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離!
突然從**一蹦而起的唐宋心裏還有些懵,足足十秒鍾才清醒過來自己原來是在佤族寨子裏睡覺——沒辦法,這幾天的生活實在刻骨銘心了點,即便做夢做的都是在雨林裏穿梭的情景,突然醒來,自然有些搞不清東西南北。
原來已經沒危險了。搖搖頭,方要躺下繼續睡覺,忽然動作一凝,唐宋卻怔住了:又沒做噩夢,而且身體疲累到了極點,正是需要休息的時候,怎麽會突然驚醒?
神『色』一緊,心中一動,耳朵便又如雷達一樣掃描起來。
近處,整個寨子都靜悄悄的,所有人全部陷入沉睡中;
放遠,似乎也沒什麽動靜……
呃,等等,怎麽會有人?
當耳朵掃描到自己來時方向時,唐宋卻忽然聽見了細微的交談話語,仔細一辨認,竟有四人之多,而且,話中談論的對象,似乎正是他唐某人。
難道說,居然有人循著自己的足跡追了過來?不可能吧?自己有太極意境以及超凡聽力作為依仗,而且還是拚死掙命,沒辦法之下的選擇才進入雨林的,難道還有人不怕死?
然而,不管可能不可能,事實已經擺在眼前,那四個人距離他的直線距離已經隻有八公裏。雨林中的八公裏,說遠不遠,有可能一兩個小時就能解決;說近也不近,萬一遇上峽穀大江等天險,一兩天也未必能繞過來。不過,已經走過一遍的唐宋自然知道,那段路除了有個二三十米高的陡坡需要費點勁外,別的沒什麽障礙,保守估計,最多四個小時,他們便能找到這個寨子。或許還用不了,畢竟,這樣的雨林中,還能死死盯著自己的足跡尋到這兒,已經足夠說明他們也非一般人了——一般人也不可能來追蹤他。
沒時間耽擱了。雖然四個人的武力值自己還不清楚,不過,就算他們不是自己對手,但隻要確定一下自己的行蹤,再將消息傳出去,那前麵的路,就未必那麽好走了。說不定兩個小時就能在前麵布下天羅地網,而自己,便隻能打這兩個小時的時間差,希望能在兩小時內穿越最後這段十公裏的路程。
起身下床,依然換上自己那身已經破了若幹個大洞的衣服,當然,剛剛洗澡的時候已經被他洗幹淨了,而且——也不破了。咋見密密麻麻層層疊疊的針眼,唐宋心念一轉,已經明白過來,大概除了說他嫩細細的香珠姑娘外,也不會有誰做這樣的事情。佤吉?少數民族的男人似乎從來就不碰針線活,會被人笑話的。說到大男子主義,恪守傳統的少數民族才是真正的大男子主義盛行的地方。
倒是個難得的女孩子,隻可惜,以這裏的環境來看,大概生老病死這一輩子都不會走出寨子百裏之外,如此閉塞的地方,真是可惜了……
搖搖頭,唐宋心中一歎,便將這些『亂』七八糟的心思全部拋之腦後,然後花了兩分鍾整理好自己的東西。
雖然隻剩下最後十公裏,但有些東西還是要準備妥當的。
用來開路防身的砍刀,依然還是必需品;一把警用左輪,還有四匣子彈,同樣不能扔掉,現代熱武器,某些時候終究比他的音攻好用,至於另一把槍,則在剛進雨林的時候就被他扔了——就那麽多子彈,兩把槍徒占地方;打火機依然得帶著,食鹽倒是無需多少了,包上一點就行,如果中間不出什麽變故的話,就算不帶也不是什麽問題,反正離對麵已經不太遠了;已經被雨淋的不像樣子的四疊鈔票,為將來計,自然隻能帶著,生活,總是需要錢的;
還有,那塊從廳長家裏帶出來的小石頭,這麽幾天下來,走過這麽艱難的路,居然還沒丟,倒也難得——其實,以他的耳朵,隻要不想真扔了,那不管什麽東西,都不可能無緣無故地丟失。
掂了掂石頭,唐宋心道剩下這段路大概不會太順利,再帶著有些不合適,不過,好容易從昆明帶到這兒,就這麽扔了,似乎有些不合適。
心中一動,唐宋便攥著石頭到了隔壁房間。
隔壁是香珠的房間,不過今晚卻是佤吉睡在裏麵。本來佤吉倒是想到承風家裏搭個鋪的,隻是留著妹妹跟個才見一麵的陌生人睡在家裏,無論怎樣總有些不好,何況,還不知道那唐宋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這年頭,好人壞人臉上又沒刻字。他們是好客,卻不代表就對任何人沒有防備之心,無論怎樣,唐宋的出現方式實在太古怪了。
叫醒佤吉,唐宋說道:
“佤吉兄,不好意思,現在我就要走了。”
“現在?”眼神還有些『迷』蒙的佤吉看看外麵:
“天還黑著呢,現在你到哪兒去?”
