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馬,前麵是熊的領地,馬匹聞到熊的氣味容易受驚,會把我們從背上摔下去。”


    格拉斯翻身下馬,左手拿著老爺槍,右手拿著火山手槍,腰間還佩戴著一把匕首。


    相比之下,林耀的裝備簡單的多,一把不能連發的老式前裝步槍,除此之外身無長物。


    說實話,這樣簡陋的設備,再加上要挑戰大自然的霸主黑熊,很難讓他有足夠的安全感。


    他都懷疑,這玩意能打破熊皮嗎,鋼珠彈會不會被卡在肉裏?


    “我還是想再確定一下,你認為我們兩個沒問題,對吧?”


    林耀的擔心不是沒理由,他們隻有兩杆老式前裝槍,一把大威力火山手槍。


    讓人絕望的是,不管是前裝槍,還是火山手槍,裝彈量都是一發。


    這意味著,他們決不能失手,三槍,起碼要幹掉一大一小兩隻熊。


    失手的話,看了眼格拉斯身上的匕首,或許就得來一場男人間的較量了。


    “我對自己很有信心,這一槍,必定能要了那隻熊媽的命。”格拉斯揚了揚手上的火山手槍,又道:“你隻需要打中那隻小的,瞄準腦袋打,子彈最好從眼睛裏射進去,然後我們就可以回家了。”


    “要是打不中呢?”


    林耀緊了緊自己的衣領,反問道:“是不是就不用回家了?”


    格拉斯沒有笑,而是看著林耀的眼睛,眨眼道:“如果你打不中,那你最好祈禱我能打中,相信我,你不會比我跑的更快,曾經想跟我賽跑的人都死了。”


    哈哈哈!!


    林耀哈哈大笑,僅有的一點坎坷,也被格拉斯的幽默趕走了。


    好一會,他才忍住笑聲,正色道:“我要試試槍!”


    “可以,但是別花費太多時間,我沒太多時間來等你。”


    格拉斯一邊說著,一邊開始製造陷阱。


    他的陷阱很簡單,就是兩棵樹之間弄一道繩子,如果獵熊不順利,他們可以原路逃跑。


    熊的視力很差,追逐中,很難發現這些繩子。


    要問管不管用,那就不太好說了,應該有點用處吧,哪怕幫他們爭取幾秒的時間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林耀掂量著手上的老爺槍,先是倒進了一個標準單位的火藥,然後又往裏麵倒了顆鋼珠。


    鋼珠的大小是有規格的,拿槍刷往裏麵捅一桶,正好能卡在最佳位置。


    這時候隻要扣動扳機,扳機就會擊打火石,點燃裏麵的火藥,從而將鋼珠噴發出去。


    砰!!


    林耀對著大樹開了一槍,看著子彈所在的位置,他發現這把槍要比他想的還難操控。


    “三十米,能打中已經很不錯了。”


    格拉斯抬頭看了看,發現林耀的槍法並不差,起碼有普通獵人的水平。


    看來,他說自己是個快槍手的說法或許不是吹牛,這種老爺槍都能玩的人,用精準度更高的左輪或者栓動步槍,必定能打出更好的成績。


    “二十米之內,我應該能打中熊的腦袋,能不能將子彈打進眼眶不敢保證。要想百分百將子彈打入熊的眼眶,恐怕得在十米之內,因為這把槍實在是太爛了!”


    林耀對手上的老爺槍一點也不滿意,他的槍法雖然不算一流,二流上半段還是有的。


    要不然,他也不敢在港島中跟雇傭兵火拚。


    他的真實實力,大於2名普通雇傭軍,或者2名職業軍人,或者3一4名普通槍手。


    小於一名著名雇傭兵,兵王級職業軍人,省級射擊冠軍。


    因為林耀轉世之後,靈魂不變,還能攝取被他轉生者的記憶,所以各項技能不但沒有退步,反而有所增益。


    他相信在1888年的花旗國,自己的槍法也是拔尖的,哪怕比不上後世的那些著名牛仔,估計也相差不多。


    對上這幫獵人,除了格拉斯讓他有些吃不準,其他人應該都不是他的對手,包括狩獵隊的隊長,精銳獵人傑拉德。


    當然,這是指他的實力能正常發揮的情況下。


    眼下,他剛接觸到這種前膛槍,不清楚武器性能,一身實力最多發揮六七成。


    給他半個月時間,讓他熟悉了這種槍械,他自信能在一對一的較量中,擊斃傑拉德隊長。


    這就像刀塔大神玩家,轉戰lol一樣,反應速度和意識擺在那,不存在刀塔裏麵是大神,lol裏麵就是鹹魚,最不濟也得是大師。


    砰!!


    林耀不斷熟悉槍感,並通過精確的點射,了解這把槍的子彈落點情況。


    一連開了五槍之後,林耀對格拉斯點點頭。


    差不多了,基礎性能他已經熟悉,再往後麵,就是長時間的摸槍,用時間來磨合出更高的操作。


    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起碼三五天內不會再有太大進步。


    “我們走,希望你剛才的那幾槍,沒有把我們的熊寶寶嚇跑。”


    格拉斯雙手持槍,帶著林耀往山林深處而去。


    通常情況下,熊有自己的領地,它們的領地中包含著河流,洞穴,樹林,以及避難所。


    這個範圍不會太大,在食物充足的情況下,一般也不會發生遷徙。


    眼下還是秋季,它應該就在領地範圍內的某個地方,直到初冬才會考慮冬眠。


    “發現什麽了?”


    走了十幾分鍾,林耀發現格拉斯停了下來。


    “小樹,看這棵小樹折斷的痕跡,應該是熊寶寶玩耍的時候壓斷的。”


    格拉斯在觀察一棵折斷的小樹,這棵樹大概有手腕那麽粗,以人的力量很難將其折斷。


    再加上斷口處粗造不堪,一看就知道不是人弄的,隻能是貪玩的熊寶寶。


    “好大的力氣,這隻小熊得有多大?”


    林耀用手腕比劃了一下小樹,能將手腕粗的小樹撞斷,這隻小熊不會快要成年了吧。


    “直立的話,估計能有1.6米,是個一歲左右的小熊,明年初夏就該獨自覓食了。”


    “它媽媽呢?”


    “立起來絕對有2.4,甚至更高,它的爪子比你的手指還長,能輕易將人撕碎。”


    隨著格拉斯的介紹,林耀對黑熊母子有了初步印象。


    它們應該是美洲黑熊,一種極具攻擊性的熊類。


    相比棕熊,它們的體格要小一些,但是更加凶殘,領地意識也更強。


    它們會主動攻擊進入領地的大型動物,人類在它們眼中赫然是大型動物的一種,而且人類是直立的,在熊的世界中直立意味著挑釁。


    它們不豐富的腦容量,會將人類當成是入侵者。


    野外相遇,在沒有武器的情況下,運氣好你會被驅趕,運氣不好就等死吧。


    裝死是沒用的,隻會讓你死的更徹底點。


    如果時間來得及,可以爬樹試試,成年熊因為體重原因,會喪失爬樹本領,隻有體重輕的小熊會爬樹。


    爬到樹上後,通常這種情況下,熊會守你一段時間,然後等它覺得無聊了就離開。


    這是在野外中,沒有武器的情況下,逃離熊口的唯一方式。


    跑不行,熊看似笨拙,其實跑得比博爾特還快,短距離衝刺甚至能追上馴鹿。


    要不然,林耀也不會覺得格拉斯的繩索陷阱沒什麽用了。


    他們根本跑不過黑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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