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快撤!”
短暫的交火之後,雙方都損失了幾個人,劫匪們終於按耐不住了。
他們是求財,不是來打仗的,殺人不是目的隻是手段。
亂槍打死幾名衝在前麵的牛仔後,匪徒們招呼著同伴開始撤退。
林耀等的就是這個機會,他隱藏在大樹後麵,拉動槍栓,一槍打在了一個騎上馬,企圖向樹林內逃竄的匪徒身上。
匪徒應聲落馬,摔在地上沒了動靜。
其他人根本來不及管他,帶著大包小包的財務,騎著馬瘋狂逃竄而去。
沒有了火車掩護,匪徒的傷亡大增。
轉眼之際,他們就有大半被消滅在了逃跑的路上,單單是林耀一人就擊斃了三名匪徒。
“追上他們,送他們去見上帝!”
老比利揮舞著步槍,帶領眾人追殺而去。
林耀沒有跟隨老比利他們,而是盯上了一名什麽也沒拿,看似兩手空空的劫匪。
這名劫匪看上去,好似是來湊數的,因為他沒有攜帶財物。
可林耀眼尖的發現,看似消瘦的劫匪身材非常臃腫,而且他的馬是眾人中最好的。
一條大魚!!
林耀騎著馬,跟隨此人衝入了樹林。
雙方相距有三百米,林耀不緊不慢的跟在後麵,既不加速也不減速,猶如驅趕著羊群的牧羊犬一樣,驅趕劫匪往更遠的位置逃竄。
劫匪不甘心的開了幾槍,可距離太遠了,他的槍法不足以讓他在馬上擊中三百米外的另一名騎士。
場麵一時陷入僵持,大約過了十幾分鍾,跑了七八裏的距離。
林耀估算著差不多了,於是端起步槍,瞄準了此人的戰馬。
砰!!
一聲槍響,劫匪連人帶馬甩了出去。
林耀嘴角帶出笑容,優秀的槍法與性能良好的步槍,在這種場合下發揮的淋漓盡致。
他可以在三百米外的距離上,一槍命中劫匪的馬匹,劫匪卻連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將這個場景再還原十次,劫匪也不可能鬥的過他。
“如果我是你,我不會把手伸向腰間!”
林耀騎馬上前,冷聲對劫匪說道。
劫匪被摔的頭破血流,臉上的麵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後的手僵硬在身前,看著月色下而來的林耀:“朋友,給個機會吧,你就當沒見過我如何?”
“憑什麽?”
林耀翻身下馬,槍口對著此人的腦袋。
靠近一看,這是個一臉頹廢,身上沒有二兩肉的瘦子。
仔細的看了看,林耀嘀咕道:“你是瘦猴皮特?”
“你認識我?”皮特反問道。
“小鎮上有你的通緝令,你在上麵值200美元。”
林耀一點點的靠近,槍口指了指他的手:“將你的左輪槍丟掉,當然,你也可以試試我們誰更快,贏了你可以逍遙法外,輸了這條命就是我的了。”
皮特猶豫了片刻,最終他選擇丟掉了左輪槍。
他的槍法很一般,而他很清楚自己麵前這個人,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之外的距離打中他。
他一定是個用槍的高手,就像那些著名牛仔一樣。
跟這樣的人比試誰的槍更快,還是用自己的性命去賭,皮特覺得一定是自己瘋了。
“你很識相,我現在有點喜歡你了。”
林耀依然端著槍,看了眼他的腰帶繼續道:“現在解下你的腰帶,用它捆住你的雙腿。”
“你不會是想抓我回去領賞吧?”
皮特沒有聽從林耀的吩咐,而是辯解道:“我的價值遠遠超過200美元,我們交個朋友怎麽樣,你放我一條生路,我身上的錢都是你的,以後我也會報答你,我發誓!”
砰!!
子彈打在皮特腳下嚇了他一跳。
“我不想再重複,照我的話做。”
林耀的槍口再次瞄準他的腦袋,臉上沒有任何說笑的意思。
皮特無可奈何,隻能解下腰帶綁住了自己的雙腿,攤了攤手:“說吧,怎麽能換一條命?”
“你就這麽怕死?”
林耀將把槍換成左輪槍,走上前去用繩子捆住了他的手。
皮特也不掙紮,反而戲謔的笑道:“沒有人想死,尤其是我這種大有前途的人。”
“你確實很有錢途!”
林耀沒有反對他的話,因為翻開皮特的外套後他發現,皮特裏麵穿著一件特殊的夾克。
夾克上麵,有很多類似電工的那種小口袋,每個口袋內都塞著一根金條。
數一數,皮特身上足有二十四根金條,每根都是500克的大金條,加起來一共是12公斤的黃金。
“你是劫匪的老大?”
