在他的身邊,有時候,他甚至感覺到自己的父母在看向自己的眼神裏,也有一點那麽說不清道不明的異樣。
漸漸地,他開始沉默,不再說話,離群索居,一個人靜坐已經成了他生活中的一種常態,他習慣了遠遠地避開人群,像隻烏龜一樣,讓自己盡量避免被傷害。
偶爾,他心裏會升起一絲渴望,每到這種時候,他就會想起小時候自己嚐試著去融入別人時,曾遭受到的種種羞辱與嘲笑。
他的表情變得猙獰,那是一種對排斥自己的人的怨恨。
他蠻橫地打開飯盒,那裏麵裝著母親為他準備的點心,在他眼中,此時那一個個圓鼓鼓的團子已經變成了一張張曾經欺負過他的臉。
胖男孩兒的臉,鄰居大嬸的臉,同學的臉,老師的臉,他要一口一個,把他們通通吃下肚子裏去!
在他的手快要碰觸到最上麵的那個團子的時候,他突然僵住了,他愣愣地盯著那隻手。
細長的手指因為極少見到陽光而顯得特別的白皙,指尖那經過精心修剪的指甲呈現出一個精美的弧度,與手指完美連接,食指和小拇指微微上翹,中指和大拇指向前探出,離團子不到一厘米的距離,仿佛正要拈起一朵花兒,多麽嬌美的一雙手啊。
他身子猛地一顫,飯盒從他膝頭滑落,裏麵的團子全都散落在了草地上,咕嚕嚕地滾了開去。
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自己拿東西的手勢會是那樣的!
他像見到鬼怪一樣霍地站起,狠狠地把掉在地上的團子一個個踩了稀巴爛,似乎所有的錯,都是因為這些團子,要是不去拿這些團子,自己就不會做出那樣一個手勢,就因為這些手勢,才會讓自己的生活充滿了羞辱!
“喂!”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在鄭淩義的頭頂響起:“你幹嘛浪費糧食呀!”
鄭淩義隻覺得天塌地陷一般,完了,剛才的那一幕,剛才的自己拿團子的模樣,一定又都被人看到了,他們一定又要狠狠地羞辱自己了!
他驚慌失措地拾起了地上的飯盒,拿起包,轉身就要走。
那輕快甜美的聲音又一次響了起來:“喂,別跑。”
一抹白光在鄭淩義麵前閃過,鄭淩義隻覺得自己突然撞到了一麵軟綿綿的牆上,整個人頓時被反彈了回來,一屁股坐在草地上。
他瞪大了眼睛看著剛才自己站立的地方,哪有什麽牆啊,連根木樁子都沒有,自己到底是怎麽被彈回來的?
他驚恐的抬起頭,隻見在他頭頂的香樟樹上,正坐著一個麵容極美的女孩,女孩兒甜甜地笑著,看著地上模樣狼狽的鄭淩義,眼中滿是好奇。
雖然是讀著正版教科書長大的,鄭淩義對妖魔鬼怪的存在,卻沒有過絲毫的懷疑。
至少在他的腦中,就時常會有那些無法解釋的奇怪念頭,比如剛才,他竟然翹著蘭花指去拿團子,自己卻一點意識也沒有。
在什麽都沒有的地方被一堵無形的牆給彈了回來,鄭淩義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遇到了聊齋裏麵經常會出現的鬼怪,這女孩能在光天化日的情況下出來,肯定不是鬼,難道是狐狸?
“你是狐狸嗎?”鄭淩義小心翼翼地問道。
女孩嗬嗬地笑著,一點兒都沒有什麽不愉快的模樣說道:“你看我像狐狸嗎?”
