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吼樂隊在左岸酒吧確實相當有人氣,很多同學都有玩音樂的夢想,不過現實卻往往非常殘酷,嘶吼樂隊能一直堅持下來,或許這也算是他們心願的代言了,買不起演唱會的門票,來酒吧支持下心中的樂隊,也算是了結自己的心願。


    隨著孫立明和王學成的到來,左岸酒吧也漸漸熱鬧了起來,晚上也正是酒吧最熱鬧的時候。


    今天晚上最大牌的當然應該是溫鎮長了,雖然裝扮有些怪異,不過卻阻止不了人們的頻頻注視,何況錢曉曉也是一個很有魅力的女性,與還在象牙塔裏的學生相比,她成熟,像一顆蜜桃,所以兩人坐在窗前,頻頻遭到酒吧裏人的目光,酒吧服務員也表示著關注。


    孫立明等人是七點鍾開場,一般會唱到八點或是九點鍾,這要看他們的心情,差一刻到七點的時候,酒吧門口又走進了一波男女。


    這一群人身上穿著不凡,大都是三十來歲上下,走進酒吧的時候以一種挑剔性的目光把整個酒吧環境看了看,隨即好像有些不太滿意酒吧的簡陋,隨後在一個女孩子的軟語相求下,這些人才沒有走,不過已經相當勉強了。


    “什麽?沒有桌子了?趕緊給我騰出一張來,知道我們是誰嗎?你這酒吧還想不想開了?”吧台那邊突然傳出聲音,這個聲音很大,頓時吸引得酒吧裏的客人注意到了,正是剛才進屋的客人中的一個。


    那個酒吧服務員有些無奈的看向他們其中的一人,注意到服務員的目光,那人冷笑了下:“喲嗬,原來你這小子還知道看美女?青青,這事給你個麵子,你把我們帶過來,現在卻連桌子都沒一張,你想讓張少站著喝酒嗎?”


    叫青青的那個女孩子還是有些姿色的。臉上也沒有化得稀奇古怪的裝扮,很淡雅的一個女人,二十七八歲,溫如絲掃了一眼。覺得這青青有些眼熟,不過卻想不起來。


    那個張少身上還穿著西裝,來酒吧放鬆的很少是會穿西裝的,所以相當的引人注目,再看他周圍的人,明顯是以他為首,聽到那男的的話。張少臉上明顯有些不太滿意了,不過礙於青青,沒有發作。


    “青青,咱們走吧,這個破酒吧要什麽都沒有,能在這裏唱歌的,一看就上不了什麽台麵。”張少說道,言語裏自是有些看不起這裏的意思。


    聽到這話。錢曉曉低聲笑道:“喂,溫鎮長,這人看不起你家樂隊呢。要不要我去教訓教訓他?”


    溫如絲白她一眼,“什麽你家我家的,嘶吼樂隊也不靠他吃飯,何必要他看得起,我巴不得他們早走才好呢。(.)”


    “哦。”錢曉曉低下頭了,開始拿著手機在那裏玩,不再過問。


    那邊青青好像低聲相求,最後服務員臨時又加了一張桌子,加在了溫如絲她們附近。


    這些人雖然看不起酒吧,不過倒是挺有錢的。酒水點了不少,還點了一瓶洋酒,消費最少也是幾千塊錢了,這種大戶,就算客人態度惡劣一些,卻仍然是老板的最愛。沒辦法,誰讓人家有錢呢。


    這麽等了一會,孫立明帶著他的樂隊已經到了酒吧的中間舞台,開始調試起樂器,王學成卻沒有出現。


    錢曉曉這時抬起頭來,輕聲說道:“這個張少原來是華音唱片的少東家,叫張東海,華音唱片聽說過吧?旗下也有不少歌手,比較出名的有孫南,薜佳佳。”


    “原來剛才你鼓搗這個來著?一會兒功夫就查出來了?國安挺有本事啊。”


    “那是,想查這種娛樂圈的人還不簡單,就是一個電話的事兒。”錢曉曉有些得意的道。


    “那個青青是誰?我總覺得好像是我認識的人。”


    “你交遊太廣闊了。”錢曉曉不知是諷刺還是讚歎,“等一下,我再幫你瞅瞅。”


    這次更快,錢曉曉很快就把青青的身份查了出來。


    青青叫孟青,今年二十六歲,華音唱片新簽的一位歌手,華音正在力捧這位新人,準備為她發行唱片。


    “喲,原來這孟青還是航空大畢業的呢,對了,那個孫立明是幾年畢業的?”


