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十一月,壬午,以司空衛臻為司徒,司隸校尉崔林為司空。
十二月,漢蔣琬出屯漢中。
乙醜,帝不豫。
辛巳,立郭夫人為皇後。
初,太祖為魏公,以讚令劉放、參軍事孫資皆為秘書郎。文帝卽位,更命秘書曰中書,以放為監,資為令,遂掌機密。帝卽位,尤見寵任,皆加侍中、光祿大夫,封本縣侯。是時,帝親覽萬機,數興軍旅,腹心之任,皆二人管之;每有大事,朝臣會議,常令決其是非,擇而行之。中護軍蔣濟上疏曰:“臣聞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蔽,古之至戒也。往者大臣秉事,外內扇動;陛下卓然自覽萬機,莫不祗肅。夫大臣非不忠也,然威權在下,則眾心慢上,勢之常也。陛下旣已察之於大臣,願無忘之於左右,左右忠正遠慮,未必賢於大臣,至於便辟取合,或能工之。今外所言,輒雲"中書",雖使恭慎,不敢外交,但有此名,猶惑世俗。況實握事要,日在目前,儻因疲倦之間,有所割製,眾臣見其能推移於事,卽亦因時而向之。一有此端,私招朋援,臧否毀譽,必有所興,功負賞罰,必有所易,直道而上者或壅,曲附左右者反達,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信,不複猜覺。此宜聖智所當早聞,外以經意,則形際自見;或恐朝臣畏言不合而受左右之怨,莫適以聞。臣竊亮陛下潛神默思,公聽並觀,若事有未盡於理而物有未周於用,將改曲易調,遠與黃、唐角功,近昭武、文之績,豈牽近習而已哉!然人君不可悉任天下之事,必當有所付;若委之一臣,自非周公旦之忠,管夷吾之公,則有弄權敗官之敝。當今柱石之士雖少,至於行稱一州,智效一官,忠信竭命,各奉其職,可並驅策,不使聖明之朝有專吏之名也!”帝不聽。
及寢疾,深念後事,乃以武帝子燕王宇為大將軍,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衛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對輔政。爽,真之子;肇,休之子也。帝少與燕王宇善,故以後事屬之。
劉放、孫資久典機任,獻、肇心內不平;殿中有雞棲樹,二人相謂曰:“此亦久矣,其能複幾!”放、資懼有後害,陰圖間之。燕王性恭良,陳誠固辭。帝引放、資入臥內,問曰:“燕王正爾為?”對曰:“燕王實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誰可任者?”時惟曹爽獨在側,放、資因薦爽,且言:“宜召司馬懿與相參。”帝曰:“爽堪其事不?”爽流汗不能對。放躡其足,耳之曰:“臣以死奉社稷。”帝從放、資言,欲用爽、懿,旣而中變,敕停前命;放、資複入見說帝,帝又從之。放曰:“宜為手詔。”帝曰:“我困篤,不能。”放卽上床,執帝手強作之,遂齎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皆流涕而出。甲申,以曹爽為大將軍。帝嫌爽才弱,複拜尚書孫禮為大將軍長史以佐之。
是時,司馬懿在汲,帝令給使辟邪齎手詔召之。先是,燕王為帝畫計,以為關中事重,宜遣懿便道自軹關西還長安,事已施行。懿斯須得二詔,前後相違,疑京師有變,乃疾驅入朝。
明帝景初三年(己未、二三九年)
春,正月,懿至,入見,帝執其手曰:“吾以後事屬君,君與曹爽輔少子。死乃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見,無所複恨矣!”乃召齊、秦二王以示懿,別指齊王芳謂懿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又敎齊王令前抱懿頸。懿頓首流涕。是日,立齊王為皇太子。帝尋殂。
帝沈毅明敏,任心而行,料簡功能,屏絕浮偽。行師動眾,論決大事,謀臣將相,鹹服帝之大略。性特強識,雖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跡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經耳目,終不遺忘。
孫盛論曰:聞之長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發垂地,口吃少言,而沈毅好斷。初,諸公受遺輔導,帝皆以方任處之,政自己出。優禮大臣,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其偉也。然不思建德垂風,不固維城之基,至使大權偏據,社稷無衛,悲夫!
