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嗎?我媽媽也隻是他在那裏的寂寞時候的調劑品?"慕容曉曉不願意接受這樣殘酷的事實。
"曉曉,上一代人,他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有些不是我們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你媽媽是個驕傲的女子,不管她當時處於什麽環境下,我相信,她後來嫁給你爸爸,生下你,都有她的理由和她為之堅持的驕傲。"洛思哲對李英蘭了解不多,但從曉曉的身上,他能看到李英蘭的堅韌和傲氣。
"思哲哥哥,我想去媽媽的家鄉去看看!"有些事情,她可以當麵去問李啟瑞。可現在,在自己要出嫁的時候,她隻是想去看看媽媽曾經生長的地方,也或許,那也是孕育自己的地方!
"曉曉,你還小,上一代的事情,不需要你去承擔,交給思哲哥哥去處理,好不好?那些事情,你有權利知道,但我希望你知道以後,你會更加珍惜生活,珍惜生命,而不是為他們而悲傷或憤怒。媽媽在天堂,一定希望你快樂!"洛思哲不希望這些事情,在她的心上留下陰影,曉曉媽媽已經去世了,一切的恩怨也都過去了。他自私的隻想把她好好的保護在自己的手心裏,不要再受到任何傷害。
"恩,我知道的,思哲哥哥你放心,我隻是想去媽媽曾經生活的地方去看一看!"慕容曉曉知道洛思哲的擔心,抬頭投給他一個放心的笑容,但眼底的輕愁卻揮之不去。
"恩,我們明天一早就去!"洛思哲輕輕點點頭。
"霄,我和曉曉去常熟,你到了直接住到別墅來!"洛思哲給淩霄留了消息後,便驅車與曉曉出發去了常熟。
按照淩霄所說的地址,用了近三個小時的時間,便到了常熟市裏的這個小村莊,李英蘭的家鄉。
"思哲哥哥!"蜿蜒的石子路,路邊張望的村民,這一切都是那麽陌生,讓慕容曉曉突然間感到有些心慌。
她生在h市,成長在h市,從來也不知道爸爸、媽媽是哪裏人。似乎,她就是一個沒有根的浮萍,媽媽在哪裏,她就漂向哪裏;而後便跟著思哲哥哥,有思哲哥哥的地方,就是家。
"恩,我們先去村支書那裏,問問情況,看還能不能找到你媽媽當年住的地方!"洛思哲沉靜的姿態和寬厚的嗓音,讓曉曉慌張的心慢慢的定下來,一路上鄉村夏天那特有的草長鶯飛、蝶舞花搖間,媽媽那張操勞的臉,在眼前漸漸清晰起來。
洛思哲今天特意開的是那輛低調的牧馬人,在這些純樸的村民看來,估計也就是大一點的拖拉機,不會在這鄉間引起什麽特別的關注。雖然讓粗曠大氣的牧馬人在種鄉間小路上緩慢的爬行,顯然是委屈了它,不過也隻有他能在這樣布滿石子的路上一路前行卻不感顛簸。
"大嬸,你知道王書記家住哪裏嗎?"見路邊有幾個正帶著孩子在樹下做著十字繡,邊閑聊的女人,洛思哲停下車,走過去禮貌的問題道。
"哦,哦,王書記家呀,從這裏一直往前走,門前有棵大榕樹的,就是他家了。"一個年長一些的婦女熱情的說到。
洛思哲儒雅的外表、謙和的態度和與生俱來的貴氣,讓人沒來由的產生出好感,而他眼光掃過之處,幾個年輕的一點的女子,已是滿臉羞澀,想看又不敢看的樣子,偷偷的瞟著眼前這個氣宇軒昂的男子。
"謝謝!"洛思哲順著那婦女指向的方向看去,雖然不在視線之內,但看起來隻有一條路,應該還是很好找的。謝過之後,便擬轉身。
"叔叔,叔叔,我知道王書記家在哪裏,我帶你過去吧!"一個七八歲模樣的小男生,看著帥氣的越野車,一副躍躍欲試的模樣。
"小柱子,快過來,別纏著叔叔。"一個婦女喝斥道。
"思哲哥哥,這個小弟弟如果方便的話,就讓他幫忙帶一下路吧!"一直在車上看著他們的慕容曉曉,從車窗中伸出頭來對洛思哲說道。
"你?英蘭?"剛才那個年長的婦女順著聲音往車上望去,看見慕容曉曉,不由得驚叫出聲。
"大嬸,你認識李英蘭?"洛思哲忙問道。
慕容曉曉推開車門,疾掉下車,大步走過來:"阿姨,你認識我媽媽?"
