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丁說,初戀不等於婚姻,據權威人士講,初戀最終成就婚姻的不足百分之一。竟如此低?太不思議了。我猜想,他大概把具有了那種刻骨銘心感覺的都算成了初戀吧。範圍顯然過大,但還是有人因為這個結論開始假設:若是所有的初戀都如願結成了夫妻,社會會是什麽樣子呢?既有人假設,就有人斷言:或許會少幾個癡男怨女,生活卻必為之黯然失色,而且必高於現在十幾、幾十倍的離婚率恐怕要影響到社會的穩定了。


    鄉丁必是未及講完,自由從業者已在催促,別盡說些空洞的理論,快說自己吧。


    鄉丁頓了頓,才又說道,我的初戀是甜蜜必然酸澀的那種,而家庭卻是大眾化的“湊合”那種。“湊合”也沒什麽不好,天下誰人不湊合?湊湊合合真夫妻。倒是初戀,近來竟模糊了:我那能算是初戀嗎?該不是單戀吧?想想又不是。我試圖找到答案,便竭力地去想關於初戀的一些詞:盲目的、衝動的、不顧一切的、美好的、純潔的、不含功利色彩的……都對,卻實在太多,隻是獨少了“相互的”。不管它,隻要有了刻骨銘心的感覺,單是這感覺,不少人一生都不會有,不是沒有機會,而是因為這人太功利,或者一出手就鑽進了功利色彩過濃的婚姻。


    政治家最講現實,不耐煩地打斷了他,別賣弄了,我們最想聽的是情節。


    鄉丁旁若無人地陷入了沉思,自語著,情節?我的初戀怕是連情節也沒有。


    教授說,無論如何,總要講下去吧。


    無奈,鄉丁便開始了自己的講述,竟是一臉的迷茫、期待、幸福與落魄不停地交替。


    我的初戀是從一首詩開始的,那是讀大二的時候,我們係某人的一首詩被選編到一本書裏,不知因為疏忽還是其他什麽原因,詩沒有署名,選編通知直接寄到了我們係學生會,尋找匿名詩人的結果把我的目光引向了她:紮著兩隻小羊角辮,黑色長褲配著一件顯已過時的淺藍手工毛衣,腳穿平底白球鞋,典型的村姑!村姑竟有如此才華?!內心的敬佩不覺讓我對她的好感大增——村姑又怎樣?凸現於“短發短裙短身材,露背露腿露腳趾”的短露時代,竟是超凡脫俗!


    那時候的我,還不足十八歲,是班裏最邋遢的男生之一,由於寫了一些似詩非詩的幼稚東西就不知天高地厚起來,一門心思要做中國的列夫托爾斯泰,狂傲!狂傲,讓我對她的印象僅僅局限於好感的層次。


    好感比不過崇拜,甚至連敬佩也不如,因為我能夠冷靜地找出她不少的諸如穿著不得體之類的缺點,漸漸地,連她被收編入書的那首詩也不在話下了。好感或許就如過眼雲煙,一會兒便淡了。


    這麽說,並非在貶低好感的作用,好感起碼讓我關注過她,雖然淡淡的,而且初戀往往就是從好感開始的,因為好感能夠不斷地疊加至敬佩至崇拜,暑假後的政治學習無疑就起到了好感疊加的作用——我和她同分在一個小組,那天的集體討論,她遲到了。


    索然無趣的討論顯然讓我能夠有充分的時間和不至於引起嘲笑的機會去端量她:因為遲到,她甚羞怯,悄無聲息地便閃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有所掩飾地理著頭上急欲傾瀉而下的烏絲。


    她居然換成了披肩發!我驚奇地發現。那一階段,我認為披肩發最能展示女生風采,所以便忍不住多瞟了她幾眼:可能由於忙趕路,她精巧的鼻尖上滲著一層細密密的小汗珠兒,略顯扁平的胸脯也在輕微地起伏著。她說話的聲調偏輕,但絕不是軟綿綿無處著力的那種。討論在不經意間被偏離到對未來的憧憬上,她說她未來最大的願望就是做一個賢妻良母。她眼睛不大,但比例勻稱,忽閃起來極富靈氣。我隻覺心中一動,直覺這便是尋覓已久的美女。或許她算不上美女,但絕對是個讓人看著就舒服的女人。


    從那以後,我總忍不住去想她,越想越有一股與之相處的渴望強烈地衝擊著我,卻又苦於沒有這樣的機會。——我開始變得浮躁、坐立不安、經常地心神無主。


    我的小把戲沒能逃得過恩師的眼睛,恩師是一位資深教授,深受學生愛戴。他說,這就是戀愛,戀愛需要機會,譬如借書,一借一還再加上交流就有了三次見麵機會,馬克思和燕妮的愛情就是從互相借書開始的。這便是啟迪,啟迪對人的一生至關重要,關鍵的時候,其開拓思路的作用要遠比長篇大論大得多。