鄭淩義抬起頭,仔細地打量著樹上的女孩,那女孩小小的瓜子臉,眼睛大大的,眼睛上麵的長睫毛又彎又翹,好看極了。
她身上穿著一件現下十分流行的碎花長裙,一雙玉足在空中來回蕩悠著,顯得那麽得不安分,纖纖的腳上穿著一雙精致的白色平根小皮鞋,鞋尖兒在鄭淩義的眼前晃來晃去,鞋麵上還綴著一朵用銀線掐成的小花兒,在透過樹葉縫隙漏進來的陽光照射下,一閃一閃的如此好看,鄭淩義不禁有些看得呆了。
女孩見鄭淩義的目光停在了自己的鞋子上,微笑著說道:“是不是很好看呀?”
“好看。”鄭淩義癡癡地點了點頭。
女孩又道:“你要不要穿?”
鄭淩義又點了點頭,目光裏竟然還有些欣喜。
女孩輕輕地從樹上躍了下來,坐在草地上,俯身去接鞋子上的扣。
鄭淩義身子又是一顫,整個人像觸電一般,眼神突然一變,他連忙搖手道:“不、不、我不要!”
女孩兒此時已經把一隻鞋子脫了下來,舉著手將鞋子遞向了站在一旁的鄭淩義,道:“給,拿著呀,想穿就試試嘛!”
鄭淩義眼神中閃過一絲遲疑,依舊搖手道:“不,這是你們女孩兒的鞋子,我是男生,我不能穿!”
女孩兒一臉疑惑,道:“這有什麽關係,好看不就行了?你難道不想穿嗎?”
鄭淩義喃喃道:“我、我……”
女孩兒道:“想穿就穿啦,管那麽多幹嘛!呐,快點啦,我的手都酸了!”
鄭淩義即惶恐又期盼,他看了看女孩兒真摯的雙眸,那麽清澈,又充滿了鼓勵,他終於還是接了過來。
女孩兒一笑,又去解另一隻鞋子的扣。
鄭淩義安奈不住自己心中的欣喜,手微微顫抖著,脫下了自己的板鞋,他小心翼翼地將自己的腳伸進了皮鞋裏,那感覺就好像皮鞋裏麵隨時都會蹦出一條毒蛇,一口咬住他的腳趾一樣,他覺得自己的心髒都快要跳出來了。
說來也怪,女孩的腳那麽小,這鞋子本應該也是很小的,但鄭淩義穿上以後,一點都沒有擠腳的感覺,還很舒適,就像是定做的一樣。
他像一個剛學會走路孩子一樣小心地在草地上走了幾步,不遠處,似乎有個撿球的男生朝這裏看了一眼,他嚇得連忙蹲下身子,用手擋住了自己的腳踝,那男生踢著球又回到了操場中心。
鄭淩義這才敢站起身,快速地跑回了女孩兒所在的那一片樹蔭下麵。
女孩依舊是笑的那般純真無邪,鄭淩義從她的眼中看不到絲毫的嘲弄,他感激地向女孩點了點頭,又有些不解,問道:“你為什麽不笑我?”
女孩兒道:“為什麽要笑你?”
鄭淩義道:“因為,我是個男生,卻喜歡女生的東西……”
女孩兒說道:“每個男生的前世,都有可能是個女孩兒呀!這有什麽好奇怪的。”
鄭淩義有些激動,道:“你相信前世?”
女孩兒道:“你不是說,我是狐狸嗎?那我就不是人呀,對一個妖怪來說,知道有前世今生,很奇怪嗎?”
鄭淩義適才整個腦子都被歡喜塞滿了,這時聽女孩說自己是妖怪,才做夢一樣地想起來,眼前這個女孩,八成不是人!
但就算她真的是妖怪,那又怎麽樣,在別人眼裏看起來,自己還不是和妖怪一樣,他雖然是人,卻處處被人欺負,這女孩雖然是妖怪,卻對自己赤誠相見,這世界上,到底誰才是妖怪?鄭淩義不由苦笑。
女孩道:“你怎麽了?你看起來好像很不開心呀!”
