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強圉赤奮若(丁醜),盡屠維單閼(己卯),凡三年。


    高祖武皇帝永定元年(丁醜,公元五五七年)


    春,正月,辛醜,周公卽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於露門;追尊王考文公為文王,妣為文後;大赦。封魏恭帝為宋公。以木德承魏水,行夏之時,服色尚黑。以李弼為太師,趙貴為太傅、大塚宰,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中山公護為大司馬。


    詔以王琳為司空、驃騎大將軍,以尚書右仆射王通為左仆射。


    周王祀圜丘,自謂先世出於神農,以神農配二丘,始祖獻侯配南北郊,文王配明堂,廟號太祖。癸卯,祀方丘。甲辰,祭大社。除市門稅。乙巳,享太廟,仍用鄭玄義,立太祖與二昭、二穆為五廟,其有德者別為祧廟,不毀。辛亥,祀南郊。壬子,立王後元氏。後,魏文帝之女晉安公主也。


    齊南安城主馮顯請降於周,周柱國宇文貴使豐州刺史太原郭彥將兵迎之,遂據南安。


    吐穀渾為寇於周,攻涼、鄯、河三州。秦州都督遣渭州刺史於翼赴援,翼不從。僚屬鹹以為言,翼曰:“攻取之術,非夷俗所長。此寇之來,不過抄掠邊牧,掠而無獲,勢將自走。勞師而往,必無所及。翼揣之已了,幸勿複言。”數日,問至,果如翼所策。


    初,梁世祖以始興郡為東衡州,以歐陽頠為刺史。久之,徙頠為郢州刺史,蕭勃留頠不遣。世祖以王琳代勃為廣州刺史,勃遣其將孫蕩監廣州,盡帥所部屯始興以避之。頠別據一城,不往謁,閉門自守。勃怒,遣兵襲之,盡取其貨財馬仗;尋赦之,使複其所,與之結盟。江陵陷,頠遂事勃。二月,庚午,bo起兵於廣州,遣頠及其將傅泰、蕭孜為前軍。孜,勃之從子也。南江州刺史餘孝頃以兵會之。詔平西將軍周文育帥諸軍討之。


    癸酉,周王朝日於東郊;戊寅,祭太社。


    周楚公趙貴、衛公獨孤信故皆與太祖等夷,及晉公護**,皆怏怏不服。貴謀殺護,信止之;開府儀同三司宇文盛告之。丁亥,貴入朝,護執而殺之,免信官。


    領軍將軍徐度出東關侵齊,戊子,至合肥,燒齊船三千艘。


    歐陽頠等出南康。頠屯豫章之苦竹灘,傅泰據蹠口城,餘孝頃遣其弟孝勵守郡城,自出豫章據石頭。巴山太守熊曇朗誘頠共襲高州刺史黃法{奭毛};又語法{奭毛},約共破頠,且曰:“事捷,與我馬仗。”遂出軍,與頠俱進。至法{奭毛}城下,曇朗陽敗走,法{奭毛}乘之,頠失援而走,曇朗取其馬仗,歸於巴山。


    周文育軍少船,餘孝頃有船在上牢,文育遣軍主焦僧度襲之,盡取以歸,仍於豫章立柵。軍中食盡,諸將欲退,文育不許,使人間行遺周迪書,約為兄弟。迪得書甚喜,許饋以糧。於是文育分遣老弱乘故船沿流俱下,燒豫章柵,偽若遁去者。孝頃望之,大喜,不複設備。文育由間道兼行,據芊韶,芊韶上流則歐陽頠、蕭孜,下流則傅泰、餘孝頃營,文育據其中間,築城饗士,頠等大駭。頠退入泥溪,文育遣嚴威將軍周鐵虎等襲頠,癸巳,擒之。文育盛陳兵甲,與頠乘舟而宴,巡蹠口城下,使其將丁法洪攻泰,擒之,孜、孝頃退走。


    甲午,周以於謹為太傅,大宗伯侯莫陳崇為太保,晉公護為大塚宰,柱國武川賀蘭祥為大司馬,高陽公達奚武為大司寇。


    周人殺魏恭帝。


    三月,庚子,周文育送歐陽頠、傅泰於建康。丞相霸先與頠有舊,釋而厚待之。


    周晉公護以趙景公獨孤信名重,不欲顯誅之,己酉,逼令自殺。


    甲辰,以司空王琳為湘、郢二州刺史。


    曲江侯勃在南康,聞歐陽頠等敗,軍中忷懼。甲寅,德州刺史陳法武、前衡州刺史譚世遠攻勃,殺之。


    夏,四月,己卯,鑄四柱錢,一當二十。


    齊遣使請和。


    壬午,周王謁成陵;乙酉,還宮。


    齊以太師斛律金為右丞相,前大將軍可朱渾道元為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賀拔仁為太保,尚書令常山王演為司空,錄尚書事長廣王湛為尚書令,右仆射楊愔為左仆射,仍加開府儀同三司。並省尚書右仆射崔暹為左仆射,上黨王渙錄尚書事。