看著慕容曉曉與李英蘭相似的臉,那女人欲言又止。
"大嬸,她叫曉曉,是李英蘭的女兒,我是她未婚夫,我們來沒有別的意思,曉曉就想看看她媽媽以前生活過的地方,您既然認識她媽媽,可以給我們講講她媽媽的事情嗎?"洛思哲止住急切的曉曉,和那大嬸溫潤有禮的解釋著。
"英蘭她?還好嗎?"那大嬸看了看洛思哲,又看了看慕容曉曉,不確定的問了一句。
"我媽媽,九年前車禍去世了!"慕容曉曉輕輕的答道。
很湊巧,那大嬸是李英蘭的閨蜜,叫王巧兒。因為李英蘭後來發生的事情,王巧兒的家人不許她與李英來再來往,所以,自李英蘭離開村子以後,便再也沒有過她的消息。
當年,在李英蘭最困難的時候,作為好朋友的王巧兒不僅沒有幫上忙,還一直避著她,所以這麽多年來一直覺得很內疚。
剛才詐一看到慕容曉曉時,心裏既有激動,又想逃避。可當她知道英蘭已經去世的時候,與英蘭一起時的少女時光,又一一的在腦海裏浮現,那麽清晰,英蘭的低眉輕笑,似乎就在昨天!
"英蘭本不是我們村的孩子,是隨著她媽媽,也就是你外婆改嫁過來的。當年她們來的時候,在村裏還引起了一陣轟動:你外婆一點也不像一個鄉下人,倒象一個大家閨秀,知書答禮的。而英蘭當時是十六歲,長得很洋氣,脾氣又好,見誰都溫溫柔柔的,從不對人說一句重話。還會拉小提琴,那可是西洋玩意兒,我們村的人連見都沒見過!所以,她一到這裏落戶,就成了眾多年輕小夥子競相追捧的對象。"(未完待續)
"曉曉,上一代人,他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有些不是我們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你媽媽是個驕傲的女子,不管她當時處於什麽環境下,我相信,她後來嫁給你爸爸,生下你,都有她的理由和她為之堅持的驕傲。"洛思哲對李英蘭了解不多,但從曉曉的身上,他能看到李英蘭的堅韌和傲氣。
"思哲哥哥,我想去媽媽的家鄉去看看!"有些事情,她可以當麵去問李啟瑞。可現在,在自己要出嫁的時候,她隻是想去看看媽媽曾經生長的地方,也或許,那也是孕育自己的地方!
"曉曉,你還小,上一代的事情,不需要你去承擔,交給思哲哥哥去處理,好不好?那些事情,你有權利知道,但我希望你知道以後,你會更加珍惜生活,珍惜生命,而不是為他們而悲傷或憤怒。媽媽在天堂,一定希望你快樂!"洛思哲不希望這些事情,在她的心上留下陰影,曉曉媽媽已經去世了,一切的恩怨也都過去了。他自私的隻想把她好好的保護在自己的手心裏,不要再受到任何傷害。
"恩,我知道的,思哲哥哥你放心,我隻是想去媽媽曾經生活的地方去看一看!"慕容曉曉知道洛思哲的擔心,抬頭投給他一個放心的笑容,但眼底的輕愁卻揮之不去。
"恩,我們明天一早就去!"洛思哲輕輕點點頭。
"霄,我和曉曉去常熟,你到了直接住到別墅來!"洛思哲給淩霄留了消息後,便驅車與曉曉出發去了常熟。
按照淩霄所說的地址,用了近三個小時的時間,便到了常熟市裏的這個小村莊,李英蘭的家鄉。
"思哲哥哥!"蜿蜒的石子路,路邊張望的村民,這一切都是那麽陌生,讓慕容曉曉突然間感到有些心慌。
她生在h市,成長在h市,從來也不知道爸爸、媽媽是哪裏人。似乎,她就是一個沒有根的浮萍,媽媽在哪裏,她就漂向哪裏;而後便跟著思哲哥哥,有思哲哥哥的地方,就是家。