鄭淩義歎了口氣,幽幽道:“我也不知道,我總覺得,自己不是自己,經常會有一些奇怪的念頭,看到自己穿著女孩的衣服,有長長的頭發,很想做一些女孩子做的事,從小,周圍的人都說我是個怪物,不願意靠近我,哎……”
女孩兒道:“你很痛苦吧。”
鄭淩義點了點頭,道:“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可是,有時候,我真的真的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女孩,而且,還有、有……”
他欲言又止,女孩好奇地問道:“有什麽?”
“有一個男人,他總是出現在我的夢裏,可是,醒來卻不記得他長什麽樣子,但那種刻骨銘心的感覺,卻總是揮之不去。”鄭淩義在說話時,眼神柔和地像一個溫婉的少女,這一刻,他身體裏有另一個靈魂占了主導,那是一個女性的靈魂。
女孩沒有說話,靜靜地看著他,鄭淩義沉默良久,使勁地甩了甩腦袋,又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大男孩兒,他狠狠地把自己腳上的鞋子甩脫,道:“該死,我怎麽又做這種變態的事!”
他轉過臉,看著女孩,適才柔和的模樣一掃而光,沒好氣地說道:“你誰啊,幹嘛害我!”
女孩有些措手不及,嘟著嘴,委屈道:“我、我是想幫你!”
鄭淩義一臉厭惡,道:“誰讓你幫了,滾!”
女孩有些生氣,穿上鞋,嘴裏嘟囔著:“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她撅著嘴轉身就走,又像想起了什麽,掉頭回來,把一個紙片塞到鄭淩義手中,道:“想通了就去這裏找我!”說完,頭也不回地走了。
“神經病!”鄭淩義隨手將紙片扔在了草叢裏,登上鞋,提著書包向著反方向走了。
一個虎頭虎腦的小男孩兒,從他的手中野蠻地奪下了皮球,用力地在他的肩膀上推了一把,將他推倒在地,轉身招呼著身後五六個一般大的孩子跑回了公園。
鄭淩義獨自坐在一顆枝繁葉茂的大香樟樹下,看著不遠處班裏的男生汗流浹背的在學校的操場上踢足球,腦中又浮現起了小時候的一幅畫麵,那時,他也曾是一個人見人愛的漂亮男孩兒,可現在,所有人都不願意和他說話,把他當成怪物,看到了就遠遠地躲開,連班裏的老師都刻意地回避他。
在過去的十七年裏,冷漠,嘲諷,鄙夷始終伴隨在他的身邊,有時候,他甚至感覺到自己的父母在看向自己的眼神裏,也有一點那麽說不清道不明的異樣。
漸漸地,他開始沉默,不再說話,離群索居,一個人靜坐已經成了他生活中的一種常態,他習慣了遠遠地避開人群,像隻烏龜一樣,讓自己盡量避免被傷害。
偶爾,他心裏會升起一絲渴望,每到這種時候,他就會想起小時候自己嚐試著去融入別人時,曾遭受到的種種羞辱與嘲笑。
他的表情變得猙獰,那是一種對排斥自己的人的怨恨。
他蠻橫地打開飯盒,那裏麵裝著母親為他準備的點心,在他眼中,此時那一個個圓鼓鼓的團子已經變成了一張張曾經欺負過他的臉。
胖男孩兒的臉,鄰居大嬸的臉,同學的臉,老師的臉,他要一口一個,把他們通通吃下肚子裏去!
在他的手快要碰觸到最上麵的那個團子的時候,他突然僵住了,他愣愣地盯著那隻手。
細長的手指因為極少見到陽光而顯得特別的白皙,指尖那經過精心修剪的指甲呈現出一個精美的弧度,與手指完美連接,食指和小拇指微微上翹,中指和大拇指向前探出,離團子不到一厘米的距離,仿佛正要拈起一朵花兒,多麽嬌美的一雙手啊。
他身子猛地一顫,飯盒從他膝頭滑落,裏麵的團子全都散落在了草地上,咕嚕嚕地滾了開去。
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自己拿東西的手勢會是那樣的!