看到皮特身上有這麽多金條,林耀懷疑他是劫匪中的頭號人物。
誰成想,皮特毫不猶豫的否定了,直道:“我是他們的合夥人,我知道火車上都有什麽,於是我找人合作,作為回報我要拿三分之一的貨物。”
“火車上有72根金條,我拿24根,這是我應得的獎勵。”
“可那群人太貪婪了,他們不滿足隻拿金條,還要洗劫車上的乘客。”
“我們的計劃,比預計時間慢了十四分鍾,要不然你們根本抓不到我。”
皮特一臉懊悔,其實他們早就解決守衛了,林耀他們聽到的槍聲是乘客們在自衛。
搶劫金條,洗劫乘客,其實是兩個概念。
火車上有幾百號人,他們不關心金條被搶,卻不允許搶匪打自己的主意。
如果不是出了後麵的事,他們早就該離開了,留給林耀他們的隻有空箱子。
自己真是瞎眼了,才會跟一群業餘劫匪合作。
難道他們不知道,這輛火車最有價值的是黃金,哪怕將幾百名乘客洗劫一空,搶來的財物也不足黃金的一個零頭?
“我有二十四根金條,每根金條能在黑市中賣五百美元,一共是一萬兩千美元。”
“我們商量一下如何,金條我全給你,你放我一條生路,我願意對外聲稱你沒有抓到我,金條還在我手裏,你隻需要放了我,我會承擔一切責任。”
“到時候,賞金獵人會來追我,而你可以拿著黃金搬到大城市,過你想要的生活。”
“想想吧,你抓了我有什麽好處?”
“你要上交這批黃金,他們頂多給你五百美元的獎勵。”
“這可是價值一萬兩千美元的黃金,一萬兩千美元還是五百美元,你知道該怎麽選吧?”
皮特極力勸說林耀,希望用這批黃金換取活命的機會。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落在治安官手上,按照他的履曆一定會被吊死。
螻蟻尚且苟且偷生,沒有人想會死。
“是的,我沒有抓到你,你拿著黃金跑掉了。”
林耀一開口,皮特臉上就露出了笑容。
隻是很快他就笑不下去了,因為林耀抬起來左輪槍,冰冷的開口道:“隻有死人能保守秘密,我會一口咬定你跑掉了,我沒有找到那批黃金,現在請你帶著秘密去死吧。”
“不,你不能這樣對我,我...”
砰!!
短暫的交火之後,雙方都損失了幾個人,劫匪們終於按耐不住了。
他們是求財,不是來打仗的,殺人不是目的隻是手段。
亂槍打死幾名衝在前麵的牛仔後,匪徒們招呼著同伴開始撤退。
林耀等的就是這個機會,他隱藏在大樹後麵,拉動槍栓,一槍打在了一個騎上馬,企圖向樹林內逃竄的匪徒身上。
匪徒應聲落馬,摔在地上沒了動靜。
其他人根本來不及管他,帶著大包小包的財務,騎著馬瘋狂逃竄而去。
沒有了火車掩護,匪徒的傷亡大增。
轉眼之際,他們就有大半被消滅在了逃跑的路上,單單是林耀一人就擊斃了三名匪徒。
“追上他們,送他們去見上帝!”
老比利揮舞著步槍,帶領眾人追殺而去。
林耀沒有跟隨老比利他們,而是盯上了一名什麽也沒拿,看似兩手空空的劫匪。
這名劫匪看上去,好似是來湊數的,因為他沒有攜帶財物。
可林耀眼尖的發現,看似消瘦的劫匪身材非常臃腫,而且他的馬是眾人中最好的。
一條大魚!!
林耀騎著馬,跟隨此人衝入了樹林。
雙方相距有三百米,林耀不緊不慢的跟在後麵,既不加速也不減速,猶如驅趕著羊群的牧羊犬一樣,驅趕劫匪往更遠的位置逃竄。
劫匪不甘心的開了幾槍,可距離太遠了,他的槍法不足以讓他在馬上擊中三百米外的另一名騎士。
場麵一時陷入僵持,大約過了十幾分鍾,跑了七八裏的距離。
林耀估算著差不多了,於是端起步槍,瞄準了此人的戰馬。
砰!!
一聲槍響,劫匪連人帶馬甩了出去。
林耀嘴角帶出笑容,優秀的槍法與性能良好的步槍,在這種場合下發揮的淋漓盡致。
他可以在三百米外的距離上,一槍命中劫匪的馬匹,劫匪卻連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將這個場景再還原十次,劫匪也不可能鬥的過他。
“如果我是你,我不會把手伸向腰間!”
林耀騎馬上前,冷聲對劫匪說道。
劫匪被摔的頭破血流,臉上的麵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後的手僵硬在身前,看著月色下而來的林耀:“朋友,給個機會吧,你就當沒見過我如何?”