"恩,我們先去村支書那裏,問問情況,看還能不能找到你媽媽當年住的地方!"洛思哲沉靜的姿態和寬厚的嗓音,讓曉曉慌張的心慢慢的定下來,一路上鄉村夏天那特有的草長鶯飛、蝶舞花搖間,媽媽那張操勞的臉,在眼前漸漸清晰起來。
洛思哲今天特意開的是那輛低調的牧馬人,在這些純樸的村民看來,估計也就是大一點的拖拉機,不會在這鄉間引起什麽特別的關注。雖然讓粗曠大氣的牧馬人在種鄉間小路上緩慢的爬行,顯然是委屈了它,不過也隻有他能在這樣布滿石子的路上一路前行卻不感顛簸。
"大嬸,你知道王書記家住哪裏嗎?"見路邊有幾個正帶著孩子在樹下做著十字繡,邊閑聊的女人,洛思哲停下車,走過去禮貌的問題道。
"哦,哦,王書記家呀,從這裏一直往前走,門前有棵大榕樹的,就是他家了。"一個年長一些的婦女熱情的說到。
洛思哲儒雅的外表、謙和的態度和與生俱來的貴氣,讓人沒來由的產生出好感,而他眼光掃過之處,幾個年輕的一點的女子,已是滿臉羞澀,想看又不敢看的樣子,偷偷的瞟著眼前這個氣宇軒昂的男子。
"謝謝!"洛思哲順著那婦女指向的方向看去,雖然不在視線之內,但看起來隻有一條路,應該還是很好找的。謝過之後,便擬轉身。
"叔叔,叔叔,我知道王書記家在哪裏,我帶你過去吧!"一個七八歲模樣的小男生,看著帥氣的越野車,一副躍躍欲試的模樣。
"小柱子,快過來,別纏著叔叔。"一個婦女喝斥道。
"思哲哥哥,這個小弟弟如果方便的話,就讓他幫忙帶一下路吧!"一直在車上看著他們的慕容曉曉,從車窗中伸出頭來對洛思哲說道。
"你?英蘭?"剛才那個年長的婦女順著聲音往車上望去,看見慕容曉曉,不由得驚叫出聲。
"大嬸,你認識李英蘭?"洛思哲忙問道。
慕容曉曉推開車門,疾掉下車,大步走過來:"阿姨,你認識我媽媽?"
看著慕容曉曉與李英蘭相似的臉,那女人欲言又止。
"大嬸,她叫曉曉,是李英蘭的女兒,我是她未婚夫,我們來沒有別的意思,曉曉就想看看她媽媽以前生活過的地方,您既然認識她媽媽,可以給我們講講她媽媽的事情嗎?"洛思哲止住急切的曉曉,和那大嬸溫潤有禮的解釋著。
"英蘭她?還好嗎?"那大嬸看了看洛思哲,又看了看慕容曉曉,不確定的問了一句。
"我媽媽,九年前車禍去世了!"慕容曉曉輕輕的答道。
很湊巧,那大嬸是李英蘭的閨蜜,叫王巧兒。因為李英蘭後來發生的事情,王巧兒的家人不許她與李英來再來往,所以,自李英蘭離開村子以後,便再也沒有過她的消息。
當年,在李英蘭最困難的時候,作為好朋友的王巧兒不僅沒有幫上忙,還一直避著她,所以這麽多年來一直覺得很內疚。
剛才詐一看到慕容曉曉時,心裏既有激動,又想逃避。可當她知道英蘭已經去世的時候,與英蘭一起時的少女時光,又一一的在腦海裏浮現,那麽清晰,英蘭的低眉輕笑,似乎就在昨天!
"英蘭本不是我們村的孩子,是隨著她媽媽,也就是你外婆改嫁過來的。當年她們來的時候,在村裏還引起了一陣轟動:你外婆一點也不像一個鄉下人,倒象一個大家閨秀,知書答禮的。而英蘭當時是十六歲,長得很洋氣,脾氣又好,見誰都溫溫柔柔的,從不對人說一句重話。還會拉小提琴,那可是西洋玩意兒,我們村的人連見都沒見過!所以,她一到這裏落戶,就成了眾多年輕小夥子競相追捧的對象。"(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