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證人。”


    在被壓製的時候,莎朗.斯通忽然插嘴進來,瞬間打破了氣氛。


    “這個女人。”


    馬德裏丁瞳孔一縮,瞬間反應過來,“反對,莎朗.斯通涉嫌幹涉法院正常秩序,我提議讓她閉嘴。”


    “我反對,作為當事人,莎朗.斯通有權利在法院上說話,而且莎朗.斯通小姐還有決定性的……。”


    “我請求休庭。”


    當!


    法官敲下錘子,“請求生效,休庭。”


    “莎朗.斯通怎麽有證人?”


    馬德裏丁小聲的說道,他當時就被嚇了一跳,證人,一旦證人出來了,對他們可以說是大大的不利,所以他才請求休庭,尋找機會。


    “肯定是冒充的。”


    李霖用腳趾頭想都知道,莎朗.斯通不可能找到證人,除非她可以穿越時空,不過不可能找到真正的證人,但不代表她不能找到作偽證的證人。


    至於法院的規定。


    如果規定有效果的話,那麽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那麽多罪犯了。


    “如果是偽證的話,我會讓他知道在我的麵前做偽證的下場是什麽。”馬德裏丁冷笑一聲。


    偽證就是偽的,不管是編造得多麽高明,都有破綻可循,而且即便是真正的證人都會被律師說得懷疑起自己的證詞到底是不是真實的,何況是偽證。


    另外一邊。愛德華也在小聲的問莎朗.斯通,“我們什麽時候有證人了?”


    《itsgoindown》又不是他創作的,怎麽可能有證人?忽然。他心一沉,該不會是偽證吧!


    很快,莎朗.斯通的聲音就打破了愛德華的想象,“隻要給錢,還有什麽證人找不到的?”


    “另外你給我老實點,什麽都不要說出去,不然我可以救不了你。要知道,到了這個時候。作為誹謗李霖的主力,一旦被人知道你是惡意誹謗的,少不了要進監獄一趟。”


    ……


    很快,法院的第二次開庭就開始了。


    在經過上一次休庭之後。馬德裏丁和自己的同行製定了一係列針對證人的計劃,他可以保證,不管這個剛剛出現的證人是不是作偽證,他都保證這個證人不會影響到這次官司。


    “請證人上庭。”


    很快,一個中年白人女子走上台,“我是愛德華的鄰居,曾經數次聽見愛德華先生吟唱《itsgoindown》這首歌的片段。”


    “請問具體是什麽時間?”


    馬德裏丁問道。


    “在兩個月前?”


    “兩個月前的什麽時候?”


    “晚上,不太記得了,畢竟兩個月之前的事情。我怎麽可能記得那麽清楚。”


    “既然你記不清楚具體的時間,那你怎麽肯定你愛德華先生唱得歌是《itsgoindown》,而不是其他的說唱歌曲?”


    “我記得一些歌詞。”


    “是當時記得?”


    “是的。”


    “你能告訴我當時的歌詞和現在的歌詞或者說旋律有什麽區別嗎?”


    “反對。”


    法德爾看見自己的證人一步步陷入陷阱之中。立即不妙的出來叫停,“這是引導他人。”


    反對有效!


    法官敲了一下錘子,馬德裏丁隻得遺憾的閉上嘴巴。


    其實剛才那個話題,隻要在稍微深入一點點,這個所謂的證人就要廢了,很簡單。兩個月前的初稿和現在肯定不一樣。


    如果證人說一樣,那麽他就可以說證人在說謊。而如果證人說不一樣,那麽他就可以問證人怎麽確定不一樣的旋律的《itsgoindown》是指同一首歌呢?


    隻是可惜,這個想法被法德爾打破了。


    “該死的法國佬,還挺有能耐的。”


    馬德裏丁在心底嘀咕一聲,立即轉而問愛德華,“愛德華先生,你可記得你眼前這個證人?你們見過麵?”


    “反對。”


    法德爾立即站起來打斷馬德裏丁的問話,“這是引導他人。”


    “怎麽會是引導他人呢?”馬德裏丁輕輕的笑著。


    “反對。”


    法德爾立即反對,“這不關係到此次的審判。”


    “我反對,這是正常的詢問。”


    “我反對,這無關。”


    “我反對……。”


    雙方律師立即唇槍舌戰了起來,下麵的觀眾看得昏昏欲睡。


    “如果再繼續這樣扯皮下來,我故意我會瘋掉的。”一名記者在下麵吐槽道,本來證人剛剛出現的時候他也興奮,他以為這場官司要到高*潮了。


    但他萬萬沒想到高*潮才剛剛開始就迅速萎靡了下去,然後就進入漫長的拉鋸戰之中,這場官司,簡直就沒什麽看頭。


    “當然會瘋掉,難道你以為法院是好萊塢大片?充滿緊張刺激?”旁邊一個記者笑著說道:“這種官司最無聊了,雙方互相扯皮,一個你抗議,一個我抗議,來來往往,沒完沒了。”


    “我記得我以前參加過一場商業糾紛的審判,結果我呆了兩場就徹徹底底的潰敗了,那太無聊了,而事後,我很慶幸。”


    “為什麽?”