“去對麵,出了點事情,我現在就必須走。”
對麵二字一出,佤吉瞬間清醒過來:
“你是說,偷渡?”聲音頓時就變大了,眼神中也有了懷疑之『色』。
不管怎麽說,想偷渡的人就算壞不到哪兒去,也絕對不可能是什麽好人,尤其是從這地方偷渡到南麵的。南麵是什麽狀況?軍閥割據,毒品橫行,戰『亂』不休,是好人想過上好生活的話,要偷渡也偷渡到美國英國之類的好地方去,從這兒去南麵的人,可以斷定百分之九十九不是什麽好貨,不過國內犯事了過不下去的話,也是本來就跟南麵有些不幹不淨的勾當……
瞧著佤吉滿臉警惕的樣子,唐宋心中一歎,說道:
“不是你想的那樣,不過,我雖俯仰天地無愧於心,但現實總不能如人意,所以也不得不走這條路。算了,時間不多了,我要走了。對了,這東西給你,我也不知道有沒價值,不過出處倒不簡單……全當留個紀念吧。”順手便將石頭放到桌子上,轉身往外走去:
“還有,幫我謝謝你妹妹,謝謝你的款待,有緣……再見。”
聽這話,似乎不像什麽壞人。佤吉怔了怔,一瞟桌上那塊小石頭,眼神一動,拿到手仔細瞅了兩眼後慌忙站起身追了出去:
“唐宋,你等等,這東西我不能要。”
“為什麽?”唐宋停下腳步。
“這是原石,而其還是品相極好的原石,很有可能開出價值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翡翠來……”
果然是原石,倒想不到這寨子裏的少年居然有這樣的眼力,一眼就看了出來……唐宋啞然一笑:
“不管怎樣,它現在都是石頭,據說神仙都難斷原石,你就能確定裏麵有翡翠?再說了,我現在是去逃命,還帶著的話,萬一丟了不就白丟?所以,你還是留著吧,怎樣處理隨你。”
這倒是個問題,若是不知道它是原石也還罷了,偏偏現在知道。而且佤吉也能斷定這原石的品相委實好得緊,就算跟在鄰村一位小有名氣的玉石商人學了三年的他,也從來沒遇見過品相這麽好的原石,致密細潤的褐『色』表皮、黑癬、鬆花、全是高翠的標誌,以這等品相,都不用開窗,也能賣出天價了。這樣的東西,若是因為意外丟了,想想都教人心疼。佤吉微一遲疑:
“要不……我先幫你保管著,什麽時候你回來的時候經過這兒,我再還給你。”
“行呢,你看著辦吧。”唐宋腳步一動,揮揮手不在意地應了聲,心中卻道這家夥看來也是個死硬派,都說成這樣了,還要還?再經過這兒?擺不平這件事,自己何年何月才能再回來?等著吧。
看著唐宋瞬間融入黑暗的背影,佤吉也不禁搖頭,這小子,到底什麽人呢?年紀這麽小就走上了逃亡之路不說,不知道這原石的價值也還罷了,知道了還像丟一塊石頭一樣扔給他,光這氣魄,似乎就不是一般人能具備的。
再瞅瞅手上這塊原石的黑癬鬆花,在昏黃的燈光下也是那樣的誘人奪目,佤吉越看越愛,卻又忍不住歎息一聲,轉身回房。
“對了,兩個小時後若是有人到寨子裏問起我的情況,你照實說就是了。不過,你也不必擔心,那些人也未必是什麽壞人,不會把你們怎樣的。”
拿出強光手電準備對原石再辨識一番的佤吉剛坐下來,耳邊便傳來這樣一句話。
四周看了一眼,明知道是唐宋在說話卻怎麽看不見他的身影,不由怔住……
突然從**一蹦而起的唐宋心裏還有些懵,足足十秒鍾才清醒過來自己原來是在佤族寨子裏睡覺——沒辦法,這幾天的生活實在刻骨銘心了點,即便做夢做的都是在雨林裏穿梭的情景,突然醒來,自然有些搞不清東西南北。
原來已經沒危險了。搖搖頭,方要躺下繼續睡覺,忽然動作一凝,唐宋卻怔住了:又沒做噩夢,而且身體疲累到了極點,正是需要休息的時候,怎麽會突然驚醒?
