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曠的山穀有著莫名激蕩的回聲,遠遠近近的草叢在忽如而至的狂風中如浪般起伏,山脊上不知何時出現了幾隻孤獨的餓狼,凶殘地注視著沉沉睡去的六千疲兵,然後一隱而沒。


    於宇軒盤膝坐在草叢裏,雙手環胸,就這般一動不動地盯著地圖,旁邊的秦武靠在一顆樹樁上呼吸平穩,孫大彪抱著步槍呼嚕連連,齊書恒抱著孫大彪的大腿吧了吧嘴。


    此刻荒涼的天地間,就隻有他一個人是清醒的,為他的士兵站崗放哨。


    一個人,守護了五千人的夢境!


    兩天後,士兵們接二連三地醒了過來,這漫長的一覺不但沒有讓他們精神變得更好,反而一個個綠了眼睛,餓的唄!


    齊書恒從口袋裏翻出塊指甲大小的鹹菜,他舉著那點鹹菜疙瘩,糾結著眉頭道:“師座,我們的補給已經消耗光了,幹糧清水均吿不足,這荒郊野外的,拿什麽充饑啊!”


    於宇軒緩緩睜開眼睛,五個小時的閉目養神,已經把透支的機體調整到了最佳狀態,秦武遞來了半壺清水,靜候在他身邊。


    這三天兩夜裏,於宇軒做出了一份細化的行軍方案,獨立師現在的位置是距離石家莊一百七十公裏,距離滄州二百一十公裏,距離天津城一百六十公裏的野狼崗,已經進入三方兵力的中空地帶,所以於宇軒才會放心地讓部隊在此休整。


    而過了這片山崗,就是五裏一村,十裏一鄉的天津境內,幾乎家家有地,畝畝皆糧,隻要有槍有大洋,哪怕是做兵匪,也可以解決部隊的補給問題。


    接下來就是戰術了,獨立師有較大的可迂回空間,實際兵力也隻有一個旅外加一個團,部隊機動性強,完全符合了遊擊戰的先天條件,於宇軒準備充分利用地形占據地利,突破各方兵力防線,向晉西北的恒山進軍,與孔傑二旅回合。


    “三旅長!”於宇軒收起地圖,站起了起來。


    “到~”齊書恒有氣無力地應了一聲,仍舊盯著眼前的鹹菜,一副半死不拉活的樣子。


    “集合部隊,目標十公裏外三方村,全線開拔,補充給養!”於宇軒朝著山崗走了過去。


    “給養。。。”


    “給養?”


    齊書恒乍一聽到這個詞,眼前立刻飄過了一隻隻燒雞,白的饅頭,抬手扔掉了鹹菜,一蹦老高地對綠眼的士兵道:“想吃白麵饅頭的齊步走,想吃肉的跑步走!”


    “肉?”


    還在悶頭大睡的孫大彪條件反射地睜開眼睛,抬頭一看,餓瘋的士兵已經跑得快沒了影,生生在草甸子上拖出了一道狼煙,在那狼煙之中連鞋都甩飛了。


    這還了得,孫大彪麻溜地從地上爬起,腳下生風,一口氣衝到了隊伍的最前麵,兩隻綠殷殷的眼睛裝滿了山一樣多的燒雞。


    山崗遠處的餓狼看到這樣一支隊伍,想都沒想,拔腿便沒了影子,生怕跑得慢了再給這一群餓人吃掉。


    剛剛越過山崗,下方村裏落零星地傳出槍聲,一座千餘戶的三方村裏,正在上演一場由階級分化引發的衝突————


    受雇於資本階級的還鄉團vs無產階級農會武裝!


    秦武剛剛從李煒手裏接過望遠鏡,遞到了於宇軒身前,於宇軒沒有去拿望遠鏡,開口道:“應該是老百姓在鬧農會!”


    望遠鏡裏,秦武看到一群農民扮相的老百姓且戰且退,明顯不敵於經驗老道的還鄉團,被對方二百多人打得直往村口撤。


    另一方陣營自然就是還鄉團了,他們是宣政府的地方反動武裝,多是由從北伐解放區逃亡出來的地主惡霸組成,在革命的大潮推動下,農民響應革命軍號召,鬥地主,分良田,把地主們逼得沒了辦法,跑去找政府,政府忙於抵抗北伐大軍,無力調兵鎮壓,地主們隻好自己組建部隊,裝備由政府提供,還算湊合,戰鬥力等同於土匪,堅決鎮壓農民的農會運動,故稱為還鄉團。


    “鬧農會?我為啥連根毛都沒看見呢?”孫大彪舉著望遠鏡張望了一半天,勉強能看清村子的輪廓,他還納悶呢?是不是自己的望遠鏡出了問題。


    齊書恒滿心歡喜而來,此刻怕是連個饅頭都沒得吃了,再去下一個村子指不定還要跑多遠呢?直挺挺往地上一躺,打他擊道:“你要是連根毛都能看見,我們也不用白跑這麽遠了!”


    秦武不說話,一切以於宇軒唯命是從,士兵喘著粗氣,不願再跑。


    於宇軒抬腳挑起了地上的一把步槍,步槍旋轉著在他頭頂落下,剛好被他握住槍托,推彈上膛,瞄準越上牆頭的還鄉團團長,站在兩千米之外的山崗上,子彈呈弧形彈道射出,2.5秒後,子彈速度依然不減。


    村落裏,還鄉團靠著精良武器和戰鬥經驗把農民武裝趕出了村子,團長在部下麵前為表勇敢,他幾步爬上了一座牆頭,牛逼哄哄地一挽袖子,高聲道:“兄弟們,不怕死的跟我上!”


