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及郡國十二蝗。
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主驕淫無道;始積忿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孝順帝永建六年(辛未、一三一年)
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開薨;子政嗣。政慠很不奉法,帝以侍禦史吳郡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讚拜,景峙不為禮,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慚而更服,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以王不恭,使相檢督。諸君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奸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政遂為改節,悔過自修。
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三月,辛亥,複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複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酺上疏請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羣羌。皓坐事征,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上移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帝欲立皇後,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尚書仆射南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嚐有也。恃神卜筮,旣未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岐嶷形於自然,俔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帝從之。
恭懷皇後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禦,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所由興也。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小妾得免於罪。”帝由是賢之。
孝順帝陽嘉元年(壬申、一三二年)
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後。
京師旱。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複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敎化;其有政治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今典城百裏,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辦為賢能;以治己安民為劣弱,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讎,稅之如豺虎。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朞月;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踰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複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帝感其言,複申無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詳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終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禮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
胡廣、郭虔、史敞上書駁之曰:“凡選舉因才,無拘定製。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鄭、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顯用,年乖強仕;終、賈揚聲,亦在弱冠。前世以來,貢舉之製,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剗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帝不從。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久之,廣陵所舉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詰之,對曰:“詔書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左雄詰之曰:“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罷卻之。郡守坐免。
袁宏論曰:夫謀事作製,以經世訓物,必使可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謂彈冠之會必將是年也,以為可仕之時在於強盛,故舉其大限以為民衷。且顏淵、子奇,曠代一有,而欲以斯為格,豈不偏乎!
然雄公直精明,能審核真偽,決誌行之。頃之,胡廣出為濟陰太守,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潁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輕舉。迄於永嘉,察選清平,多得其人。
閏月,庚子,恭陵百丈廡災。
上聞北海郎顗精於陰陽之學。
孝順帝陽嘉二年(癸酉、一三三年)
春,正月,詔公交車征顗,問以災異。顗上章曰:“三公上應台階,不同元首,政失其道,則寒陰反節。今之在位,競托高虛,納累鍾之奉,亡天下之憂。棲遲偃仰,寢疾自逸,被策文,得賜錢,卽複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以此消伏災眚,興致升平,其可得乎!今選牧、守,委任三府;長吏不良,旣咎州、郡,州、郡有失,豈得不歸責舉者!而陛下崇之彌優,自下慢事愈甚,所謂"大網疏,小網數"。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發憤忘食,懇懇不已者,誠念朝廷,欲致興平。臣書不擇言,死不敢恨!”因條便宜七事:“一,園陵火災,宜念百姓之勞,罷繕修之役。二,立春以後陰寒失節,宜采納良臣,以助聖化。三,今年少陽之歲,春當旱,夏必有水,宜遵前典,惟節惟約。四,去年八月,熒惑出入軒轅,宜簡出宮女,恣其姻嫁。五,去年閏十月,有白氣從西方天苑趨參左足,入玉井,恐立秋以後,將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告諸郡,嚴為備禦。六,今月十四日乙卯,白虹貫日,宜令中外官司,並須立秋然後考事。七,漢興以來三百三十九歲,於時三朞,宜大蠲法令,有所變更。王者隨天,譬猶自春徂夏,改青服絳也。自文帝省刑,適三百年,而輕微之禁,漸已殷積。王者之法,譬猶江、河,當使易避而難犯也。”
二月,顗複上書薦黃瓊、李固,以為宜加擢用。又言:“自冬涉春,訖無嘉澤,數有西風,反逆時節,朝廷勞心,廣為禱祈,薦祭山川,暴龍移市。臣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可請降,水可攘止,則歲無隔幷,太平可待。然而災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書奏,特拜郎中;辭病不就。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趙稠遣從事將南匈奴兵出塞擊鮮卑,破之。
初,帝之立也,乳母宋娥與其謀,帝封娥為山陽君,又封執金吾梁商子冀為襄邑侯。尚書令左雄上封事曰:“高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聖等,遂致地震之異。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又有日食之變。數術之士,鹹歸咎於封爵。今青州饑虛,盜賊未息,誠不宜追錄小恩,虧失大典。”詔不聽。
