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邛、筰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願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天子問相如,相如曰:“邛、筰、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時嚐通,為郡縣,至漢興而罷。今誠複通,為置郡縣,愈於南夷。”天子以為然,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及副使王然於等乘傳,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沬、若水,南至牂柯為徼,通零關道,橋孫水以通邛都,為置一都尉、十餘縣,屬蜀。天子大說。


    詔發卒萬人治鴈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女巫楚服等敎陳皇後祠祭厭勝,挾婦人媚道;事覺,上使禦史張湯窮治之。湯深竟黨與,相連及誅者三百餘人,楚服梟首於市。乙巳,賜皇後冊,收其璽綬,罷退,居長門宮。竇太主慚懼,稽顙謝上。上曰:“皇後所為不軌於大義,不得不廢。主當信道以**,勿受妄言以生嫌懼。後雖廢,供奉如法,長門無異上宮也。”


    初,上嚐置酒竇太主家,主見所幸賣珠兒董偃,上賜之衣冠,尊而不名,稱為“主人翁”,使之侍飲;由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常從遊戲北宮,馳逐平樂觀,雞、鞠之會,角狗、馬之足,上大歡樂之。上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君。是時,中郎東方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上曰:“何謂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傷王製,其罪二也。陛下富於春秋,方積思於六經;偃不遵經勸學,反以靡麗為右,奢侈為務,盡狗馬之樂,極耳目之欲,是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其罪三也。”上默然不應,良久曰:“吾業已設飲,後而自改。”朔曰:“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之漸,其變為篡。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上曰:“善!”有詔止,更置酒北宮,引董君從東司馬門入;賜朔黃金三十斤。董君之寵由是日衰。是後,公主、貴人多踰禮製矣。


    上以張湯為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作見知法,吏傳相監司。用法益刻自此始。


    八月,螟。


    是歲,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菑川人公孫弘對策曰:“臣聞上古堯、舜之時,不貴爵賞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深刑重罰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則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羣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則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


    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


    時對者百餘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


    齊人轅固,年九十餘,亦以賢良征。公孫弘仄目而事固,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諸儒多疾毀固者,固遂以老罷歸。


    是時,巴、蜀四郡鑿山通西南夷,千餘裏戍轉相餉。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暑濕死者甚眾;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費以巨萬計而無功。上患之,詔使公孫弘視焉。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弘每朝會,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麵折廷爭。於是上察其行慎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大說之,一歲中遷至左內史。


    弘奏事,有不可,不廷辨。常與汲黯請間,黯先發之,弘推其後,天子常說,所言皆聽,以此日益親貴。弘嚐與公卿約議,至上前,皆倍其約以順上旨。汲黯廷詰弘曰:“齊人多詐而無情實;始與臣等建此議,今皆倍之,不忠!”上問弘。弘謝曰:“夫知臣者,以臣為忠;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毀弘,上益厚遇之。


    武帝元光六年(壬子、前一二九年)


    冬,初算商車。


    大司農鄭當時言:“穿渭為渠,下至河,漕關東粟徑易,又可以溉渠下民田萬餘頃。”春,詔發卒數萬人穿渠,如當時策;三歲而通,人以為便。


    匈奴入上穀,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穀,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鴈門,各萬騎,擊胡關市下。衛青至龍城,得胡首虜七百人;公孫賀無所得;公孫敖為胡所敗,亡七千騎;李廣亦為胡所敗。胡生得廣,置兩馬間,絡而盛臥,行十餘裏;廣佯死,暫騰而上胡兒馬上,奪其弓,鞭馬南馳,遂得脫歸。漢下敖、廣吏,當斬,贖為庶人;唯青賜爵關內侯。青雖出於奴虜,然善騎射,材力絕人;遇士大夫以禮,與士卒有恩,眾樂為用,有將帥材,故每出輒有功。天下由此服上之知人。


    夏,大旱;蝗。


    六月,上行幸雍。


    秋,匈奴數盜邊,漁陽尤甚。以衛尉韓安國為材官將軍,屯漁陽。


    武帝元朔元年(癸醜、前一二八年)


    冬,十一月,詔曰:“朕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壅於上聞也。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議二千石不舉者者罪!”有司奏:“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易王非薨。


    皇子據生,衛夫人之子也。三月,甲子,立衛夫人為皇後,赦天下。


    秋,匈奴二萬騎入漢,殺遼西太守,略二千餘人,圍韓安國壁;又入漁陽、鴈門,各殺略千餘人。安國益東徙,屯北平;數月,病死。天子乃複召李廣,拜為右北平太守。匈奴號曰“漢之飛將軍”,避之,數歲不敢入右北平。


    車騎將軍衛青將三萬騎出鴈門,將軍李息出代;青斬首虜數千人。


    東夷薉君南閭等共二十八萬人降,為蒼海郡;人徒之費,擬於南夷,燕、齊之間,靡然騷動。


    是歲,魯共王餘、長沙定王發皆薨。


    臨菑人主父偃、嚴安,無終人徐樂,皆上書言事。


    始,偃遊齊、燕、趙,皆莫能厚遇,諸生相與排擯不容;家貧,假貸無所得,乃西入關上書闕下,朝奏,暮召入。所言九事,其八事為律令;一事諫伐匈奴,其辭曰:“司馬法曰:"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平,忘戰必危。"夫怒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爭者末節也。夫務戰勝,窮武事者,未有不悔者也。


    昔秦皇帝幷吞戰國,務勝不休,欲攻匈奴。李斯諫曰:"不可。夫匈奴,無城郭之居,委積之守,遷徙鳥舉,難得而製也。輕兵深入,糧食必絕;踵糧以行,重不及事。得其地,不足以為利也;得其民,不可調而守也;勝必殺之,非民父母也;靡敝中國,快心匈奴,非長策也。"秦皇帝不聽,遂使蒙恬將兵攻胡,辟地千裏,以河為境。地固沮澤、鹹鹵,不生五穀。然後發天下丁男以守北河,暴兵露師十有餘年,死者不可勝數,終不能踰河而北,是豈人眾不足,兵革不備哉?其勢不可也。又使天下蜚芻、挽粟,起於東腄、琅邪負海之郡,轉輸北河,率三十鍾而致一石。男子疾耕,不足於糧餉,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道路死者相望,蓋天下始畔秦也。


    及至高皇帝,定天下,略地於邊,聞匈奴聚於代穀之外而欲擊之。禦史成進諫曰:"不可。夫匈奴之性,獸聚而鳥散,從之如搏影。今以陛下盛德攻匈奴,臣竊危之。"高帝不聽,遂北至於代穀,果有平城之圍。高皇帝蓋悔之甚,乃使劉敬往結和親之約,然後天下忘幹戈之事。


    夫匈奴難得而製,非一世也;行盜侵驅,所以為業也,天性固然。上及虞、夏、殷、周,固弗程督,禽獸畜之,不屬為人。夫上不觀虞、夏、殷、周之統,而下循近世之失,此臣之所大憂,百姓之所疾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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