“憑什麽?”
林耀翻身下馬,槍口對著此人的腦袋。
靠近一看,這是個一臉頹廢,身上沒有二兩肉的瘦子。
仔細的看了看,林耀嘀咕道:“你是瘦猴皮特?”
“你認識我?”皮特反問道。
“小鎮上有你的通緝令,你在上麵值200美元。”
林耀一點點的靠近,槍口指了指他的手:“將你的左輪槍丟掉,當然,你也可以試試我們誰更快,贏了你可以逍遙法外,輸了這條命就是我的了。”
皮特猶豫了片刻,最終他選擇丟掉了左輪槍。
他的槍法很一般,而他很清楚自己麵前這個人,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之外的距離打中他。
他一定是個用槍的高手,就像那些著名牛仔一樣。
跟這樣的人比試誰的槍更快,還是用自己的性命去賭,皮特覺得一定是自己瘋了。
“你很識相,我現在有點喜歡你了。”
林耀依然端著槍,看了眼他的腰帶繼續道:“現在解下你的腰帶,用它捆住你的雙腿。”
“你不會是想抓我回去領賞吧?”
皮特沒有聽從林耀的吩咐,而是辯解道:“我的價值遠遠超過200美元,我們交個朋友怎麽樣,你放我一條生路,我身上的錢都是你的,以後我也會報答你,我發誓!”
砰!!
子彈打在皮特腳下嚇了他一跳。
“我不想再重複,照我的話做。”
林耀的槍口再次瞄準他的腦袋,臉上沒有任何說笑的意思。
皮特無可奈何,隻能解下腰帶綁住了自己的雙腿,攤了攤手:“說吧,怎麽能換一條命?”
“你就這麽怕死?”
林耀將把槍換成左輪槍,走上前去用繩子捆住了他的手。
皮特也不掙紮,反而戲謔的笑道:“沒有人想死,尤其是我這種大有前途的人。”
“你確實很有錢途!”
林耀沒有反對他的話,因為翻開皮特的外套後他發現,皮特裏麵穿著一件特殊的夾克。
夾克上麵,有很多類似電工的那種小口袋,每個口袋內都塞著一根金條。
數一數,皮特身上足有二十四根金條,每根都是500克的大金條,加起來一共是12公斤的黃金。
“你是劫匪的老大?”
看到皮特身上有這麽多金條,林耀懷疑他是劫匪中的頭號人物。
誰成想,皮特毫不猶豫的否定了,直道:“我是他們的合夥人,我知道火車上都有什麽,於是我找人合作,作為回報我要拿三分之一的貨物。”
“火車上有72根金條,我拿24根,這是我應得的獎勵。”
“可那群人太貪婪了,他們不滿足隻拿金條,還要洗劫車上的乘客。”
“我們的計劃,比預計時間慢了十四分鍾,要不然你們根本抓不到我。”
皮特一臉懊悔,其實他們早就解決守衛了,林耀他們聽到的槍聲是乘客們在自衛。
搶劫金條,洗劫乘客,其實是兩個概念。
火車上有幾百號人,他們不關心金條被搶,卻不允許搶匪打自己的主意。
如果不是出了後麵的事,他們早就該離開了,留給林耀他們的隻有空箱子。
自己真是瞎眼了,才會跟一群業餘劫匪合作。
難道他們不知道,這輛火車最有價值的是黃金,哪怕將幾百名乘客洗劫一空,搶來的財物也不足黃金的一個零頭?
“我有二十四根金條,每根金條能在黑市中賣五百美元,一共是一萬兩千美元。”
“我們商量一下如何,金條我全給你,你放我一條生路,我願意對外聲稱你沒有抓到我,金條還在我手裏,你隻需要放了我,我會承擔一切責任。”
“到時候,賞金獵人會來追我,而你可以拿著黃金搬到大城市,過你想要的生活。”
“想想吧,你抓了我有什麽好處?”
“你要上交這批黃金,他們頂多給你五百美元的獎勵。”
“這可是價值一萬兩千美元的黃金,一萬兩千美元還是五百美元,你知道該怎麽選吧?”
皮特極力勸說林耀,希望用這批黃金換取活命的機會。
他很清楚,自己要是落在治安官手上,按照他的履曆一定會被吊死。
螻蟻尚且苟且偷生,沒有人想會死。
“是的,我沒有抓到你,你拿著黃金跑掉了。”
林耀一開口,皮特臉上就露出了笑容。
隻是很快他就笑不下去了,因為林耀抬起來左輪槍,冰冷的開口道:“隻有死人能保守秘密,我會一口咬定你跑掉了,我沒有找到那批黃金,現在請你帶著秘密去死吧。”
“不,你不能這樣對我,我...”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