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令王僧達,幼聰警能文,而跌蕩不拘。帝初踐阼,擢為仆射,居顏、劉之右。自負才地,謂當時莫及,一二年間,卽望宰相。旣而遷護軍,怏怏不得誌,累啟求出。上不悅,由是稍稍下遷,五歲七徙,再被彈削。僧達旣恥且怨,所上表奏,辭旨抑揚,又好非議時政,上已積憤怒。路太後兄子嚐詣僧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太後大怒,固邀上令必殺僧達。會高闍反,上因誣僧達與闍通謀,八月,丙戌,收付廷尉,賜死。
沈約論曰:夫君子、小人,類物之通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是以太公起屠釣為周師,傅說去版築為殷相,明揚幽仄,唯才是與。逮於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名重京師;非若晚代分為二途也。魏武始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而都正俗士,隨時俯仰,憑借世資,用相陵駕;因此相沿,遂為成法。周、漢之道,以智役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矣。
裴子野論曰:古者,德義可尊,無擇負販;苟非其人,何取世族!名公子孫,還齊布衣之伍;士庶雖分,本無華素之隔。自晉以來,其流稍改,草澤之士,猶顯清途;降及季年,專限閥閱。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黃散之孫,蔑令長之室;轉相驕矜,互爭銖兩,唯論門戶,不問賢能。以謝靈運、王僧達之才華輕躁,使生自寒宗,猶將覆折;重以怙其庇蔭,召禍宜哉。
九月,乙巳,魏主還平城。
丙寅,魏大赦。
冬,十月,甲戌,魏主北巡,欲伐柔然,至陰山,會雨雪,魏主欲還,太尉尉眷曰:“今動大眾以威北狄,去都不遠而車駕遽還,虜必疑我有內難。將士雖寒,不可不進。”魏主從之,辛卯,軍於車侖山。
積射將軍殷孝祖築兩城於清水之東。魏鎮西將軍封敕文攻之,清口戍主、振威將軍傅幹愛拒破之。孝祖,羨之曾孫也。上遣虎賁主龐孟虯救清口,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遣中兵參軍苟思達助之,敗魏兵於沙溝。師伯,竣之族兄也。上遣司空參軍卜天生將兵會傅幹愛及中兵參軍江方興共擊魏兵,屢破之,斬魏將窟瓌公等數人。十一月,魏征西將軍皮豹子等將三萬騎助封敕文寇青州,顏師伯禦之,輔國參軍焦度刺豹子墜馬,獲其鎧矟具裝,手殺數十人。度,本南安氐也。
魏主自將騎十萬、車十五萬兩擊柔然,度大漠,旌旗千裏。柔然處羅可汗遠遁,其別部烏朱駕頹等帥數千落降於魏。魏主刻石紀功而還。
初,上在江州,山陰戴法興、戴明寶、蔡閑為典簽;及卽位,皆以為南台侍禦史兼中書通事舍人。是歲,三典簽並以初舉兵預密謀,賜爵縣男;閑已卒,追賜之。
時上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涉獵文史,為上所知,亦以為中書通事舍人。凡選授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雜事,多委明寶。三人權重當時;而法興、明寶大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
吏部尚書顧覬之獨不降意於法興等。蔡興宗與覬之善,嫌其風節太峻,覬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覬之常以為:“人稟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唯應恭己守道;而闇者不達,妄意僥幸,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沈約論曰:夫君子、小人,類物之通稱,蹈道則為君子,違之則為小人。是以太公起屠釣為周師,傅說去版築為殷相,明揚幽仄,唯才是與。逮於二漢,茲道未革:胡廣累世農夫,致位公相;黃憲牛醫之子,名重京師;非若晚代分為二途也。魏武始立九品,蓋以論人才優劣,非謂世族高卑。而都正俗士,隨時俯仰,憑借世資,用相陵駕;因此相沿,遂為成法。周、漢之道,以智役愚,魏、晉以來,以貴役賤,士庶之科,較然有辨矣。
裴子野論曰:古者,德義可尊,無擇負販;苟非其人,何取世族!名公子孫,還齊布衣之伍;士庶雖分,本無華素之隔。自晉以來,其流稍改,草澤之士,猶顯清途;降及季年,專限閥閱。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黃散之孫,蔑令長之室;轉相驕矜,互爭銖兩,唯論門戶,不問賢能。以謝靈運、王僧達之才華輕躁,使生自寒宗,猶將覆折;重以怙其庇蔭,召禍宜哉。
九月,乙巳,魏主還平城。
丙寅,魏大赦。
冬,十月,甲戌,魏主北巡,欲伐柔然,至陰山,會雨雪,魏主欲還,太尉尉眷曰:“今動大眾以威北狄,去都不遠而車駕遽還,虜必疑我有內難。將士雖寒,不可不進。”魏主從之,辛卯,軍於車侖山。
積射將軍殷孝祖築兩城於清水之東。魏鎮西將軍封敕文攻之,清口戍主、振威將軍傅幹愛拒破之。孝祖,羨之曾孫也。上遣虎賁主龐孟虯救清口,青、冀二州刺史顏師伯遣中兵參軍苟思達助之,敗魏兵於沙溝。師伯,竣之族兄也。上遣司空參軍卜天生將兵會傅幹愛及中兵參軍江方興共擊魏兵,屢破之,斬魏將窟瓌公等數人。十一月,魏征西將軍皮豹子等將三萬騎助封敕文寇青州,顏師伯禦之,輔國參軍焦度刺豹子墜馬,獲其鎧矟具裝,手殺數十人。度,本南安氐也。
魏主自將騎十萬、車十五萬兩擊柔然,度大漠,旌旗千裏。柔然處羅可汗遠遁,其別部烏朱駕頹等帥數千落降於魏。魏主刻石紀功而還。
初,上在江州,山陰戴法興、戴明寶、蔡閑為典簽;及卽位,皆以為南台侍禦史兼中書通事舍人。是歲,三典簽並以初舉兵預密謀,賜爵縣男;閑已卒,追賜之。
時上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涉獵文史,為上所知,亦以為中書通事舍人。凡選授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雜事,多委明寶。三人權重當時;而法興、明寶大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
吏部尚書顧覬之獨不降意於法興等。蔡興宗與覬之善,嫌其風節太峻,覬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吾不為三公耳。"”覬之常以為:“人稟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唯應恭己守道;而闇者不達,妄意僥幸,徒虧雅道,無關得喪。”乃以其意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