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周主自原州登隴。
周迪複越東興嶺為寇,辛未,詔護軍章昭達將兵討之。
丙戌,周主如同州。
初,周人欲與突厥木杆可汗連兵伐齊,許納其女為後,遣禦伯大夫楊薦及左武伯大原王慶往結之。齊人聞之懼,亦遣使求婚於突厥,賂遺甚厚。木杆貪齊幣重,欲執薦等送齊。薦知之,責木杆曰:“太祖昔與可汗共敦鄰好,蠕蠕部落數千來降,太祖悉以付可汗使者,以快可汗之意。如何今日遽欲背恩忘義,獨不愧鬼神乎?”木杆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吾意決矣,當相與共平東賊,然後遣女。”薦等複命。
公卿請發十萬人擊齊,柱國楊忠獨以為得萬騎足矣。戊子,遣忠將步騎一萬,與突厥自北道伐齊,又遣大將軍達奚武帥步騎三萬,自南道出平陽,期會於晉陽。
冬,十一月,辛酉,章昭達大破周迪。迪脫身潛竄山穀,民相與匿之,雖加誅戮,無肯言者。
十二月,辛卯,周主還長安。
丙申,大赦。
章昭達進軍,度嶺,趣建安,討陳寶應,詔益州刺史餘孝頃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諸軍自東道會之。
是歲,初祭始興昭烈王於建康,用天子禮。
周楊忠拔齊二十餘城。齊人守陘嶺之隘,忠擊破之。突厥木杆、地頭、步離三可汗以十萬騎會之。己酉,自恒州三道俱入。時大雪數旬,南北千餘裏,平地數尺。齊主自鄴倍道赴之,戊午,至晉陽。斛律光將步兵三萬屯平陽。己未,周師及突厥逼晉陽。齊主畏其強,戎服帥宮人欲東走避之。趙郡王叡、河間王孝琬叩馬諫。孝琬請委叡部分,必得嚴整。帝從之,命六軍進止皆取叡節度,而使幷州刺史段韶總之。
文帝天嘉五年(甲申,公元五**年)
春,正月,庚申朔,齊主登北城,軍容甚整。突厥咎周人曰:“爾言齊亂,故來伐之。今齊人眼中亦有鐵,何可當耶!”
周人以步卒為前鋒,從西山下去城二裏許。諸將鹹欲逆擊之,段韶曰:“步卒力勢,自當有限。今積雪旣厚,逆戰非便,不如陳以待之。彼勞我逸,破之必矣。”旣至,齊悉其銳兵鼓噪而出。突厥震駭,引上西山,不肯戰,周師大敗而還。突厥引兵出塞,縱兵大掠,自晉陽以往七百餘裏,人畜無遺。段韶追之,不敢逼。突厥還至陘嶺,凍滑,乃鋪氈以度,胡馬寒瘦,膝已下皆無毛,比至長城,馬死且盡,截矟杖之以歸。
達奚武至平陽,未知忠退。斛律光與書曰:“鴻鵠已翔於寥廓,羅者猶視於沮澤。”武得書,亦還。光逐之,入周境,獲二千餘口而還。
光見帝於晉陽,帝以新遭大寇,抱光頭而哭。任城王湝進曰:“何至於此!”乃止。
初,齊顯祖之世,周人常懼齊兵西渡,每至冬月,守河椎冰。及世祖卽位,嬖幸用事,朝政漸紊,齊人椎冰以備周兵之逼。斛律光憂之,曰:“國家常有吞關、隴之誌,今日至此,而唯翫聲色乎!”
