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再起


    “李峰,左前方六十米左右,身穿藍『色』襯衫牛仔褲的年輕男子,受害者是前麵相距不到三米,米黃『色』短裙的女子。快去,別讓小偷跑了。”警車內,唐宋忽然放下手中那本厚厚的《中意雙語詞典》說道。


    “我?”正坐在前麵閑的無聊,還在奇怪今天唐宋為什麽沒下車抓賊的李峰指著自己愕然問道。


    “當然是你,以後我告訴你消息,具體抓小偷就以你為主。嗯,獎金也有你一半,快去。”


    李峰大喜,毫不猶豫便下車往前狂奔而去。


    他卻忘了自己身穿警服,這在小偷眼裏有極大的威懾力。若是慢慢走過去也還罷了,一旦跑起來,本就做賊心虛卻又機警無比,隨時保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小偷當然不可能呆在那兒等他去抓。


    結果,李峰剛跑出不到二十米,那小偷習慣『性』地一回頭,忽然臉『色』一變,便發力狂奔了。速度似乎比李峰還要快上幾分——那是當然,小偷要是跑不過警察,還是別做這行當的好。


    唐宋搖搖頭,對一邊的鍾情說道:


    “你來開車,追上去,不幫他一把,獎金是拿不到了。”


    十分鍾後,載著受害人的警車跟李峰終於將那小偷堵在一個小巷子裏。


    “咳咳,這獎金還真不好拿,差點就飛了。看來明天我也要換便衣了,否則逮誰誰跑。”銬住小偷,將錢包還給受害者後,李峰喘著粗氣說道。


    唐宋不置可否,鍾情抿嘴輕笑,忽然將頭挑了過去,看著唐宋道:


    “唐宋先生,昨晚的聚會如何?有沒有擦出什麽不該有的火花?”


    本來,鍾情今天從一上車到現在都沒跟唐宋說一句話——她還在為昨晚某人撇下她獨自去會鋼琴王子而生氣,打算一天都不理睬某人的。不過,唐宋剛剛指使了她一下,不知怎的,那氣就不見了,順理成章地關心起昨晚唐宋的聚會來。可見,某人已經很花癡了,卻不自覺。


    “什麽叫不該有的火花?”唐宋眉頭一皺。


    鍾情竊笑,李峰搖頭。


    其實,昨晚跟郎朗還真聊得挺開心的。


    被小雯一下子揭了老底的唐宋,在郎朗的強力要求下,也沒推辭,便用古箏彈了一首《梁祝》——其實這應該是最出名最能演繹古箏獨特魅力的曲目,隻是與世博會的氛圍不對,所以那位小姑娘才選的《春江花月夜》。否則隻要演奏古箏,則必有《梁祝》一席之地。


    古箏在唐宋雙手下如臂使指,悠遠,哀怨,空洞,淒婉,轉承起折間,無不彰顯古箏這中國傳統樂器的無上魅力。


    一曲終了,倒讓郎朗無言以對——自己的邀請實在太冒昧了,憑什麽非要唐宋走鋼琴這條路?人家憑著古箏,也能功成名就嘛。何況這小丫頭說唐宋什麽樂器都會,這才一種樂器而已,就已經顯示了他的實力,由此可見,某人的實力到底如何。


    之後,時間已晚,再囑咐了小雯兩句要努力,要堅持後,兩人也便從她家告辭了。


    在回去酒店的路上,兩人又聊起了鋼琴。郎朗隻是鋼琴大家,其他樂器隻能算知道一點,也會幾個簡單些的,不過,跟唐宋比起來,就有些不好意思了,還不如不說。


    聊起鋼琴界一些知名故事,聊起一些過往鋼琴家是如何努力用功的,聊起公認的世界十大著名難曲……當然,絕大多數時間都是郎朗再說,而唐宋充當聽眾。他本不好言,對鋼琴所知更是遠不如郎朗。


    不過,唐宋可算是最好的聽眾了,雖然不怎麽說話,不過一旦有所言語,則直指要害,一下子便說到朗朗心坎上。以至於已經到了酒店,郎朗還不下車,最後幹脆邀請唐宋上去坐坐,嗯,還有份最適合唐宋的小禮物送給他。


    禮物則是《世界十大鋼琴難曲曲譜》,這是郎朗自己整理的,並未成書,隻是打印裝訂在一起——先前聽唐宋說十大難曲裏麵隻知道《野蜂飛舞》跟《鍾》,其餘的聽都沒聽過,更別說會了。郎朗便有了送他這樣一份禮物的想法,在他想來,以唐宋的實力,這十大難曲,似乎都不是問題。