    團副看著他從牆頭躍下,腦袋在半空中卻爆出了血霧,同時,一支翎羽箭穿進了他咽喉,隻見團長直接腦袋朝下,以一種怪異的姿勢著陸,再也沒有爬起來。


    團副走過去一看:“哎呀我擦,腦門上這麽大一窟窿,眼珠子都擠出來了,脖子上還穿著一支箭,團長啊!你咋死的這麽慘呢!”


    其他人也圍了過來,盯著他們團長的屍體,煞有其事地分析著死因————


    “頭上的窟窿肯定是步槍打的!”


    “這支箭就奇怪了,太奇怪了,八成是村裏的獵戶幹的!”


    “肯定是阿木木那操蛋的死孩子幹的,上次還拿彈弓打了我腦袋,包到現在都沒下去!”


    “副團長,我好像看見山坡上來了一隊土匪!”


    “啥玩意?土匪?你傻呀還是缺心眼呀,你看他們穿的軍裝,分明就是革命軍嘛!”


    “革命軍?額。。。”


    另一處山坡上,兩匹孤狼就地臥倒,看著從村子裏玩命跑出來的還鄉團,發出了一聲狼嚎,仿佛在和同伴說:“你看他們人類連同類都不放過,還是我們狼族更人道,寧願餓死也不追著同類咬!”


    獨立師進城後,老百姓以為這是一支人民的革命隊伍,幫他們打跑了還鄉團,備酒殺雞作食,自是一番熱情款待。


    士兵們狼吞虎咽的,連筷子都不用,逮到什麽抓什麽?抓到什麽吃什麽?老百姓也大方,五穀粗糧一鍋一鍋地往外端,肉不多,飯管夠,這六千人的隊伍從晌午吃到天黑,剩了一地的杯盤狼藉。


    於宇軒喝了口涼水,命人給村長丟下一百塊現大洋,錢雖然少了點,村長卻是無論如何也不收,隻說這是鄉親們的一點心意,還為部隊資助了一匹老馬,於宇軒卻之不恭,收下了。


    晚上八點多鍾,司號員吹起了集合號,孫大彪和齊書恒還在爭奪著一棒包米,可能是餓怕了,最後一人一半,帶領著列好隊形的隊伍,向著下一個村鎮進發。


    “長官,你們是革命軍隊伍嗎?”


    一個小男孩攔住了騎著馬的於宇軒,他看起來隻有十多歲的樣子,戴著頂鴨舌帽,濃的眉毛下閃著一對大眼睛,烏黑的眼珠挺神氣地轉來轉去,他手上還拿著一把長弓,挎著一袋翎羽箭,滿心期望地等待著這位長官的回答。


    於宇軒沒有回答,目光落在了男孩手中的長弓上,在德國的時候,他曾見過一名教官用弓箭射出炸彈,其威力不下於一門迫擊炮,攜帶起來更方便。


    “看來你們真是革命軍!”


    男孩見於宇軒沒說話,一廂情願的當他默認了,一臉崇拜地道:“我也要加入革命隊伍,請收下我吧!”


    “我們不是革命軍!”於宇軒平淡地說完,調轉馬頭繞過了男孩。


    孫大彪抬手在男孩後腦上拍了一下,用瞧他不起的口氣道:“小屁孩一個,還沒老子的步槍高呢?再長幾年吧!”


    旁邊的百姓也都勸他:“當兵是要打仗的,別為了兩塊大洋丟了性命。”


    男孩哼了一聲,不服氣地道:“你們別瞧不起人,槍算什麽?我的弓箭可比槍都厲害!”


    他一邊說著一邊拉滿了圓弓,一箭射落了一隻麻雀,接著又射出一箭,等麻雀落地後,大家一看,兩隻翎羽箭正好射穿了麻雀的兩個翅膀,小小年紀,箭法不凡。


    那隻麻雀正好落在離於宇軒不遠的地方,他拉住韁繩,對李煒吩咐了幾句,李煒走過來又對齊書恒道:“師座說了,他願意跟著就收下他!”


    男孩聽完高興地一聲雀躍,齊書恒見他那副神氣模樣,就想逗逗他,擠著眉毛道:“師座同意了,我還沒同意呢?就是不收這小兵芽子!”


    男孩眼淚巴巴地看著隊伍越走越遠,哇地一聲哭了,齊書恒轉過身來,對孫大彪道:“看見沒,不讓他當兵還哭了,咱部隊裏可沒有隻會哭的孬兵!”


    男孩趕緊擦幹了眼淚,倔強道:“我才沒哭呢?剛才是小飛蟲迷了眼睛!”


    孫大彪收起笑,嚴肅道:“小屁孩,你叫什麽名字!”


    “阿木木!”男孩回道。


    “阿木木,歸隊!”孫大彪一把奪過了男孩頭頂的帽子,把自己的軍帽扣在了男孩頭上。


    “是!”男孩像模像樣地敬了個軍禮,轉身跑到了行進的隊伍中。


    很多年後,這個不起眼的小男孩,成為了彼岸花特種部隊的中堅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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