    借書?是個好辦法,卻是個難題,因為我不知她喜好哪方麵的書,而且我浮躁得根本無法讀書,故作零亂地擺到床上和書桌上的盡是一些借以掩飾內心空白和自以為可以長麵子而充樣子的書,當然,這些書或許不夠時髦,但我認為足以彰顯一個人的內涵。


    這是由我當時反時髦的幼稚想法所決定的,那時,我認為反時髦也是一種特色,不僅是一種特色,反也是真心真意的,而且必然地要反映到我所有的言行之中——其他所有人所讀的書都是幼稚的、不屑一顧的,我顯然已把自己牢牢地密封於其中。


    所以,我在用最大的耐心來觀察她對書的喜好:除了課本,她似乎並不喜好讀書,反而經常地在做一些織毛衣之類的我認為至少那時不該做的小活兒,偶爾地讀一點兒書,也跟我之前一樣的多、雜、博,絕不會象我當時變得的專撿些名著來充樣子。


    又該怎樣呢?我問自己。我放棄了借書,卻又別無他法!不得已,我選擇了自認為極富創意其實已老掉牙了的那種遞紙條的方法:反複地斟酌詞語,直到感覺既優美又不太露骨還詞能達意後,才利用下課的時間,賊一樣放到了她的鋼筆盒裏。


    上課的時候,我因此再也無心聽課,隻顧既興奮又提心吊膽地偷偷去瞧她,既希望她盡快看到,又莫名地擔心她看到。稍不留意,看到了,她看到了!心一下子就堵到了嗓子眼裏,然而,她沒有象沒有教養的女人那樣嚷起來,隻回眸了我一眼,單是這一眼,已足以令我神魂俱散。


    結果卻讓我失望,她居然沒有赴約。看來,還得用恩師的法子!我拿上自己胡亂塗鴉的那些東西向她求教,為減少壓力和尷尬,我謙虛地稱呼她做老師。她竟莊重地收下了,並認真地進行了圈閱!她提出,我寫那種大東西的閱曆還太淺,“很”字用得過多過濫,就是證明,其實,不少的意思不一定非要用“很”字也能表示。


    即使拋卻了感情因素,這也是一個極好的建議。我開始嚐試著不用“很”字,竟有不少提高。這也是我以後寫東西絕少用“很”字的最直接的原因之一。


    我約她散步,她爽快地答應了。我不知道這算不算約會,那是個少月的晚上,唯恐遇上熟人,我們專撿小路漫步著。我心髒瘋狂地跳動著,幾乎不敢多看她一眼,不僅耳聞能詳的詩句一句也記不起,說話竟也語無倫次起來。無論怎麽回憶,我都無法記起自己當時到底說了些什麽,反正,她再三提醒“太晚了”,我才戀戀不舍離開了她。


    且不說我當晚如何一夜未睡地去盡情地享受這朦朧的甜蜜,隻說以後,或許由於我那晚的拙劣表現,再沒有了如此幸運:隨後時間不長的一天,我終於抗不過那甜蜜期待地煎熬,鼓足了勇氣約她去影院,因為去影院正時髦,我猜測,凡女人都好時髦,她必如此,又實在沒有更好的去處,何況還要逃避那幫討厭鬼的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譏笑。她故作一愣,說,不去了,還要花錢。我堅持,片子不錯。其實,是何片子,我也不知,我追求的隻是一種形式。她說,我有事。說完,再任我如何勸也不肯答應,即使最後已近乎哀求了。失落炸裂開來,緊緊地罩著我。


    影院是非去不可的!雖然她的拒絕已經讓我興趣索然,日見羞澀的腰包也在不失時機地提醒電影票對我來說的昂貴,我還是執拗地想著。不看電影又能幹什麽呢?我實在想不出,便總算下了決心,死拉硬拽地拖了同宿舍的隨意的或許平日裏最不待見的一位前去。


    可待我們趕到時,她已經跟她那兩位隻因最不看臉色而讓我生厭的女友坐到了我們前麵三排的位置上。我自是無心再看電影,所有的心思都用到了揣測她的用意上:莫非因為我才人的名聲讓她認定我說好的便必是好的?那時,自負讓我認定肯定有這方麵的原因。若是錯了呢?又怎麽交待?抑或是其他的什麽原因?思想在飛快地變化著,所形成的觀念轉瞬間即被無數次地打破:時而擔心,時而興奮,時而期待,時而又茫然無措。不知不覺中,電影已散了場。


    由於對電影的內容毫無所知,惹得急於討論的“同宿”大發雷霆。其時,我何嚐沒有強烈的傾訴欲?不過,全是關於她的猜測,我當然不能告訴他。所以,我竭力自抑著,任他大喊大叫,竟是一句話不說,不願說。


    年輕的心最富想象,由於我沒有放棄,想象便向著幻想轉變——看來,她並非無意。可她為什麽要這樣呢?事實絕非她所說的那樣,她分明在撒謊,小把戲!誰若是相信女人的小把戲,才是傻蛋呢。難道她在試探我?百思不解中,我不停地反問著自己,信心似乎堅定了不少。我便故伎重演,給她寫紙條,勿需費力去想,收到的自是跟第一次一樣的效果。


