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果不想讓它被萬毒之王吃掉,在它有能力戰勝萬毒之王之前,最好別讓它離開身邊百米之內。”


    閃電貂一樣將他那話聽在耳中,完全聽懂是不可能,但現在卻有可能懂了不少。


    自從秦朝卜了那一卦,在鍾靈身邊百米之內,閃電貂得到了從未有過的自由。


    但鍾靈知道,就像自己長大了不喜歡老呆在家裏,它更加向往百米之外的自由。


    鍾靈偶爾還是會給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但因為騙不了彼此間長久形成的感應,很容易引它反感,隻好讓木婉清或母親幫忙秘密跟蹤、保護它。


    不好經常麻煩別人,所以隻好偶爾為之。


    秦朝覺得鍾靈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響了武功的修煉,所以書中閃電貂的死並不是隻有壞處,沒有好處;它現在還活著並不是對鍾靈隻有好處,沒什麽壞處。


    知了書中閃電貂完全不是那‘萬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敵,若不想辦法拯救它,良心越來越感到不安。在它成長為莽牯朱蛤之敵之前,想讓它先躲一躲,卻好像又是在好心辦壞事。


    保護女人,身為男人有什麽好說,可是保護閃電貂,秦朝說不出心裏是什麽滋味。


    為了預防莽牯朱蛤那種毒王在附近害人,專門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引誘。做起來才發現毒物不怕不毒,隻怕解不了毒。見血封喉是可怕,卻並沒想象中那般神奇。


    隨便找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跟毒物混一塊,就不怕不毒了。如果還覺得不夠,就在臭水溝裏隨便撈些加入進去。如果還嫌不夠,再磨些金屬粉加進去。總之下毒容易解毒難。


    毒死容易,救活難。這才是毒術最可怕的地方,太容易入門!太容易製毒!太容易害人!


    書中的無涯子有可能先是練功走火入魔,再加上中了劇毒。又接二連三中這毒那毒,然後就有了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襲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在他麵前或許不值一提,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而且不怕毒不死。不怕沒解藥,隻求管用就好,那就容易多了。


    回到現實中,就算丁春秋那種人的毒功對無涯了不管用,對自己不管用,對自己身邊的人難道也不管了麽!眨眼就毒死了還不是最可怕,最怕就是……秦朝越想越心驚膽顫。


    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決定抓一隻萬毒之王來,自己養著做試驗。


    秦朝不好坐在家裏幹等,不如把閃電貂趕出門做那誘餌。賭上一賭。


    隻一句話,閃電貂便如願以償成功地離開了鍾靈的控製範圍,卻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歲月之中。直到那‘萬毒之王’莽牯朱蛤鑽入一個早就為它準備好的葫蘆之中。


    秦朝從此多了個寵不起的寵物,總比讓它繼續呆在外麵害人要好。


    此舉至少讓不少人逃過一劫,但具體是誰。事實已經無法證明了。


    要證明就要死人了,閃電貂也隻好像書中一樣死了。現在,閃電貂第一時間就回到鍾靈身邊。從此隻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絕不主動離開鍾靈身邊百米。


    卻不知逃過一劫,命運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負,這誘餌的工作都很難勝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來惹秦朝。還特記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襲。


    那黑皮葫蘆從此掛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掛了個用來修煉酒功的白葫蘆。


    這出葫蘆計說出來挺簡單,用來對付莽牯朱蛤卻已足夠,除非它能跑得比閃電貂快。


    此計的初稿其實也是來自小說《天龍八部》。把段譽的肚子換成了一個上半邊鑽滿了小孔的葫蘆,把那成就了書中丐幫下一任幫主遊坦之的昆侖雪山千年冰蠶換了。


    書中成就大理後代皇帝段譽百毒不侵之體的無量山‘萬毒之王’莽牯朱蛤剛一出場,就又倒了大黴。不管是比智慧,還是比速度,它的表現都明顯不如才三歲大的閃電貂。


    在鍾靈母女怎麽都不肯相信閃電貂會不如它的情況下。秦朝冒險試驗了一回,隻是隨便在它身上用針取了一點毒,混在閃電貂的食物裏,閃電貂就差點像書中一樣挺了屍。


    試驗之前,秦朝心裏麵其實已經很清楚,以她們母女倆對毒術的精通,絕不可能是完全不信,更加地見獵心喜罷了,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見識一下‘萬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


    有自己代勞,她們自然更加不忍心親自對閃電貂下那毒手。


    閃電貂原也稱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還是專人培養的特殊毒王,卻突然被這麽小瞧,她們心裏肯定都還憋著一股氣。‘萬毒之王’聽起來恐怖,但若不是親眼見識,少不了對它抱有懷疑和不服。


    何況在毒功方麵,秦朝有什麽權威?