    丁亥,周王享太廟。


    壬辰,改四柱錢一當十;丙申,複閉細錢。


    故曲江侯勃主帥蘭敱襲殺譚世遠,軍主夏侯明徹殺敱,持勃首降。勃故記室李寶藏奉懷安侯任據廣州。蕭孜、餘孝頃猶據石頭,為兩城,各據其一,多設船艦,夾水而陳。丞相霸先遣平南將軍侯安都助周文育擊之。戊戌,安都潛師夜燒其船艦,文育帥水軍、安都帥步軍進攻之;蕭孜出降,孝頃逃歸新吳,文育等引兵還。丞相霸先以歐陽頠聲著南土,複以頠為衡州刺史,使討嶺南,未至,其子紇已克始興,頠至嶺南,諸郡皆降,遂克廣州,嶺南悉平。


    周儀同三司齊軌謂禦正中大夫薛善曰:“軍國之政,當歸天子,何得猶在權門!”善以告晉公護,護殺之,以善為中外府司馬。


    五月,戊辰,餘孝頃遣使詣丞相府乞降。


    王琳旣不就征,大治舟艦,將攻陳霸先;六月,戊寅,霸先以開府儀同三司侯安都為西道都督,周文育為南道都督,將舟師二萬會武昌以擊之。


    秋,七月,辛亥,周王享太廟。


    河南、北大蝗。齊主問於魏郡丞崔叔瓚曰:“何故致蝗?”對曰:“五行誌:土功不時,蝗蟲為災。今外築長城,內興三台,殆以此乎!”齊主怒,使左右毆之,擢其發,以溷沃其頭,曳足以出。叔瓚,季舒之兄也。


    八月,丁卯,周人歸梁世祖之柩及諸將家屬千餘人於王琳。


    戊辰,周王祭太社。


    甲午,進丞相霸先位太傅,加黃鉞、殊禮,讚拜不名。九月,辛醜,進丞相為相國,總百揆,封陳公,備九錫,陳國置百司。


    周孝湣帝性剛果,惡晉公護之專權。司會李植自太祖時為相府司錄,參掌朝政,軍司馬孫恒亦久居權要,及護執政,植、恒恐不見容,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共譖之於周王。植、恒曰:“護自誅趙貴以來,威權日盛,謀臣宿將,爭往附之,大小之政,皆決於護。以臣觀之,將不守臣節,願陛下早圖之!”王以為然。鳳、提曰:“以先王之明,猶委植、恒以朝政,今以事付二人,何患不成!且護常自比周公,臣聞周公攝政七年,陛下安能七年邑邑如此乎!”王愈信之,數引武士於後園講習,為執縛之勢。植等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光洛以告護。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恒為潼州刺史,欲散其謀。後王思植等,每欲召之,護泣諫曰:“天下至親,無過兄弟,若兄弟尚相疑,他人誰可信者!太祖以陛下富於春秋,屬臣後事,臣情兼家國,實願竭其股肱。若陛下親覽萬機,威加四海,臣死之日,猶生之年。但恐除臣之後,奸回得誌,非唯不利陛下,亦將傾覆社稷,使臣無麵目見太祖於九泉。且臣旣為天子之兄,位至宰相,尚複何求!願陛下勿信讒臣之言,疏棄骨肉。”王乃止不召,而心猶疑之。


    鳳等益懼,密謀滋甚,刻日召羣公入燕,因執護誅之;張光洛又以告護。護乃召柱國賀蘭祥、領軍尉遲綱等謀之,祥等勸護廢立。時綱總領禁兵,護遣綱入宮召鳳等議事,及至,以次執送護第,因罷散宿衛兵。王方悟,獨在內殿,令宮人執兵自守。護遣賀蘭祥逼王遜位,幽於舊第。悉召公卿公議,廢王為略陽公,迎立岐州刺史寧都公毓。公卿皆曰:“此公之家事,敢不唯命是聽!”乃斬鳳等於門外,孫恒亦伏誅。


    時李植父柱國大將軍遠鎮弘農,護召遠及植還朝,遠疑有變,沈吟久之,乃曰:“大丈夫寧為忠鬼,安可作叛臣邪!”遂就征。旣至長安,護以遠功名素重,猶欲全之,引與相見,謂之曰:“公兒遂有異謀,非止屠戮護身,乃是傾危宗社。叛臣賊子,理宜同疾,公可早為之所。”乃以植付遠。遠素愛植,植又口辯,自陳初無此謀。遠謂為信然,詰朝,將植謁護。護謂植已死,左右白植亦在門。護大怒曰:“陽平公不信我!”乃召入,仍命遠同坐,令略陽公與植相質於遠前。植辭窮,謂略陽公曰:“本為此謀,欲安社稷,利至尊耳!今日至此,何事雲雲!”遠聞之,自投於床曰:“若爾,誠合萬死。”於是護乃害植,並逼遠令自殺。植弟叔詣、叔謙、叔讓亦死,餘子以幼得免。初,遠弟開府儀同三司穆知植非保家之主,每勸遠除之,遠不能用。及遠臨刑,泣謂穆曰:“吾不用汝言以至此!”穆當從坐,以前言獲免,除名為民,及其子弟亦免官。植弟淅州刺史基,尚義歸公主,當從坐,穆請以二子代基命,護兩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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