辛巳,上祀南郊。
二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初,齊顯祖命羣官刊定魏麟趾格為齊律,久而不成。時軍國多事,決獄罕依律文,相承謂之“變法從事”。世祖卽位,思革其弊,乃督修律令者,至是而成,律十二篇,令四十卷。其刑名有五:一曰死,重者轘之,次梟首,次斬,次絞;二曰流,投邊裔為兵;三曰刑,自五歲至一歲;四曰鞭,自百至四十;五曰杖,自三十至十;凡十五等。其流外官及老、小、閹、癡並過失應贖者,皆以絹代金。三月,辛酉,班行之,因大赦。是後為吏者始守法令。又敕仕門子弟常講習之,故齊人多曉法。
又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還田,免租調。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良人,牛受六十畝。大率一夫一婦調絹一匹,綿八兩,墾租二石,義租五鬥;奴婢準良人之半;牛調二尺,墾租一鬥,義租五升。墾租送台,義租納郡以備水旱。
己巳,齊羣盜田子禮等數十人,共劫太師彭城景思王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呼不從,盜殺之。
庚辰,周初令百官執笏。
齊以斛律光為司徒,武興王普為尚書左仆射。普,歸彥之兄子也。甲申,以馮翊王潤為司空。
夏,四月,辛卯,齊主使兼散騎常侍皇甫亮來聘。
庚子,周主遣使來聘。
癸卯,周以鄧公河南竇熾為大宗伯。五月,壬戌,封世宗之子賢為畢公。
甲子,齊主還鄴。
壬午,齊以趙郡王叡為錄尚書事,前司徒婁叡為太尉。甲申,以段韶為太師。丁亥,以任城王湝為大將軍。
壬辰,齊主如晉陽。
周以太保達奚武為同州刺史。
六月,齊主殺樂陵王百年。時白虹暈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齊主欲以百年厭之。會博陵人賈德胄敎百年書,百年嚐作數敕字,德胄封以奏之。帝發怒,使召百年。百年自知不免,割帶玦留與其妃斛律氏,見帝於涼風堂。使百年書敕字,驗與德胄所奏相似,遣左右亂捶之,又令曳之遶堂行且捶,所過血皆遍地,氣息將盡,乃斬之,棄諸池,池水盡赤。妃把玦哀號不食,月餘亦卒,玦猶在手,拳不可開;其父光自擘之,乃開。
庚寅,周改禦伯為納言。
初,周太祖之從賀拔嶽在關中也,遣人迎晉公護於晉陽。護母閻氏及周主之姑皆留晉陽,齊人以配中山宮。及護用事,遣間使入齊求之,莫知音息。齊遣使者至玉壁,求通互市。護欲訪求母、姑,使司馬下大夫尹公正至玉壁,與之言,使者甚悅。勳州刺史韋孝寬獲關東人,複縱之,因致書為言西朝欲通好之意。是時,周人以前攻晉陽不得誌,謀與突厥再伐齊。齊主聞之,大懼,許遣護母西歸,且求通好,先遣其姑歸。
秋,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周遣柱國楊忠會突厥伐齊,至北河而還。
戊子,周以齊公憲為雍州牧,宇文貴為大司徒。九月,丁巳,以衛公直為大司空。追錄佐命元功,封開府儀同三司隴西公李昞為唐公,太馭中大夫長樂公若幹鳳為徐公。昞,虎之子;鳳,惠之子也。
乙醜,齊主封其子綽為南陽王,儼為東平王。儼,太子之母弟也。
突厥寇齊幽州,眾十餘萬,入長城,大掠而還。
周皇姑之歸也,齊主遣人為晉公護母作書,言護幼時數事,又寄其所著錦袍,以為信驗。且曰:“吾屬千載之運,蒙大齊之德,矜老開恩,許得相見。禽善草木,母子相依。吾有何罪,與汝分離!今複何福,還望見汝!言此悲喜,死而更蘇。世間所有,求皆可得,母子異國,何處可求!假汝貴極王公,富過山海,有一老母,八十之年,飄然千裏,死亡旦夕,不得一朝蹔見,不得一日同處,寒不得汝衣,饑不得汝食,汝雖窮榮極盛,光耀世間,於吾何益!吾今日之前,汝旣不得申其供養,事往何論;今日以後,吾之殘命,唯係於汝爾。戴天履地,中有鬼神,勿雲冥昧,而可欺負!”