神『色』一緊,心中一動,耳朵便又如雷達一樣掃描起來。
近處,整個寨子都靜悄悄的,所有人全部陷入沉睡中;
放遠,似乎也沒什麽動靜……
呃,等等,怎麽會有人?
當耳朵掃描到自己來時方向時,唐宋卻忽然聽見了細微的交談話語,仔細一辨認,竟有四人之多,而且,話中談論的對象,似乎正是他唐某人。
難道說,居然有人循著自己的足跡追了過來?不可能吧?自己有太極意境以及超凡聽力作為依仗,而且還是拚死掙命,沒辦法之下的選擇才進入雨林的,難道還有人不怕死?
然而,不管可能不可能,事實已經擺在眼前,那四個人距離他的直線距離已經隻有八公裏。雨林中的八公裏,說遠不遠,有可能一兩個小時就能解決;說近也不近,萬一遇上峽穀大江等天險,一兩天也未必能繞過來。不過,已經走過一遍的唐宋自然知道,那段路除了有個二三十米高的陡坡需要費點勁外,別的沒什麽障礙,保守估計,最多四個小時,他們便能找到這個寨子。或許還用不了,畢竟,這樣的雨林中,還能死死盯著自己的足跡尋到這兒,已經足夠說明他們也非一般人了——一般人也不可能來追蹤他。
沒時間耽擱了。雖然四個人的武力值自己還不清楚,不過,就算他們不是自己對手,但隻要確定一下自己的行蹤,再將消息傳出去,那前麵的路,就未必那麽好走了。說不定兩個小時就能在前麵布下天羅地網,而自己,便隻能打這兩個小時的時間差,希望能在兩小時內穿越最後這段十公裏的路程。
起身下床,依然換上自己那身已經破了若幹個大洞的衣服,當然,剛剛洗澡的時候已經被他洗幹淨了,而且——也不破了。咋見密密麻麻層層疊疊的針眼,唐宋心念一轉,已經明白過來,大概除了說他嫩細細的香珠姑娘外,也不會有誰做這樣的事情。佤吉?少數民族的男人似乎從來就不碰針線活,會被人笑話的。說到大男子主義,恪守傳統的少數民族才是真正的大男子主義盛行的地方。
倒是個難得的女孩子,隻可惜,以這裏的環境來看,大概生老病死這一輩子都不會走出寨子百裏之外,如此閉塞的地方,真是可惜了……
搖搖頭,唐宋心中一歎,便將這些『亂』七八糟的心思全部拋之腦後,然後花了兩分鍾整理好自己的東西。
雖然隻剩下最後十公裏,但有些東西還是要準備妥當的。
用來開路防身的砍刀,依然還是必需品;一把警用左輪,還有四匣子彈,同樣不能扔掉,現代熱武器,某些時候終究比他的音攻好用,至於另一把槍,則在剛進雨林的時候就被他扔了——就那麽多子彈,兩把槍徒占地方;打火機依然得帶著,食鹽倒是無需多少了,包上一點就行,如果中間不出什麽變故的話,就算不帶也不是什麽問題,反正離對麵已經不太遠了;已經被雨淋的不像樣子的四疊鈔票,為將來計,自然隻能帶著,生活,總是需要錢的;
還有,那塊從廳長家裏帶出來的小石頭,這麽幾天下來,走過這麽艱難的路,居然還沒丟,倒也難得——其實,以他的耳朵,隻要不想真扔了,那不管什麽東西,都不可能無緣無故地丟失。
掂了掂石頭,唐宋心道剩下這段路大概不會太順利,再帶著有些不合適,不過,好容易從昆明帶到這兒,就這麽扔了,似乎有些不合適。
心中一動,唐宋便攥著石頭到了隔壁房間。
隔壁是香珠的房間,不過今晚卻是佤吉睡在裏麵。本來佤吉倒是想到承風家裏搭個鋪的,隻是留著妹妹跟個才見一麵的陌生人睡在家裏,無論怎樣總有些不好,何況,還不知道那唐宋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這年頭,好人壞人臉上又沒刻字。他們是好客,卻不代表就對任何人沒有防備之心,無論怎樣,唐宋的出現方式實在太古怪了。
叫醒佤吉,唐宋說道:
“佤吉兄,不好意思,現在我就要走了。”
“現在?”眼神還有些『迷』蒙的佤吉看看外麵:
“天還黑著呢,現在你到哪兒去?”
