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閼逢攝提格(甲寅),盡屠維協洽(己未),凡六年。
孝宣皇帝地節三年(甲寅、前六七年)
春,三月,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化天下。今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征用,會病卒官。後詔使丞相、禦史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前膠東相成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名雲。
夏,四月,戊申,立子奭為皇太子,以丙吉為太傅,太中大夫疏廣為少傅。封太子外祖父許廣漢為平恩侯。又封霍光兄孫中郎將雲為冠陽侯。
霍顯聞立太子,怒恚不食,歐血,曰:“此乃民間時子,安得立!卽後有子,反為王邪?”複敎皇後令毒太子。皇後數召太子賜食,保、阿輒先嚐之;後挾毒不得行。
五月,甲申,丞相賢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安車、駟馬,罷就第。丞相致仕自賢始。
六月,壬辰,以魏相為丞相。辛醜,丙吉為禦史大夫,疏廣為太子太傅,廣兄子受為少傅。
太子外祖父平恩侯許伯,以為太子少,白使其弟中郎將舜監護太子家。上以問廣,廣對曰:“太子,國儲副君,師友必於天下英俊,不宜獨親外家許氏。且太子自有太傅、少傅,官屬已備,今複使舜護太子家,示陋,非所以廣太子德於天下也。”上善其言,以語魏相,相免冠謝曰:“此非臣等所能及。”廣由是見器重。
京師大雨雹,大行丞東海蕭望之上疏,言大臣任政,一姓專權之所致。上素聞望之名,拜為謁者。時上博延賢俊,民多上書言便宜,輒下望之問狀;高者請丞相、禦史,次者中二千石試事,滿歲以狀聞;下者報聞,罷。所白處奏皆可。
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旣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複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詔:“池籞未禦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複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
霍氏驕侈縱橫。太夫人顯,廣治第室,作乘輿輦,加畫,繡絪馮,黃金塗;韋絮薦輪,侍婢以五采絲挽顯遊戲第中;與監奴馮子都亂。而禹、山亦並繕治第宅,走馬馳逐平樂館。雲當朝請,數稱病私出,多從賓客,張圍獵黃山苑中,使倉頭奴上朝謁,莫敢譴者。顯及諸女晝夜出入長信宮殿中,亡期度。
帝自在民間,聞知霍氏尊盛日久,內不能善。旣躬親朝政,禦史大夫魏相給事中。顯謂禹、雲、山:“女曹不務奉大將軍餘業,今大夫給事中,他人壹間女,能複自救邪!”後兩家奴爭道,霍氏奴入禦史府,欲躢大夫門;禦史為叩頭謝,乃去。人以謂霍氏,顯等始知憂。
會魏大夫為丞相,數燕見言事;平恩侯與侍中金安上等徑出入省中。時霍山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羣臣進見獨往來,於是霍氏甚惡之。上頗聞霍氏毒殺許後而未察,乃徙光女壻度遼將軍、未央衛尉、平陵侯範明友為光祿勳,出次壻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為安定太守。數月,複出光姊壻給事中、光祿大夫張朔為蜀郡太守,羣孫壻中郎將王漢為武威太守。頃之,複徙光長女壻長樂衛尉鄧廣漢為少府。戊戌,更以張安世為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以霍禹為大司馬,冠小冠,亡印綬;罷其屯兵官屬,特使禹官名與光俱大司馬者。又收範明友度遼將軍印綬,但為光祿勳;及光中女壻趙平為散騎、騎都尉、光祿大夫,將屯兵,又收平騎都尉印綬。諸領胡、越騎、羽林及兩宮衛將屯兵,悉易以所親信許、史子弟代之。
初,孝武之世,征發煩數,百姓貧耗,窮民犯法,奸軌不勝,於是使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後奸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罔寖密,律令煩苛,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徧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駁,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鹹冤傷之。
廷尉史巨鹿路溫舒上書曰:“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繇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夫繼變亂之後,必有異舊之恩,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卽世無嗣,昌邑**,乃皇天所以開至聖也。臣聞春秋正卽位、大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統,滌煩文,除民疾,以應天意。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複生,絕者不可複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導以明之;上奏畏卻,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當之成,雖皋陶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唯陛下省法製,寬刑罰,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上善其言。