    跟第一次不同的是,我認為已完全沒有必要再在想辦法上浪費時間,我開始關注她的行蹤,總希望能看到她,哪怕隻遠遠地看一眼。我所指的,當然是課外,隻有課外的時間才是最自由的。事實上,課內我也盡在想她,我已經出現了個別課不及格的問題,但我無法控製自己。凡是她經常去的地方,先是圖書館後是教室,我都進行了長期地觀察,企圖從中找出她的行動規律,可她總是天馬行空,似乎並沒什麽規律。


    那天,實感無趣,便在教室的黑板上胡亂塗抹了一句: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第二天,竟有人和了一句:有花堪折即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雄勁有力,分明是她的字!其時,我們辨認彼此的字已無困難。鼓勵我,還是勸我?我拿捏不準,便把連自己都糊塗的那些所謂的詩給了她,她沒有推辭,卻依然沒有消息。


    我是個沒有持久力的人,這種無異於折磨的幻想讓我精疲力竭。鑒於上次看電影的教訓,我也再沒約她。我決定放棄,因為我莫名地感到自尊受到了傷害。


    說放棄,並不等於就能夠放棄。雖然我請假躲出去了幾天,也說了不少關於她浪騷之類的壞話,卻不僅沒能徹底地把她從心底請出去,反而愈加清晰高大起來。我開始自卑,其實不是開始,或許盲目的自尊實際上就是自卑。自卑讓我嫉妒,我顯然已見不得她跟其他的男生有說有笑。


    這時候,偏是學校裏興起了“跳舞熱”。她是活躍分子,經常參加所謂的舞會。當此時,我必不惹人注目地盯著她,看著她與其他男生翩翩起舞的樣子,我的痛苦達到了極致:我把所有喜歡跳舞的男生全部想象成了惡魔,而且把所有可能與她認識的男生都當成了競爭對手,我甚至幾次地想把教跳舞的那個女教師暴打一頓。


    那一段,偶爾的清醒的時候,我常懷疑自己是不是得了怪病——我不僅在偷偷地跟蹤她,而且通過她們宿舍臨路的窗戶觀察她模糊的身影成了我每晚熄燈前必修的功課,隻有看到了她模糊的身影,才能確保自己安穩的一夜。


    或許我又是個自我煎熬者,凡是缺少持久力的人都是。——到了如此程度,獨沒有主動約她把事情談開的勇氣,或許事實已讓我喪失了最起碼的判斷力。


    就這樣堅持到了畢業前夕,該是我必須要做出決定的時候了:我向她索回了我寫給她的所有詩文,選擇在一個少月的晚上到宿舍後麵的小山上燒了,並鄭重地埋到一顆小樹下。


    就此終結了!我不想帶記憶走,然而,記憶是燒不掉的。每次回母校,我都要悄悄地去看那棵小樹——它已長成,據說,不久就要被伐掉。


    怎麽?是單戀?不對,單戀是一個人的,對方不會有任何的意思表示。而她,至少是在乎我的:多年後某一天,突然有陌生電話問我“成家了沒有”,說是她讓問的,這說明她仍記得我那句“不過三十不結婚”的誓言。或許當初是我錯了,若是我能夠再大膽一些再堅持一點兒,指不定是個什麽結局呢。


    當然,我也沒能踐行自己的誓言。不過,這怪不得我,因為我遇上了一個和她極為相像的女孩——除了氣質之外,她就是她的影兒。我是生活上的弱智,她給了我最大的幫助。初識時,她還是我們鄉機關的一個臨時工,而且機關裏流傳著不少關於她的謠言,我父母也曾因為這些謠言和她的身份而堅決地反對過,獨我偏不信邪,或許還正因為這些“邪”,我們居然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裏就進入了實質性的階段。當然,我也從不否認“得不到最好的就找最差的”這種極端思想的曾經存在,和由於剛步入社會時的寂寞和無聊激活了沉睡二十幾年的****所起的作用。


    凡是人,都該有良心的,所以,每次愛過之後,都有一種沉重的負罪感在壓迫著我,因為任何一個正常的女人都絕不會允許丈夫在跟自己做愛時腦袋裏卻裝著另外一個女人,這是對愛的褻瀆。


    應該說,是我勾引了妻子,她滿足了我的欲望,而我……兒子出生後,兒子和家庭幾乎成了她生命的全部。兒子漸大了,嚼著妻子強迫兒子最不情願地給我留下的其實我並不需要的所謂美食總覺得沒法下咽。妻子見老了,魚尾紋悄然爬上了她的眼角,我決定必須要關愛妻子。


    在外界看來,我們是一對恩愛的夫妻,有一個幸福和美的家。但這並不影響那股日顯遙遠的虛無縹緲的甜絲絲的感覺,因為它實在太刻骨銘心了,突然地就會冒上來,任你細細地品,越品越有滋味。


    故事?我和初戀的那個她之間?沒有,絕對沒有。我發誓,我沒有接觸過她身體的任何部位,包括拉手。這也是它之所以刻骨銘心的根本原因,或許得不到的永遠比輕易到手的珍貴,別不信,這是真理。不信?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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