定遠侯班超之孫始尚帝姑陰城公主。主驕淫無道;始積忿怒,伏刃殺主。冬,十月,乙亥,始坐腰斬,同產皆棄市。
孝順帝永建六年(辛未、一三一年)
春,二月,庚午,河間孝王開薨;子政嗣。政慠很不奉法,帝以侍禦史吳郡沈景有強能,擢為河間相。景到國,謁王,王不正服,箕踞殿上;侍郎讚拜,景峙不為禮,問王所在。虎賁曰:“是非王邪!”景曰:“王不正服,常人何別!今相謁王,豈謁無禮者邪!”王慚而更服,景然後拜;出,住宮門外,請王傅責之曰:“前發京師,陛見受詔,以王不恭,使相檢督。諸君空受爵祿,曾無訓導之義!”因奏治其罪,詔書讓政而詰責傅。景因捕諸奸人,奏案其罪,殺戮尤惡者數十人,出冤獄百餘人。政遂為改節,悔過自修。
帝以伊吾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三月,辛亥,複令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複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酺上疏請修繕,誘進後學,帝從之。秋,九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護烏桓校尉耿曄遣兵擊鮮卑,破之。
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羣羌。皓坐事征,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上移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帝欲立皇後,而貴人有寵者四人,莫知所建,議欲探籌,以神定選。尚書仆射南郡胡廣與尚書馮翊郭虔、史敞上疏諫曰:“竊見詔書,以立後事大,謙不自專,欲假之籌策,決疑靈神;篇籍所記,祖宗典故,未嚐有也。恃神卜筮,旣未必當賢;就值其人,猶非德選。夫岐嶷形於自然,俔天必有異表,宜參良家,簡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鈞以貌;稽之典經,斷之聖慮。”帝從之。
恭懷皇後弟子乘氏侯商之女,選入掖庭為貴人,常特被引禦,從容辭曰:“夫陽以博施為德,陰以不專為義。螽斯則百福所由興也。願陛下思雲雨之均澤,小妾得免於罪。”帝由是賢之。
孝順帝陽嘉元年(壬申、一三二年)
春,正月,乙巳,立貴人梁氏為皇後。
京師旱。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庚寅,赦天下,改元。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複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以為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敎化;其有政治者,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今典城百裏,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聚斂整辦為賢能;以治己安民為劣弱,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讎,稅之如豺虎。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朞月;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競共辟召,踴躍升騰,超等踰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受罪,會赦行賂,複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終身,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帝感其言,複申無故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詳所施行;而宦官不便,終不能行。
雄又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禮稱強仕。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不得察舉,皆先詣公府,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副之端門,練其虛實,以觀異能,以美風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異行,自可不拘年齒。”帝從之。
胡廣、郭虔、史敞上書駁之曰:“凡選舉因才,無拘定製。六奇之策,不出經學;鄭、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顯用,年乖強仕;終、賈揚聲,亦在弱冠。前世以來,貢舉之製,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剗戾舊章,便利未明,眾心不厭。矯枉變常,政之所重,而不訪台司,不謀卿士;若事下之後,議者剝異,異之則朝失其便,同之則王言已行。臣愚以為可宣下百官,參其同異,然後覽擇勝否,詳采厥衷。”帝不從。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
久之,廣陵所舉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詰之,對曰:“詔書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左雄詰之曰:“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罷卻之。郡守坐免。
袁宏論曰:夫謀事作製,以經世訓物,必使可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謂彈冠之會必將是年也,以為可仕之時在於強盛,故舉其大限以為民衷。且顏淵、子奇,曠代一有,而欲以斯為格,豈不偏乎!
然雄公直精明,能審核真偽,決誌行之。頃之,胡廣出為濟陰太守,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唯汝南陳蕃、潁川李膺、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輕舉。迄於永嘉,察選清平,多得其人。
閏月,庚子,恭陵百丈廡災。
上聞北海郎顗精於陰陽之學。
孝順帝陽嘉二年(癸酉、一三三年)
春,正月,詔公交車征顗,問以災異。顗上章曰:“三公上應台階,不同元首,政失其道,則寒陰反節。今之在位,競托高虛,納累鍾之奉,亡天下之憂。棲遲偃仰,寢疾自逸,被策文,得賜錢,卽複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以此消伏災眚,興致升平,其可得乎!今選牧、守,委任三府;長吏不良,旣咎州、郡,州、郡有失,豈得不歸責舉者!而陛下崇之彌優,自下慢事愈甚,所謂"大網疏,小網數"。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以發憤忘食,懇懇不已者,誠念朝廷,欲致興平。臣書不擇言,死不敢恨!”因條便宜七事:“一,園陵火災,宜念百姓之勞,罷繕修之役。二,立春以後陰寒失節,宜采納良臣,以助聖化。三,今年少陽之歲,春當旱,夏必有水,宜遵前典,惟節惟約。四,去年八月,熒惑出入軒轅,宜簡出宮女,恣其姻嫁。五,去年閏十月,有白氣從西方天苑趨參左足,入玉井,恐立秋以後,將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告諸郡,嚴為備禦。六,今月十四日乙卯,白虹貫日,宜令中外官司,並須立秋然後考事。七,漢興以來三百三十九歲,於時三朞,宜大蠲法令,有所變更。王者隨天,譬猶自春徂夏,改青服絳也。自文帝省刑,適三百年,而輕微之禁,漸已殷積。王者之法,譬猶江、河,當使易避而難犯也。”
二月,顗複上書薦黃瓊、李固,以為宜加擢用。又言:“自冬涉春,訖無嘉澤,數有西風,反逆時節,朝廷勞心,廣為禱祈,薦祭山川,暴龍移市。臣聞皇天感物,不為偽動;災變應人,要在責己。若令雨可請降,水可攘止,則歲無隔幷,太平可待。然而災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書奏,特拜郎中;辭病不就。
三月,使匈奴中郎將趙稠遣從事將南匈奴兵出塞擊鮮卑,破之。
初,帝之立也,乳母宋娥與其謀,帝封娥為山陽君,又封執金吾梁商子冀為襄邑侯。尚書令左雄上封事曰:“高帝約,非劉氏不王,非有功不侯。孝安皇帝封江京、王聖等,遂致地震之異。永建二年封陰謀之功,又有日食之變。數術之士,鹹歸咎於封爵。今青州饑虛,盜賊未息,誠不宜追錄小恩,虧失大典。”詔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