太子卽位,年八歲;大赦。尊皇後曰皇太後,加曹爽、司馬懿侍中,假節鉞,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
爽、懿各領兵三千人更宿殿內,爽以懿年位素高,常父事之,每事谘訪,不敢專行。
初,幷州刺史東平畢軌及鄧揚、李勝、何晏、丁謐皆有才名,而急於富貴,趨時附勢,明帝惡其浮華,皆抑而不用。曹爽素與親善,及輔政,驟加引擢,以為腹心。晏,進之孫;謐,斐之子也。晏等鹹共推戴爽,以為重權不可委之於人。丁謐為爽畫策,使爽白天子發詔,轉司馬懿為太傅,外以名號尊之,內欲令尚書奏事,先來由己,得製其輕重也。爽從之。二月,丁醜,以司馬懿為太傅、以爽弟羲為中領軍、訓為武衛將軍,彥為散騎常侍、侍講,其餘諸弟皆以列侯侍從,出入禁闥,貴寵莫盛焉。
爽事太傅,禮貌雖存,而諸所興造,希複由之。爽徙吏部尚書盧毓為仆射,而以何晏代之,以鄧揚、丁謐為尚書,畢軌為司隸校尉。晏等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違忤者罷退,內外望風,莫敢忤旨。黃門侍郎傅嘏謂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靜而內躁,銛巧好利,不念務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將遠而朝政廢矣!”晏等遂與嘏不平,因微事免嘏官。又出盧毓為廷尉,畢軌又枉奏毓免官,眾論多訟之,乃複以為光祿勳。孫禮亮直不撓,爽心不便,出為揚州刺史。
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
夏,四月,吳督軍使者羊衜擊遼東守將,俘人民而去。
漢蔣琬為大司馬,東曹掾犍為楊戲,素性簡略,琬與言論,時不應答。或謂琬曰:“公與戲言而不應,其慢甚矣!”琬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麵,麵從後言,古人所誡。戲欲讚吾是邪,則非其本心;欲反吾言,則顯吾之非,是以默然,是戲之快也。”又督農楊敏嚐毀琬曰:“作事憒憒,誠不及前人。”或以白琬,主者請推治敏,琬曰:“吾實不如前人,無可推也。”主者乞問其憒憒之狀,琬曰:“苟其不如,則事不理,事不理,則憒憒矣。”後敏坐事係獄,眾人猶懼其必死,琬心無適莫,敏得免重罪。
秋,七月,帝始親臨朝。
八月,大赦。
冬,十月,吳太常潘浚卒。吳主以鎮南將軍呂岱代浚,與陸遜共領荊州文書。岱時年已八十,體素精勤,躬親王事,與遜同心協規,有善相讓,南土稱之。
十二月,吳將廖式殺臨賀太守嚴綱等,自稱平南將軍,攻零陵、桂陽,搖動交州諸郡,眾數萬人。呂岱自表輒行,星夜兼路,吳主遣使追拜交州牧,及遣諸將唐谘等絡繹相繼,攻討一年,破之,斬式及其支黨,郡縣悉平。岱複還武昌。
吳都鄉侯周胤將兵千人屯公安,有罪,徙廬陵;諸葛瑾、步騭為之請。吳主曰:“昔胤年少,初無功勞,橫受精兵,爵以侯將,蓋念公瑾以及於胤也。而胤恃此,酗淫自恣,前後告諭,曾無悛改。孤於公瑾,義猶二君,樂胤成就,豈有已哉!迫胤罪惡,未宜便還,且欲苦之,使自知耳。以公瑾之子,而二君在中間,苟使能改,亦何患乎!”
瑜兄子偏將軍峻卒,全琮請使峻子護領其兵。吳主曰:“昔走曹操,拓有荊州,皆是公瑾,常不忘之。初聞峻亡,仍欲用護。聞護性行危險,用之適為作禍,故更止之。孤念公瑾,豈有已哉!”
十二月,詔複以建寅之月為正。
邵陵厲公正始元年(庚申、二四〇年)
春,旱。
越巂蠻夷數叛漢,殺太守,是後太守不敢之郡,寄治安定縣,去郡八百餘裏。漢主以巴西張嶷為越巂太守,嶷招慰新附,誅討強猾,蠻夷畏服,郡界悉平,複還舊治。
冬,吳饑。
邵陵厲公正始二年(辛酉、二四一年)
春,吳人將伐魏。零陵太守殷劄言於吳主曰:“今天棄曹氏,喪誅累見,虎爭之際而幼童蒞事。陛下身自禦戎,取亂侮亡,宜滌荊、揚之地,舉強羸之數,使強者執戟,羸者轉運。西命益州,軍於隴右,授諸葛瑾、朱然大眾,直指襄陽,陸遜、朱桓別征壽春,大駕入淮陽,曆青、徐。襄陽、壽春,困於受敵,長安以西,務禦蜀軍,許、洛之眾,勢必分離,掎角並進,民必內應。將帥對向,或失便宜,一軍敗績,則三軍離心;便當秣馬脂車,陵蹈城邑,乘勝逐北,以定華夏。若不悉軍動眾,循前輕舉,則不足大用,易於屢退,民疲威消,時往力竭,非上策也。”吳主不能用。