    “零九年吧。”


    “孟青也是,看來這兩人應該是同屆啊,說不定你真見過呢。”


    這麽一說,溫如絲真想起來這個孟青來了,孟青貌似是航空大一個班級裏的班花,孫立明在航大挺出名的,所以許多女同學都喜歡他,某次聚會,溫如絲真聽過有人調侃過孫立明,說了孟青這個名字,後來有次溫如絲遠遠的看過孟青一眼,挺漂亮的一個女孩子。


    溫如絲頓時起了興趣,原來是學長的舊情人啊,想必那個張東海能來左岸,應該是孟青發達了也不忘舊情人,所以想讓這位華音少東家來看看嘶吼樂隊的表現,不過這個少東家真會是一個伯樂麽?


    孫立明他們終於把樂器調試完畢,輕輕敲了敲麥克風,酒吧裏慢慢安靜了起來,帶著從容的笑意,燈光照在他的臉上,孫立明本就是長得極帥的一個人,此時更顯魅力,溫如絲不是第一次看他表演了,不過這次感觸更深,學長魅力不減當年啊。


    “感謝大家的捧場,今天來了一個多年的好朋友,心裏相當的高興,這首開場歌獻給這位朋友,另外也獻給在座的所有人。”孫立明看著溫如絲這邊說道,不過台下的燈光黯淡,他肯定是看不到的,意思到了就行。


    嘶吼樂隊的風格是搖滾,以前是原創,不過原創不是那麽好弄的,所以現在也會喝別的歌手的歌,這次開場選擇的是一首黑豹樂隊的無地自容。


    當孫立明略帶嘶吼的聲音響起,通過麥克傳遍酒吧,錢曉曉瞪大了眼睛:“你學長唱得不賴啊。”


    “那是。”溫如絲也有些得意,嘶吼樂隊能在這裏唱上三年,本身已經說明了肯定是有實力的,看酒吧裏的這些人反應也知道,孫立明他們在這裏完全就是明星。


    相對於酒吧內比較狂熱的氣氛,有一桌卻是顯得格格不入。就是張東海和孟青的那一桌。


    當孫立明的聲音響起,張東海隻是瞟了一眼就不再注意,他雖是華音唱片老板的兒子,不過這小子真不是個玩音樂的料子。吃喝玩樂他行,這點他卻不行。


    做為華音唱片的少東家,這些年來已經有無數想要上位的女人爬上了他的床,不過或許是潛的這種女人太多,所以張東海想要玩次純情,狼吃多了羊,想換換草清清胃。孟青就這樣走進了張東海的視線。


    孟青人長得漂亮,而且在娛樂圈也潔身自好,所以遲遲也紅不了,張東海的幫助,讓孟青看到了希望,雖然圈子裏張東海的風評不好,不過現在張東海沒有對她做什麽,於是孟青就認為。張東海是個娛樂圈難得的好人,便想把孫立明的嘶吼樂隊介紹給張東海,這年頭會唱歌。唱得好的人也太多了,沒有人力捧,想紅太難了。


    孫立明在台上唱著,孟青悄悄的看了下張東海的臉色,咬了咬牙:“張哥,你看這個樂隊怎麽樣?”


    “馬馬虎虎吧。”張東海懶洋洋的道,幾個大男人在台上唱歌,張東海真沒有興趣,如果是幾個美女還差不多。


    “張哥,可能是今天這裏的音響不太好。其實這個主唱唱得相當棒的,比我唱得都要好聽,張哥,你要是把他簽下來,再捧一捧,肯定能賺錢的。”孟青急切的道。


    “像這種人。你去三裏屯隨便找間酒吧,裏麵都是,青青你也太高看他們了。”邊上一個男的嗤笑道。


    張東海微微點點頭:“能唱歌的多了去了,我們公司又不是慈善機構,不是什麽阿貓阿狗都能隨便進的。”


    “張哥,你再考慮考慮啊,他們真的不錯的,已經在這個酒吧唱了三年,在附近也很有名氣的。”孟青還是不太死心。


    張東海臉色一變,突然厲聲道:“孟青,你要擺正自己的位置,你以為你現在是誰?四大天王?可以隨便讓公司捧一個歌手?如果不是我看上你,你現在還在三裏屯賣唱,真當自己是女神了啊?可以隨便左右我的決定?恃寵生驕!”