十二月,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於是每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獄刑號為平矣。
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聽怠,則廷平將召權而為亂首矣。”
昭帝時,匈奴使四千騎田車師。及五將軍擊匈奴,車師田者驚去,車師複通於漢;匈奴怒,召其太子軍宿,欲以為質。軍宿,焉耆外孫,不欲質匈奴,亡走焉耆,車師王更立子烏貴為太子。及烏貴立為王,與匈奴結婚姻,敎匈奴遮漢道通烏孫者。
是歲,侍郎會稽鄭吉與校尉司馬憙,將免刑罪人田渠犂,積穀,發城郭諸國兵萬餘人與所將田士千五百人共擊車師,破之;車師王請降。匈奴發兵攻車師;吉、憙引兵北逢之,匈奴不敢前。吉、憙卽留一候與卒二十人留守王,吉等引兵歸渠犂。車師王恐匈奴兵複至而見殺也,乃輕騎奔烏孫。吉卽迎其妻子,傳送長安。匈奴更以車師王昆弟兜莫為車師王,收其餘民東徙,不敢居故地;而鄭吉始使吏卒三百人往田車師地以實之。
上自初卽位,數遣使者求外家;久遠,多似類而非是。是歲,求得外祖母王媼及媼男無故、武。上賜無故、武爵關內侯。旬日間,賞賜以巨萬計。
宣帝地節四年(乙卯、前六六年)
春,二月,賜外祖母號為博平君;封舅無故為平昌侯,武為樂昌侯。
夏,五月,山陽、濟陰雹如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餘人,飛鳥皆死。
詔:“自今子有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治。”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霍顯及禹、山、雲自見日侵削,數相對啼泣自怨。山曰:“今丞相用事,縣官信之,盡變易大將軍時法令,發揚大將軍過失。又,諸儒生多窶人子,遠客饑寒,喜妄說狂言,不避忌諱,大將軍常讎之。今陛下好與諸儒生語,人人自書對事,多言我家者。嚐有上書言我家昆弟驕恣,其言絕痛;山屏不奏。後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輒使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益不信人。又聞民間讙言"霍氏毒殺許皇後",寧有是邪?”顯恐急,卽具以實告禹、山、雲。禹、山、雲驚曰:“如是,何不早告禹等!縣官離散、斥逐諸壻,用是故也。此大事,誅罰不小,柰何?”於是始有邪謀矣。
雲舅李竟所善張赦,見雲家卒卒,謂竟曰:“今丞相與平恩侯用事,可令太夫人言太後,先誅此兩人;移徙陛下,在太後耳。”長安男子張章告之,事下廷尉、執金吾,捕張赦等。後有詔,止勿捕。山等愈恐,相謂曰:“此縣官重太後,故不竟也。然惡端已見,久之猶發,發卽族矣,不如先也。”遂令諸女各歸報其夫,皆曰:“安所相避!”
孝宣皇帝地節三年(甲寅、前六七年)
春,三月,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不能化天下。今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之效。其賜成爵關內侯,秩中二千石。”未及征用,會病卒官。後詔使丞相、禦史問郡、國上計長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對言:“前膠東相成偽自增加以蒙顯賞。”是後俗吏多為虛名雲。
夏,四月,戊申,立子奭為皇太子,以丙吉為太傅,太中大夫疏廣為少傅。封太子外祖父許廣漢為平恩侯。又封霍光兄孫中郎將雲為冠陽侯。
霍顯聞立太子,怒恚不食,歐血,曰:“此乃民間時子,安得立!卽後有子,反為王邪?”複敎皇後令毒太子。皇後數召太子賜食,保、阿輒先嚐之;後挾毒不得行。
五月,甲申,丞相賢以老病乞骸骨;賜黃金百斤、安車、駟馬,罷就第。丞相致仕自賢始。
六月,壬辰,以魏相為丞相。辛醜,丙吉為禦史大夫,疏廣為太子太傅,廣兄子受為少傅。
太子外祖父平恩侯許伯,以為太子少,白使其弟中郎將舜監護太子家。上以問廣,廣對曰:“太子,國儲副君,師友必於天下英俊,不宜獨親外家許氏。且太子自有太傅、少傅,官屬已備,今複使舜護太子家,示陋,非所以廣太子德於天下也。”上善其言,以語魏相,相免冠謝曰:“此非臣等所能及。”廣由是見器重。
京師大雨雹,大行丞東海蕭望之上疏,言大臣任政,一姓專權之所致。上素聞望之名,拜為謁者。時上博延賢俊,民多上書言便宜,輒下望之問狀;高者請丞相、禦史,次者中二千石試事,滿歲以狀聞;下者報聞,罷。所白處奏皆可。
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旣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複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詔:“池籞未禦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複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
霍氏驕侈縱橫。太夫人顯,廣治第室,作乘輿輦,加畫,繡絪馮,黃金塗;韋絮薦輪,侍婢以五采絲挽顯遊戲第中;與監奴馮子都亂。而禹、山亦並繕治第宅,走馬馳逐平樂館。雲當朝請,數稱病私出,多從賓客,張圍獵黃山苑中,使倉頭奴上朝謁,莫敢譴者。顯及諸女晝夜出入長信宮殿中,亡期度。
帝自在民間,聞知霍氏尊盛日久,內不能善。旣躬親朝政,禦史大夫魏相給事中。顯謂禹、雲、山:“女曹不務奉大將軍餘業,今大夫給事中,他人壹間女,能複自救邪!”後兩家奴爭道,霍氏奴入禦史府,欲躢大夫門;禦史為叩頭謝,乃去。人以謂霍氏,顯等始知憂。