他像見到鬼怪一樣霍地站起,狠狠地把掉在地上的團子一個個踩了稀巴爛,似乎所有的錯,都是因為這些團子,要是不去拿這些團子,自己就不會做出那樣一個手勢,就因為這些手勢,才會讓自己的生活充滿了羞辱!
“喂!”一個清脆悅耳的聲音在鄭淩義的頭頂響起:“你幹嘛浪費糧食呀!”
鄭淩義隻覺得天塌地陷一般,完了,剛才的那一幕,剛才的自己拿團子的模樣,一定又都被人看到了,他們一定又要狠狠地羞辱自己了!
他驚慌失措地拾起了地上的飯盒,拿起包,轉身就要走。
那輕快甜美的聲音又一次響了起來:“喂,別跑。”
一抹白光在鄭淩義麵前閃過,鄭淩義隻覺得自己突然撞到了一麵軟綿綿的牆上,整個人頓時被反彈了回來,一屁股坐在草地上。
他瞪大了眼睛看著剛才自己站立的地方,哪有什麽牆啊,連根木樁子都沒有,自己到底是怎麽被彈回來的?
他驚恐的抬起頭,隻見在他頭頂的香樟樹上,正坐著一個麵容極美的女孩,女孩兒甜甜地笑著,看著地上模樣狼狽的鄭淩義,眼中滿是好奇。
雖然是讀著正版教科書長大的,鄭淩義對妖魔鬼怪的存在,卻沒有過絲毫的懷疑。
至少在他的腦中,就時常會有那些無法解釋的奇怪念頭,比如剛才,他竟然翹著蘭花指去拿團子,自己卻一點意識也沒有。
在什麽都沒有的地方被一堵無形的牆給彈了回來,鄭淩義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遇到了聊齋裏麵經常會出現的鬼怪,這女孩能在光天化日的情況下出來,肯定不是鬼,難道是狐狸?
“你是狐狸嗎?”鄭淩義小心翼翼地問道。
女孩嗬嗬地笑著,一點兒都沒有什麽不愉快的模樣說道:“你看我像狐狸嗎?”
鄭淩義抬起頭,仔細地打量著樹上的女孩,那女孩小小的瓜子臉,眼睛大大的,眼睛上麵的長睫毛又彎又翹,好看極了。
她身上穿著一件現下十分流行的碎花長裙,一雙玉足在空中來回蕩悠著,顯得那麽得不安分,纖纖的腳上穿著一雙精致的白色平根小皮鞋,鞋尖兒在鄭淩義的眼前晃來晃去,鞋麵上還綴著一朵用銀線掐成的小花兒,在透過樹葉縫隙漏進來的陽光照射下,一閃一閃的如此好看,鄭淩義不禁有些看得呆了。
女孩見鄭淩義的目光停在了自己的鞋子上,微笑著說道:“是不是很好看呀?”
“好看。”鄭淩義癡癡地點了點頭。
女孩又道:“你要不要穿?”
鄭淩義又點了點頭,目光裏竟然還有些欣喜。
女孩輕輕地從樹上躍了下來,坐在草地上,俯身去接鞋子上的扣。
鄭淩義身子又是一顫,整個人像觸電一般,眼神突然一變,他連忙搖手道:“不、不、我不要!”
女孩兒此時已經把一隻鞋子脫了下來,舉著手將鞋子遞向了站在一旁的鄭淩義,道:“給,拿著呀,想穿就試試嘛!”
鄭淩義眼神中閃過一絲遲疑,依舊搖手道:“不,這是你們女孩兒的鞋子,我是男生,我不能穿!”
女孩兒一臉疑惑,道:“這有什麽關係,好看不就行了?你難道不想穿嗎?”
鄭淩義喃喃道:“我、我……”
女孩兒道:“想穿就穿啦,管那麽多幹嘛!呐,快點啦,我的手都酸了!”