    “因為我後來聽說那場官司打了五年,雙方總共開庭休庭達到600多次,如果我全程觀摩的話,我估計我會瘋掉的。”


    “那你真是太走運了。”這個記者先是低吟的輕笑一聲,隨後就壓低了聲音說道:“你說這場官司也會打那麽久嗎?”


    他有點擔心。


    他的主編可是讓他全程觀摩這場官司。並且從其中尋找新聞的。


    若是真打那麽久,他會瘋掉不可。


    “不會。”那名記者斷然說道:“所有人都知道不會的,不是莎朗.斯通不會。而是李霖不會,一旦拖長了,李霖就失敗了,所以他絕對不會允許這場官司拖得太久的,除非他要撤出美利堅合眾國。”


    來這裏的記者都是看見了這個場景,才會全程陪同,不然的話那些記者可沒有那麽多時間浪費在這一場小小的官司裏麵。


    “三周。最多三周,李霖如果不能在三周以內結束這場官司的話。那麽就可以宣告他的失敗。”


    陪審團對李霖的耐心是有限的,記者同樣對李霖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果李霖無法在三周之內打贏這場官司,洗刷自己的冤屈。那麽在輿論上,李霖就輸了。


    日後,即便是他打贏了官司,也沒有任何用處。


    “有些不妙啊。”馬德裏丁低聲在李霖耳邊說道,“莎朗.斯通他們是打定主意拖延下去了,但是他們拖得起,我們拖不起。”


    拖!


    當然拖得起,以李霖的財力,可以輕而易舉的將莎朗.斯通拖垮。但官司隻是手段,他們要的戰果是洗刷李霖身上的汙名,所以他們不能拖。


    “放證據吧!”


    李霖本來不打算放證據的。很簡單,這個證據雖然可以一錘定音,但來源是個巨大的問題,在法院上,證據的來源不會考察,他們要查的是真實性。一旦確定是真實性,不管你這個證據是怎麽來的。都和他們無關。


    但媒體不一樣,他們必定會懷疑這個證據是怎麽來的。


    尤其是電話錄音,他們很容易將這個電話錄音往監控上麵想。


    一個華夏人,一個帶著紅色資本的華夏人居然在美利堅合眾國的土地上監控美國人,這傳揚出去又是一場風波。


    到時候李霖為了洗刷自己的罪名,肯定要將cia扔出來,而他憑什麽可以指使cia?他又以什麽名義指使cia為自己做事?cia為什麽會幫助一個外國人?


    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考慮的事情。


    當然,不是他需要考慮,而是cia需要考慮,畢竟美國民眾要控訴的話也隻會控訴cia,至於控訴他?他默不作聲就可以了。


    隻是到底有些麻煩。


    “我有證據。”


    馬德裏丁的這句話一出口,在場的人全部都將目光注視過來了。


    終於要來了!


    他們早就知道,李霖既然選擇將莎朗.斯通拖上法庭,那他們手裏就握著決定性的證據,大家之所以在這裏,就是等李霖手中的決定性證據。


    一旦李霖將牌攤開,誰勝誰負一目了然。


    “這是一份電話錄音,來自於……。”


    “反對……反對。”


    馬德裏丁的話還未落音,如同殺豬一樣的叫聲就響了起來,莎朗.斯通的律師法德爾尖銳的叫道,“我反對。”


    “反對無效。”


    法官敲下法官錘。


    “請原告遞上證據。”


    馬德裏丁立即笑著將視頻轉交給法官。


    “我申請對證據進行審查。”法德爾一計不成又生一計,提出審查這種拖延時間的辦法。


    “反對,沒有任何必要對證據進行審查,因為這是貨真價實的證據。”


    “反對……。”


    “反對……。”


    雙方辯護律師又反對來反對去的扯皮。


    “當當當……。”


    法官連續敲響法官錘,“反對無效,進入審查證據的環節。”


    “不需要擔心。”馬德裏丁退了回來,輕輕的說道:“這是正常的流程而已,隻要證據是真的,那麽這場官司,我們就贏定了。”


    “開始聯係媒體為我們即將到來的勝利做宣傳吧,雖然不喜歡他們,但我想要洗刷在的汙名,還得靠他們不可”(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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