會魏大夫為丞相,數燕見言事;平恩侯與侍中金安上等徑出入省中。時霍山領尚書,上令吏民得奏封事,不關尚書,羣臣進見獨往來,於是霍氏甚惡之。上頗聞霍氏毒殺許後而未察,乃徙光女壻度遼將軍、未央衛尉、平陵侯範明友為光祿勳,出次壻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為安定太守。數月,複出光姊壻給事中、光祿大夫張朔為蜀郡太守,羣孫壻中郎將王漢為武威太守。頃之,複徙光長女壻長樂衛尉鄧廣漢為少府。戊戌,更以張安世為衛將軍,兩宮衛尉、城門、北軍兵屬焉。以霍禹為大司馬,冠小冠,亡印綬;罷其屯兵官屬,特使禹官名與光俱大司馬者。又收範明友度遼將軍印綬,但為光祿勳;及光中女壻趙平為散騎、騎都尉、光祿大夫,將屯兵,又收平騎都尉印綬。諸領胡、越騎、羽林及兩宮衛將屯兵,悉易以所親信許、史子弟代之。
初,孝武之世,征發煩數,百姓貧耗,窮民犯法,奸軌不勝,於是使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後奸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罔寖密,律令煩苛,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徧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駁,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鹹冤傷之。
廷尉史巨鹿路溫舒上書曰:“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繇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夫繼變亂之後,必有異舊之恩,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卽世無嗣,昌邑**,乃皇天所以開至聖也。臣聞春秋正卽位、大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統,滌煩文,除民疾,以應天意。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複生,絕者不可複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導以明之;上奏畏卻,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當之成,雖皋陶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唯陛下省法製,寬刑罰,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上善其言。
十二月,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尉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於是每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獄刑號為平矣。
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政衰聽怠,則廷平將召權而為亂首矣。”
昭帝時,匈奴使四千騎田車師。及五將軍擊匈奴,車師田者驚去,車師複通於漢;匈奴怒,召其太子軍宿,欲以為質。軍宿,焉耆外孫,不欲質匈奴,亡走焉耆,車師王更立子烏貴為太子。及烏貴立為王,與匈奴結婚姻,敎匈奴遮漢道通烏孫者。
是歲,侍郎會稽鄭吉與校尉司馬憙,將免刑罪人田渠犂,積穀,發城郭諸國兵萬餘人與所將田士千五百人共擊車師,破之;車師王請降。匈奴發兵攻車師;吉、憙引兵北逢之,匈奴不敢前。吉、憙卽留一候與卒二十人留守王,吉等引兵歸渠犂。車師王恐匈奴兵複至而見殺也,乃輕騎奔烏孫。吉卽迎其妻子,傳送長安。匈奴更以車師王昆弟兜莫為車師王,收其餘民東徙,不敢居故地;而鄭吉始使吏卒三百人往田車師地以實之。
上自初卽位,數遣使者求外家;久遠,多似類而非是。是歲,求得外祖母王媼及媼男無故、武。上賜無故、武爵關內侯。旬日間,賞賜以巨萬計。
宣帝地節四年(乙卯、前六六年)
春,二月,賜外祖母號為博平君;封舅無故為平昌侯,武為樂昌侯。
夏,五月,山陽、濟陰雹如雞子,深二尺五寸,殺二十餘人,飛鳥皆死。
詔:“自今子有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治。”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霍顯及禹、山、雲自見日侵削,數相對啼泣自怨。山曰:“今丞相用事,縣官信之,盡變易大將軍時法令,發揚大將軍過失。又,諸儒生多窶人子,遠客饑寒,喜妄說狂言,不避忌諱,大將軍常讎之。今陛下好與諸儒生語,人人自書對事,多言我家者。嚐有上書言我家昆弟驕恣,其言絕痛;山屏不奏。後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輒使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益不信人。又聞民間讙言"霍氏毒殺許皇後",寧有是邪?”顯恐急,卽具以實告禹、山、雲。禹、山、雲驚曰:“如是,何不早告禹等!縣官離散、斥逐諸壻,用是故也。此大事,誅罰不小,柰何?”於是始有邪謀矣。
雲舅李竟所善張赦,見雲家卒卒,謂竟曰:“今丞相與平恩侯用事,可令太夫人言太後,先誅此兩人;移徙陛下,在太後耳。”長安男子張章告之,事下廷尉、執金吾,捕張赦等。後有詔,止勿捕。山等愈恐,相謂曰:“此縣官重太後,故不竟也。然惡端已見,久之猶發,發卽族矣,不如先也。”遂令諸女各歸報其夫,皆曰:“安所相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