鄭淩義即惶恐又期盼,他看了看女孩兒真摯的雙眸,那麽清澈,又充滿了鼓勵,他終於還是接了過來。
女孩兒一笑,又去解另一隻鞋子的扣。
鄭淩義安奈不住自己心中的欣喜,手微微顫抖著,脫下了自己的板鞋,他小心翼翼地將自己的腳伸進了皮鞋裏,那感覺就好像皮鞋裏麵隨時都會蹦出一條毒蛇,一口咬住他的腳趾一樣,他覺得自己的心髒都快要跳出來了。
說來也怪,女孩的腳那麽小,這鞋子本應該也是很小的,但鄭淩義穿上以後,一點都沒有擠腳的感覺,還很舒適,就像是定做的一樣。
他像一個剛學會走路孩子一樣小心地在草地上走了幾步,不遠處,似乎有個撿球的男生朝這裏看了一眼,他嚇得連忙蹲下身子,用手擋住了自己的腳踝,那男生踢著球又回到了操場中心。
鄭淩義這才敢站起身,快速地跑回了女孩兒所在的那一片樹蔭下麵。
女孩依舊是笑的那般純真無邪,鄭淩義從她的眼中看不到絲毫的嘲弄,他感激地向女孩點了點頭,又有些不解,問道:“你為什麽不笑我?”
女孩兒道:“為什麽要笑你?”
鄭淩義道:“因為,我是個男生,卻喜歡女生的東西……”
女孩兒說道:“每個男生的前世,都有可能是個女孩兒呀!這有什麽好奇怪的。”
鄭淩義有些激動,道:“你相信前世?”
女孩兒道:“你不是說,我是狐狸嗎?那我就不是人呀,對一個妖怪來說,知道有前世今生,很奇怪嗎?”
鄭淩義適才整個腦子都被歡喜塞滿了,這時聽女孩說自己是妖怪,才做夢一樣地想起來,眼前這個女孩,八成不是人!
但就算她真的是妖怪,那又怎麽樣,在別人眼裏看起來,自己還不是和妖怪一樣,他雖然是人,卻處處被人欺負,這女孩雖然是妖怪,卻對自己赤誠相見,這世界上,到底誰才是妖怪?鄭淩義不由苦笑。
女孩道:“你怎麽了?你看起來好像很不開心呀!”
鄭淩義歎了口氣,幽幽道:“我也不知道,我總覺得,自己不是自己,經常會有一些奇怪的念頭,看到自己穿著女孩的衣服,有長長的頭發,很想做一些女孩子做的事,從小,周圍的人都說我是個怪物,不願意靠近我,哎……”
女孩兒道:“你很痛苦吧。”
鄭淩義點了點頭,道:“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可是,有時候,我真的真的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女孩,而且,還有、有……”
他欲言又止,女孩好奇地問道:“有什麽?”
“有一個男人,他總是出現在我的夢裏,可是,醒來卻不記得他長什麽樣子,但那種刻骨銘心的感覺,卻總是揮之不去。”鄭淩義在說話時,眼神柔和地像一個溫婉的少女,這一刻,他身體裏有另一個靈魂占了主導,那是一個女性的靈魂。
女孩沒有說話,靜靜地看著他,鄭淩義沉默良久,使勁地甩了甩腦袋,又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大男孩兒,他狠狠地把自己腳上的鞋子甩脫,道:“該死,我怎麽又做這種變態的事!”
他轉過臉,看著女孩,適才柔和的模樣一掃而光,沒好氣地說道:“你誰啊,幹嘛害我!”
女孩有些措手不及,嘟著嘴,委屈道:“我、我是想幫你!”
鄭淩義一臉厭惡,道:“誰讓你幫了,滾!”
女孩有些生氣,穿上鞋,嘴裏嘟囔著:“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她撅著嘴轉身就走,又像想起了什麽,掉頭回來,把一個紙片塞到鄭淩義手中,道:“想通了就去這裏找我!”說完,頭也不回地走了。
“神經病!”鄭淩義隨手將紙片扔在了草叢裏,登上鞋,提著書包向著反方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