    隻是一本裝訂書,唐宋也沒有推辭,便收下了。老實說,他對所謂的十大難曲,還是很有興趣的。


    郎朗難得碰到一個知音,而且跟自己沒有什麽名利之爭的,結果又聊了半宿,直到深夜,唐宋方才從酒店告辭。


    第二天,他便帶著新買沒多久的《意大利語詞典》上了警車。


    既然昨天已經決定不再以抓賊抓罪犯賺錢為中心,那就沒什麽必要將全部心思放在那上麵了。這樣一邊背詞典,一邊耳朵聽著車外,正好還可以鍛煉鍛煉一心兩用,嗯,也可以說一心三用——兩個耳朵可是分管不同方向的聲音,希望可以將次聲控製推向更高境界。


    當初麵對漁船七個劫匪,之所以沒用次聲炸彈,便是因為他的『操』控力度還不夠,還不能有針對『性』的控製次聲方向,一旦用了的話,鍾情也免不了受災。而且,次聲最大的特點在於攻擊無聲無息,讓人防不勝防,也無法防,不過也有一個更大的缺點——太慢,不能一下子置人於死地。要是真用的話,劫匪們也有足夠時間將他跟鍾情打成麻袋,所以自然舍棄不用。


    說到底,對聲音的掌控,才是唐宋最關心也最下力氣的,其餘,都是附帶罷了。


    竊笑完,鍾情又看了看唐宋手上的詞典:


    “想不到我們的無名歌神還這麽用功,居然學起意大利語來,怎麽,想改行唱歌劇了?”


    其實,鍾情隻想引起唐宋的注意,以表示自己的不滿,卻管不住自己做記者那尖酸刻薄的嘴,話一出口,便是諷刺意味。


    不過,也虧得她麵對的是唐宋,視若未聞,理都不理,問李峰道:


    “前天的事情查的怎麽樣了?”


    瞪了後麵的小偷一眼,李峰說道:


    “具體還不清楚,不過有兩位兄弟怕是跑不了了。”


    “呃,還真有吃裏爬外的?”唐宋一怔。


    李峰歎了口氣,搖搖頭道:


    “他們也是沒辦法,家裏人全被威脅了,不妥協就是死。可惜,就算這樣,家人也沒能跑得了,而且,他們自己還得麵對法律的嚴懲,希望到時候能法外容情,判輕一點。老實說,警察這碗飯有時候並不好吃,社會不理解,經常背黑鍋,而且,還常常連累家人處在險境。像他們這樣經曆的,並不在少數,一年總有幾起。”


    因為鍾情還有那個小偷在旁,李峰說的很含糊,當然,作為前晚事件當事人的唐宋明白李峰每一句話的意思,不過他也隻能搖搖頭,除了感歎之外無話可說。


    不過,對於恐怖分子的囂張狠毒,唐宋倒是多了一點了解,心道那樣的家夥千萬別落到自己手上,否則……他向來不為外物所動的心境,第一次有了些許變化。不為別的,就為現在同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員,那些恐怖分子能找到一般警察頭上,未必就不能找到他頭上……


    “說什麽呢?又是威脅,又是黑鍋的。”鍾情有些奇怪。


    李峰唐宋卻都不說話了。


    雖然唐宋不親自下車逮小偷了,不過,有他指點,李峰的效率也還可以,一個上午,又抓了六個,看看時間已經到了中午,李峰便開車將他們送回警局。


    警局門口,唐宋習慣『性』地沉入太極意境。


    倒不是唐宋懷疑警局的安全『性』——實際上,警局向來都是最安全的,除非喪心病狂之人,否則沒有哪個犯罪分子敢去找警察的麻煩,躲還來不及呢。而是經曆了前晚的事情後,唐宋給自己定了一個要求:無論到哪個地方,都先用太極意境測試一下周圍環境——這世界實在太危險了,保不定什麽時候又跑出來一個炸彈。


    他可不想自己什麽時候死到臨頭了還不自知,尤其是他明明還有能力察覺的情況下,那也實在太冤。何況,這樣做對太極意境的提升也有極大好處,都說拳不離手曲不離口,功夫便是花時間磨練出來的。


    當然,這本是他下意識的動作,根本沒想過警局裏麵真有什麽危險。


    然而,在他真正沉入太極意境後,心神卻不由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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