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其他案子一樣,涉及到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法院選擇了調解,雙方的態度都很明確:


    陳勝一直強調孩子與他家已經很有感情,他要的是孩子。而劉巧這方,她不斷重申她的血源關係,作為孩子,監護權應該給她。


    “當年是你遺棄了她好不好!”


    坐在旁聽席上,張斌輝實在是忍不住了,當場就衝著劉巧叫了起來,法警馬上示意他要保持安靜,但從他們的臉色來看,這些了解情況的法官心底同樣有點情緒。


    可劉巧毫無反應,她強調自已現在的經濟條件可以了,完全可以撫養孩子,監護權,她一定要得到手。


    調解法官見雙方僵持不下,於是示意大家安靜,然後從懷裏掏出來了一封信。


    “這是孩子寄給我們的,裏麵表達了她的一些想法,雖然孩子還未成年,但是她的想法同樣是我們重要的參考意見。”


    陳勝夫婦顯得有些意外,他們並不知道晴晴寫了這樣一封東西,於是調解室內安靜了下來。


    “敬愛的法官叔叔,你們好!


    我是陳晴,就是那個現在很煩惱的孩子,其實我原本很幸福的。


    我有一個愛我的爸爸,關心我的媽媽,還有一個聽我話的弟弟,我們一家生活在一起十分快樂。


    我根本記不得我小時候有被拋棄的情況,我一直認為我的童年是十分幸福的,直到那個阿姨告訴我以前的一切,她說我是她的女兒,小時候因為困難,被她放棄了。(.好看的小說)


    好奇之下,我問了我的爸爸媽媽,迫使他們告訴了我那個牆角的故事,我很害怕,爸爸媽媽他們不要我了嗎?我還要站到那個牆角下麵?


    我的爸爸媽媽向我保證會永遠愛我,我也很愛他們,我現在很幸福,我不想改變了。


    我希望叔叔們告訴那個阿姨,我根本不認識她,甚至對她沒有任何印象,不是她找我,我根本不會知道我淋過雨、生病過。


    記憶中,我的童年是十分完美的,直到這個阿姨破壞了這一切。


    誰也不能把我和爸爸媽媽分開,我們是一家人,永遠都是。


    敬禮陳晴。”


    整個調解室都顯得十分安靜,隻留下陳勝夫婦低微的抽泣聲,大家都如同看到了一副彷徨恐懼的孩童麵孔,陳晴在努力,她害怕失去這一切。


    然而,劉巧沒有任何反應。


    張斌輝靜靜地盯著她的麵容,這個中年婦女其實年齡並不算大,也就三十左右,她的皮膚顯得十分粗糙,臉上的皺紋已生,鬢角處還有幾根白發。


    劉巧的經曆一一浮現在了張斌輝的眼前:她嫁錯了人,承受了家暴,經曆了有上頓沒有下頓的生活,她離家出走了。


    她這些年一直奔波於全國各地,洗過盤子、做過保姆、蹲過流水線,但是因為沒有文化,她過得十分艱難。


    她嚐試過找尋新的依靠,但總是遇人不淑,那些男人反而把她當成了掙錢機器,她的日子過得更加艱苦了。


    然後劉巧聽到了鍾田死亡的消息,她知道了這筆賠款,就在此時此刻,她的心中並沒有任何孩子的身影,那六十萬的巨款已經填滿了她的腦海..


    原來她也是一個苦命的人,生活的壓力把她逼迫成了這樣,鍾田真的虧欠了她。


    那60萬,何嚐不是她下半輩子的希望呢?


    旁邊,陳勝已經控製了情緒,他很慎重地向法官提出了他的請求:


    “那筆60萬我們並不需要,沒有發生這件事情之前,我們一家已經很幸福了,我申請把它捐獻給慈善機構。


    我隻要孩子的監護權,我懇請法官把孩子判決給我,我們是一家人,請法官不要拆散我們。”


    “我反對!”


    兩道聲音同時在調解室內響了起來,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到了張斌輝與劉巧的身上。


    劉巧反對都在大家的預料之內,可這名居委會的小青年反對什麽?他與兩個家庭有什麽關係嗎?


    眾目矚視,劉巧有些臉紅,她的頭低了下去,而法官開始控製場麵,他再次警告了張斌輝。


    張斌輝沒有理會,他舉手站了起來:


    “雖說你們撫養了孩子,但這筆錢是她的爸爸留給她的,這是他虧欠的東西,孩子應得的。


    我聽說鍾田晚年的時候一直在偷偷關注著孩子,說明他的那份父愛還在,我相信這也是他的遺願。”


    法官的臉上露出了笑容,他點了點頭,示意張斌輝繼續說下去。


    “孩子以後的成長、學業、工作,都需要大量的幫助,你們的關愛當然少不了,但她現在應該是擁有了兩份父愛,你們不要剝奪。”


    說到這裏,張斌輝看向了對方,劉巧正憤怒地盯著這邊。


    他從懷裏掏出了一個支票本,然後在上麵寫下了三十萬的數字。


    “這裏是三十萬的支票,隨時能夠支取,我願意把它捐獻出來。


    劉巧,給你十秒鍾的時間,要這三十萬還是把這官司打下去。你心裏應該明白,你的行為輸的可能性極大。


    法官這裏有調解協議,收下支票,就把協議簽了,以後不準再騷擾他們。


    這三十萬有一個附加條款,如果你出現在孩子的周圍,我就要求法院把它追索回來。”


    劉巧的目光頓時落在了那張支票上麵,顯得那麽的饑渴、那麽的貪婪,同時,目光中還有一些遺憾。


    “老鍾頭的賠償款可有六十萬……”


    “十、九、八……”


    “這不公平,我是孩子的母親……”


    “七、六、五……”


    “再加點,我就簽了……”


    “四、三、二……”


    調解室內狂風卷過,那張支票已消失在了張斌輝的麵前,劉巧正死死地把它拽在手裏,兩隻胳膊已擺出了防護的姿勢。


    她終於做出了決定。


    這個結局讓在場的法官十分錯愕,但他們很快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法律永遠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它總會留下漏洞,其實真的要爭執下去,陳勝沒有贏的希望。


    但張斌輝做了一次正確的裁決,“神”,永遠是站在道義的一方。


    離開調解室的時候,劉巧想表達一下感謝,尚未開口,張斌輝已經先出聲了:


    “我知道你很苦,那三十萬是你女兒為你掙來了,真要是為她好,離她遠點吧。”


    劉巧的臉上有些發紅,但她仍想辯解兩句:“我是愛孩子的,我終究是她的母親。”


    “不,你不再是了,你已經把親情賣斷了。貧困,並不是道德淪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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