“去對麵,出了點事情,我現在就必須走。”
對麵二字一出,佤吉瞬間清醒過來:
“你是說,偷渡?”聲音頓時就變大了,眼神中也有了懷疑之『色』。
不管怎麽說,想偷渡的人就算壞不到哪兒去,也絕對不可能是什麽好人,尤其是從這地方偷渡到南麵的。南麵是什麽狀況?軍閥割據,毒品橫行,戰『亂』不休,是好人想過上好生活的話,要偷渡也偷渡到美國英國之類的好地方去,從這兒去南麵的人,可以斷定百分之九十九不是什麽好貨,不過國內犯事了過不下去的話,也是本來就跟南麵有些不幹不淨的勾當……
瞧著佤吉滿臉警惕的樣子,唐宋心中一歎,說道:
“不是你想的那樣,不過,我雖俯仰天地無愧於心,但現實總不能如人意,所以也不得不走這條路。算了,時間不多了,我要走了。對了,這東西給你,我也不知道有沒價值,不過出處倒不簡單……全當留個紀念吧。”順手便將石頭放到桌子上,轉身往外走去:
“還有,幫我謝謝你妹妹,謝謝你的款待,有緣……再見。”
聽這話,似乎不像什麽壞人。佤吉怔了怔,一瞟桌上那塊小石頭,眼神一動,拿到手仔細瞅了兩眼後慌忙站起身追了出去:
“唐宋,你等等,這東西我不能要。”
“為什麽?”唐宋停下腳步。
“這是原石,而其還是品相極好的原石,很有可能開出價值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的翡翠來……”
果然是原石,倒想不到這寨子裏的少年居然有這樣的眼力,一眼就看了出來……唐宋啞然一笑:
“不管怎樣,它現在都是石頭,據說神仙都難斷原石,你就能確定裏麵有翡翠?再說了,我現在是去逃命,還帶著的話,萬一丟了不就白丟?所以,你還是留著吧,怎樣處理隨你。”
這倒是個問題,若是不知道它是原石也還罷了,偏偏現在知道。而且佤吉也能斷定這原石的品相委實好得緊,就算跟在鄰村一位小有名氣的玉石商人學了三年的他,也從來沒遇見過品相這麽好的原石,致密細潤的褐『色』表皮、黑癬、鬆花、全是高翠的標誌,以這等品相,都不用開窗,也能賣出天價了。這樣的東西,若是因為意外丟了,想想都教人心疼。佤吉微一遲疑:
“要不……我先幫你保管著,什麽時候你回來的時候經過這兒,我再還給你。”
“行呢,你看著辦吧。”唐宋腳步一動,揮揮手不在意地應了聲,心中卻道這家夥看來也是個死硬派,都說成這樣了,還要還?再經過這兒?擺不平這件事,自己何年何月才能再回來?等著吧。
看著唐宋瞬間融入黑暗的背影,佤吉也不禁搖頭,這小子,到底什麽人呢?年紀這麽小就走上了逃亡之路不說,不知道這原石的價值也還罷了,知道了還像丟一塊石頭一樣扔給他,光這氣魄,似乎就不是一般人能具備的。
再瞅瞅手上這塊原石的黑癬鬆花,在昏黃的燈光下也是那樣的誘人奪目,佤吉越看越愛,卻又忍不住歎息一聲,轉身回房。
“對了,兩個小時後若是有人到寨子裏問起我的情況,你照實說就是了。不過,你也不必擔心,那些人也未必是什麽壞人,不會把你們怎樣的。”
拿出強光手電準備對原石再辨識一番的佤吉剛坐下來,耳邊便傳來這樣一句話。
四周看了一眼,明知道是唐宋在說話卻怎麽看不見他的身影,不由怔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