十二月,漢蔣琬出屯漢中。
乙醜,帝不豫。
辛巳,立郭夫人為皇後。
初,太祖為魏公,以讚令劉放、參軍事孫資皆為秘書郎。文帝卽位,更命秘書曰中書,以放為監,資為令,遂掌機密。帝卽位,尤見寵任,皆加侍中、光祿大夫,封本縣侯。是時,帝親覽萬機,數興軍旅,腹心之任,皆二人管之;每有大事,朝臣會議,常令決其是非,擇而行之。中護軍蔣濟上疏曰:“臣聞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蔽,古之至戒也。往者大臣秉事,外內扇動;陛下卓然自覽萬機,莫不祗肅。夫大臣非不忠也,然威權在下,則眾心慢上,勢之常也。陛下旣已察之於大臣,願無忘之於左右,左右忠正遠慮,未必賢於大臣,至於便辟取合,或能工之。今外所言,輒雲"中書",雖使恭慎,不敢外交,但有此名,猶惑世俗。況實握事要,日在目前,儻因疲倦之間,有所割製,眾臣見其能推移於事,卽亦因時而向之。一有此端,私招朋援,臧否毀譽,必有所興,功負賞罰,必有所易,直道而上者或壅,曲附左右者反達,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信,不複猜覺。此宜聖智所當早聞,外以經意,則形際自見;或恐朝臣畏言不合而受左右之怨,莫適以聞。臣竊亮陛下潛神默思,公聽並觀,若事有未盡於理而物有未周於用,將改曲易調,遠與黃、唐角功,近昭武、文之績,豈牽近習而已哉!然人君不可悉任天下之事,必當有所付;若委之一臣,自非周公旦之忠,管夷吾之公,則有弄權敗官之敝。當今柱石之士雖少,至於行稱一州,智效一官,忠信竭命,各奉其職,可並驅策,不使聖明之朝有專吏之名也!”帝不聽。
及寢疾,深念後事,乃以武帝子燕王宇為大將軍,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衛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對輔政。爽,真之子;肇,休之子也。帝少與燕王宇善,故以後事屬之。
劉放、孫資久典機任,獻、肇心內不平;殿中有雞棲樹,二人相謂曰:“此亦久矣,其能複幾!”放、資懼有後害,陰圖間之。燕王性恭良,陳誠固辭。帝引放、資入臥內,問曰:“燕王正爾為?”對曰:“燕王實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誰可任者?”時惟曹爽獨在側,放、資因薦爽,且言:“宜召司馬懿與相參。”帝曰:“爽堪其事不?”爽流汗不能對。放躡其足,耳之曰:“臣以死奉社稷。”帝從放、資言,欲用爽、懿,旣而中變,敕停前命;放、資複入見說帝,帝又從之。放曰:“宜為手詔。”帝曰:“我困篤,不能。”放卽上床,執帝手強作之,遂齎出,大言曰:“有詔免燕王宇等官,不得停省中。”皆流涕而出。甲申,以曹爽為大將軍。帝嫌爽才弱,複拜尚書孫禮為大將軍長史以佐之。
是時,司馬懿在汲,帝令給使辟邪齎手詔召之。先是,燕王為帝畫計,以為關中事重,宜遣懿便道自軹關西還長安,事已施行。懿斯須得二詔,前後相違,疑京師有變,乃疾驅入朝。
明帝景初三年(己未、二三九年)
春,正月,懿至,入見,帝執其手曰:“吾以後事屬君,君與曹爽輔少子。死乃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見,無所複恨矣!”乃召齊、秦二王以示懿,別指齊王芳謂懿曰:“此是也,君諦視之,勿誤也!”又敎齊王令前抱懿頸。懿頓首流涕。是日,立齊王為皇太子。帝尋殂。
帝沈毅明敏,任心而行,料簡功能,屏絕浮偽。行師動眾,論決大事,謀臣將相,鹹服帝之大略。性特強識,雖左右小臣,官簿性行,名跡所履,及其父兄子弟,一經耳目,終不遺忘。
孫盛論曰:聞之長老,魏明帝天姿秀出,立發垂地,口吃少言,而沈毅好斷。初,諸公受遺輔導,帝皆以方任處之,政自己出。優禮大臣,開容善直,雖犯顏極諫,無所摧戮,其君人之量如此其偉也。然不思建德垂風,不固維城之基,至使大權偏據,社稷無衛,悲夫!
