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靠衣服馬靠鞍,朝顏是個很會打扮男人的女人,邱歌身著合體的西裝,高貴的氣質顯露無疑,在加上神秘的氣質,唇角掛著懶散迷人的笑容,給人一種不羈的感覺,朝顏玉臂親密的挽著邱歌,一改冷豔的性格,漂亮的臉蛋笑靨如花,身著一襲淡藍色露肩晚裝襯托出傲人的身姿,氣質優雅迷人,這倆隻能用最簡單的四個字概括,靚男美女。


    這時,一名長得頗漂亮,打扮得頗貴氣的女人迎了上來,人未近前聲音先到:“哎呀,朝顏,不愧是大公司的高管,麵子就是大,叫我們這些老同學苦等你。”聲音有點嗲,說完那雙水汪汪的媚眼還瞟了一眼邱歌。


    “哎呀,對不起了,我下班就往這邊趕,緊趕慢趕的。”


    邱歌聽朝顏語氣淡淡,再瞧眼前的美貌女人耳、脖、腕、指,裝飾了不少金屬物,猜測這女人八成就是當年的校花之一,今晚宴會的女主角馬蘭。


    那女人眼裏抹過一絲惱色,顯然對朝顏的語氣極其不滿。


    這時,又過來幾個人,有男有女,大概都是朝顏以前的老同學,雖然其中不一定是成功人士,但都是衣冠楚楚,晚裝襲身,隻是比起邱歌與朝顏來,無論是容貌還是氣質,都差得太遠。


    老同學見麵,免不了一番寒暄,從他們的對話中,邱歌猜得沒錯,那美貌女人果然是馬蘭,邱歌搭不了什麽話,伸手從近前旗袍小姐手中的托盤上取了兩杯紅酒,自己一杯,另一杯遞給了朝顏。


    這一紳士動作,受到了朝顏嘉獎,瞟向他的美眸裏柔情似水,讓邱歌的心不由自主的猛跳了幾下。


    朝顏扔給邱歌的柔情眼神讓另外一個人不爽了,丁中得,當年瘋狂追求朝顏的公子哥兒,現今馬蘭的未婚夫。


    丁中得今兒的造型確實很配公子哥兒的稱呼,頭油光水滑,麵容英俊卻略顯輕浮,著一身名牌西裝,領口打著領結,呈亮的皮鞋能照出人影,手腕上金閃閃的,不用說,準是顯示富豪身份卻極無品位的勞力士金表。


    “哎呀,朝顏,我們兩好幾年都沒見了,你也不和我近乎一下,這位先生是?”丁中得皮笑肉不笑的問了一句,語氣略微囂張,問得很不禮貌。


    朝顏聽在耳裏,眼裏的柔情瞬間變幻,凝了他一眼,一絲冷意,一絲不屑,她不能忍受任何人對邱歌的不敬,隻差沒有當場作。


    邱歌對朝顏的脾氣再清楚不過,伸手輕輕攬住朝顏的細腰,讓她的嬌軀靠著自己,然後對著丁中得笑了笑:“嗬嗬,還是自報家門吧,朝顏的未婚夫,邱歌。”


    說完,另一隻拿著酒杯的手對著丁中得舉了舉,算是打招呼,邱歌瞧這王八蛋的德行不用猜就知道是丁中得。


    朝顏心中暖暖,將身體靠得邱歌緊緊的,一隻玉臂配合著也從後麵挽著他的腰,揚著俏臉蛋對著他做了個迷死人不償命的笑容。


    一旁的馬蘭瞧著朝顏的幸福樣兒很是不爽,插口說道:“哎呀,原來是朝顏的未婚夫啊,聽說是商界的精英,原來這麽年輕啊。”她瞧邱歌身上穿的雖是名牌,但與丁中得身上穿的西服比起來差了許多,更不用說他手腕上的表,看上去舊兮兮的,怎麽瞧也不像什麽大富豪,說話的語氣透著揶揄之意。


    邱歌哪有聽不出來的,微微笑了笑說道:“精英談不上,就是做做小生意,與你們比起來,差遠了。”


    馬蘭拉長著聲音“哦”一聲,眼神有點輕蔑:“邱先生客氣了,怎麽看你也不象做什麽小生意的,就衝你手腕上戴的表那麽特別,就知道張先生不簡單。”馬蘭打定主意要出邱歌的洋相,順帶羞辱下朝顏。


    邱歌心裏暗罵,靠,這娘們兒還真不是什麽東西。


    表麵上卻不露聲色的笑了笑:“馬小姐眼光不錯啊。”抬起手腕微微揚了揚笑道:“這表也不算特別,江詩丹頓,雙麵天文腕表,一個朋友需要點錢做生意,算是抵押在我這裏。”


    丁中得一聽插口說道:“看不出還是古董表啊,能讓我欣賞下嗎?”


    邱歌將手表取了下來遞給他說道:“沒想到這位先生還是行家,那你替我瞧瞧,看是不是正貨?”


    一旁的朝顏以為邱歌不知道丁中得是誰,輕聲介紹了一下,這公子哥兒的性格比較陰險,意思叫他小心應對丁中得。


    丁中得拿著手表翻來覆去的瞧了半天,上麵的標誌讓他心中一動,1991年,寶珀(ncpain),他不是窮人,看一眼便知道這塊表的價值,雖然看上去老舊,可是全球隻有七個人擁有它,它所代表的的身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它的價值,是不可以用數字計算的,即便丁中得傾家蕩產,也未必淘到一隻這樣的手表,這並不是有錢就能買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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