    “張少別生氣,出來玩嘛,別動了肝火,要不咱們再去別的酒吧?”邊上的人打著圓場。


    “還去個屁,什麽興致都沒了,走。”張東海站起身來,朝外麵走去,眾人一看,也都跟著站了起來,孟青無奈,看了台上的孫立明一眼,眼神中顯出痛苦之色,跟著走出了酒吧。


    “那些家夥滾蛋了?”錢曉曉疑惑的問道。


    “恩。”溫如絲淡淡的說,雖然台上孫立明在唱著歌,不過溫如絲是何人,想聽他們說話還是輕而易舉的,所以張東海一夥的話她都聽得清清楚楚,孟青的苦心,張東海的無視,溫如絲心裏卻沒有什麽波動,因為這就是現實。


    如果孫立明要求,溫如絲其實可以幫他們出唱片,可以幫著他們宣傳,不過溫如絲記得以前孫立明說過,他喜歡的是玩音樂的那種興奮,出不出唱片,紅不紅都不所謂,很有點像是純粹的音樂人,溫如絲不想橫加幹涉,而且她真覺得孫立明他們這樣挺好,平平淡淡也是種福氣。


    因為今天溫如絲的到來,孫立明顯得極為興奮,一首接一首的歌曲唱了出來,把酒吧的氣氛弄得極嗨,這樣一直到八點半,王學成卻始終沒有走出來。


    “好了,今天就到這裏,感謝大家的捧場,接下來我要陪我的朋友去唱酒了,哈哈。”孫立明頭發都被汗水打濕了,玩搖滾可是個體力活,這一個半小時又唱又喊的,把他累得夠嗆。


    酒吧裏響起掌聲,這些學生黨不會有更高的要求,他們很知足,氣氛也很好。


    孫立明帶著他的人重新走出來,時間已經是差一刻九點,他洗了個澡,換了身衣裳,笑著問道:“咱們現在去哪裏?富婆?”


    “隨便,希爾頓,香格裏蘭都沒問題。”溫如絲也笑道,她現在錢多的都花不完,而且平時也大方,招待朋友也更不會吝嗇了。


    “好,有你這句話,那今天就非得打一打你這土豪,讓我想想啊,咱們先去天外天吃頓烤鴨,再去滾石蹦迪,蹦完迪後去吃宵夜,然後去帝都大飯店,每人招幾個妹子,大土豪,你看這樣行不行?”


    “前麵的都成,不過幾個妹子怎麽夠,一人給你們找十個,我相信你們可都是一夜十次郎。”溫鎮長麵不改色的道,這才是她的本色,長年跟男同學混在一起,溫如絲對哥們的這些葷笑話從來都不避忌。


    “行,爽快,那走,打車去。”


    “打車多沒麵子。”錢曉曉笑著說,“我開著車來的,等我打個電話,馬上就把車子送過來。”說著就走到一邊,開始打起電話。


    “哇,如絲,你這朋友也是個富婆啊?”


    “必須啊,你想坐啥車?隻要你想坐,她都能給你弄來,就算是飛機,她都有辦法。”


    “呃,飛機就算了,太拉轟了,勉勉強強來輛加長大奔就成,咱要求不高。”


    “喂,曉曉,他們說了,弄輛大奔,要加長的那種。”


    錢曉曉伸出手,比劃了個姿勢,示意知道了。


    玩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溫如絲乘飛機離開帝都,送行的人是孫立明和錢曉曉,等到走進檢票口,溫如絲朝後麵望了望,麵無表情,隨即進了機場。


    孫立明從機場出來,看到一輛車子上的王學成,手裏握著一把玫瑰,握得緊緊的,玫瑰把掌心刺出了血猶不自知,歎了口氣,孫立明沉聲道:“是不是想和溫如絲在一起?那我告訴一個包試包靈的法子,絕對遂你的願。”


    王學成眼睛一亮。


    “如絲這個人,有孟嚐之風,要是男兒身的話,肯定是古代的大俠,這種人重友情輕愛情,如果你不想惹她討厭的話,試著以哥們的態度去接近她,我敢保證,她不會拒絕。”


    如果溫如絲在的話,肯定會大讚孫立明才是真正了解她的人。


    王學成的眼睛越來越亮,驀的把玫瑰朝孫立明一扔,朝機場瘋狂的跑了進去,一邊跑一邊道:“孫哥,我馬上坐下一班飛機去s省,你看著時間給如絲打電話,讓她務必等我。”


    “哎,你的車,靠,這小子。”孫立明苦笑。(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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