太子卽位,年八歲;大赦。尊皇後曰皇太後,加曹爽、司馬懿侍中,假節鉞,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
爽、懿各領兵三千人更宿殿內,爽以懿年位素高,常父事之,每事谘訪,不敢專行。
初,幷州刺史東平畢軌及鄧揚、李勝、何晏、丁謐皆有才名,而急於富貴,趨時附勢,明帝惡其浮華,皆抑而不用。曹爽素與親善,及輔政,驟加引擢,以為腹心。晏,進之孫;謐,斐之子也。晏等鹹共推戴爽,以為重權不可委之於人。丁謐為爽畫策,使爽白天子發詔,轉司馬懿為太傅,外以名號尊之,內欲令尚書奏事,先來由己,得製其輕重也。爽從之。二月,丁醜,以司馬懿為太傅、以爽弟羲為中領軍、訓為武衛將軍,彥為散騎常侍、侍講,其餘諸弟皆以列侯侍從,出入禁闥,貴寵莫盛焉。
爽事太傅,禮貌雖存,而諸所興造,希複由之。爽徙吏部尚書盧毓為仆射,而以何晏代之,以鄧揚、丁謐為尚書,畢軌為司隸校尉。晏等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違忤者罷退,內外望風,莫敢忤旨。黃門侍郎傅嘏謂爽弟羲曰:“何平叔外靜而內躁,銛巧好利,不念務本,吾恐必先惑子兄弟,仁人將遠而朝政廢矣!”晏等遂與嘏不平,因微事免嘏官。又出盧毓為廷尉,畢軌又枉奏毓免官,眾論多訟之,乃複以為光祿勳。孫禮亮直不撓,爽心不便,出為揚州刺史。
三月,以征東將軍滿寵為太尉。
夏,四月,吳督軍使者羊衜擊遼東守將,俘人民而去。
漢蔣琬為大司馬,東曹掾犍為楊戲,素性簡略,琬與言論,時不應答。或謂琬曰:“公與戲言而不應,其慢甚矣!”琬曰:“人心不同,各如其麵,麵從後言,古人所誡。戲欲讚吾是邪,則非其本心;欲反吾言,則顯吾之非,是以默然,是戲之快也。”又督農楊敏嚐毀琬曰:“作事憒憒,誠不及前人。”或以白琬,主者請推治敏,琬曰:“吾實不如前人,無可推也。”主者乞問其憒憒之狀,琬曰:“苟其不如,則事不理,事不理,則憒憒矣。”後敏坐事係獄,眾人猶懼其必死,琬心無適莫,敏得免重罪。
秋,七月,帝始親臨朝。
八月,大赦。
冬,十月,吳太常潘浚卒。吳主以鎮南將軍呂岱代浚,與陸遜共領荊州文書。岱時年已八十,體素精勤,躬親王事,與遜同心協規,有善相讓,南土稱之。
十二月,吳將廖式殺臨賀太守嚴綱等,自稱平南將軍,攻零陵、桂陽,搖動交州諸郡,眾數萬人。呂岱自表輒行,星夜兼路,吳主遣使追拜交州牧,及遣諸將唐谘等絡繹相繼,攻討一年,破之,斬式及其支黨,郡縣悉平。岱複還武昌。
吳都鄉侯周胤將兵千人屯公安,有罪,徙廬陵;諸葛瑾、步騭為之請。吳主曰:“昔胤年少,初無功勞,橫受精兵,爵以侯將,蓋念公瑾以及於胤也。而胤恃此,酗淫自恣,前後告諭,曾無悛改。孤於公瑾,義猶二君,樂胤成就,豈有已哉!迫胤罪惡,未宜便還,且欲苦之,使自知耳。以公瑾之子,而二君在中間,苟使能改,亦何患乎!”
瑜兄子偏將軍峻卒,全琮請使峻子護領其兵。吳主曰:“昔走曹操,拓有荊州,皆是公瑾,常不忘之。初聞峻亡,仍欲用護。聞護性行危險,用之適為作禍,故更止之。孤念公瑾,豈有已哉!”
十二月,詔複以建寅之月為正。
邵陵厲公正始元年(庚申、二四〇年)
春,旱。
越巂蠻夷數叛漢,殺太守,是後太守不敢之郡,寄治安定縣,去郡八百餘裏。漢主以巴西張嶷為越巂太守,嶷招慰新附,誅討強猾,蠻夷畏服,郡界悉平,複還舊治。
冬,吳饑。
邵陵厲公正始二年(辛酉、二四一年)
春,吳人將伐魏。零陵太守殷劄言於吳主曰:“今天棄曹氏,喪誅累見,虎爭之際而幼童蒞事。陛下身自禦戎,取亂侮亡,宜滌荊、揚之地,舉強羸之數,使強者執戟,羸者轉運。西命益州,軍於隴右,授諸葛瑾、朱然大眾,直指襄陽,陸遜、朱桓別征壽春,大駕入淮陽,曆青、徐。襄陽、壽春,困於受敵,長安以西,務禦蜀軍,許、洛之眾,勢必分離,掎角並進,民必內應。將帥對向,或失便宜,一軍敗績,則三軍離心;便當秣馬脂車,陵蹈城邑,乘勝逐北,以定華夏。若不悉軍動眾,循前輕舉,則不足大用,易於屢退,民疲威消,時往力竭,非上策也。”吳主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