護得書,悲不自勝。複書曰:“區宇分崩,遭遇災禍,違離膝下,三十五年。受形稟氣,皆知母子,誰同薩保,如此不孝!子為公侯,母為俘隸,暑不見母暑,寒不見母寒,衣不知有無,食不知饑飽,泯如天地之外,無由暫聞。分懷冤酷,終此一生,死若有知,冀奉見於泉下耳!不謂齊朝解網,惠以德音,磨敦、四姑,並許矜放。初聞此旨,魂爽飛越,號天叩地,不能自勝。齊朝霈然之恩,旣已沾洽,有家有國,信義為本,伏度來期,已應有日。一得奉見慈顏,永畢生願。生死肉骨,豈過今恩;負山載嶽,未足勝荷。”
齊人留護母,使更與護書,邀護重報,往返再三。時段韶拒突厥軍於塞下,齊主使黃門徐世榮乘傳齎周書問韶。韶以“周人反複,本無信義,比晉陽之役,其事可知。護外托為相,其實主也。旣為母請和,不遣一介之使。若據移書,卽送其母,恐示之以弱。不如且外許之,待和親堅定,然後遣之未晚。”齊主不聽,卽遣之。
閻氏至周,舉朝稱慶,周主為之大赦。凡所資奉,窮極華盛。每四時伏臘,周主帥諸親戚行家人之禮,稱觴上壽。
突厥自幽州還,留屯塞北,更集諸部兵,遣使告周,欲與共擊齊如前約。閏月,乙巳,突厥寇齊幽州。
晉公護新得其母,未欲伐齊;恐負突厥約,更生邊患,不得已,征二十四軍及左右廂散隸秦、隴、巴、蜀之兵並羌、胡內附者,凡二十萬人。冬,十月,甲子,周主授護斧鉞於廟庭;丁卯,親勞軍於沙苑;癸酉,還官。
周迪複越東興嶺為寇,辛未,詔護軍章昭達將兵討之。
丙戌,周主如同州。
初,周人欲與突厥木杆可汗連兵伐齊,許納其女為後,遣禦伯大夫楊薦及左武伯大原王慶往結之。齊人聞之懼,亦遣使求婚於突厥,賂遺甚厚。木杆貪齊幣重,欲執薦等送齊。薦知之,責木杆曰:“太祖昔與可汗共敦鄰好,蠕蠕部落數千來降,太祖悉以付可汗使者,以快可汗之意。如何今日遽欲背恩忘義,獨不愧鬼神乎?”木杆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吾意決矣,當相與共平東賊,然後遣女。”薦等複命。
公卿請發十萬人擊齊,柱國楊忠獨以為得萬騎足矣。戊子,遣忠將步騎一萬,與突厥自北道伐齊,又遣大將軍達奚武帥步騎三萬,自南道出平陽,期會於晉陽。
冬,十一月,辛酉,章昭達大破周迪。迪脫身潛竄山穀,民相與匿之,雖加誅戮,無肯言者。
十二月,辛卯,周主還長安。
丙申,大赦。
章昭達進軍,度嶺,趣建安,討陳寶應,詔益州刺史餘孝頃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諸軍自東道會之。
是歲,初祭始興昭烈王於建康,用天子禮。
周楊忠拔齊二十餘城。齊人守陘嶺之隘,忠擊破之。突厥木杆、地頭、步離三可汗以十萬騎會之。己酉,自恒州三道俱入。時大雪數旬,南北千餘裏,平地數尺。齊主自鄴倍道赴之,戊午,至晉陽。斛律光將步兵三萬屯平陽。己未,周師及突厥逼晉陽。齊主畏其強,戎服帥宮人欲東走避之。趙郡王叡、河間王孝琬叩馬諫。孝琬請委叡部分,必得嚴整。帝從之,命六軍進止皆取叡節度,而使幷州刺史段韶總之。
文帝天嘉五年(甲申,公元五**年)
春,正月,庚申朔,齊主登北城,軍容甚整。突厥咎周人曰:“爾言齊亂,故來伐之。今齊人眼中亦有鐵,何可當耶!”