    免不了又會遭受權威的挑戰,很自然。


    那也難怪!別人的權威理該不如他嗎?


    萬劫穀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層樓。但若隻論殺人,可能還不如把無名的混毒混在一塊後可怕。毒功這玩意入門太容易,精通太難。


    不研究則已,否則不是半途而廢,便是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罷休,越不願承認在同一領域內自己會不如別人。若說這就是傻,那秦朝學醫也是傻。


    他現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據說對各行各業無一不精的逍遙派掌門無涯子傻。但也隻有那種最聰明的腦袋,才有實力能傻到那種程度。


    非要找個研究毒功的理由,秦朝不是找不到,其實解毒也還在醫術的範圍之內。


    非要給自己找個反對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實光是醫術中的這一分支,就已足夠。


    足夠讓所有人勤勤懇懇地忙上一輩子都還絕對忙不完。癡心絕對!不用再懷疑。


    若非秦朝和鍾靈母女對解毒都頗有一手,試驗前早已準備充分,閃電貂已經被那一丁點毒給毒死。好運逃過了一死後,閃電貂因禍得福,身法更靈活、迅猛,毒性變得更加劇烈和複雜難解。


    從此,它像初戀般惦記上了秦朝右腰上那黑葫蘆。比鍾靈母女還見獵心喜,對平時喜歡吃的那些毒蛇表現得越來越不屑。或者說,它吃了這麽多年毒蛇,終於開始挑食了。


    秦朝已經不隻一次對鍾靈說:“其實閃電貂最厲害的不是它的毒,而是它的速度。”


    江昂、江昂、江昂……擂台上,秦朝那掛在腰間的葫蘆裏又傳出了牛吽般的巨吼。


    秦朝取下左腰上掛著的酒葫蘆,拔開塞子,往右腰的葫蘆一倒,吼聲立止。


    擂台下,李盡歡鼻子一動,眼睛一亮,道:“好一個酒鬼!這是百裏香呀!”


    “小弟的劍道走的是‘一白掩百醜’,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大哥的劍道走的是‘一粒老鼠屎,打壞一鍋湯’,怎麽提防都防不勝防。”秦朝邊說邊把酒葫蘆掛回了左腰。


    “二弟這麽說,豈不把自己也當成了那一粒小小的老鼠屎了?”秦夕落沉聲道。


    “大哥有沒有聽說過‘相對論’?”秦朝不答反問道。


    “什麽東西?”秦夕落好奇道。


    秦朝目光向四周一掃,眉頭微微一皺,密語傳音道:“這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講清楚,最初主要是為解釋時間和空間而提出的一個假設,經實驗論證,逐漸完善的一套理論。”


    “這套理論的出現,使人類對身體內外世界的認識都發生了巨大改化。而且,隨著理論的豐富和完善,建立全新的世界將不再是夢想,神話都有可能一件件成為事實……”


    秦夕落張大了嘴,愣了片刻才記起傳音給他,道:“二弟這不是在耍大哥吧!”


    心想:“就算修煉成了仙,成了神,成了聖,創世都不是那麽簡單的一回事吧!”


    秦朝暗歎:“有些真話比謊話還難讓人相信!有些真話永遠都不該說出口!小說界、影視界、遊戲界,哪一個不是越來越高級,但最高級總得從最低級的開始,人類也是從低級動作進化而來,知識和工具也是一代又一代地積累而來。”


    “後世之人很容易就能做到很多古代人做不到的事,比如說更高級的釀酒術。古人不在,功勞卻還在。就這麽一代一代傳下來,一級一級往上升,事情將變得越來越容易。”


    “這天龍世界從何而來?”


    “似乎毫無規律可尋,事實如何呢!簡單地說,反正不是來自更加高級地退化,便是來自更加低級地進化。相對於眼前的天龍世界,原來的小說和遊戲都顯得太低級了,”


    “表麵看來,兩者根本就沒什麽可比性。但若是沒有那些低級的存在,會有這麽高級的存在嗎?高與低、上與下、虛與實、真與假、陰與陽、黑與白,皆是相對而論。”


    秦朝壓下心頭眾多疑難,沒再多想,傳音給秦夕落道:“這套理論的核心,說來並不複雜。簡單地講,就是如果不能用絕對不變的定律來解釋,不妨用相對變化的規律來解釋。絕對論偏向物理,偏向科學。什麽是科學?”


    “解釋得了的學問就是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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