周人以步卒為前鋒,從西山下去城二裏許。諸將鹹欲逆擊之,段韶曰:“步卒力勢,自當有限。今積雪旣厚,逆戰非便,不如陳以待之。彼勞我逸,破之必矣。”旣至,齊悉其銳兵鼓噪而出。突厥震駭,引上西山,不肯戰,周師大敗而還。突厥引兵出塞,縱兵大掠,自晉陽以往七百餘裏,人畜無遺。段韶追之,不敢逼。突厥還至陘嶺,凍滑,乃鋪氈以度,胡馬寒瘦,膝已下皆無毛,比至長城,馬死且盡,截矟杖之以歸。
達奚武至平陽,未知忠退。斛律光與書曰:“鴻鵠已翔於寥廓,羅者猶視於沮澤。”武得書,亦還。光逐之,入周境,獲二千餘口而還。
光見帝於晉陽,帝以新遭大寇,抱光頭而哭。任城王湝進曰:“何至於此!”乃止。
初,齊顯祖之世,周人常懼齊兵西渡,每至冬月,守河椎冰。及世祖卽位,嬖幸用事,朝政漸紊,齊人椎冰以備周兵之逼。斛律光憂之,曰:“國家常有吞關、隴之誌,今日至此,而唯翫聲色乎!”
辛巳,上祀南郊。
二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初,齊顯祖命羣官刊定魏麟趾格為齊律,久而不成。時軍國多事,決獄罕依律文,相承謂之“變法從事”。世祖卽位,思革其弊,乃督修律令者,至是而成,律十二篇,令四十卷。其刑名有五:一曰死,重者轘之,次梟首,次斬,次絞;二曰流,投邊裔為兵;三曰刑,自五歲至一歲;四曰鞭,自百至四十;五曰杖,自三十至十;凡十五等。其流外官及老、小、閹、癡並過失應贖者,皆以絹代金。三月,辛酉,班行之,因大赦。是後為吏者始守法令。又敕仕門子弟常講習之,故齊人多曉法。
又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還田,免租調。一夫受露田八十畝,婦人四十畝,奴婢依良人,牛受六十畝。大率一夫一婦調絹一匹,綿八兩,墾租二石,義租五鬥;奴婢準良人之半;牛調二尺,墾租一鬥,義租五升。墾租送台,義租納郡以備水旱。
己巳,齊羣盜田子禮等數十人,共劫太師彭城景思王浟為主,詐稱使者,徑向浟第,至內室,稱敕,牽浟上馬,臨以白刃,欲引向南殿,浟大呼不從,盜殺之。
庚辰,周初令百官執笏。
齊以斛律光為司徒,武興王普為尚書左仆射。普,歸彥之兄子也。甲申,以馮翊王潤為司空。
夏,四月,辛卯,齊主使兼散騎常侍皇甫亮來聘。
庚子,周主遣使來聘。
癸卯,周以鄧公河南竇熾為大宗伯。五月,壬戌,封世宗之子賢為畢公。
甲子,齊主還鄴。
壬午,齊以趙郡王叡為錄尚書事,前司徒婁叡為太尉。甲申,以段韶為太師。丁亥,以任城王湝為大將軍。
壬辰,齊主如晉陽。
周以太保達奚武為同州刺史。
六月,齊主殺樂陵王百年。時白虹暈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齊主欲以百年厭之。會博陵人賈德胄敎百年書,百年嚐作數敕字,德胄封以奏之。帝發怒,使召百年。百年自知不免,割帶玦留與其妃斛律氏,見帝於涼風堂。使百年書敕字,驗與德胄所奏相似,遣左右亂捶之,又令曳之遶堂行且捶,所過血皆遍地,氣息將盡,乃斬之,棄諸池,池水盡赤。妃把玦哀號不食,月餘亦卒,玦猶在手,拳不可開;其父光自擘之,乃開。
庚寅,周改禦伯為納言。
初,周太祖之從賀拔嶽在關中也,遣人迎晉公護於晉陽。護母閻氏及周主之姑皆留晉陽,齊人以配中山宮。及護用事,遣間使入齊求之,莫知音息。齊遣使者至玉壁,求通互市。護欲訪求母、姑,使司馬下大夫尹公正至玉壁,與之言,使者甚悅。勳州刺史韋孝寬獲關東人,複縱之,因致書為言西朝欲通好之意。是時,周人以前攻晉陽不得誌,謀與突厥再伐齊。齊主聞之,大懼,許遣護母西歸,且求通好,先遣其姑歸。
秋,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周遣柱國楊忠會突厥伐齊,至北河而還。
戊子,周以齊公憲為雍州牧,宇文貴為大司徒。九月,丁巳,以衛公直為大司空。追錄佐命元功,封開府儀同三司隴西公李昞為唐公,太馭中大夫長樂公若幹鳳為徐公。昞,虎之子;鳳,惠之子也。
乙醜,齊主封其子綽為南陽王,儼為東平王。儼,太子之母弟也。
突厥寇齊幽州,眾十餘萬,入長城,大掠而還。
周皇姑之歸也,齊主遣人為晉公護母作書,言護幼時數事,又寄其所著錦袍,以為信驗。且曰:“吾屬千載之運,蒙大齊之德,矜老開恩,許得相見。禽善草木,母子相依。吾有何罪,與汝分離!今複何福,還望見汝!言此悲喜,死而更蘇。世間所有,求皆可得,母子異國,何處可求!假汝貴極王公,富過山海,有一老母,八十之年,飄然千裏,死亡旦夕,不得一朝蹔見,不得一日同處,寒不得汝衣,饑不得汝食,汝雖窮榮極盛,光耀世間,於吾何益!吾今日之前,汝旣不得申其供養,事往何論;今日以後,吾之殘命,唯係於汝爾。戴天履地,中有鬼神,勿雲冥昧,而可欺負!”
護得書,悲不自勝。複書曰:“區宇分崩,遭遇災禍,違離膝下,三十五年。受形稟氣,皆知母子,誰同薩保,如此不孝!子為公侯,母為俘隸,暑不見母暑,寒不見母寒,衣不知有無,食不知饑飽,泯如天地之外,無由暫聞。分懷冤酷,終此一生,死若有知,冀奉見於泉下耳!不謂齊朝解網,惠以德音,磨敦、四姑,並許矜放。初聞此旨,魂爽飛越,號天叩地,不能自勝。齊朝霈然之恩,旣已沾洽,有家有國,信義為本,伏度來期,已應有日。一得奉見慈顏,永畢生願。生死肉骨,豈過今恩;負山載嶽,未足勝荷。”
齊人留護母,使更與護書,邀護重報,往返再三。時段韶拒突厥軍於塞下,齊主使黃門徐世榮乘傳齎周書問韶。韶以“周人反複,本無信義,比晉陽之役,其事可知。護外托為相,其實主也。旣為母請和,不遣一介之使。若據移書,卽送其母,恐示之以弱。不如且外許之,待和親堅定,然後遣之未晚。”齊主不聽,卽遣之。
閻氏至周,舉朝稱慶,周主為之大赦。凡所資奉,窮極華盛。每四時伏臘,周主帥諸親戚行家人之禮,稱觴上壽。
突厥自幽州還,留屯塞北,更集諸部兵,遣使告周,欲與共擊齊如前約。閏月,乙巳,突厥寇齊幽州。
晉公護新得其母,未欲伐齊;恐負突厥約,更生邊患,不得已,征二十四軍及左右廂散隸秦、隴、巴、蜀之兵並羌、胡內附者,凡二十萬人。冬,十月,甲子,周主授護斧鉞於廟庭;丁卯,親勞軍於沙苑;癸酉,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